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收入、费用和利润目录第一节收入第二节费用第三节利润的核算第一节收入一、收入的概述(一)收入的概念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二)收入的分类1.按收入的性质分类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2.按收入的重要性分类按重要性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区别于“收益”。收益=收入+利得作为会计核算一级科目二、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和计量着重于对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的把握确认条件必须注重于实质。五个条件,其中的前两个条件是实质重于形式的体现。1.主要风险、报酬转移2.管理权、控制权转移3.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4.收入能计量5.成本能计量形式:物权转移形式:收入款项,或取得收取货款的凭据。(一)商品所有权上主要风险、报酬转移如何判断?基本原则:关注交易的实质,并结合所有权凭证的转移进行判断。1.通常情况下:转移商品所有权凭证并交付实物主要风险和报酬随之转移。结论1.一般销售形式——发出商品(即转移商品所有权),同时取得了货款或取得了索取货款的凭据,即可确认收入实现。转移商品所有权凭证并交付实物主要风险和报酬随之转移。结论1.一般销售形式——发出商品(即转移商品所有权),同时取得了货款或取得了索取货款的凭据,即可确认收入实现。2.某些情况下:转移商品所有权凭证但未交付实物。主要风险和报酬随之转移。结论2.交款提货方式——收到购方的货款,同时开出提货单,即可确认收入实现。(不论对方是否已提货)3.如下情况下:已交付实物但未转移商品所有权凭证。主要风险和报酬未随之转移。结论3.委托代销方式,收入能否取得,取决于对方是否卖出商品委托代销的,发出商品时,尚不能确认收入实现;对方实际已出售了商品,向委托方报来代销清单以供结算。此时以收到代销清单为依据来确认收入实现。3.如下情况下:已交付实物但未转移商品所有权凭证。主要风险和报酬未随之转移。结论4.发出的商品需安装和检验的销售(1)对于在销售合同上注明有安装和检验条款的,待安装和检验完毕后才能确认收入;(2)只需简单安装的商品销售,可在商品发出时或在商品装运时确认收入。教材【例11-2】某电梯生产企业销售电梯,电梯已发出,发票账单已交付买方,买方已预付部分货款,但根据合同规定,卖方负责安装,在卖方安装并经检验合格后,买方立即支付余款。解:电梯安装是销售合同中的一项条款。因此,企业应在电梯安装完毕并检验合格后才能确认相关的销售收入。3.如下情况下:已交付实物但未转移商品所有权凭证。主要风险和报酬未随之转移。结论5.发出的商品有试销期和有退货条款的;(1)企业能够按以往经验对退货可能性进行合理估计的,在发出商品时对估计不会退货部分确认为收入;对估计会退货的部分,不确认收入。(2)企业不能确定退货可能性的,在退货期满后才能确认为收入。【例】某企业为推销一种新产品,推出优惠措施:凡购买该产品者均有2个月的试用期,不满意的,2个月内可以退货。产品已销售,货款已收到。解:由于是新产品,无法估计退货的可能性,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实质上并未转移给买方,该企业在售出商品时不能确认收入。只有当买方正式接受商品时或退货期满时才能确认收入。(二)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通常情况下:已交付实物且已转移商品所有权凭证。对商品管理权、控制权也随之转移。即:一般情况下的商品销售都满足该条件。如下特殊情况下:实质上要区别于融资和投资业务:已交付实物且已转移商品所有权凭证。仍保留对该商品的管理权。结论6:售后回购业务不确认收入实现;(有确凿证据表明售后回购交易满足销售商品收入条件的则需确认收入)以商品作抵押而融资售后回购:例:企业出售商品房一幢,价款为900万元,合同约定两年后以价款1000万元进行回购。解:该业务称为售后回购,实质上以商品房作抵押而融资,因此发出商品不确认收入实现。如下特殊情况下:实质上要区别于融资和投资业务:已交付实物且已转移商品所有权凭证。仍保留对该商品的控制权。结论6:具有售后分利协议的销售不确认收入实现;以商品为标的对外投资。例:企业出售商品房一幢,价款为100万元,合同约定该商品房由买方改造为娱乐场,每年平分该娱乐场的净利润。解:该业务实为以商品房对外投资(获得差价100万元),因此发出商品不确认收入实现。(三)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通常情况下:已交付实物且已转移商品所有权凭证。收到货款或取得收取货款凭证。表明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已交付实物且已转移商品所有权凭证。要点:注意流入的“可靠性”,该“款”有确凿证据表明很可能收不到时,不确认收入。例:企业已将商品发运给购买方,发票账单也已经交给购买方,购买方已经承诺付款,但此时得知购买方遭遇洪灾影响,无法支付货款。此项业务不确认收入实现。(四)收入能可靠计量通常情况下:收入能可靠计量。已交付实物且开出销售发票凭证。要点:所售商品必须有已定的销售价格。销售过程中由于某种不确定因素,可能出售价变动,新售价未确定前不应确认收入。如预收货款销售——在预收货款时不能确认收入。(五)相关的成本能可靠计量考虑到与收入的配比。如果一项业务不能确定销售成本时,则出售该商品时也不能确认收入。如:订货销售业务。三、销售商品收入的计量及账务处理(一)收入计量1.一般情况下,企业应当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合同价或协议价(销售发票上的价格)(不含增值税价)确认为销售收入的金额明显不公允时(1)按公允价反映收入;(2)应交税金按有利于税务部门的计;2.销售的收款具有融资性质时,收入按现值入账。3.因事后发生的销售折让使收入减损的,可以冲减已确认的收入。(二)收入的账务处理类型一:一般情况下,发出商品并办妥托收手续后的销售业务。已满足满足收入确认的条件。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例】甲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800000元,增值税136000元,款项尚未收到,该批产品的生产成本为550000元。甲公司应作会计分录如下:借:应收账款936000贷:主营业务收入8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6000借:主营业务成本550000贷:库存商品550000类型二:商品发出,但收款具有不确定性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不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条件)核算上通过“发出商品”科目核算。如果已开出销售发票的,按规定纳税义务已完成,要确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以后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条件时,需确认为收入。【例】甲公司于2008年3月3日以托收承付方式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成本为900000元,增值税发票上注明售价1500000元,增值税255000元。甲公司在销售时得知乙公司因自然灾害造成较大损失,资金周转发生困难,但为了减少存货积压,同时也为了维持与乙公司长期以来建立的商业关系,甲公司将商品销售给了乙公司。该批商品已经发出,并已向银行办妥托收手续。假定甲公司销售该批商品的纳税义务已经发生。甲公司会计分录如下:借:发出商品900000贷:库存商品900000同时,将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转入应收账款:借:应收账款2550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55000类型三:分期收款销售要点:递延分期收款、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采用现值反映销售。1.发出具有融资性质的商品时,按现值反映销售借:长期应收款(未来应收总额)贷:主营业务收入(折现额=当前现销价)未实现融资收益(差额)(如涉及增值税时,同时借记长期应收款,贷记应交税费)2.回收期内(1)按实际利率法确认融资利息收入借:未实现融资收益贷:财务费用(2)按期收款借:银行存款贷:长期应收款分两步计算,见下页。第一步,计算该销售款的实际利率∑各期收款×(P/F,i,n)=现值所解i即为实际利率第二步,计算回收期内各期的融资利息收入各期的融资利息收入=期初的未收本金×实际利率第一期期初的未收本金=现销价第二期期初的未收本金=第一期期初的未收本金-第一期已收本金=第一期期初的未收本金-(每期收款-上期的融资利息收入)=第一期期初的未收本金-每期收款+上期的融资利息收入(以后各期类推)【例】2008年1月1日,甲公司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向丁公司销售一套大型设备,销售合同约定的价格为6000000元,分3次于每年12月31日等额收取。该套大型设备的生产成本为4800000元,在现销方式下,该套大型设备的销售价格为5154200元。甲公司已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率17%,增值税已收存银行。不考虑其他因素。(1)2008年1月1日,确认收入实现借:长期应收款6000000银行存款102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5154200未实现融资收益8458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20000借:主营业务成本4800000贷:库存商品4800000(2)2008年12月31日(收款期内)①按实际利率法确认融资利息收入第一步,计算实际利率由2000000×(P/A,i,3)=5154200解得:i=8%第二步,计算融资利息收入第一期融资利息收入=5154200×8%=412336借:未实现融资收益412336贷:财务费用412336②反映收回一期货款借:银行存款2000000贷:长期应收款2000000(3)2009年12月31日(收款期内)①按实际利率法确认融资利息收入已知i=8%第二期融资利息收入=(5154200-2000000+412336)×8%=285323借:未实现融资收益285323贷:财务费用285323②反映收回二期货款借:银行存款2000000贷:长期应收款2000000(4)2010年12月31日(收款期内)①按实际利率法确认融资利息收入已知i=8%第三期融资利息收入(计算“未实现融资收益结”科目的结余数)=845800-412336-285323=148141借:未实现融资收益148141贷:财务费用148141②反映收回三期货款借:银行存款2000000贷:长期应收款2000000类型四:现金折扣及商业折扣(一)现金折扣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核算要点:现金折扣用总额法。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增加当期财务费用。【例】甲公司在2008年3月2日销售一批商品500件,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00000元,增值税额340000元。销售合同中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计算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该公司应作会计分录如下:3月2日销售实现时,应按总售价作收入:借:应收账款234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20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00三种假定情况的处理如果3月11日买方付清货款,可享受2%折扣。借:银行存款2300000财务费用40000贷:应收账款2340000如果3月21日买方付清货款,可享受1%折扣。借:银行存款2320000财务费用20000贷:应收账款2340000如果买方在3月22日以后才付款,全额付款。借:银行存款2340000贷:应收账款2340000(二)商业折扣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一种数量折扣)核算要点:商业折扣用净额法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例: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7%,经营的甲商品每件售价50元,按协议,一次性购入10件的给予商业折扣10%。现售出10件,款暂未收到。借:应收账款526.5贷:主营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