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安全 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 第1部分:基本术语和方法》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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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安全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第1部分:基本术语和方法GB/T15706.1-2007机械安全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第1部分:基本术语和方法Safetyofmachinery-Basicconcepts,generalprinciplesfordesign-Part1:Basicterminology,methodology目次前言引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设计机械时需要考虑的危险5减小风险的策略附录A(资料性附录)机器的图解表示用于GB/T15706的专用术语和表述的英中文对照索引参考文献前言GB/T15706《机械安全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由两部分组成:——第1部分:基本术语和方法;——第2部分:技术原则。本部分为GB/T15706的第l部分。本部分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SO12100-1:2003《机械安全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第1部分:基本术语和方法》(英文版),并按照我国标准的编写规则GB/T1.1-2000做了编辑性修改。本部分与ISO12100-1:2003的不同为:将标准正文后面的英法德三种文字对照的索引改为英中两种文字对照的索引。本部分代替GB/T15706.1-1995《机械安全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第1部分:基本术语、方法学》。本部分由全国机械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8)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机械科学研究总院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长春试验机研究所、南京食品包装机械研究所、吉林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中国食品和包装机械总公司、中联认证中心、广东金方圆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聂北刚、李勤、王学智、居荣华、肖建民、宁燕、王国扣、隰永才、张晓飞、富锐、程红兵、孟宪卫、赵茂程。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15706.1-1995。引言GB/T15706的首要目的是为设计者提供总体框架和指南,使其能够设计出在预定使用范围内具备安全性的机器。同时亦为标准制定者提供标准制定的策略。机械安全的概念是指在风险已经被充分减小的机器的寿命周期内,机器执行其预定功能的能力。本部分是机械安全系列标准的基础标准。该系列标准的结构为:——A类标准(基础安全标准),给出适用于所有机械的基本概念、设计原则和一般特征。——B类标准(通用安全标准),涉及机械的一种安全特征或使用范围较宽的一类安全防护装置:a)B1类,特定的安全特征(如安全距离、表面温度、噪声)标准;b)B2类,安全装置(如双手操纵装置、联锁装置、压敏装置、防护装置)标准。——C类标准(机器安全标准),对一种特定的机器或一组机器规定出详细的安全要求的标准。本部分属于A类标准。若C类标准的内容偏离本标准第2部分或B类标准的规定,则以C类标准为准。建议将本部分纳入培训课程和手册,以便设计者掌握基本术语和通用设计方法。本部分起草时已参照了ISO/IEC指南51《安全特征关于标准中该类条款的指南》的内容。机械安全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第1部分:基本术语和方法1范围本部分规定了用于实现机械安全的基本术语和方法。本部分陈述的条款供设计者使用。本部分不涉及家畜、财产或环境的损害或损坏。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15706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GB/T15706.2-2007机械安全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第2部分:技术原则(ISO12100-2:2003,IDT)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3.1机械machinery机器machine由若干个零部件组合而成,其中至少有一个零件是可运动的,并且有适当的机器致动机构、控制和动力系统等。它们的组合具有一定应用目的,如物料的加工、处理、搬运或包装等。术语“机械”和“机器”也包括为了同一个应用目的,将其安排、控制得像一台完整机器那样发挥它们功能的若干台机器的组合。注:附录A给出了机器的一般图示。3.2可靠性(机器的)reliability(ofamachine)机器、机器的零部件或装置在规定的条件下和规定的期限内执行规定功能且不出现故障的能力。3.3可维护性(机器的)maintainability(ofamachine)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特定的方法对机器执行所需的各种维护活动,使其实现或恢复预定使用条件下功能状态的能力。3.4易用性(机器的)usability(ofamachine)机器所具有的,由于其特点或特征,使得机器的功能很容易理解,容易使用的能力。3.5伤害harm对健康产生的生理上的损伤或危害。3.6危险hazard潜在的伤害源。注1:“危险”一词可由其起源(例如:机械危险和电气危险)。或其潜在伤害的性质(例如:电击危险、切割危险、中毒危险和火灾危险)进行限定。注2:本定义中的危险包括:——在机器的预定使用期间,始终存在的危险(例如:危险运动部件的运动、焊接过程中产生的电弧、不健康的姿势、噪声排放、高温);——意外出现的危险(例如:爆炸、意外启动引起的挤压危险、泄漏引起的喷射、加速/减速引起的坠落)。3.7相关危险relevanthazard已识别出的机器本身存在的或由机器引起的危险。注:相关危险是GB/T16856所述的过程中某一步骤的结果。3.8重大危险significanthazard属于相关危险,需要设计者根据风险评价采用特殊方法去消除或减小的风险。3.9危险状态hazardoussituation指人员暴露于具有至少一种危险的环境。这类暴露可能会立即或在一定时间之后对人员产生伤害。3.10危险区hazardzone/dangerzone使人员暴露于危险的机械内部和(或)其周围的任何空间。3.11风险risk伤害发生概率和伤害发生的严重程度的综合。3.12遗留风险residualrisk采取保护措施之后仍然存在的风险(见图1)。注:本部分中,遗留风险是:——在设计者采取保护措施之后的遗留风险;——采用了所有的保护措施之后的遗留风险。3.13风险评价riskassessment包括风险分析和风险评定在内的全过程。3.14风险分析riskanalysis机器限制的确定、危险的识别和风险的评估的组合。3.15风险评估riskestimation确定伤害可能达到的严重程度和伤害发生的概率。3.16风险评定riskevaluation以风险分析为基础,判断是否已达到减小风险的目标。3.17充分减小风险adequateriskreduction至少在现有的技术水平下,根据合理的要求进行的风险减小。注:确定风险是否充分减小的判据在5.5中给出。3.18保护措施protectivemeasure用于达到风险减小的措施。这些措施是由下列人员实施的:——设计者(本质安全设计、安全防护和附加防护措施、使用信息);——使用者(组织方面:安全工作程序、监督、工作许可制度;附加安全防护装置的提供和使用;个人防护装置的使用;培训)。见图1。3.19本质安全设计措施inherentlysafedesignmeasure通过改变机器设计或机器工作特性,而非使用防护装置或保护装置,来消除危险或减小与危险相关的风险的保护措施。注:标准GB/T15706.2-2007的第4章,探讨了通过本质安全设计方法减小机器风险。3.20安全防护safeguarding使用安全防护装置保护人员的措施。这些保护措施使人员远离那些不能合理消除的危险或者通过本质安全设计方法无法充分减小的风险。注:标准GB/T15706.2-2007的第5章对安全保护措施进行了详细描述。3.21使用信息informationforuse由信息载体(如文本、文字、标记、信号、符号、图表)组成的保护措施。这些载体可以单独或组合使用,向使用者传递信息。注:GB/T15706.2-2007中第6章对使用信息进行了详述。3.22机器的预定使用intendeduseofamachine按照使用说明书提供的信息使用机器。3.23可预见的误用reasonablyforeseeablemisuse不是按设计者预定的方法而是按照容易预见的人的习惯来使用机器。3.24安全防护装置safeguard防护装置或保护装置。3.25防护装置guard机器的组成部分,用于提供保护的物理屏障。注1:防护装置可以:——单独使用,对于活动式防护装置,只有当其“闭合”时才有效,对于固定式防护装置,只有当其处于“锁定位置”才有效;——与带或不带防护锁的联锁装置结合使用,在这种情况下,无论防护装置处于什么位置都能起到防护作用。注2:根据设计,防护装置可以称作外壳、护罩、盖、屏、门和封闭式装置。注3:防护装置的类型及其要求。见GB/T15706.2-2007中5.3.2和GB/T8196。3.25.1固定式防护装置fixedguard以一定方式(如采用螺钉、螺帽、焊接)固定的,只能使用工具或破坏其固定方式才能打开或拆除的防护装置。3.25.2活动式防护装置movableguard不使用工具就能打开的防护装置。3.25.3可调式防护装置adjustableguard整体或者部分可调的固定式或活动式防护装置。在特定的操作期间,调整件保持固定。3.25.4联锁防护装置interlockingguard与联锁装置联用的防护装置,同机器控制系统一起实现以下功能:——在防护装置关闭前,其“抑制”的危险的机器功能不能执行;——在危险机器功能运行时,若打开防护装置,则发出停机指令;——在防护装置关闭后,防护装置“抑制”的危险的机器功能可以运行,防护装置本身的关闭不会启动危险机器功能。注:GB/T18831给出了详细规定。3.25.5带防护锁的联锁防护装置interlockingguardwithguardlocking与联锁装置、防护锁定装置联用的防护装置,同机器控制系统一起实现以下功能:——在防护装置关闭和锁定前,其“抑制”的危险机器功能不能够执行;——在防护装置“抑制”的危险机器功能所产生的风险消失之前,防护装置保持关闭和锁定状态;——在防护装置关闭和锁定后,被防护装置“抑制”的危险机器功能可以运行,防护装置本身的关闭和锁定不会启动危险机器功能。注:GB/T18831给出了详细的规定。3.25.6具有启动功能的联锁防护装置interlockingguardwithastartfunction可控防护装置controlguard特殊联锁防护装置,一旦其到达关闭位置,便发出触发机器危险功能的命令,无须使用离合启动控制。注:GB/T15706.2-2007中5.3.2.5给出了关于使用条件的详细规定。3.26保护装置protectivedevice防护装置以外的安全装置。注:3.26.1~3.26.9给出了保护装置的实例。3.26.1联锁装置interlockingdevice联锁interlock用于防止危险机器功能在特定条件下(通常是指只要防护装置未关闭)运行的机械、电气或者其他类型的装置。3.26.2使动装置enablingdevice与启动控制一起使用并且只有连续操动时才能使机器运行的附加手动操作装置。注:GB5226.1—2002中9.2.5.8给出了使动装置的规定。3.26.3止-动控制装置hold-to-runcontroldevice只有当手动控制装置(致动机构)动作时才能触发并保持具有危险性的机器功能运行的控制装置。3.26.4双手操纵装置two-handcontroldevice至少需要双手同时操作才能启动和保持危险机器功能的控制装置,并以此为该装置的操作人员提供一种保护措施。注:GB/T19671给出了详细的规定。3.26.5敏感保护设备sensitiveprotectiveequipment(SPE)用于探测人体或人体局部,并向控制系统发出正确信号以降低被探测人员风险的设备。当人体或人体局部超出预定范围,如进入危险区(触发),或在预定区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