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税收筹划的类型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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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税收筹划的类型与范畴主讲人:周昌仕2.1初级税收筹划:规避企业额外税负2.2中级税收筹划:优化企业税务策略2.3高级税收筹划:争取有利的税收政策第2章税收筹划的类型与范畴种种原因,企业实际支付的涉税款项可能大于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二者之间的差额就形成了企业的额外税负企业税收筹划的最低标准就是避免税收额外负担2.1初级税收筹划2.1初级税收筹划企业税收额外负担的表现形式企业自身税务处理不当企业无意违反税法企业误解税收政策税务机关处理错误2.1.1企业自身税务处理不当自身税务处理不当的主要表现无账经营、财目混乱或凭证残缺不同应税项目未单独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单独核算税收处理错误案例1:无账经营、财目混乱或凭证残缺某企业2008年度的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业务宣传费的账面列支金额为150万元。年终汇算清缴时,税务部门审核,该企业销售费用中有一笔80万元的展览费没有列入业务宣传费,其实际业务宣传费应为230万元,超出企业按销售收入15%的比例列支业务宣传费的标准,超限额标准业务宣传费应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企业申辩说这笔展览费确实是参加博览会展销的费用,应属于销售费用。案例1:无账经营、财目混乱或凭证残缺但由于该未按规定取得展览的合同书、邀请函等凭证,仅有一张发票,摘要是“展览费”,为此,税务人员仍然认定这项费用属于“业务宣传费”,其理由是企业没有合理证明说明该项费用不是产品宣传费。为此,企业只好调增了应纳税所得额80万元,缴纳了80×25%=20万元的企业所得税。案例2:不同应税项目未单独核算春城酿酒厂主要产品为白酒、酒精。由于酒精销售收入占酒厂销售收入的比例不高,该厂就一直将两者收入一起按粮食、薯类白酒税目向当地主管国家税务局缴纳消费税。2007年,酒厂根据市场的变化,对产品结构进行了调整,减少了白酒产量,扩大了酒精生产规模,新增了矿泉水生产项目。随着酒精和矿泉水销售收入的增加,酒厂很快就感觉到税收负担加重了。案例2:不同应税项目未单独核算通过对有关税务专家的咨询,问题原来出在春城酿酒厂财务人员没有分别核算酒精、矿泉水、白酒三者收入,而是将三者一起按粮食、薯类白酒税目向当地主管国家税务局缴纳了有关消费税。如果酒厂若将白酒、酒精、矿泉水三者独立核算,则该企业的税收负担可以大幅降低。春城酿酒厂认为税务机关有义务告知纳税人两者方法的差异,因此税务机关也负有责任。于是上诉到当地人民法院,要求税务机关退还两者申报方法所造成的多缴纳税款。问题与讨论春城酿酒厂为什么要向人民法院提起税收行政诉讼?你认为春城酿酒厂会在诉讼中获胜?为什么?在今后涉税活动中,春城酿酒厂该怎样做?案例2:不同应税项目未单独核算企业自身税务处理不当案例3-4: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单独核算案例5:税收处理错误某地市机关公务员张某看到经商的大学同学大多收获不小,在家人的鼓励下,终于在2007年初下海开办了闻来香酒店。由于对酒店管理不太熟悉和企业签单太多,造成酒店亏损严重,张某在2008年初只好将酒店出租刘某经营。在承租合同中明确规定:承租人刘某每年向张某缴纳8万元的承包费,其他包括税务在内的一切事宜及经营成果均由刘某承担。双方在2008年履行了合同。但2009年2月,酒店所在地地税机关却仍将闻来香酒店所得税限期纳税通知书送达张某,要求他负责缴纳该酒店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案例5:税收处理错误张某接到税务机关通知书后,十分困惑,声称在承租合同中已明确规定,张某除收取每年8万元的承包费外,酒店的其他事宜包括涉税事务均与自己无关。但税务机关认为,承租合同不能改变被承租企业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的身份,故闻来香酒店企业所得税仍由张某负责缴纳。案例5:税收处理错误问题与讨论:你认为闻来香酒店的企业所得税究竟该由谁负责,张某还是刘某?为什么?张某为什么坚持要承租人刘某承担企业所得税?你认为张某该如何处理租赁合同,才能改变被动局面?案例5:税收处理错误企业自身税务处理不当如何避免处理不当行为加强对企业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从业水平提高企业决策层税收筹划意识加强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服务2.1.2企业无意违反税法企业无意违反税法的主要表现未按税法规定进行纳税申报未按税法规定进行纳税管理案例1:未按税法规定进行纳税申报根据项目规划,逸天酒店扩建和装修工期大约三个月。于是,酒店财务部在2006年6月1日向其酒店主管幸福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停止营业三个月。在酒店申请的停业时间到期时,由于装饰公司的工程质量与合同要求存在差异,逸天酒店要求装饰公司返工。酒店只得继续停业。但是逸天酒店的财务部工作人员并没有到幸福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去办理延长停业登记的申请,而且在随后的10月和11月均未向幸福开发区地方税务局进行纳税申报。2006年12月8日,逸天酒店的扩建装修工程终于全面结束。刚恢复营业不久,逸天酒店就接到幸福开发区地方税务局下达的《限期改正通知书》及5000元的罚款处理。案例1:未按税法规定进行纳税申报逸天酒店对幸福开发区地方税务局下达的处罚决定不服行政复议申请。其理由是在扩建和装修期间,酒店的营业活动完全停止,没有任何经营收入,因此,酒店没有必要办理纳税申报手续。但复议机关在对本案进行详细了解后,认为逸天酒店应缴纳相关罚款,并做出决定维持幸福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的处理决定。案例1:未按税法规定进行纳税申报问题与讨论:逸天酒店对幸福开发区地方税务局下达的处罚决定不服行政复议申请。其理由是在扩建和装修期间,酒店的营业活动完全停止,没有任何经营收入。因此,酒店认为没有必要办理纳税申报手续。案例1:未按税法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卫康医药公司,主要从事医疗器械的生产与销售。2005年1月,在启用新账簿时,卫康医药财务经理郑某按2004年实际贴花数购买税花80元并分别粘贴到各账簿上。2006年1月,主管地方税务局对卫康医药进行了纳税检查,税收检查结果显示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契税、房产税等公司税收缴纳情况良好,但在公司印花税管理方面发现了两个问题:2005年营业账簿实际应缴印花税款为50元,卫康医药多缴了印花税款30元;没有按照《印花税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注销印花税票。案例2:未按税法规定进行纳税管理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的处理意见:多缴纳的30元印花税不退。责令卫康医药公司立即注销已注销粘贴在账簿上的印花税票。对卫康医药公司处于税务罚款100元。案例2:未按税法规定进行纳税管理问题与讨论:卫康医药公司当年多缴纳了印花税,税务机关对其不但不退税,反而还处于罚款,你认为合理吗?为什么?案例2:未按税法规定进行纳税管理企业无意违反税法企业该如何避免无意违反税法纳税人应重视纳税申报、缴纳地点、纳税办法等方面的税法税务机关应积极宣传税法有关纳税申报、纳税办法等方面的规定2.1.3企业误解税收政策企业误解税收政策主要表现一般来说,不同的税种有不同的税收优惠规定,而我国税法对这些不同的税收优惠又规定了不同的条件和要求。一些企业并没有仔细研究相关税收政策规定,想当然地认为,只要自己符合某项政策规定,就可以享受该项税收优惠政策。殊不知企业要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还有其他的税法条件要求。若纳税人没有主动地给自己创造合适的条件,就必然会损失这种税收优惠政策所带来的税收利益。企业误解税收政策:案例某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向某在朋友的帮助下,于2005年11月在仅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情况下,就开始从事一个农机产品经销。2006年3月,某市国税局稽查局在集贸市场专项检查中发现向某没有办理税务登记,也没有缴纳相关税收。于是做出如下处理:对向某下达了《核定应纳税款通知书》,责令其补缴自开业以来应纳的增值税3000元,并处罚款700元。企业误解税收政策:案例﹙续1﹚向某对此不服,认为农机产品是农业生产资料,可以享受国家免税照顾,所以他没有办理税务登记,也没有去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当地主管国税分局也认为,农机产品是农业生产资料,在商品流通环节一概不纳增值税,所以也一直没有过问此事。在向有关税收人士咨询后,向某最终还是接受税务机关的处罚。企业误解税收政策:案例﹙续2﹚问题与讨论:向某经营销售的农机产品,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可以享受不缴增值税的优惠规定,但税务机关为什么还要进行处罚呢?如果要避免税务机关的处罚及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你认为向某该怎样处理其税收行为呢?企业误解税收政策企业如何避免误解税收政策企业应认真学习与弄懂税法按税法规定处理涉税事务积极了解税法变化动态2.1.4税务机关处理错误税务机关处理错误主要表现税务机关使用税法错误。税务机关违规征税。税务人员滥用职权。税务机关处理错误:案例1高某在某县开了一家夜总会。主管税务机关对高某实行的是“双定”征收,按照服务业征收营业税,适用税率5﹪,月核定其应纳营业税额1575元;高某对税务机关核定的税款数已按月按时结清,累计缴纳地方各税1.26万元;主管税务机关每月都如实为其开具了完税凭证。2004年4月,群众举报高某有偷税行为。县稽查局遂依法进行了立案调查。查实高某自2003年7月租用县剧院开办夜总会以来,累计实现经营收入27万元。稽查局认定夜总会应属于娱乐业,高某累计少缴地方各税4.41万元。税务机关处理错误:案例1﹙续1﹚据此,税务机关做出如下处理:高某的行为性质定性为偷税。追缴高某少缴税收4.41万元及滞纳金。对高某罚款2.205万元。税务机关处理错误:案例1﹙续2﹚问题与讨论:你认为高某的行为构成偷税吗?在征税过程中,税务机关的处理有什么过错?对税务机关过错而造成的纳税人没有或少缴纳的税款,我国税收征管法是如何规定的?周万清自2002年12月起从事个体餐饮业,一直未申请取得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2003年3月,县地税局某征收分局征收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对周万清所经营的餐馆进行税款核定征收,在没有任何原始记录的情况下,核定1~3月其餐饮营业收入为13750元,应纳营业税及附加756.25元,并于4月14日下达了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周万清未在限期内缴纳税款。税务机关的非规范性征管案例:定税错误税务机关处理错误:案例24月18日,该地税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6条的规定,并依据该法第49条赋予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业户有处以罚款1000元以下的权力,对申请人周万清下达了处罚决定,罚款900元,并加收滞纳金20.8元,但被拒绝签收,也没有现场证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5月28日,周万清逾期仍未缴纳上述税款和罚款,地税分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6月1日在周万清缴纳1800元后,税务分局经办人员将1800元用工商完税证全部作营业税入库,且税票上既无计税依据,又无税率,也未在备注栏加以说明。税务机关的非规范性征管案例:定税错误(续1)周万清不服,以地税分局核定征收有误、超额征收为由向该县地税局申请复议,要求变更对其营业税税款数额的核定,退回对他多征的营业税税款。县地税局复议委员会受理了此案。该县地税局复议委员会对案情作了细致、全面、公正的调查,认为地税分局作出的行政行为明显不当,并作出以下判决:(1)撤销对周万清的处罚决定;(2)责令地税分局重新作出对周万清的具体行政行为.税务机关的非规范性征管案例:定税错误(续2)从本案案情来看,地税分局作出征税和处罚1800元的具体行为明显不当,反映在以下几点:(1)核定征税主要事实不清,依据不足(2)执法程序不到位(3)票据开具不规范税务机关的非规范性征管案例:定税错误(续3)税务机关处理错误如何避免税务机关处理错误提高税务人员业务水平。进一步完善财政体制。严格执行《税收征管法》。企业应积极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规避额外税负:结语规避额外税负所展示的是一个“循规蹈矩”并严格按照税法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应承担的税收负担。因此,规避额外税负还只是停留在按照正常的应税行为不多缴纳税款的层面上,还没有涉及到对纳税行为进行设计以降低税负的层次。因此,只要正确地掌握和了解税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