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100字]双城记阅读感想(最新5篇)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比较优质的范文吗?这里我分享的“[100字]双城记阅读感想(最新5篇)”,希望对您的写作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双城记阅读感想100字【第一篇】《五猖会》是鲁迅儿时回忆去东关看五猖会的一件罕逢的盛事。因为东关离县城远,大清早大家就起来。前夜预定好的大船,已经泊在河埠头,船椅、饭菜、茶炊,点心盒子,都陆续搬下去了。儿时的鲁迅笑着跳着,催他们搬得快些。忽然,工人脸色变得很谨肃了,小鲁迅四面一看,父亲就站在他身后。父亲叫他把书拿来,他忐忑着,拿着书来到父亲面前。父亲教他读,“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背出来就让他去看会,否则不准去。这犹如一盆冷水浇在了鲁迅的头上,他读着,强记着。太阳升得很高了,鲁迅才有把握走进了父亲的书房,梦似的就背完了。父亲这才答应让他去。大家同时活动起来。工人们把他抱起来,仿佛在祝贺他的成功一般,但鲁迅却并没有他们那么高兴,开船后,水路中的风景,盒子里的点心,以及到2/10了东关的五猖会的热闹,这一切对他都失去了意义。这文章描述了儿时父子之间一场微妙的冲突,“我”对五猖会的热切盼望和父亲的阻难,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和隔膜,含蓄地批判了封建思想习俗的不合理。鲁迅说出了孩子在父母毫不顾及孩子心理时的无奈和厌烦。在封建统治的社会中,鲁迅生在一个县城里的家境小康的读书人家,遭逢社会变革和家庭的日渐败落。鲁迅被包围在这种黑暗封建的家庭风习和社会现状。鲁迅的童年,许多来自儿童的玩性,天真的稚气都被抹杀了。我们的大人,真该反省反省了。双城记阅读感想100字【第二篇】自古以来,狼一直扮演着一个凶恶狡诈的角色,什么狼狈为_、狼心狗肺,好像只有狼这个字眼才能更好地诠释“坏”的含义。而《狼图腾》却不一样,它没有通过人们长期形成的偏见来看待狼,而是描绘了一个独有魅力,一个虽聪明但不狡猾,一个神奇让人惊叹的草原精灵。刚刚拿到书的我,已被书封面上的那双幽幽的眼睛,深深地震撼住了:那是一双多么冷的眼睛,绿莹莹的,射出来的目光像锥子一样,让你不由得打了一个寒战。你仿佛从其中看到了草原深处的秘密,和它那种天生的深不可测和强者的威力。封面的黑色仿佛给它盖上了一层迷雾,但那双眼睛却是那么清晰,那么明亮,那么让人感到一种压迫感······3/10这本书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年轻的汉族知青——陈阵在蒙古的额仑草原,跟随睿智、崇尚腾格里和狼图腾的毕利格老人和一些见多识广的蒙古人,在这个山美水美的地方,渐渐地崇拜上了狼图腾。窥视狼群狩猎、见识狼群偷袭羊群、挖狼洞、养狼崽、面临了狼灾······这些让陈阵记忆犹新的事情慢慢扳转了长期对狼的不良印象,他仿佛看见了一个勇敢、智慧、顽强、忍耐、谨慎、有冒险精神的一个似乎有形却无形的灵魂。这灵魂让他着迷,让他不停地探索狼的奥妙。当他看见老练的狼王带领身经百战的狼群,弹无虚发地狩获大量的猎物时,他被狼群的超群智慧所吸引,也被狼群种种奇怪的举动所迷惑;当他看见狼群陷入一个个艰难的窘境,却丝毫不胆怯、不退缩,反而齐心协力共同解决困难,他又为狼群非凡的组织能力和智慧而赞叹。狼是一种多么神秘的动物!它的智慧无人能比,它的组织能力超于寻常,它无与伦比的军事天赋仿佛与生俱来!它并非人类所想的那么坏,其实,在蒙古族人的眼里,它是毅力、勇敢、智慧、团结等众多品德的化身。陈阵模模糊糊地看到且领悟到,狼图腾是一个强大、神秘、极具魅力和吸引力的图腾,它能在冥迷之中影响着一个人的信仰,让狼——这个并不凶恶反而能让人痴迷的灵魂铸进人的心。世上曾有一个未解之谜:为什么成吉思汗只有区区几万大军,却能够横扫东亚,建立一个强大而神秘的王国?许多蒙古族人都毋庸置疑地认为:这是因为成吉思汗是草原人。一个草4/10原人,是必须与狼打交道到的,而与狼打交道,不知不觉中,狼的智慧就慢慢融入了成吉思汗的思维中。无论是狼训练的方式,还是狼打仗的计谋,或者是狼的毅力、勇敢、思维方式,都将给成吉思汗带来不可小看的威力。这就是狼啊!虽然狼会偷食人类的牲畜,但这丝毫不能掩饰狼的非凡的威力,它捉食草原上的鼠类,使草原的鼠灾得到大大的缓解;它运筹帷幄,使人类学到了大量的计谋;它坚强现实,不白日做梦,只为目标而奋斗,比起这一点,我们人类逊色了很多。可许多人类不肯正确地面对狼的优点和缺点,事物都是有两面性的,绝不可能绝对,如果只死拽着狼的缺点,疯狂地消灭狼,恐怕,不久的不久,也将是我们人类的末日了。双城记阅读感想100字【第三篇】《五猖会》记叙了作者儿时看到五猖庙会。五猖会是一个迎神赛会,难逢的盛大的庙会,十分急切兴奋。但在出发的时候,父亲却让鲁迅背诵一字也不懂的《鉴略》。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吧。父亲让鲁迅读熟,并背下来。待他读熟了,在父亲面前梦似的背完了,大家高高兴兴陪他出门。指出了强制的封建教育对儿童天性的压制。表现了家长与儿童在心理上的隔膜,以及感受到了作者受伤的心灵。体现童年鲁迅对“五猖会”的向往和背书时的无奈。有趣的是,鲁迅长大以后并没有忘记背书时的痛苦,反而忘记了那一年五猖会是什么样子,这体现了当时父亲的做法在5/10鲁迅心里留下的阴影,想必那次的五猖会鲁迅过的也不是很开心。每次赛会的简单使充满期望的孩子十分失望。为下文写自己想看赛会蓄势、作铺垫。也为了衬托下文自己背书的那种受压抑的心情。文章反映了父亲在我兴的时候叫“我“背书是对孩子心灵的伤害,压抑了孩子的个性。作者采用了先扬后抑的手法使文章具有的强烈的感染力。语言生动、贴切的语言表达深邃的思想和丰富的内蕴,讽刺得十分形象。在鲁迅的散文集《朝花夕拾》中,有1名叫《五猖会》,记叙了作者儿时看到五猖庙会。难逢的盛大的庙会,笑着,跳着,兴奋的不得了。但在出发的时候,父亲却让鲁迅背诵一字也不懂的《鉴略》。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吧。他的父亲说:给我读熟,背不出来就不准去看庙会。一盆冷水把鲁迅的兴致全浇灭了。待他读熟了,在父亲面前梦似的背完了,大家高高兴兴陪他出门了。鲁迅回忆到:“我却并没有他们那么高兴开船以后,小经中的风景,坛子的点心,以及到了车关的五猖会的热闹,对于我似乎都没什么大意思”“我至今一想起,还诧异我的父亲何以要在那时候叫我读书”文章所叙之事非常简单:一次千呼万唤而来的赛会被父亲的不理解和专制搅得索然无味,表现了家长与儿童在心理上的隔膜。然而在平淡的叙述中,可以感受到了作者受伤的心灵。本文的结构很有特色。前面的写没有看到神像、明时的赛6/10会等内容,并非闲笔,而是从正反两方面为这一次来之不易的赛会做铺垫,以突出主题。文章语言简洁,于平淡见神奇,不愧为大家之笔。双城记阅读感想100字【第四篇】每年暑假,妈妈都会给我补习很多课,比如说:数学、语文、英语。可是,今年暑假只给我报了个国学班,学的是两千多年前的《论语》,我开始以为读《论语》没有什么用,可是学了之后,我才知道它的重要性。还记得拿到这本书的时候,封面非常的精致,上面还写着非常大气的两个字——论语。刚翻开书页,就看到了人物介绍。孔子,姓孔,名丘,字仲尼,鲁国人,中国古代春秋末期的思想家和教育家,儒家学派的创始人,世界最的文化名人之一,一生从事传道,授业,解惑的师业,被中国人尊称为至圣先师,万世师表。大家都知道孔子有三千弟子,七十二贤人。《论语》就是记录孔子及其弟子言行的一本书。通行本《论语》共20。《论语》又教会我如何做人;例如:子曰:“由,诲汝知之乎!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论语》教会我如何学习,例:子曰:“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论语》还教会我如何孝顺父母,例如: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子父之道,可谓孝矣。”在读《论语》的过程中,我竟然找到了自己的影子。子路是孔子的七十二个弟子之一,为人正直勇敢。他很尊7/10敬孔子,但是如果孔子讲的课他听不懂就会向孔子提出来。孔子认为子路这样的学习态度就是一种智慧!所以在《论语》里有这样一句话:子曰:“由,诲汝知之乎!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这句话的意思是:由啊,我交给你的你懂了吗?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这才是真正的智慧。孔子的这句话可谓是童叟皆知,可是又有多少人会这样去做呢?读到这句话的时候,我的心像翻滚的潮水,一浪推过一浪,久久不能平静。对照子路,我想到了自己:平时,爸爸妈妈或者老师多布置一点作业,我就会愁眉苦脸,怨天尤人。于是我经常在家庭作业中偷梁换柱、偷工减料。还有一次考试,我为了能拿到高分,偷偷翻开了资料书,找到了原题的答案。可是哪知道,这个题目全班只有我一个人做对了,第二天老师竟然让我上台给大家讲解这个题目。当时我站起来的时候,脸瞬间变成了“火球”,两条腿像是灌了铅一样,迈不开一步。同学在小声地议论我,老师看透了我的心思,让我回到了座位上。此时的我如坐针毡,非常后悔自己的作弊行为。当我读了《论语》后,我更加深刻地意识到,要想取得好的成绩,不应该偷懒作弊。只有像子路一样,有“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的诚实的学习态度,踏踏实实地学习知识,才能为自己赢得掌声,才能做中华的好少年。对于我们学生而言,我觉得“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这句话我们也应该牢牢地记住。它的意思是,温习旧的知识时,能有新的收获,就可以当老师了。由此可见,复习这种学习方8/10法的重要性。之前。我是个自作聪明的小女生,学习知识全凭在课堂上听老师讲一遍,回家后妈妈让我复习今天学过的知识,我觉得自己什么都会了,总是不屑一顾。不过在读过《论语》之后,我已经养成了复习的好习惯啦!我真的喜欢《论语》这本书,它在学习上给了我很大的帮助。我知道它在其他方面也会让我受益的,所以我会继续读《论语》,挖掘藏在它里面的“宝藏”。双城记阅读感想100字【第五篇】去年,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字叫《我的野生动物朋友》。我可喜欢这本书了。这本书的封面是一个小女孩骑在一只鸵鸟的背上,微风吹拂着她的头发,她微闭着双眼,沉醉在大自然中。这个小女孩就是本书的主人公——法国女孩蒂皮德格雷。翻开图书,一幅幅生动的照片映入我的眼帘。这些照片上都记录着十分有意思的内容。瞧!有的是蒂皮给一只斑马喂奶喝,有的是她出神地观察她的变色龙朋友莱昂,有的是她和小蜥蜴嘴对嘴亲吻,还有的竟然是她和可爱的小狮子穆法沙一起睡午觉,真是有趣极了!其中最令我不可思议的就是蒂皮和她的大象哥哥阿布一起玩的场景:蒂皮整个人都坐在阿布的长鼻子上,双手紧紧地抱着阿布的鼻子,开心地笑着。而阿布,它就像一个耐心的大哥哥,乖乖地把鼻子举成一个“u”字形,像是给蒂皮制造一个舒适的摇椅。他们融为一体,相处得像一9/10对亲兄妹一样。蒂皮似乎天生就有和动物交流的神奇本领。害怕人的羚羊看见了蒂皮并没有逃走,而是静静地让蒂皮把手挨得很近很近。蒂皮在书上写道:她当时正在和羚羊说话。难道她真有和动物说话的本领?我好羡慕这个神奇的小女孩啊!我还读了蒂皮写给读者的一封信,上面写着:“让我们告诉所有的大人们:尽一切努力爱护我们周围的环境,让后人们将这种意识一代一代地传承下去吧!……”看着这些天真又富有道理的话,我想:是呀,我们的地球只有一个,我们必须从小事做起,也要呼吁他人保护环境,才能让这颗星球更加美丽。看了这本书以后,我也开始学着关注环境问题了。我妈妈一直想买车,我坚决反对!于是每到刮风下雨、寒冬酷暑时,妈妈骑着电动车接送我上学、放学,总是用有车的好处来诱惑我。我不为所动,对妈妈说:“我们并不一定需要以车代步,更多的是虚荣心在作怪!如果人人都买车,空气都被污染了,也会影响我们的健康。”妈妈保证说一定买最环保的汽车,我说:“别的家长不知道这个道理也就算了,你还是品德老师呢,光教育别人爱护环境,自己却没有做到!”在我的强烈反对下,妈妈放弃了买车的计划。上周六,妈妈骑车送我去上兴趣班,看见二中附近的路边,一个人在捧着一只超大的乌龟,第一眼看上去还以为是海龟呢。妈妈说,这只乌龟是野生的,至少活了有三四百年才会长这么大。我问妈妈:这个人想干什么啊?妈妈说:卖钱呗!我和妈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