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 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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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企业所得税第一节企业所得税概述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所征收的一种税收。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二、企业所得税的特点征税对象为应纳税所得额将企业划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实行按年计征、分期预缴的办法征税以量能负担为原则三、企业所得税的立法原则税负公平原则科学发展观原则发挥调控作用原则参照国际惯例原则有利于征管原则第二节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与征税对象一、纳税义务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外,凡在我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1、居民企业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登记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控制地标准2、非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例题1下列选项中,是我国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是()A.有限责任公司B.合伙企业C.个人独资企业D.外商投资企业E.股份公司答案:二、征税对象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指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居民企业应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作为征税对象。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所得来源的确定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转让财产所得。①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②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③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第三节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基本税率为25%。适用于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低税率为20%。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但实际征税时适用10%的税率。第四节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一、收入总额内容: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以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形式:货币形式,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非货币形式,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这些非货币资产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公允价值是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特殊收入的确认:特殊收入税务处理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按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确定销售收入的实现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建筑、安装、装配工程和提供劳务持续时间超过1年的,按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产品分成方式取得的收入企业分得产品时以产品的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抵债、赞助、职工福利、利润分配等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二、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1、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2、免税收入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三、扣除原则和范围(一)税前扣除项目的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相关性原则确定性原则合理性原则(二)扣除项目的范围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①企业发生的支出就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②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③除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不得重复扣除。(二)扣除项目的范围例题2根据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下列税金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从收入总额中扣除的是()A.土地增值税B.增值税C.消费税D.营业税答案:(三)扣除项目的标准实际发生的、支付给本企业任职或有雇佣关系的员工、在合理的范围和幅度内、现金和非现金形式的工资薪金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费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三)扣除项目的标准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在费用发生当期扣除;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予以分期扣除或者摊销。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准予全额据实扣除;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准予全额据实扣除;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发生的利息支出,准予全额据实扣除;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在货币交易中,以及纳税年度终了时将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性资产、负债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时产生的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的汇兑损失,不予扣除。(三)扣除项目的标准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三)扣除项目的标准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三)扣除项目的标准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一)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三)扣除项目的标准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准予扣除。(三)扣除项目的标准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公益性捐款的界定、公益性社会团体的界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准予扣除。(三)扣除项目的标准例题3:某企业为居民企业,2008年度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应纳税所得额与利润总额相等,均为10万元。其中产品销售收入为5000万元,业务招待费26.5万元。假设不存在其他税务调整事项,该公司2008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额为()A5.81B5.99C5.15D5.62(三)扣除项目的标准例题4:某电信企业2008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600万元,本年度发生广告费144万元,业务宣传费36万元,下列有关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广告费可以税前扣除128万元B业务宣传费不得税前扣除C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合计可在税前扣除164万元D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合计可在税前扣除180万元(三)扣除项目的标准例题5:某企业2008年实现会计利润200万元,经注册会计师核查,当年“营业外支出”帐户列支了通过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向当地公益性图书馆捐赠37万元。该企业2008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是()万元A50.2B53.25C53.79D51.50四、不得扣除的项目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企业所得税税款。税收滞纳金,是指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被税务机关处以的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是指纳税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司法机关处以的罚金和被没收财物。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五、亏损弥补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即为亏损。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1234567891020-8010-50201030-206070第五节资产的税务处理一、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二、生物资产的税务处理三、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四、长期待摊费用的税务处理五、存货的税务处理六、投资资产的税务处理一、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固定资产计税基础(一)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三)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这里将租赁付款额或者公允价值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将会计准则中确认的未实现融资费用直接计入固定资产原值。一、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固定资产计税基础(四)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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