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仓储合同_仓储物流合同【精选4篇】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网友帮大家分享的“仓储合同_仓储物流合同【精选4篇】”,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仓储服务合同【第一篇】存货方: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保管服务方、存货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1、为存货方提供出入库、保管服务,为存货方代记库存明细账(最小记账单位)。2、为存货方提供使用面积1620平米的场地,供存货方码放货物。3、保管场所地址:________1、存货方负责货物的包装,包装标准,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2、因存货方包装原因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1、保管服务方应保证存货方的存货数量(最小记账单位)库存明细帐与存货方所存货物一致。2、保管服务方应保证存货方入库存货数量、及入库时经2/21双方确认的货物状态完好。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1、入库:存货方委托保管服务方负责将保w管物运至保管场所(运输费另计),在保管物运输始发地时,对保管物规格、数量、包装要求进行验收,签署保管物入库单。该入库单应包括保管物的实际接收状况、数量、新旧等情况。2、出库:存货方委托保管服务方将保管物运出保管场所时,应对出库保管物的数量、名称等进行确认,并签署出库单。该出库单应包括保管物的实际出库状况、数量、名称等情况。3、入库单和出库单经双方签字后视为有效,当事人双方各保存一份。1、保管服务方须保证在保管期间内,存货方保管物在保管场所不因雨水等其他原因而受潮、进水,不因保管场所内其他物品的使用、搬运而造成损坏。2、保管服务方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或其他场所进行保管,不得自行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保管服务方违反本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1、本合同保管期限届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续签本合同。2、如在本合同约定的保管期间内,因保管场所变迁而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保管服务方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存货方,则存货方有权选择:或者提前终止本保管合同;或者3/21按保管服务方提供的新保管场所继续履行本合同。如存货方选择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则自本合同终止之日起10日内,存货方应支付已履行保管期间的保管费,且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3、如在本合同约定的保管期间内,存货方需提前终止本合同,需提前15日书面通知保管服务方,经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则自本合同终止之日起10日内,存货方应支付已履行保管期间的保管费,且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4、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通知、合同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需加盖公司印章,任何口头的或无公司印章的书面合同均视为无效,对各方不产生法律约束力。方无需向保管服务方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2、支付方式: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保管服务费,每月为一个支付周期,存货方于每个支付周期结束后10日内向保管服务方支付上一周期保管服务费。1、保管服务方的违约责任:1)保管物在保管过程中所发生的丢失、短缺、损坏等,保管服务方应负责赔偿。2)保管服务方因非不可抗力原因而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履行的,保管服务方应将存货方已支付的全部保管费返还给存货方,并赔偿由此给存货方造成的损失。2、存货方的违约责任:1)存货方在保管服务方存放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物品,造成公检法机关没收存货方物品的,保管服务方不负担任4/21何责任,存货方因此给保管服务方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全额承担,包括保管服务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2)如存货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保管费,每逾期一日,存货方应按应付保管费的千分之五向保管服务方支付违约金。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对不可抗力造成的存货方经济损失,保管服务方不负责赔偿。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有其他问题,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保管服务方:________(公章)存货方:________(公章)授权代表人:________授权代表人:________仓储服务合同【第二篇】乙方(**):第一条:存货储存场所的基本情况5/21乙方存货的库房位置为,使用面积合计为平方米,其中仓库平方米,另含办公区面积为平米。合同期内,乙方有权就货物储存面积重新进行测量。如测量后的使用面积低于本合同约定的面积,乙方有权按实际测量的使用面积结算仓储费,并要求甲方退还此前多交的仓储服务等各项费用。第二条:存货储存期限1、储存期共,自年月日至年月日。2、使用时间以使用当日始计算,终止时间以储存期限结束计算。3、乙方的物资由甲方派保管员负责保管,乙方的物资甲方在有关入库票据上签字后由甲方负责。4、合同到期后,如乙方需要甲方继续提供仓储服务,乙方需于合同期满前30日通知甲方,则本合同的储存期限自动延长年。乙方如未提出继续仓储要求,则本合同期满自动终止。第三条:仓储费结算1、本合同的费用包括仓储服务、附属设施设备及场地使用等所有与提供的仓储服务有关的的费用。2、本合同的仓储服务费为每月每平米元,合计为每月元。仓储费按(季度/月/半年)支付,(先用后付/先付后用)。乙方在每(季度/月/半年)结束后支付(季度/月/半年)的仓储费。3、甲方须向乙方开具正规的仓储服务发票。乙方在收到甲方开具的正规的仓储服务发票后10日内支付仓储费。甲6/21方如没有出具发票,乙方有权延迟支付仓储费,直至甲方提供符合税法要求及合同约定的发票为止。4、甲方收取乙方仓储服务费用和其他所有费用的银行帐号如下:开户名: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5、乙方须按本合同确定的甲方账号汇款,甲方账号如有变更,须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如未及时通知,造成乙方向原账号付款,视为乙方已付款,损失由甲方承担或因甲方原因与第三方发生诉讼,乙方收到法院的相关协助执行通知书的,乙方有权将仓储服务费打入法院指定帐户,视为已付仓储服务费用。6、合同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仓储费用。甲方如提高仓储费,包括向乙方口头或书面提高费用的通知、意向等,均视为甲方违约,适用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第四条:货物保管条件及管理要求1、甲方应安全、规范堆放乙方货物,在库货物,按乙方管理要求存放和保管。2、甲方对储存物的帐务管理需实行与乙方记帐方式一致的、统一的、协调的帐务,保证库存物品帐、卡、物一致。甲方需随时配合乙方的对帐、盘点工作,盘点格式表上需有经手人签字和甲方盖章。7/213、如果入库时货物或包装出现质量和数量问题,或者出库时数量、型号等与乙方单据不符等,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4、甲方必须做好库房及附加设施修缮工作,保障库房安全和正常使用。5、甲方必须保证乙方货物的及时进出,并能根据乙方要求提供24小时出入库业务。6、甲方应负责仓库的防潮、防盗、防火、防尘、防水等安全工作。7、货物保管期间,发生货物质量问题,如:甲方叉车等原因造成货物包装破损、质量问题的经双方确认型号和数量后,由乙方质量部门鉴定后对于包装破损的按乙方规定基准索赔包装箱和再加工费用,需要更换部件的索赔部件将会再加工费用,以此确定判定废弃的索赔货物全额。8、对于乙方提出的合理书面整改要求,甲方应在七天内完成。9、除甲方仓库保管员和乙方仓库管理担当外,其它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仓库。10、乙方保存在甲方的货物以及乙方在提货单和其它出库单据上注明的货物的所有权属于乙方,无论什么情况,甲方都无权处置乙方的存货,也无权抵押乙方的存货。第五条:水电设施及费用1、甲方必须保证合同期内水电设施齐全,保证能正常提8/21供满足乙方生产作业所需要的动力,照明用电及生产生活用水。2、甲方须为乙方仓储场地单独设立水电表,乙方按单独设立的水电表交纳水电费,甲方不加收其他任何费用。3、甲方按季先用后付收取水电费。收费标准为供水供电部门同期公布的水电费单价。4、甲方在收取水电费的同时需向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及相关计量依据。甲方如延迟提供发票,乙方有权延迟支付水电费。5、甲方在仓储场地交付于乙方前,须出具正式的水、电、电话等费用已结清的证明。第六条:消防设施1、甲方保证仓储场地内消防系统及消防器材完好,甲方保证该仓储场地已通过当地消防部门的消防验收和年检。甲方须提供当地消防部门出具的该场地消防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栓、灭火器、灭火机、防火卷帘门、报警联动系统等)已验收合格及年检合格的证明。该验收和年检证明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2、若由于建筑物主体原因导致乙方消防二次报验无法通过的,由甲方负责整改,费用由甲方承担。若整改后建筑物主体仍未通过消防验收致使乙方消防二次报验仍无法通过,甲方应承担乙方所有的损失。3、合同期内,消防系统和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更换及年检由甲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9/214、甲方如不提供、延迟提供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或提供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不合格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第七条:甲方义务1、叉车装卸1乙方物资的卸车、入库码放、出库装车、木盘的整理装车,由甲方的_/_(作业工具完成;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增加_/_(作业工具),当甲方的_/_(作业工具)能力不能满足乙方的装卸需要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2乙方物资运至甲方仓库,乙方按每卸、装各_/_(件)付给甲方装卸费_/_元。2、运输1乙方物资从乙方运至甲方还乙方的木盘送返的运输由甲方完成,甲方要准备足够的车辆保证乙方产品的运输,乙方要求增加车辆时甲方要积极配合提供车辆,并且保证及时。2运输费用按照双方确认规定的价格来计算。3甲方要在乙方的工厂或仓库装车时检验产品是否完好,装车完毕时在入库单上签收。3、合同期内,仓储场地的的供水、供电设施及消防设施若发生异常情况,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必须尽快予以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否则,视为甲方违约,适用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或在甲方不能及时修复,影响乙方正常生产作业时,乙方有权选择先行自行修复,发生的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10/214、甲方如拖欠水电费原因或其他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产作业,甲方除按每天1万元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乙方不能正常生产作业超过三天的,乙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此种情况下,甲方应按年仓储服务费用总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5、合同期间,乙方仓储场地的内部管理由乙方负责,甲方不予干涉,但甲方有权进行消防、安全方面的检查。乙方收发货及正常作业提供方便。否则,视为甲方违约,适用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8、甲方必须保证仓储场地门窗、墙体、房屋顶部等完好、能符合正常的防火、防盗、防水等要求。如因门窗、墙体、房屋顶部等原因,导致乙方被盗、失火、水淹等意外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9、甲方必须保证仓储场地和附属场地四周的排水系统完好和正常发挥作用,如因排水系统的原因,导致乙方货物受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10、甲方为乙方的仓储场所等财产自行购买保险,乙方库存的货物由乙方自行购买保险。11、甲方对储存场所以外相邻场地(如有)拥有产权或使用权的,甲方不得将其出售、出租给第三方仓储、经营(含与第三方以承包、联营或以其他方式合作经营)、或自营与乙方的经营范围相同或相似的项目。否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1/2112、甲方除向乙方收取仓储服务费及水电费外,不得向乙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摊销、场地使用费、停车费、绿化保洁费、管理费等。第八条:乙方义务1、乙方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享有经营自主权,并独立承担经营活动风险和责任。合同期内,乙方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2、乙方应按照本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