2022年电大《经济法律基础》期末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总计11分;请将你认为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入该题后的括号内)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A)。A.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B.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C.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D.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2.经济法律关系的第一要素是(A)。A.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B.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C.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D.经济法律事实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可分配利润,应按照(B)。A.企业主管部门确定的比例进行分配B.董事会确定的比例进行分配C.合营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D.企业合同的约定进行分配4.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必须认购公司股份的(D)。A.全部B.总数的一半C.总数的百分之六十五D.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以上5.证券法的公开原则又称信息披露原则,其核心是实现证券市场(D)。A.票据的公开化B.竞争的公开化C.垄断的公开化D.信息的公开化6.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的损失难以计算的,向被侵害人赔偿的赔偿额为(C)。A.受害人在被侵权期间所获得的利润B.侵权人在侵权期间所获得的利润C.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D.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的2倍7,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权期限的计算日期,起算日为(B)。A.批准日B.申请日C.公告日D.开始使用日8.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A)。A.一倍B.二倍C.三倍D.四倍9.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B)。A.四年B.二年C.一年D.半年10.票据的变造行为属于(D)。A.无效经济行为B.欺诈行为C.须撤消的行为D.违法行为11.会计机构内部应建立(C)。A.财务主管签字制度B.审计制度C.稽核制度D.管理制度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总计“分;多选、少选均不得分;请将你认为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入该题后的括号内)1.经济法的特征主要表现为具有(ACDE)。A.广泛的综合性B.直接的经济性C.明确的指导性D.一定的技术性E.主体的多样性2.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ABCDE)。A.国家机关B.社会组织C.内部组织D.个体工商户、承包户和公民(自然人)E.国家3.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可以行使以下职权(ACE)。A.主持股东大会B.修改公司章程C.签署公司股票D.解散公司E.签署公司债券4.构成内幕交易须符合下列条件(ABC)。A.须是知悉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B.掌握内幕信息C.从事内幕交易D.从事内幕的审计E.从事内幕的监督5.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条件是该项发明或实用新型具有(BCD)。A.经济性B.创造性C.实用性D.新颖性E.艺术性6.对于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应由有关部门责令其改正,并根据其情节处以违法所得(DE)的罚款。A.1万元以下B.2万元以上C.一倍以下D.一倍以上E.五倍以下7.审计机关包括(ABE)。A.中央审计机关B.地方审计机关C.审计委员会D.审计协会E.审计特派员三、判断分析题:(每题3分。判断1分,分析2分;总计15分)1.经济法是调整全部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答案:错误(1分);经济法调整的不是全部社会经济关系,它只调整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即调整以各类组织为主体所参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一定范围的经营协调关系。(2分)2.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其民事权利能力即归于消灭。答案:错误(1分);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消灭的是诉讼保护的权利,即消灭的是胜诉权,不是起诉权,更不是民事权利能力,任何时候公民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都不能被剥夺。(2分)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有最低人数限制,也有最高人数限制。答案:错误(1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有最低人数限制,没有最高人数限制。4.商业秘密是指凡不为公众所知悉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答案:错误(1分);商业秘密是指凡不为公众所知悉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的具有实用性且被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2分)5.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的任免应经过主管单位同意,不得任意调动或撤换。答案:正确(1分);根据会计法规定,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的任免应经过主管单位同意,不得任意调动或撤换。(2分)四、简答题:(每题5分,总计20分)1.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民事法律关系是社会关系为民事法律规范调整时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任何一个民事法律关系都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所组成,三个要素缺一不可。缺少任何一个要素,都不构成民事法律关系。变更其中任何一个要素也就不再是原来的民事法律关系了。民事法律关系的主权又称民事主体,是指根据法律规定,能够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当事人。能够充当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有物、行为智力成果和人身利益。2.设立外资企业的限制条件有损中国主权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危及中国国家安全的;违反中国国家法律的;不符合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的;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3.不正当竞争与不平等竞争的区别不平等竞争是经营者的外部条件不平等、不公平所造成的;不正当竞争是由于经营者主观违法、违背商业道德造成的。不平等竞争一般不是违法行为而不正当竞争必定是违法行为.不平等竞争可能影响其他经营者的积极性,但不一定直接损害消费者利益和严重破坏社会秩序;不正当竞争则直接损害其他经营者利益和消费者的权益,危害社会。4.保险人的义务及时签发保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人按约定支付保险费后,保险人应按约定的时间承担保险责任。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成立后,不得解除合同(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除外)。说明条款内容。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保密。保险人在办理保险业务过程中得知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业务、财产等情况,就保密(法律规定的除外)。五、案例分析题:(每题10分,总计40分)1.某全民所有制企业因经营不善,负债累累导致资不抵债,于是拟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由于不懂破产相关程序,特聘请王律师代理破产中的法律事务。王律师经过几天工作时间后了解到以下情况:(1)该企业系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2)该企业的债权人之一吴某因追索100万元的贷款而在1个月前起诉该企业,此案尚在审理之中。(3)该企业欠当地工商银行贷款1000万元,贷款时曾提供该企业的一套进口成套机器设备作抵押,此设备现值800万元。(4)该企业曾为甲公司向当地建设银行一笔500万元的贷款作为保证人,现甲公司至今未能偿还此贷款。根据以上材料,请回答下列问题:(1)该企业如申请破产,应由哪级人民法院审理?(2)王律师代理向人民法院申请企业破产应准备向法院提交哪些文件?(3)吴某与该企业尚未审结的追索贷款的诉讼应如何处理?(4)工商银行的1000万元的贷款应如何处理?(5)建设银行能否参加破产程序,申报破产债权?并说明理由。(6)应从企业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的破产费用包括哪些?(1)应由该企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根据《企业破产法》第5条规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破产企业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企业,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2)王律师应提交下列事件:(A)企业亏损情况说明;(B)会计报表,(C)债权债务清册;(D)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申请破产的意见。(3)应终结诉讼,由吴某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4)工商银行的1000万元贷款中800万元,从抵押财产中优先受偿,剩余的200万元作为破产债权向人民法院申报,根据《企业破产法》第32条的规定: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有财产提保的债权,债权人事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有财产提保的债权,其债权总额超过担保物的价款的,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依破产程序受偿。’(5)建设银行能参加破产程序。破产案件中债务人作保证人的,债权人享有是否将其债权作为破产债权的选择权。根据有关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担保人代为清偿;担保人破产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可以选择继续向原债务人追索还债,也可以选择作为保证人的债权人申报债权。(6)应当从企业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的破产费用主要包括:A、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费用,包括聘任工作人员费用;B、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C、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它费用;D、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人民法院应当宣告破产程序终结。2.年初某农场与粮食收购部门签定了粮食购销合同一份。夏季来临正值粮食即将收获之际,该农场所在地区连日暴雨,大大影响了粮食的收割进度并导致粮食减产。为此该农场向粮食收购部门说明情况并请求延期交货和减少供货数量。问:该农场未能如期按量交付粮食是否要承担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法律责任?为什么?该农场虽未能如期按量交付粮食也不必承担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法律责任。因为该农场虽未能履行合同并非是其主观过错所致,而是由fl:Y5可抗力因素(天气恶劣)造成的。根据经济合同法的有关条款之规定,在此情况下农场及时向粮食收购部门通报了情况后,可以不必承担其未完全履行合同的责任。3.某市一服装企业称残疾病人员多,向市地税局申请减税免税。地税局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全部退免了该厂应纳税金。后经核查,发现该厂弄虚作假,把身体正常的职工说成是残疾人,还报空头,试图赖税不缴,令人惊奇的是,在该企业申请减免税的报告中,竟赫然加盖了区工业科、民政科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公章,一致认为“情况属实”。请问:(1)服装企业的行为是什么性质?(2)本案应如何处理?这是一起严重的违反税法关于减免规定的偷税逃税的违法行为,应严惩。对纳税人的偷逃税款行为依法严处,追缴该厂骗取的应纳全部税款,并依法处以罚款,责令该企业负责人作出检查,并通报批评,酌情给予行政处罚,对上级盖章认为“情况属实”的部门,应批评教育。4.某商场与某鞋厂签定了棉鞋购销合同。合同规定10月交货。双方在合同签定后又补签了一份仲裁协议,协议规定,如果双方就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有权提请仲裁。但协议未具体选定仲裁委员会。该合同生效后,鞋厂于9月提前交货,商场派人验收并上市销售,由于冬季变暖,顾客反映冷淡,销售不好。为此商场以鞋厂违反合同提前交货为由,要求退货并拒绝付鞋款。这一要求遭到鞋厂的拒绝。鞋厂因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开庭前,商场向法院提交了仲裁协议,请求法院驳回鞋厂的诉讼请求。请问:法院应否驳回鞋厂的诉讼请求?为什么?法院应驳回鞋厂的诉讼请求。因为本案的仲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在合同订立后补充签定的,且采取了书面的形式,因此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仲裁法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法院应告知原告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并驳回诉讼请求。但本案中双方没有选定仲裁委员会,因此根据仲裁法规定,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如果达不成协议,仲裁协议无效,再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