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城市维护建设税1671214581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1第五章城市维护建设税2城市维护建设税(以下简称城建税)是国家对从事工商业生产、经营活动且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以下简称“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3城建税是一种附加税,其特点在于:1、具有附加税性质。城建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附加于“三税”税额,其本身并没有特定的、独立的征税对象。2、属于特定目的税范畴。城建税是一种具有受益性质的特定目的税,其税款专款专用于城市的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和建设。4第一节纳税义务人5凡负有缴纳“三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均为城建税纳税义务人。具体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只要缴纳了“三税”中的任何一种税,就必须同时缴纳城建税。从2010年12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要用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6第二节税率7城建税按照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分别设置了三档地区差别比例税率。8纳税人所在地地区税率城市市区7%县城、镇5%非市区、县城、镇1%9城建税的适用税率,一般规定按纳税人所在地的适用税率执行。但对下列两种情况,可按缴纳“三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就地缴纳城建税:1、由受托方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城建税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执行;2、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在经营地缴纳“三税”的,其城建税的缴纳按经营地适用税率执行。10【例5-1】某市甲卷烟厂将收购的烟叶委托某县城一卷烟厂加工一批烟丝,烟叶成本20000元,支付加工费5000元,代垫辅助材料500元(均不含增值税),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受托方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计算烟丝消费税所应缴城市维护建设税。11第三节计税依据12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之和。1、纳税人违反“三税”有关规定,被查补“三税”和被处以罚款时,也要对其未缴的城建税进行补税和罚款。132、纳税人违反“三税”有关规定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3、“三税”得到减征或免征优惠,城建税也要同时减免征。(城建税原则上不单独减免。)144、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建税;进口产品需征收增值税、消费税,但不征收城建税,即城建税出口不退,进口不征。15第四节应纳税额的计算16城建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实纳“三税”税额×适用税率17【例5-2】某县城一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期进口原材料一批,向海关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10万元;本期在国内销售甲产品缴纳增值税30万元、消费税50万元,由于缴纳消费税时超过纳税期限10天,被罚滞纳金1万元;本期出口乙产品一批,按规定退回增值税5万元。该企业本期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A.4.55万元B.4万元C.4.25万元D.5.6万元答案:B解析:城建税在进口环节不征,在出口环节不退;对消费税延期缴纳加罚的滞纳金不作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本期应纳城建税=(30+50)×5%=4(万元)。18第五节税收优惠19城建税是以“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与“三税”同时征收的,其作为附加税,原则上不单独减免,当主税发生减免时,城建税相应进行税收减免。具体减免税规定如下:201、城建税是按减免后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计征的,即随“三税”的减免而相应减免。2、对于因减免税而需进行“三税”退库的,城建税也可同时退库。3、海关对进口货物或物品代征增值税、消费税的,不征收城建税。214、为支持三峡工程建设,对三峡工程建设基金,自2004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免征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5、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22【例5-3】下列各项中,符合城市维护建设税规定的有()。A.只要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企业都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B.因减免税而需进行“三税”退库的,可同时退还城市维护建设税C.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城市维护建设税D.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答案:BCD23教育费附加24一、教育费附加的性质以缴纳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税额为依据征收的一种附加费。同时,地方上征收的教育费附加,按专项资金管理,由教育部门统一安排,用于改善中小学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25二、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除去缴纳农村教育费附加的单位外),都是教育费附加的纳税人。海关对进口产品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教育费附加。26三、计税依据和附加率计税依据与城建税相同,以纳税人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附加率:3%27四、减免和退还减免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而发生退税的,同时退还教育费附加。但是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再退还已征的教育费附加。(与城建税比较)【例5-4】某城市一卷烟厂收购农业生产者种植的烟叶,收购价款为15000元,价外补贴2000元,支付运费300元,取得合法的发票。将收购的烟叶委托某县城一卷烟厂加工一批烟丝,支付加工费5000元(不含增值税),代垫辅助材料500元,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受托方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收回后卷烟厂将部分烟丝无偿赠送(成本为10000元,利润率5%);一部分直接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价款20000元;加工成卷烟15标准箱,销售得到不含税价款78500元。计算各方应缴纳或代收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1 / 28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