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讲人:汤玉刚Email:tangyugang@126.com公共经济学:中国税制本章提要•中国税收制度的演进•中国现行税制•近年的一些税制改革•税制改革的原则我国税收制度的演进•历史的遗产:建国之初的统一课税、公平税负–老解放区农村革命根据地的税制–新解放区沿用的国民党统治时期的旧税法–1950年,除农业税外,全国统一开征14种工商税•1953年的工商税制改革–出现的新问题:国营经济与私营经济、工业与商业税负不平衡–开征商品流通税–修订货物税和营业税–取消特种消费行为税,改为文化娱乐税;取消或停征除牲畜交易税之外的其他交易税我国税收制度的演进•1958年工商税制改革–背景: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原则:简化税制,调整税利比例–内容:实行工商统一税;建立工商所得税;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税制4我国税收制度的演进•1973年工商税制改革–背景:“文化大革命”、“税收无用论”–原则:合并税种,简化税制–内容:•合并税种,对国营企业只征收工商税,对集体企业只征工商税和工商所得税•简化税目和税率,税目由108个减为54个,税率由141个减为82个•部分税收征管权限下放给地方5我国税收制度的演进•1978-1993年工商税制改革–开放:涉外税制先行一步。•1980年: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1981年:外国企业所得税(1991年与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合并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改革:国内税制改革•第一步利改税(1983年1月起实施):税利并存•第二步利改税(1984年10月起实施):以税代利6我国税收制度的演进•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面临的问题•税负不均,不利于不同所有制、不同地区、不同企业和产品之间的公平竞争;•国家和企业分配关系和分配形式很不规范•中央地方税收收入和税收管理权限不尽合理•税收调控范围和程度不适应产品和要素市场化需要(1993年海南房地产泡沫)•内外资企业实行两套税制•税收征管制度不科学,征管手段落后,税收流失严重•税收法制体系不健全7我国税收制度的演进–税制改革指导思想: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理顺分配关系,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税制体系。–基本原则•调动中央、地方两个积极性,加强中央宏观调控能力•发挥税收调节个人收入和区域经济平衡发展作用•实现公平税负,促进公平竞争•体现国家产业政策,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改善经济增长质量•税种简化、规范化8我国税收制度的演进–94年税制改革主要内容•流转税改革–普遍征收增值税:扩宽了课征范围,简化税率,规范扣税方法,实行价外税–对部分特殊消费品开征消费税–调整了营业税:课征范围缩小,税率调整•企业所得税改革–统一内资企业所得税–实行统一比例税率(33%;27%,18%)–统一税前扣除,扩大所得税税基–严格了税收优惠条件9我国税收制度的演进•个人所得税改革–将个人收入调节税、个人所得税、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统一为个人所得税–调整税目、税率–提高了费用扣除标准800•其他税种改革–开征了土地增值税–改革了资源税(原油、天然气、煤炭,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盐税)–取消了部分税种,下放了筵席税和屠宰税10现行税制简介•商品课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课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课税与财产行为课税2010年税收收入(单位:亿元)项目决算数占比税收收入总额73210.79国内增值税21093.4828.81%国内消费税6071.558.29%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10490.6414.33%出口货物退增值税、消费税-7327.31-10.01%营业税11157.9115.24%企业所得税12843.5417.54%个人所得税4837.276.61%资源税417.570.57%城市维护建设税1887.112.58%房产税894.071.22%印花税1040.341.42%其中:证券交易印花税544.160.74%城镇土地使用税1004.011.37%土地增值税1278.291.75%车船税241.620.33%船舶吨税26.630.04%车辆购置税1792.592.45%关税2027.832.77%耕地占用税888.641.21%契税2464.853.37%烟叶税78.360.11%其他税收1.80.00%商品课税•商品课税是泛指所有以商品和劳务为征税对象的税类。•商品课税的特征:–课征普遍。–以商品和非商品的流转额为计税依据。商品流转额指商品销售的收入额,非商品流转额指交通运输、邮政电讯以及各种服务性行业的营业收入。–主要实行比例税率。–计征简便•主要税种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案例1•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经国务院同意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明确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视频】案例1•问题–什么是增值税?–什么是营业税?–为什么要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商品课税——增值税•增值税的概念–增值税是以商品或劳务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课征的一种税。•所谓增值额,理论上是指生产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那部分价值。商品课税——增值税•但在实务操作中增值额较难计算。因此,增值税一般采用税款环环相扣的办法计税,即以根据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出的税额扣除以前流转环节已纳增值税为本环节的应纳税额。–应纳增值税额=销售额×税率-购进额×税率=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经营环节①销售全额②增值额①×10%②×10%原材料生产505055半成品生产702072产成品生产95259.52.5商业批发12025122.5商业零售13010131.0合计46513046.513商品课税——增值税•增值税的纳税人–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人根据其生产经营规模大小和财务会计核算健全与否标准,可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人之所以分为两类纳税人,是因为不同类的纳税人采用的计税方法不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纳税额的计算采用按征收率计算,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简易计税方法。─其计算公式=当期销售额×征收率(3%)商品课税——增值税•增值税的类型–“生产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是指在计算增值额时,不允许将外购固定资产的价款(包括年度折旧)从商品和劳务的销售额中抵扣,由于作为增值税课税对象的增值额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因此将这种类型的增值税称作“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即以“生产型”的增值额减去固定资产折旧后的余额作为计税增值额。–“消费型”增值税。即以“生产型”增值额减去当期购置的全部生产设备支出后的余额作为计税增值额。商品课税——增值税•增值税类型–另一种理解:是否允许企业新购入的机器设备所含进项税额在销项税额中抵扣.–“收入型“和”消费型“因为允许外购固定资产分期和一次性扣除,其计税增值额相应减少,税负相应减轻,利于鼓励企业和投资。(替代和收入效应)–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大都选择”收入型“或“消费型”;“生产型”则对于保证国家财政收入有一定作用。案例2-增值税转型(2009.1.1)•从生产型到消费型–自2009年1月1日起,全国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新购进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可以计算抵扣。–准予抵扣的固定资产范围仅限于现行增值税征税范围内的固定资产,包括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虽然在会计制度中允许作为固定资产核算,但不能纳入增值税的抵扣范围,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商品课税——增值税•增值税的优势–有利于资源配置优化,税额多少不因商品流转环节的多少而变化,消除了一般流转税所固有的对资源配置的扭曲效应。–有利于降低财政收入的波动。企业合并或分立会影响一般流转税,但不影响增值税。–有利于促进对外贸易发展。出口退税–有利于形成税收的内在制约机制商品课税——营业税•营业税的纳税人–凡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都是营业税的纳税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若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也是营业税的纳税人。商品课税——营业税•营业税的税目、税率按行业、类别的不同分设。•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3%;•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金融保险业——5%;•娱乐业——5-20%;其中的夜总会、歌厅、舞厅、游戏等统一按20%税率执行。营业税的计算•纳税人提供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营业额×适用税率–其中,营业额,是指纳税人提供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凡价外费用,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应并入营业额,计算应纳税额。二手房营业税政策变化•2005年6月1日: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2006年6月1日:对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目的:抑制投机和投资性购房需求。二手房交易中的避税与逃税•以租代售–买家先以向原房主租住的方式入住,交给原房主房租,等原房主的产权证满5年期限后,再办理过户手续。•不过户先公证–先通过买卖双方公证买卖合同,并约定5年期满后再行过户。•做低交易价格–中介公司和买卖双方签订两份不同的买卖合同,其中一份合同是以买卖双方的真实交易价格签订,另一份是中介公司以做低交易价格的方式签订。回到案例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1994年税制改革,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覆盖了除建筑业之外的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大部分行业则课征营业税。–增值税和营业税并行,破坏了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影响了增值税“中性”优势的发挥。增值税的税基应尽可能宽广,最好包含所有的商品和服务。–产业结构演进,税制扭曲逐步显现。将我国大部分第三产业排除在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之外,对服务业的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重复征税,鼓励“大而全”、“小而全”,不利专业化分工。–按国际惯例,我国现行税制下,商品出口退税,而服务出口无法退税,抑制了服务贸易的发展。–商品和服务捆绑销售的行为越来越多,形式越来越复杂,要准确划分商品和服务各自的比例也越来越难,这给“两税”的划分标准提出了挑战。商品课税——消费税•消费税是对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课征的税种。课税对象仅限于少数消费品–有危害的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奢侈品(如游艇、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贵重首饰、珠宝玉石、化妆品)–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轿车、摩托车)–资源稀缺或不可再生的消费品(如成品油、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商品课税——消费税•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若从事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也是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商品课税——消费税•消费税的税率分为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类。–比例税率。对不同的消费品设置了14档不同的税率,从3%~45%。–定额税率。对于黄酒、啤酒、汽油、柴油适用定额税率。–复合税率。对于卷烟、白酒商品实行从价比例和从量定额。商品课税——消费税•消费税对一些供求矛盾突出、价格差异较大、计量单位不规范的消费品采用从价定率计征方法,其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消费税税率•消费税对一些供求基本平衡、价格差异不大、计量单位规范的消费品实行从量定额计征办法,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单位税额*我国消费税为价内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为含消费税但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所得课税•所得课税是对所有以所得额为课税对象的税种的总称。•所得课税的特征:–所得课税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