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两委成员分工及职责范例【汇集8篇】【学习指导】这篇学习资料“村两委成员分工及职责范例【汇集8篇】”由三一刀客漂亮的网友为您精心整理收集,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村两委成员分工及职责【第一篇】村两委:就是村中国共产党员支部委员会和村民自治委员会的简称,习惯上前者简称为村支部,后者简称村委会。村支部的职能是宣传共产党政策、帮助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的落实、带领广大基层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发家致富奔小康。村委会是村民民主选举的自治组织,带领广大村民致富。协助乡镇政府工作。它不属于国家机关。工作制度:议事范围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研究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所布置任务的具体工作措施。2、讨论制订本村经济、社会发展、村庄建设的年度和长远规划,以及保证规划实现的工作措施。3、研究制订《村民自治章程》(草案)、村民奖惩的办法以及村(财)务民主管理和公开等规章制度(草案)。4、讨论决定村会计、调解、治保等机构组成人员人选。5、讨论决定低保人选和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对象。6、研究提出来有关本村重大村务工作初步方案,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制订具体的实施措施。7、研究决定村集体大额奖金的开支。8、其它需要村两委会研究或做出决定、决议的事项。会议制度1、村两委会议,一般每月一次,如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村两委会议由村党支部书记召集主持;经村党支部书记委托也可由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副书记召集主持;村两会议,各委员均须按时出席,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须事先向召集人请假;村两委会议必须有过半数的委员参加方能举行。2、村会计可列席会议,如工作需要,其它人员也可列席,具体列席人员由召集人确定。3、村两委会议由村会计负责记录,村会计未列席的,由组织委员记录。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审核签名,存档备查。议事程序方法1、村两委会议和议题由村两委委员向召集人提出,经村党支部委员会确定后列入会议议题。2、村两委委员提出的议题,须事先由提出人组织人员研究、协调、论证,提出具体方案供决策时选择参考。3、村两委会议召开的日期和议题内容,应由召集人提前告之与会人员,一般不临时动议重大问题。属通气性质的问题,可以临时提出,但须简明扼要。4、村两委会议研究重大问题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先由议题提出人作详细说明后,各委员畅所欲言,发表自已的意见,然后采用口头或举手等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一半,决议方为有效。5、村两委成员及其他与会人员要注意保密。凡会议讨论的所有问题不论意见有无分歧,也不论是否形成决议(包括已做出的决定尚未公开前),均不得外传,谁泄露谁负责。6、村两委会形成的决议会议主持人应及时向因故未参加会议的两委成员传达。7、村两委会形成的决议,如有必要,可召开有关会议或张榜等形式加以公布,以保证决议的正确实施。执行和反馈1、村两委成员必须坚决执行两委会集体做出的决定。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不得在会后有任何反对的言行。2、村两委成员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必须认真抓好自已分管的工作,不得推诿、拖拉。如执行中发现新问题须及时提交两委会讨论,不得自行改变。3、村两委成员应及时将办理结果向会议主持人反馈。会议主持人应抓好决定、决议的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决定、决议落到实处。主要职责:工作职责第一条.村党支部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村党支部对村民委员会的领导主要体现在:团结和带领村民委员会成员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党员在村民自治及村级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保障村民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督促、帮助村民委员会执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领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对村民委员会成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是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乡镇党委、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和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开展工作。第三条.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任期五年,由省统一部署换届选举。“两委”一般分别由3-7人组成。村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实行“两推一选”,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行直接民主选举。提倡具备条件的村党支部书记与村民委员会主任依法按章实行“一人兼”,提倡具备条件的村党支部其他成员与村民委员会其他成员依法按章实行“交叉任职”。第四条.村党(总)支部的主要职责任务是: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执行村党员大会的决定、决议;领导村民委员会、共青团、妇代会、民兵、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种村级组织,支持和保障这些组织按照法律法规、章程和职责开展工作;加强对村经济工作的领导,主持制定村经济发展规划,讨论研究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负责村、组干部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加强村“两委”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坚持学习培训、民主评议党员和干部、民主生活会、密切联系群众等制度,大力培养和发展优秀青年农民入党,积极培养村级后备干部。第五条.村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任务是:1.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经营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济发展;2.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及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3.依照法律法规,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管理本村财务;4.制定并实施本村建设规划,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5.教育村民爱护公共财产,依法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持和改善生态环境;6.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以及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督促村民遵守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维护村民合法权益;7.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8.调解民间纠纷,促进家庭、邻里和睦;9.协助维护社会治安,促进社会稳定;10.召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11.向乡镇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重要决策第六条.重要村务主要包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及其他村级组织、党员队伍和干部队伍建设。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财务计划,较大数额资金的支出;村公益事业和集体经济项目建设的立项、筹资筹劳和工程招投标方案,村集体企业的经营、承包、租赁、出售、转让及其费用的收缴,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水面、山场等资源的开发、承包、租赁;土地征用补偿费的使用,宅基地的规划和申报;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及其附加的委托代征,生产性水费、电费的协助收缴;生育对象的申报,社会抚养费的协助征收;优抚对象和五保户的保障,筹资和筹劳的减免,农业“两税”的社会减免和灾歉减免到户的分配与落实,国家投入的扶贫、农业开发、以工代赈等资金的使用,社会力量救灾救济、扶贫、助残等款物的接受、分配、发放;享受村补贴人员及其补贴标准、数额,民主评议干部,以及干部的任期和离任审计;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制定与修改等。第七条.属村党支部实施决策的,按以下方式进行:1.村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决策方式:会议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参加。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形成的决定、意见和建议须经应到会委员过半数同意。如情况紧急,村党支部书记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村党支部委员会报告。村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2.党员大会决策方式:会议由村党支部委员会组织,党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会议讨论的议题先由村党支部委员会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经党员充分酝酿、讨论后,作出决定或决议。会议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会议决定其他重要事项时,到会人数须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所作决定须经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过半数通过。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第八条.属村民委员会实施决策的,按以下方式进行1.村民委员会会议决策方式:会议由村民委员会主任主持,村民委员会成员参加。决定事项时,应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通过。所作决定应及时向村党支部报告。如情况紧急,村民委员会主任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村党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报告。村民委员会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2.村民(代表)会议决策方式: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召集,村民委员会主任主持,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或由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人数较多、居住分散的村,也可以同时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或分片召开,然后集中意见。会议所作决定应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村民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者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召开村民会议。经村民会议授权,可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外的相关事项。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必须有五分之四以上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经全体村民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不得与村民会议的决定、决议相抵触。第九条属村党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共同实施议事、决策的,应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进行:决策方式:会议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村“两委”成员参加。根据需要,可吸收党小组长、村民组长、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村务公开监督组组长参加。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村“两委”成员参加,形成的决定、意见或建议须经应到会村“两委”成员过半数同意。村两委成员分工及职责【第二篇】为了加强村务管理、明确责任,更好地服务于群众,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制定本制度。一、村两委人员分工、职责芮世根: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分管村级党务、计划生育、财务、村委会全面工作。曹邦文:党总支委员、村委会委员。分管党建、农业、水利、电力、土地、涉农资金补助、统计工作。罗继云:党总支委员。分管查违、清洁工程、村级道路、综治、民兵工作、安全生产。周素梅:村委会委员。分管计划生育、民政、社会保障。王秀红:党总支委员。分管计划生育、妇联、文、教、卫、共青团工作、食品安全。罗荣荣:分管信息宣传、网站维护、全程代理、村级报账、阳光村务、网格化管理、协助党建及文明创建工作。二、村两委成员联系村民组分工芮世根:联系中耿北耿北拐村民组。曹邦文:联系团湾、黄前、曹湾村民组。罗继云:联系罗中、牌坊、后耿七号村民组。周素梅:联系毕腰、罗腰、束腰、李岔村民组。王秀红:联系东耿渡船、埂上村民组。奚之松:联系渭东、渭西、窑厂村民组。(暂定)三、工作要求1、各分工人员在自己的分工、分片范围内开展工作,领导交工作除外。2、在分工范围内同镇各职能部门保持工作联系,按照分工要求搞好本职工作。3、分片联系组工作人员负责本辖区内所有属村级管理的'事务,按照要求独立完成分片内各项工作任务,遇特殊情况需要村级支持时,由村领导安排人员处理,分处联组人员协助工作。4、各分工、分片人员必须经常深入所联片组,走村访户了解组情、民情、民意,替群众排忧解难。四、分工、分片工作有关的未尽事宜参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村两委成员分工及职责【第三篇】鉴于人事变动,为了更好地服务于群众,保证我村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现结合我村实际,经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新场村两委班子成员具体分工如下:XXX(村支部书记):主持新场村全面工作;负责本村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脱贫攻坚、整脏治乱(农村人居环境及清洁风暴行动)、城镇综合执法等工作。XXX(村委会主任):主持村委会全面工作;负责本村农业产业发展、易地移民搬迁、水利、文教、卫生(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及社保(养老保险)等工作。XXX(村支部副书记):负责本村安全生产、政法综治、信访维稳、征地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