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公务员申论热点时评3篇【导读指引】由三一刀客网美丽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这篇“2023年江西公务员申论热点时评3篇”文档资料,供您参阅,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给更多的朋友吧!2017年江西公务员申论热点时评1【背景衔接】楼市持续火热,北上广的房价一再“高企”,各地出台了很多限购政策。于是,有些人利用婚姻关系来实现房产买卖。甚至上海有一个隐秘的灰色市场,专门通过“假结婚”的方式帮人骗取购房资格。所谓“假结婚”,其实是真的办理婚姻登记手续。让一些没有购房资格的购房者,通过中介找人办理真实的结婚手续,达到具备购房资格买房的目的,但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支付给中介以及“假结婚”对象一定的报酬。有的中介办理一单就要收取5到10万元的费用,房屋交易流程结束后,双方再离婚。目前这些中介组织已经把假结婚打造成一条成熟的“产业链”。【标准表述】有需要才会有市场。购房者拥有了购房资格,假结婚对象有了一笔额外收入,而挣钱、挣快钱,是“假结婚”对象的主要目的,此方式还“不违法”。因此,登记结婚,对他们来说只是走一个简单的程序,购房结束后,程序解除。然而,对于那些通过“假结婚”进行房产买卖的人来说,需要承担假“假结婚”带来的巨大经济风险,同时还可能面临“假结婚”引发的各种纠纷。“假结婚”披着合法的外衣,却钻着政策的空子。以目前我国现行的法律来看,公民完全有结婚和离婚的自由,不能从法律的角度认定其婚姻无效,或者是追究法律责任,只能是从道德层面给予谴责,但后者对于“假结婚”的约束力量微乎其微。归根结底法律法规的真空和法律意识的缺失,是假结婚行业得以发展的直接导火索。法治化的过程就是法律权威不断建立、法律信仰不断形成的过程。法律的突出作用是强制性和惩罚性,让人们仅仅是被动地、机械地服从法律,而且培养人们的心理认知和情感认同,从而形成良好的习惯。正如著名思想家卢梭所言:“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的,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它形成了国家真正的宪法,它每天都在获得新的力量,当其他法律衰老或消亡的时候,它可以复活那些法律或代替那些法律,它可以保持一个民族的精神。”因此,一方面要做好普法宣传工作,提升人们对法律的认识,形成人人尊法、敬法、知法、懂法、守法、爱法、护法的法治氛围;另一方面要完善法律法规,在政策制定上面需要更加细化,比如通过离异的时间,包括购房行为房本上署名双方的人名的年限等做约束性要求,这样就可以规避掉通过假结婚来获得购房资格的可能性,从而更好地规范人们的行为。2017年江西公务员申论热点时评2贵州日前发布全国首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率先启动试点工作,探路解除“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困局。环境有价、损害担责,谁损害谁买单,才能让天更蓝、水更绿、空气更清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确定的重要任务。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在贵州等7省市开展试点。这是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的重要举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牵涉环节多、触及矛盾深。仅是与损害调查、评估、审判等相关的就有环保、国土、林业、公安等多个部门,牵一发而动全身。此外,生态环境损害具有潜伏性、长期性、衍生性等特征,其中复杂的生化转换和技术壁垒会导致取证难、评估难,进而造成审判难。推进这项改革,必须要有迎难而上的勇气和智慧。如今,改革方向和路径已然明确,关键还在落实。相关部门之间要拧成一股绳,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及时沟通信息,“点亮每一盏灯”。应当看到,试点越深入,难啃的硬骨头也会越多。如何完善环境诉讼规则、如何确保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好钢用在刀刃上”、如何监督企业履行赔偿责任等等,都是严峻的考验。要及时公开信息,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只有吸纳民意、汇聚民智,改革才能取得最大公约数。经验证明,要加强监督问责。对改革中不作为、慢作为的,对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行为的,必须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让环保利剑、法律利剑始终高悬,确保改革顺利推进。看过“2017年江西公务员申论热点时评”2017年江西公务员申论热点时评3不打扫学生公寓就要被取消助学金?据中国青年报报道,近日,西北师范大学学生在微博爆料称,学校规定拿了助学金的学生必须申请“以勤代助”项目,否则取消助学金,如果学生打扫不干净还将扣除助学金。该校校方也证实了该政策的真实性。减免学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设立国家助学金、评定奖学金、勤工助学,是我国高校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的五大措施。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主要依据是家庭贫穷。而将打扫校园、宿舍保洁等作为获得助学金的前提,显然是高校把助学金和勤工助学混为一谈了。涉事学校开设这样的“以勤代助”项目,有其考虑,如不希望学生不劳而获,希望借此考察学生的思想表现,也把这作为遴选贫困生给予资助的手段等。但其问题也很明显:抛开学校变更国家助学金的用途不说,一个问题是,学生在校园参加勤工助学,应依法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学校也有专门的勤工助学经费,现在学校要求获得助学金的学生必须参加勤工助学活动,那勤工助学报酬还会发放吗?若不会,就是侵犯学生权益。事实上,贫困大学生既有按规定获得国家助学金的权利,也有参加学校勤工助学获得报酬的权利。前者是政府部门的单纯资助,后者是带有资助性质的劳动报酬。另外,鉴于助学金的帮困助学性质,近年来,高校在帮助贫困生时,都在逐渐强调要重视贫困学生的隐私。而要求所有获得助学金的学生都参加“以勤代助”,很可能给这些学生贴上“贫困”标签。校方解释称,此举得到上级的批准。但事关学生权益的资助政策调整,必须听取学生的意见,不能由个别行政部门说了算。不止如此,上级部门和学校还应向学生公开助学金数、勤工助学经费数,以及具体的开支情况,避免这类混用滥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