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第十章财产税及其它各税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财政学中国金融出版社12019/9/27第十章财产税及其它各税第二节其他税收第一节财产税财政学中国金融出版社22019/9/27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学生了解财产税的含义、分类及特征,掌握目前我国财产税体系主要税种的基本构成要素,同时,对于我国其它税种也有个大概的认识。学习目标学习目标财政学中国金融出版社32019/9/27第一节财产税一、财产税的的含义及分类(一)财产税的含义财产税是以财产为征税对象,并由对财产进行占有、使用或收益的主体缴纳的一类税。财政学中国金融出版社42019/9/27第一节财产税一、财产税的的含义及分类(二)财产税的分类1.按课税范围的宽窄2.按课税时财产的状态3.按课税依据不同4.按课税权限行使的持续性•财产税分为一股财产税和特定财产税。一般财产税也称综合财产税,是对纳税人拥有或支配的所有财产按其价值综合课征;特定财产税又称个别财产税,是对纳税人的某些财产,如土地、房屋等有选择地分别课征。•财产税分为静态财产税和动态财产税。静态财产税是对某个时期内或某—时点上纳税人所拥有的财产课征的税,它不问财产的来源和未来的变化,因而也称财产占用税;动态财产税是在财产所有权或使用权发生无偿转移时,按其价值额一次性课征的税。动态财产税又称财产转移税,代表税种有遗产税、继承税、赠与税等。在一般情况下,目前很多国家包括我国都采用这种划分方式。•财产税分为财产总值税和财产净值税。财产总值税是按纳税人财产的价值总额计征,不做任何费用扣除;财产净值税是以纳税人财产的价值总额扣除负债后的净额为课税依据计征。•财产税分为经常财产税和临时财产税。前者常年课征,是历年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后者一般在国家处于非常时期,如战争时期,为筹集财政收入临时开征,一旦财政状况好转,就会立刻停征。财政学中国金融出版社52019/9/27第一节财产税二、财产税的特点首先,财产税主要是对社会财富的存量征收(即这些财产通常没有参与再生产的循环),大多是对财产本身的数量和价值征税。财产类税收的纳税人不一定是财产的所有人(如遗产税),而所得类税收的纳税人则多是所得的拥有者。其次,财产税多属于直接税。财产税中的大多数税种都具有直接税的性质,即对使用、消费过程中的财产征收,基本上不与其他行为发生经济关系,因而税负很难转嫁。另外,财产税大多是经常税。对财产课税的主要税种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一直被作为经常性财政收入,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财政学中国金融出版社62019/9/27第一节财产税三、我国现行的财产税(一)房产税1.含义2.纳税人3.征税对象•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以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按我国现行税制规定,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房屋的产权所有人,包括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房屋产权属于国家所有)、承典人(产权出典)、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自2009年1月1日起,我国明确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以及外籍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缴纳房产税。•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指在中国境内的城市、县城、建制镇和上矿区的房产。为了减轻农民的负担和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财政学中国金融出版社72019/9/27第一节财产税三、我国现行的财产税(一)房产税4.计税依据5.税率6.应纳税额的计算•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所谓“从价计征”,是指按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在确定计税余值时,房产原值的具体减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所谓“从租计征”,是指以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房产的租金收入,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出租房产使用权所得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对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作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额,从租计征。•我国现行房产税采用的是比例税率,主要有两种税率:一是实行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二是实行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从价计征的计算从价计征的计算,是指按照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额来计算征收房产税。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适用税率•从租计征的计算从租计征的计算,是指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来计算征收房产税。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适用税率财政学中国金融出版社82019/9/27第一节财产税三、我国现行的财产税(二)城镇土地使用税1.含义2.纳税人3.征税范围•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国家从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不论是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还是集体所有的土地,都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建立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以外的工矿企业则不需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财政学中国金融出版社92019/9/27第一节财产税三、我国现行的财产税(二)城镇土地使用税4.计税依据5.税率6.应纳税额的计算•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土地面积以平方米为计量标准。•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标准具体规定如下:大城市(50万人口以上)1.5~30元;中等城市(20万-50万人口)1.2~24元;小城市(20万人口以下)0.9~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12元。•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万米)×适用税额•如果土地使用权由几方共有,由共有各方按照各自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另外,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济落后地区的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规定的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土地使用税的使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经财政部批准。财政学中国金融出版社102019/9/27第一节财产税三、我国现行的财产税(三)车船使用税1.含义2.纳税人3.征税范围•车船使用税是以车船为征税对象,向拥有并使用车船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凡在我国境内拥有并且使用车船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在通常情况下,拥有并且使用车船的单位和个人同属一人,纳税义务人既是使用人,又是拥有人。如有租赁关系,拥有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时,则应由租赁双方商定由何方为纳税义务人;租赁双方未商定的,由使用人纳税;未商定和无租使用的车船,由使用人纳税。•车船使用税的征税范围由车辆和船舶两大类构成。其中车辆分为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船舶分为机动船舶和非机动船舶。财政学中国金融出版社112019/9/27第一节财产税三、我国现行的财产税(三)车船使用税4.计税依据5.税率6.应纳税额的计算•根据规定,对应税车辆实行有幅度的定额税率,即对各类车辆分别规定一个最低到最高限度的年税额,同时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本地区的适用税额。•车船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按车船的种类和性能,分别确定为辆、净吨位和载重吨位三种:对乘人汽车、电车、摩托车、自行车、人力车和畜力车,以“辆”为计税依据;对载货汽车、机动船,以“净吨位”为计税依据;非机动船,以“载重吨位”为计税依据。•机动车(载货汽车除外)和非机动车:应纳税额=应税车辆数量×单位税额•载货汽车、机动船和非机动船:应纳税额=车船的载重或净吨位数量×单位税额财政学中国金融出版社122019/9/27第一节财产税三、我国现行的财产税(四)土地增值税1.含义2.纳税人3.征税范围•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个人包括个体经营者。此外,还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外国驻华机构及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和外国公民。•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土地增值税只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转让非国有土地和出让国有土地的行为均不征税;土地增值税既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也对转让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产权的行为征税;土地增值税只对有偿转让的房地产征税,对以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的房地产,不予征税。财政学中国金融出版社132019/9/27第一节财产税三、我国现行的财产税(四)土地增值税4.计税依据5.税率6.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税收入的确定:货币收入,即纳税人转让房地产而取得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国库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实物收入,即纳税人转让房地产而取得的各种实物形态的收入;其他收入,即纳税人转让房地产而取得的无形资产收入或具有财产价值的权利。•扣除项目及其金额: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财政部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旧房及建筑物的扣除金额;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级次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税率速算扣除率150%以下的部分30%0250%~100%40%5%3100%~200%50%15%4200%以上的部分60%35%•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其计算公式是:应纳税额=∑(每级距的增值额×适用税率)1.增值率未超过50%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2.增值率超过50%,未超过100%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3.增值率超过100%,未超过200%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4.增值率超过200%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财政学中国金融出版社142019/9/27第一节财产税三、我国现行的财产税(五)契税1.含义2.纳税人3.征税对象•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契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土地、房屋权属是指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单位是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事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包括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员。•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具体包括以下五项内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财政学中国金融出版社152019/9/27第一节财产税三、我国现行的财产税(五)契税4.计税依据5.税率6.应纳税额的计算•契税实行3%~5%的幅度税率,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在3%~5%的幅度规定范围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决定。•契税的计税依据为不动产的价格。按土地、房屋交易的不同情况,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由房地产转让者补交契税,计税依据为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应纳税额的计算采用比例税率,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财政学中国金融出版社162019/9/27第一节财产税三、我国现行的财产税(六)印花税1.含义2.纳税人3.征税范围•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使用、领受

1 / 29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