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公司应收款项专项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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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文件局资字〔2010〕359号关于印发《中建八局2010年度应收款项专项考核办法》的通知局属各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2010年度应收款项专项考核办法》经局领导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二○一○年十月十三日—1—主题词:应收款项考核办法通知—2—中建八局2010年度应收款项专项考核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催收清欠的工作要求,有效遏制应收款项的增长,提高企业经营发展质量,结合八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考核范围:按局内部管理关系确定的局属各公司、直营公司和海外事业部。第三条本办法考核的负责人:为各单位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分管应收款项清收工作的负责人。具体人员由各单位提出报资金部,由局领导确定。第四条应收款项清收工作重点考核各单位应收款项指标的增长情况。用公式可表述为:应收款项增长率=[(考核期末应收款项净额÷考核期初应收款项净额)-1]×100%其中:应收款项净额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应收账款净额;(二)其他应收款净额;(三)已完工未结算款净额;(四)客观因素影响数,其主要包括:1.铁路项目对应收款项形成的影响;2.对外投资形成的少数股权挂账;3.局认定的其他影响因素。第五条为便于稽核,应收款项考核指标以被考核单位年度决算报表数(管理口径)的净额进行计算,最终以局财务部门核实确认的数据为准。—3—第六条局通过考核评分的方式,对各单位应收款项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薪酬直接挂钩,具体计分标准如下:应收款项考核得分=应收款项增长率完成情况得分×营业规模难度系数(一)应收款项增长率完成情况得分基础分及获得标准加减分范围及标准考核指标满分获得标准加减分范围加减分标准应收款项增长率100分完成值=上年期末实际值最高±20分增长率每减少0.5个百分点,加1分。增长率每增加1个百分点,减1分。注:得分保留整数,按四舍五入算。(二)营业规模难度系数1.难度系数用来衡量不同单位应收款项清收工作的差异,主要以被考核单位年度营业收入来确定。具体标准如下:难度级别营业规模(亿元)难度系数区间A60亿元<营业收入1.18B50亿元<营业收入≤60亿元1.12-1.15C40亿元<营业收入≤50亿元1.09-1.12D30亿元<营业收入≤40亿元1.06-1.09E20亿元<营业收入≤30亿元1.03-1.06F10亿元<营业收入≤20亿元1-1.03G营业收入≤10亿元12.难度系数的取值区间为1~1.18。—4—(1)营业收入小于10亿元(含)的单位,难度级别定为G级,难度系数直接计为1。(2)对处于A、B、C、D、E、F等6个难度级别的单位,难度级别所对应的难度系数计算公式如下:难度系数=难度系数区间下限+(企业考核当期实现的营业收入-营业收入下限)×〔(难度系数区间上限-难度系数区间下限)÷(营业收入上限-营业收入下限)〕(3)为鼓励各单位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对各单位海外业务形成的营业收入部分,按1.2倍给予优惠计算。第七条应收款项考核得分基本分为100分,得分区间为80~144分。第八条鉴于历史遗留问题已基本消化,控制应收款项增长成为企业管理正常工作的实际,2010年度催收清欠工作考核实施负向激励,只罚不奖。第九条考核兑现与年薪挂钩标准为:序号扣罚标准挂钩标准扣罚金额1考核得分≥95分不奖不罚0万元2考核得分<95分每减少1分,扣减年薪1万元-20万元注:考核得分按实际分值与薪酬挂钩,不作四舍五入;被考核单位总限扣罚金额20万元。第十条扣罚金额为被考核单位总的金额,按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应收款项清收工作负责人的不同分别进行兑现。其中;属于局直接考核并发放薪酬的负责人,由局进行兑现;不属于局直接考核发放薪酬的分管负责人,由各单位按照考核结果自行进行兑现,并报局人力资源部备案。具体是:—5——6—个人兑现金额=本单位被扣罚总金额÷本单位考核对象权重合计×对应的个人考核权重其中: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的权重分别为1,分管应收款项清收工作的领导的权重为0.8。第十一条局总部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为:(一)资金部负责应收款项考核指标、目标的确定及下达工作,协助人力资源部制定年薪兑现方案。(二)财务部、审计部负责应收款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的审核及确认工作。(三)人力资源部负责牵头组织经营业绩考评工作,编制年薪兑现方案,兑现被考核单位负责人的年薪。第十二条各单位应结合实际贯彻本办法,落实年度应收款项清收工作目标和工作责任,加强应收款项清收的指导、组织和管理工作,按季分析进度实现情况,做好监控和督促工作。有关制度须报局档案室备案。第十三条本办法与局《2010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局企字〔2010〕203号)并行实施,由局资金部负责解释和修订。第十四条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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