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党组关于五届市委第三轮巡察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财政局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强化整改实效,善始善终,以更大的决心、更强力度推进巡察整改后续工作。以下是小编分享的内容,欢迎参考借鉴与借鉴。xx年9月中旬至12月底,市委第三轮巡察第五巡察组对xx市财政局党组开展巡察。2023年2月28日,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一、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整改正确政治方向(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察整改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及时、多次召开党组会议,部署、推动整改工作。2023年3月1日,召开党组会专题传达学习《xx市委第五巡察组关于对市财政局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2023年3月8日,召开党组会议,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典型事例分析,为写深、写透、写好对照检查材料和开好民主生活会做充分准备;2023年3月15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审议《xx市财政局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2023年3月1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代表党组作深刻对照检查,党组成员深入检视剖析、查找问题根源,主动认领问题,针对性提出整改措施。(二)党组书记带头履责,以上率下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书记担任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抓、负总责,自觉从本人改起,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和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专题会,部署研究重大问题和协调重点环节,推动督促整改落地落实。督促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落实分管领域整改责任;要求各责任科室、单位落实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形成上下“一盘棋”格局。(三)实化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坚持突出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按照“可操作、可落地、可检查”的要求,细化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提出60条整改措施,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可检验。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四个方面42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修订完善形成11项制度规定,推动整改成果转化为长效常治的制度成果。二、聚焦反馈问题,动真碰硬扎实进行整改(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问题1.针对政治学习重痕迹、轻效果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完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制定《2023年xx市财政局理论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保证学习时间,注重学习效果。印发《关于大兴调查研究奋力推进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丰富理论学习形式和载体,深化理论学习效果,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根据学习计划和工作实际丰富学习方式,开展“将《红色传奇》进行到底”和“打卡红色教育基地”等活动。2.针对过“紧日子”的弦绷得不够紧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在编制年初预算时注重把好“源头关”,市本级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中推行“零基预算”改革,打破固化的“基数”思维定式,从零开始,改进和规范预算资金分配,根据财力情况,基本支出按定员定额标准预算,项目支出按项目库管理排序原则编制,“三公”经费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安排,推动财政资金安排进一步节支增效。严格控制预算执行,印发《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有关事项的通知》,大力压减“三公”经费支出。严控一般性支出,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追加预算,确需追加预算的,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审批;强化“三公”经费执行监控,严禁部门新增“三公”经费预算,严格执行会议和培训报批程序,严禁超预算、超标准列支“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和培训费。同时,督促指导部门规范使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正确反映各项公务活动,进一步提高预算约束力。3.针对执行现代预算制度不到位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积极推动工作。按照中央、自治区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部署,进一步梳理现有制度,结合xx财政工作实际,先后修改完善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7份,为推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供制度保障。认真组织谋划开展2023年度预算绩效工作,对2023年市本级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进行认真审核,提出修改意见并督促预算部门及时修改完善;组织市本级预算部门开展xx年度绩效评价工作,谋划xx年度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和2023年重点项目监控工作,积极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我市xx年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政策落实情况绩效评价工作在全区评比中排名全区第三,荣获优秀等次。二是完善管理机构,增强人员力量。为不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年初给予预算绩效评价中心调配2名同志,不断充实市本级人员力量。同时,督促指导各县(区)落实绩效管理机构和负责同志,配备相应人员,不断充实力量。三是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组建预算绩效工作交流群,畅通沟通交流渠道,随时交流探讨预算绩效有关工作情况,共同推进工作。组织召开全市预算绩效工作座谈会,对预算绩效工作进一步共同探讨,凝聚共识,推动全市预算绩效工作质效。4.针对统筹资金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专项债券申报工作。截至2023年6月30日,全市申报2023年第二批专项债券项目62个,符合发行条件的项目为16个,审核通过率达26%,审核通过项目比上一年度提高100%。二是强化专项债券支出管理。截至2023年6月30日,全市2023年度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为64.93%(不含6月当月发行的第二批新增专项债券9.9亿元),支出进度排名全区前列。三是加大政策指导和项目操作指导力度。截至2023年6月30日,全市累计纳入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项目管理库的项目有32个,落地率40.6%,其中市本级落地率100%,落地率排名全区前列。5.针对“三保”底线兜得不实不牢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三保”工作要求,强化政治担当,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从优从实保障“三保”。在编制2023年预算时,足额将“三保”支出列入预算,不留“三保”预算硬缺口;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每月优先足额确保“三保”库款需要,剩余部分再按轻重缓急程度予以保障,确保国家制定的工资、民生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落实“三保”专户管理,根据自治区要求,及时设立财政“三保”资金专户,并于2023年1月1日正式启用,专门用于归集自治区、市级财政安排的“三保”资金,保障中央和自治区确定的“三保”范围内预算资金支出。严格按照自治区要求,结合“三保”支出预算、上级资金调度、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及“三保”支出需求等情况及时将资金调入“三保”专户。截至2023年6月30日,市本级共流入“三保”专户资金20.57亿元,足额保障“三保”支出需求,没有发生“三保”支付风险。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必要支出,尽量节约资金消化暂付款。xx年,市本级消化历年暂付款3.49亿元。6.针对落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弱项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巡查组反馈的xx年直达资金没有及时拨付问题,我局高度重视,截至目前,已满足支付条件的xx年直达资金已全部拨付完毕。今后将加强直达资金的监管,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实施,切实提高资金支出进度。7.针对培植新财源能力不足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征管措施,促进财政收入平稳较快增长。截至2023年6月30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2.91亿元,同比增长7.5%,超额完成上半年预期目标0.5个百分点。二是加强财金联动,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截至2023年6月30日,全市新增投放“桂惠贷”68.43亿元,惠及6257户市场主体,直接降低相关市场主体融资成本1.2亿元;举行“金融春风送暖”政金企对接集中签约活动会,邀请18家企业代表在现场集中签约贷款49.23亿元,向金融机构反馈企业融资诉求231笔,金额443.78亿元。三是加大支持招商引资力度。安排招商引资专项经费928万元,支持相关部门围绕我市“2+5+N”工业产业体系开展精准招商,促进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向聚焦高质量发展转换,不断壮大xx经济总量。四是加大奖励扶持力度。市本级安排企业扶持奖励资金1000万元、入园企业奖励资金4058万元等,并积极争取上级相关奖励扶持资金,有针对性地加大对骨干税源企业和重点园区的扶持力度,聚焦培育地方支柱税源。五是积极推动2023年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加大债券申报工作指导督促力度。8.针对引领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弱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大力推广使用“桂惠通”平台,引导19137户市场主体在平台注册(其中将1536个重点企业(项目)纳入“桂惠贷”名单制产品企业库精准支持),促成线上融资达336.64亿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运用贴息额度5.87亿元,撬动金融机构累计投放“桂惠贷”319.13亿元、惠及16058户市场主体,贷款加权平均利率3.21%,直接降低相关市场主体融资成本超5.5亿元。加强培育与指导,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实现直接融资,截至2023年6月30日,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共为1678户市场主体提供担保贷款15.87亿元,在保余额26.37亿元,在保户数1678户。动态更新自治区精选库名单企业资料,丹泉酒业、澳都牧业、嘉联丝绸实现入库。做好企业上市(挂牌)的政策宣传工作,做好日常跟踪服务,及时为企业解决上市挂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9.针对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监管不细不实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河振资〔2023〕1号),统筹推进全市衔接资金管理工作。组织人员到都安瑶族自治县开展资金项目资产排查整改专项行动指导工作,提升县(区)资金使用效益。根据《xx壮族自治区财政厅xx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策落实情况自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桂财农〔2023〕11号)精神,组织11个县(区)开展自查专项行动,并印发《关于开展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策落实情况自查专项行动指导工作的通知》(河振资〔2023〕3号),对宜州区、南丹县、天峨县、东兰县、巴马瑶族自治县、凤山县开展复查工作。从2023年3月起,每月对衔接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通报,目前已通报三期。10.针对复工复产补助拨付不够及时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督促资金使用单位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xx年应拨付企业复工复产补助资金已于xx年全部拨付完毕。11.针对政府性债务偿还有风险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严格在自治区财政厅下达的债务限额内发行政府债券,足额将债券还本付息资金列入预算偿还,未出现逾期风险事件。12.针对各县(区)政府性债务监管不到位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县(区)的业务指导,同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督促有关县区加强监管,确保依法依规举债。13.针对小额贷款公司监管与风险处置不力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及时了解小额贷款行业风险情况,有针对性地指导小额贷款公司开展业务,按规定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业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制定工作计划、加大清收力度。截至2023年6月30日,辖内逾期小额贷款已压降至8000万元,同比减少3268万元。14.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缺位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了《xx市财政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内容。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财政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健全工作机制,制定《xx市财政局公共关系风险内部控制办法(2023年版)》,建立和完善网络安全责任制和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加强对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