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公司管控铺就建筑集团盈利之道建筑市场机会空前在今后20年,我国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房地产等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将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中国的建筑市场面临历史上重要的发展机遇,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西部大开发和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发展战略的实施,投资体制的改革等,都为建筑市场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预计到2010年,建筑业总产值(营业额)预计将超过90000亿元,年均增长7%,建筑业增加值将达到150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8%,占国内生产总值的7%左右。建筑行业低盈利的局面尴尬依然与其它行业相比较,建筑行业利润率远低于其他行业,甚至远低于全社会平均水平,目前我国建筑业的总产值以20%-30%的速度增长,而建筑业的盈利很低且还有继续下滑的趋势,建筑企业产值快速增长的同时却始终徘徊在微利边缘,这种产值增长与利润下滑的背离趋势集中体现了国内建筑业低效运行的产业特征。以上市公司为例,国内大多数上市公司所属的行业毛利率一般在18%以上,净利率一般在9%以上,而建筑业板块的毛利率从2003年到2005年一直在11%左右徘徊,三年的净利率分别为2.68%、1.39%和1.67%,2005年的净利率比2003年下降30%,还不及全社会平均水平的20%。在17家上市公司中,业绩略有增加的仅有4家,下降的则有10家,其中有3家亏损。建筑行业成了名副其实的“鸡肋”。破解建筑行业“鸡肋”谜局一、大型建筑集团规模偏小,产业集中度低根据统计资料,我国建筑一级企业占总量的5.6%,大大超过发达国家一级企业0.1%-0.5%的比例。说明大型建筑集团企业规模偏小,行业产业集中度低,这一方面难以达成规模经济与利润率的效应,另外一方面造成大量企业为同一工程过度竞争,众多企业以相同的组织形式、相近的生产水平开展竞争,使得企业几乎无力控制价格。为了扩大规模,各个建筑企业竞相压价、恶性让利、甚至诋毁内耗其结果必然严重阻碍价格机制的正常作用,从而导致行业整体利润率过低。二、缺乏行业龙头,无法引导市场走向规范由于建筑集团规模偏小,缺乏行业领导企业,未能组织建立市场规范,导致市场恶性竞争和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不够规范。集中表现在:严重压价;垫资施工;压缩工期;工程款拖欠;行政干预;“回扣”、“中介”盛行,这些都加大了企业的运营风险和经营成本。三、重心下移,项目管理机制分权过度项目是维系建筑集团生存的特殊纽带,在项目管理改革初期,承包制是绝大多数建筑集团采用的一种管理模式。由于项目承包“油水”多,很多人都想往项目上跑,只要混上项目经理,就能集人、财、物大权于一身,就等于当上了“老板”。还有,一些建筑集团为了鼓励项目承接工程,或是出于对项目的“感情”回报,对项目承包采取了降低上交管理费的“放水养鱼”倾斜政策,使本属于集团的利润更多地流向了项目,造成了集团利润中心下移,集团效益因此白白流失。四、依赖挂靠承包,总部无心建立核心能力挂靠承包是当前工程建设领域中不争的事实,一些建筑集团利用政策的空档,纷纷采取薄利多销的经营策略,仅向承包者收取极低点数的管理费,忽视自身能力的建设,集团大部分利润就这样被承包者拿走。不仅如此,一些挂靠承包者还为企业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他们千方百计向企业套取现金,恶意拖欠人工费、材料款,到头来却把潜在债务甩给了集团,最终落得“偷鸡不成蚀把米”。五、管理体系缺位,项目监督困难由于企业制度不健全、管理体系支离破碎以及工程项目点多面广的缘故,客观上造成了建筑集团对项目管理和监督上的因难。一些项目承包者正是利用管理上的漏洞和包盈不包亏的“优厚待遇”,采取了先下手为强的手段挖企业的“墙脚”,而项目其他管理人员,也想方设法利用服务之便与材料供应商、劳务包工头勾结起来“吃”企业的,把集团的效益都“吃”进了个人肚里。六、组织结构老化,管理效率低下我国大多建筑集团仍然保留公司——子公司——项目部的构架,且不说这种构架带来的机构重叠,人浮于事,单是子公司的管理成本可能超过了企业利润的若干倍。以某企业为例,该企业一个子公司的年平均管理费开支不少于150万元,如果核企业5-7个分公司计算,二层机构一年的开支将近一千万元,这样高的运行成本,企业效益显而易见。建筑集团提高盈利终极选择——母子公司管控提高盈利将成为未来几年建筑集团无法回避的命题,在经过无数次业务思维的解题方法而无功而返之后,为何不尝试着引入母子公司管控体系,完成建筑集团的精彩转型。一、打造母公司核心能力,向“专、特、精”产品转化通过母子公司管理体系的导入,打造母公司核心能力,以母公司为主体,在建筑产业链的横向或者纵向的某些利润相对比较高的、特殊工程项目的细分市场中形成企业“专、特、精”的优势和能力,比如装饰装修业务、地下隧道工程、高礅大跨桥梁工程、防漏工程、仿古建筑工程以及某些专业性很强的工业工程建筑项目等(炼油厂建筑安装、医院装修),这些都有很高的专业性,是可以特别考虑的发展领域。二、基于母子公司管控平台,规范项目管理,转变承包模式项目是企业基础管理的立足点,是创造企业效益的源头。要在母子公司管控的平台上改变承包制的运营模式,总部与子公司间不宜再签订承包合同,而应以签订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方式确定项目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加强子公司在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现场文明等方面的管理职能,削弱其经济管理职能。要充分体现母公司作为市场经营主体的地位和突出利润中心的定位,解决子公司与总部争利益的问题。三、以母子公司管控架构为方向调整组织结构,实施组织变革目前我国建筑集团大多存在着管理层次多,组织结构不够合理等问题。而且由于管理层次过多,造成了企业运行效率不高,总部与子公司部门之间职责不明,解决问题互相推委、扯皮的现象经常发生。所以,为了降低企业运行成本,提高效率,建筑集团合理设置母子公司机构,把人、财、物大权进行合理划分。四、在母公司层面进一步完善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水平,降低经营风险建筑集团除了充分利用自己的行业竞争优势外,应积极拓展多元化经营渠道,如成立全资房地产企业、参与其他行业投资参股或组建具有独立法人的控股公司等,但这些投资都涉及到决策问题。在投资(包括垫资承包工程)之前,要经过各方面的专家及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领导科学论证,选择最佳投资方案,以使投资获得丰厚回报。五、在总部集中实施企业技术改造,创新施工技术,凸现差别化竞争优势首先,在建筑集团总部建立技术开发组织机构和科技创新机制,配备高素质的科技骨干,研究开发具有自己特点和较强竞争力的技术项目。其次,加大科技投入,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节省成本降低消耗,使企业形成产品差别化优势,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经济效益。最后,集中大力推进信息化,采用现代管理技术,如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降低管理成本,使集团尽快实现从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尽管在我国建筑业是一个微利行业,但是并不意味着建筑集团就并不能够获取客观的经济效益,在中国建筑市场运作逐步进入规范的同时,只要建筑集团换一个视角,根据自身实际,构建母子公司管控平台,从项目获取、施工管理、承包模式、管理机制、技术创新等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建立相应的集分权管理体系,是完全可以摆脱低效益的状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