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D、学校卫生监督定义二、学校预防性卫生监督三、学校经常性卫生监督四、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原则五、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学校卫生学是保护和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的科学,是一门包含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劳动卫生学、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等相关内容的边缘学科,与心理学、体育学、教育学、社会学等学科密切相关。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1)监测学生健康状况;(2)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3)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4)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学校卫生监督是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对辖区内各学校的卫生工作进行审查评估,督促改进,并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追究法律责任的卫生行政执法活动。学校卫生监督机构职责主要包括:(1)对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选址、设计实行卫生监督;(2)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学习、生活、劳动、环境、食品等方面的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实行卫生监督;(3)对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实行卫生监督。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的基本内容:学校预防性卫生监督;学校经常性卫生监督;协助有关部门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学校卫生监督的特点:重监督轻许可重教育轻处罚重标准轻要求重综合轻单一学校卫生监督内容学校卫生监督(广义)学校卫生监督(狭义)传染病防治监督饮用水卫生监督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学生学习卫生监督生活环境和设施卫生监督学生劳动卫生监督校舍预防性卫生监督学生用品卫生监督教室卫生体育和运动场所学习时间宿舍厕所食堂供水设施医院或卫生室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监督选址设计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公共场所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卫生监督法律法规学校预防性卫生监督内容包括对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选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选址、设计进行审查内容:学校选址情况;学校建筑总体布局;学生学习环境(教室采光、照明、通风、采暖、黑板、课桌椅设置、噪声)是否符合要求;学生生活环境(学生食堂、学校饮用水设施设备、校内游泳馆、校内公共浴室、学生宿舍、学生图书阅览室、学生厕所、学校医疗机构或保健室)是否符合要求。《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中小学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电视教室座位布置范围和照度卫生标准》《中小学校教室采暖温度标准》《中小学校教室换气卫生标准》《书写板安全卫生要求》《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沐浴场所卫生规范》等公共场所规范和标准《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预防性卫生监督程序:(略)审查依据学校传染病防治监督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学习环境卫生监督学校医疗机构、保健室卫生监督学校其它方面卫生监督学校传染病防治监督1、制定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2、疫情报告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及管理制度报告的内容、方式、时限是否正确专人负责疫情报告3、防控措施建立晨检制定,有记录建立学生因病缺勤登记记录患病学生返校复课,索要医疗机构证明并记录新生入学接种卡、证,查验记录(小学和托幼机构)预防接种证或漏种学生补证、补漏种记录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开展年度学生健康体检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活动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学校自建设施供水、二次供水、分质供水、桶装水是否持卫生许可证。供、管水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是否设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落实各项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涉水产品是否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的有效卫生许可批件。学校饮用水是否按规定进行水质卫生检验;水质卫生指标是否符合合格。是否制订饮用水污染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应急预案。开水桶装水分质供水自建设施供水现制现售供水二次供水分散式供水瓶装水分质供水:主要指利用过滤、吸附、氧化、消毒等装置对城市集中式供水或其他原水作进一步的深度(特殊)处理,通过独立封闭的循环管道输送,供给人们直接饮用的水。分质供水是集中供水的一种形式,应当属于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范围。可依据现行《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符合要求的分质供水单位发放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分散式供水:指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等规定,直接从水源取水,无任何设施或仅有简易设施的供水方式。有卫生安全防护设施。对水进行消毒(推荐煮沸消毒)。周围30米内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旱厕、污水管线或污水沟等污染源。河流取水点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内无污染源。山泉上游不得有污染源现制现售供水:用于现场制作饮用水的制水设备必须获得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现制现售的饮用水必须符合制水设备所标识的饮用水标准以及现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从业人员必须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对该供水方式实施监管学习环境卫生监督教室人均面积采光和照明黑板与课桌椅室内空气质量和教室微小气候环境噪声学校医疗机构(保健室)卫生监督(一)校医院参照《卫生监督员手册》——医疗服务监督分册进行监管。注意卫生(保健)科室的检查。(二)校卫生所(室)执业许可证是否具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人员要求医生是否持有《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是否持有《护士执业证书》。房屋要求建筑面积是否大于40平方米,是否设有诊室、处置室、治疗室。(三)校保健室1、人员要求不足600名学生的非寄宿制学校是否设立保健室,保健教师是否由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保健教师是否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知识培训。2、房屋要求建筑面积是否大于15平方米。学校其它方面卫生监督学生用品:1、对学生用品(铅笔、教科书、课桌椅等)生产单位、销售单位进行卫生监督。2、对学生用品的卫生质量进行监督和抽检。公共浴室游泳场所其他公共场所学生劳动学生体育学生厕所学生宿舍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原则在接到卫生行政部门有关学校传染病暴发的疫情或饮用水污染事件处理任务后,卫生监督机构应派员依法对学校进行监督检查和调查取证。(应对主体原则)根据监督检查的情况,制作现场监督笔录,结合疫情防控和事故处理的需要依法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或控制决定,对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依法立案调查。(调查处理原则)属于工业污染造成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应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移交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涉嫌人为投毒的,应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移交公安司法机关。(依法移交原则)学校卫生监督档案实行分户档案和综合性业务档案管理。分户档案范围包括学校基本情况、预防性卫生监督、经常性卫生监督等相关资料,分户档案是以一个学校为单位进行归档,实行一校一档动态管理。综合性业务档案范围包括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专项工作资料、卫生行政处罚、各类学校卫生报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卫生行政稽查等相关资料。综合性业务档案按一案一档的形式进行归档,其中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档案应在分户档案中做简明扼要的记载,便于工作查阅。学校卫生监督档案管理标准出台的背景学校卫生安全形式严峻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下降明显国家高层特别重视国家依法行政的需要教育部原部长周济:学生视力不良比例居高不下;不重视科学营养,肥胖和超重比例上升;学校卫生安全存在严重隐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有发生;学校卫生事业依旧整体薄弱,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适应,与人民群众的期望不适应。卫生部部长陈竺:部分学校食堂设施设备还比较落后,学校自备供水和二次供水防护措施不到位,消毒和检测工作不符合要求,农村学校饮用水合格率较低;学校供水和厕所等设施简陋,与学生的寄生虫病高感染率有关;学校缺乏相应卫生保健人员或现有人员业务能力较低;学校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占所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比例仍然较高,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校比例较高;基层CDC学校卫生专业人员职能缩水,对学校卫生日常工作技术支持能力下降;部分地区学校查验预防接种证没有全面展开或存在分工不明、责任不清。近视:教育部“十五省区市学生体质健康检测”的数据显示,2004年,我国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为:小学32.5%,初中59.1%,高中77.3%,大学80%。我国人口近视发生率为33%,是世界平均水平22%的1.5倍,全国近视眼人数已近4亿,其中病理性近视眼超过200万人。中国青少年近视发病率高达50%~60%,排到了世界第二,仅次于新加坡。营养不良和肥胖:双峰现象。儿童营养不良总是相对集中在西部,但在北京,6—18岁的中小学生中,营养不良的孩子也占到6%至7%。近两年肥胖儿的增长速度惊人,北京的中小学生中肥胖儿占大约15%,这一数字比10年前翻了一倍。传染病:2004年全国各类学校共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670起,占全年总事件数的40%。发生在学校的传染病事件占全国传染病事件的64%左右。2005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669起,事件发生最多的场所:学校,以乡小学和乡中学最为明显,占65.4%2007年报告的全国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传染病事件占事件总数的85.88%。学校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率仍居高不下,特别是农村学校的发生率明显高于城市学校。肝炎:对某县城区总共10162名中小学生进行“乙肝表面抗原”和“乙肝表面抗体”初筛检测,共查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学生425名,即该县城区中小学生乙肝病毒携带率为4.2%;手足口病:2007年,全国共报告手足口病病例83344例,死亡17例,仅山东省就报告了手足口病病例39606例,北京、上海等大城市也有上万例手足口病病例报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2007年5月7日制定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基本标准,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明确国家对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施、卫生条件和师资的基本要求。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和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法律法规,并加强督促检查。对学校体育卫生基本条件不达标的,要限期整改。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的监督与指导。明确专人负责指导和协助学校的卫生工作。定期对学校的食品卫生、饮用水、传染病防治等开展卫生监督、监测。依法进行免疫预防接种,所需费用纳入公共卫生经费支付范围。中小学要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设立卫生室,配备校医或专(兼)职保健教师,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开展学校卫生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巡查制度,加强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卫生管理。标准的基本内容中小学校体育教师配备基本标准中小学校体育场地、器材配备基本标准中小学校教学卫生基本标准中小学校生活设施基本标准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基本标准中小学生健康检查基本标准适用范围: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民办中小学校)。重要性:开展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所必不可少的条件。国家对开展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最基本要求。中小学校办学应达到的最基本标准。教育检查、督导和评估的重要内容。中小学校教学卫生基本标准教室:普通教室人均使用面积:小学不低于1.15平方米,中学不低于1.12平方米。教室前排课桌前缘与黑板应有2米以上距离。教室内各列课桌间应有不小于0.6米宽的纵向走道,教室后应设置不小于0.6米的横行走道。后排课桌后缘距黑板不超过9米。课桌椅:教室内在座学生应每人一席。每间教室内至少应设有2种不同高低型号的课桌椅。黑板:黑板应完整无破损、无眩光,挂笔性能好,便于擦拭。黑板下缘与讲台地面的垂直距离:小学为0.8~0.9米,中学为1~1.1米;讲台桌面距教室地面的高度一般为1.2米。教室采光:单侧采光的教室光线应从学生座位左侧射入,双侧采光的教室主采光窗应设在左侧。教室墙壁和顶棚为白色或浅色,窗户应采用无色透明玻璃。教室采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