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主要就不同支付方式下的风险类别及其措施作详细的探讨。在现行国际业务实务中,国际结算主要分为汇付结算、托收结算(进口项下称代收结算)和信用证结算。汇付结算,又称汇款结算,是指付款人通过银行,使用各种结算工具将货款汇交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它属于商业信用,采用顺汇法。根据汇出行发出资金头寸调拨指令,可分为电汇(TelegraphicTransfer,T/T)、信汇(MailTransfer,M/T)、票汇(RemittancebyBanker’sDemandDraft,简称D/D)。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特别是SWIFT(societyforworldwideinterbankfinancialtelecommunications环球银行金融电信协会)的发展及其便利,电汇逐渐成为主流的汇付方式。汇付方式根据资金收付和货物收付关系可分为货到付款、预付款和延期付款。托收(Collecting)是指出口商将随附的各种单据交至委托行,并指示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它在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代出口商提交单据给出口商并根据出口商的指示向进口商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它属于商业信用,采用逆汇法。根据随附的单据可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由于跟单托收出口商及银行能够较好掌握货权,因此现在得到广泛应用。跟单托收根据出口商的托收指示交单方式可分为付款交单(Documentsagainstpayment,简称D/P,是指代收行必须在进口人付款后方能将单据交予进口人的方式)和承兑交单(Documentsagainstacceptance,简称D/A,指在使用远期汇票收款时,当代收行或提示行向进口人提示汇票和单据,若单据合格,进口人对汇票加以承兑时,银行即凭进口人的承兑向进口人交付单据)。信用证(letterofcredit)是指开证银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并按其指示向第三方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的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1]。信用证种类繁多,从期限结构上,可以分为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根据开证行对指定行的授权方式可以分为议付信用证(bynegotiation)、承兑信用证(byacceptance)、延期付款信用证(bydeferredpayment)、付款信用证(bypayment)等。根据信用证可转让性可分为可转让信用证(transferablel/c)和不可转让信用证(untransferablel/c)。信用证结算是基于银行信用,在当今结算领域中,信用证方式结算可以说是最为广泛的一种结算方式。因为有银行信用的参与,对于出口商来说可以得到银行的信用支持,从而能够获得银行的融资支持,对于规避汇率风险,缓解暂时流动性困境等有很好的帮助。从风险角度来看,汇付的风险最大,托收风险次之,信用证风险最小。本章就这三种结算方式的风险及其预防措施作详细探讨。第一节汇付风险及其预防措施6.1.1出口汇付风险及其预防措施一、出口汇付及其风险按照出货时间与收款的时间先后顺序,出口汇付的方式可分为赊销(O/AOPENACCOUNT,又称延期付款)、货到收款和预收货款。由于交货时间与收款时间的不一致性,必然导致信用风险产生。按照出口商承担风险的程度排序,从大到小依次是赊销、货到收款和预收货款。1、出口汇付中的赊销风险赊销是出口商将货物发送给进口商,在没有得到付款或付款承诺的情况下,就将货物运输单据交给进口商,让进口商提取货物的一种结算方式。这种先货后款的方式是一种给了进口商较大信用支持、较长融资时间的结算方式。在这种情况下,出口商能否得到货款,完全依赖于进口商的信誉,一旦出口商违约,就会出现钱货两空的局面。而进口商则在没有支付任何货款的情况下得到了货物,并且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处理货物。赊销方式对于出口商是一种风险最大的结算方式。具体有如下几方面风险:1)进口商违约风险。由于赊销是在交货一定时间后,进口商才付款。一般进口商在此期间可能会发生财务危机、经营危机以及受国际上货物跌价影响等情况,这些都会使得进口商萌发违约动机,加大违约风险。2)出口商流动性风险。在赊销下,出口商给予进口商一定的融资期限和额度。在此期间,进口商占用出口商的资金越大、时间越长,出口商的流动性风险就越大。一旦出现流动性危机,如果出口商不能很好地获得银行融资或其他融资,很容易诱发财务危机。3)国家或地区的政治风险。战争、内乱、经济或金融危机等使进口商不能正常履行其义务的风险。在赊销情况下,对于政局不稳定地区,例如中东、非洲等地区,由于政权不稳定,政治动荡很容易造成企业破产、外汇管制等,从而使得出口外汇不能顺利收汇。4)汇率风险。赊销方式下,在未收汇期限内,出口商将要承担外汇敞口风险,例如本币升值将会直接导致收汇后结汇损失。重启人民币汇率改革后,人民币单方面升值,已经给我国大多外贸企业带来了较大损失。特别是对于小企业,可能危及企业生存。2、出口汇付中的货到付款风险货到付款是指出口商先行将货物出运,在进口商收到货物后再将货款汇付给出口商。货到付款具体又可以分为寄售和售定两种,在付款时间点上两者有细微的差别,但是都是出口商向进口商提供的单方融资渠道,并且出口商还要承担进口商拒付的风险。在国际贸易实务中,多用售定方式,即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在进口商收到货物后立即将全部货款以电汇的形式付给出口商。相对于赊销方式,出口商承担的货到付款风险较小。因为出口商在收到货物的时候,就会安排付款,出口商资金占用期限较短,因而承担的流动性风险、汇率风险和政治风险较小。但依然承担如下风险:1)进口商违约风险。虽然说货到付款,是在货物到达后,进口商会付款,但这也凭借商业信用,如果进口商收到货物后,货物价格发生了较大变化,进口商必然会以某种理由拒付。2)进口商欺诈风险。在货到付款中,有时不诚信的进口商会捏造虚假付款单据,或者先付少量的款项,骗取出口商发货或者交货,然后在获得货物后便逃之夭夭。3)进口国市场风险。这个风险主要针对寄售项下的货到付款。因为寄售项下,出口商承担当地市场的销售风险,因而不可避免地要承担当地的市场风险。预收货款是销货方按照合同或协议规定,在发出商品之前向购货方预先收取部分或全部货款的信用行为。即卖方向买方先借一笔款项,然后用商品归还,对卖方来说,也是一种短期融资方式。预付货款对出口商来说,风险很小,但仍然不能排除进口商的违约和欺诈风险。二、出口汇付风险预防措施根据前文所述的不同汇付方式下的风险表现形式,在此,我们讨论一下关于以上风险的预防措施。1、对客户进行有效的资信调查,弄清对方的资信情况,仅和那些资信可靠、经营作风正派的贸易商采用汇付结算方式。在首次进行业务往来的客户,应该通过第三方机构(如银行)获得交易对手的资信情况,例如要银行出具资信报告,主要是关于企业成立时间、资产情况、年销售额、进出口量等定量数据。2、熟练运用银行短期出口押汇、远期结汇等金融产品,规避流动性风险和汇率风险。出口押汇是指利用出口商与进口商之间的应收账款作为保障,向银行借取外币,并即期结汇,待进口商到期付汇后,偿还银行借款并承担相应的利息。出口押汇能减小出口商的资金占用,并且立即结汇,有效规避了汇率的波动风险。远期结汇是指客户与银行签订远期结汇协议,约定未来结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协议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业务。远期结汇能够锁定汇率变动,规避汇率变动带来的损失。这两种管理方法对于赊销方式的汇付方式尤其有效。3、利用银行付款保函规避进口商违约风险。付款保函(PaymentGuarantee)是指担保银行应买方的申请而向卖方出具的,保证买方履行因购买商品、技术、专利或劳务合同项下的付款义务而出具的书面文件。在汇付结算方式下,通过付款保函能够将进口的信用风险转化为银行的信用风险,大大降低收汇风险。4、购买出口信用保险。出口信用保险是国家为了推动本国的出口贸易,保障出口企业的收汇安全而制定的一项由国家财政提供保险准备金的非赢利性的政策性保险业务。企业购买了出口信用保险后,只要履行了保险项下义务,收汇风险会自动转嫁到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三、出口汇付风险案例分析案例名称:电汇诈骗案例1、案例简介:[2]1998年3月18日,国内某外贸公司(卖方)与香港D商社(买方)签订了一份金额为10万美元的贸易合同,合同规定:由买方开出即期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向卖方付款。但过了合同约定的开证日期仍未见买方开来信用证,卖方多次查询,对方才告知“因开证行与卖方银行并无业务代理关系,故此证己开往有代理关系的某地银行转交”。此时,船期已到,因合同规定货物需直接运抵加拿大,而此航线每月只有一班船,若错过这一次船期,则要推迟至下一个月才能装船,这样,将造成利息和费用的损失。这时,港商提出改用电汇方式把货款汇来,以促成该笔生意。鉴于以上情况,卖方只好同意并要求对方提供汇款凭证传真件,确认后马上发货。次日,港商便传来了银行的汇款凭证,卖方财务人员持该汇款传真件到银行核对签字无误后以为款项已汇出,便放心地安排装船。但出运后10多天,卖方才发觉货款根本未到账,大呼上当。原来,该港商资信甚差,经营作风恶劣,瞄准卖方急于销货的心理,先购买一张小额汇票,涂改后,再传真过来,冒充电汇凭证,蒙骗卖方,使其遭受重大的经济损失。2、案例分析:本案例中本来是预定采用信用证的支付方式,这种方式对出口商较为有利,可是卖方在买方迟迟未开信用证,且对买方的资信没有仔细调查的情况下没有坚持采用信用证的支付方式,接受了进口商提出的采用电汇这种有极大风险的支付方式。而且卖方财务人员在收到修改后的电汇凭证后立即持该汇款传真件到银行核对,确定签字无误后以为款项已汇出,便马上安排装船,没有等款项完全到账,从而将预付货款变为了货到付款,又一次向高风险迈进。总而言之,出口商的大意与急于争取客户导致了其重大损失。3、案例启示:交易双方按货到付款或赊销方式交易时,出口商面临着进口商收到货物后迟付或不付货款的风险。这种结算方式相当于出口商给进口商提供了信用和资金融通,进口商没有承担任何风险,而出口商自己则面临着进口商经营作风不佳,迟迟不付货款,长期占压资金的风险,而且也可能因为货物已经掌握在进口商手中,出口商失去对其的制约,最终导致钱货两空,遭受巨大损失。因此,出口商在对进口商的资信情况不了解的情况下应该尽量使用信用证这种支付方式。如果一定要采用货到付款的汇付方式,可采用以下方式来降低风险:①购买出口信用险,转嫁出口收汇风险。②加强资信调查,建立客户信息数据库。③尽可能争取提高预付金额的比例。④大单采取“分批发货、分批收汇”来降低收汇风险。6.1.2进口汇付风险及其预防措施一、进口汇付及其风险按照交货时间付款时间关系,进口汇付同样可分为预付货款、货到付款和延期付款。这也会产生收货与付款之间时间上的错位,因而对进口商来说,不同付款类型将会带来不同的风险。按照风险大小排序依次是预付货款、货到付款和延期付款。1、进口汇付中预付货款风险预付货款是指进口商先将全部或部分货款汇交出口商,出口商在收到货款后再发货给进口商的方式。预付货款多见方式为预付定金。预付货款,一般进口商很少预付全部货款,一般都是付一定比例的定金。预付货款实际上也是进口商给予出口商的短期融资,但是进口商也承受着最大的风险。具体来看,进口商承担以下风险:1)出口商违约风险。由于进口商已经预付了全部或部分货款,因而出口商出货的积极性不高,出口商可能观看货物的市场价格,如果市场价格升高,出口商可能索性不出货。在安排出货顺序上,不诚信的出口商也有可能不会优先安排出货,因而可能导致收货延迟。出口上在出货质量上和数量上可能出现瑕疵和缺斤短两现象。2)流动性风险。由于进口商预付了货款,进口商资金被出口商占用,可能导致进口商的资金缺口,尤其对于小企业来说,资金本来就捉肘见襟,再加上小企业的融资渠道有限,一旦资金被占用时间较长,就有可能出现流动性困境。3)商品价格波动风险。由于进口商支付预付款时,货物还没有到达。出口商组织生产、发运可能需要一定时间,等到交货时,市场行情可能发生较大变化,如果价格下跌很多,则必然面临损失。这在大宗商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