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一章税收筹划与税收征管制度2学习目的理解税收筹划的含义及基本方法;了解我国《税收征管法》中关于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税务检查与违章处理、税务代理等方面的相关内容。3目录第一节税收筹划第二节税务管理第三节税款征收第四节税务检查与违章处理第五节税务代理4第一节税收筹划一、税收筹划的概念二、税收筹划的方法5一、税收筹划的概念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税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法人或自然人)的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做出事先安排,在多种纳税方案中选择较优方案,以达到少缴税、递延缴纳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6一、税收筹划的概念狭义的税收筹划包括避税筹划、节税筹划和转税筹划三种类型。广义的税收筹划还包括了纳税人规避纳税风险的一切筹谋、策划活动。71.避税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上的漏洞或不完善之处,通过对经营及财务活动的人为安排,以达到规避或减轻缴纳税款的目的的行为。从法律的角度分析,避税行为分为顺法意识避税和逆法意识避税两种类型。81.避税顺法意识避税活动及其产生的结果与税法的法意识相一致,它不会影响或削弱税法的法律地位,也不会影响或削弱税收的职能作用。逆法意识避税活动是与税法的法意识相悖的,它是利用税法的不足进行反制约、反控制的行为,但并不影响或削弱税法的法律地位。92.节税节税是指纳税义务人依据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采取合法的手段大限度地享用优惠条款,以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合法行为。103.转税转税是一个纯经济概念,税负转嫁的简称,它是指纳税人在不愿或不堪忍受税负的情况下,通过提高价格或降低价格等方法将税收负担转移给消费者或供应商的行为。114.偷税、欠税和骗税偷税、欠税和骗税行为一般情况下都被认定为违法行为,一经查处都会收到相关法律的制裁。12二、税收筹划的方法对于任何一个纳税人来说,其实际应缴纳税款的计算方法为: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11.1)实际应缴纳税款=应纳税额-应抵扣税额(11.2)13一是减少计税依据;二是降低适用税率;三是增加应抵扣税额;四是推迟税款缴纳时间。14一、减少计税依据减少计税依据最常用最普遍的方法是扣除法。所谓扣除法是指在确定税额时,将按照税法规定能从计税依据中扣除的项目予以扣除,从而减少实际应缴纳税额的方法。在税收筹划中,扣除法扣除的内容包括税项扣除、税收饶让、盈亏相抵等。15【案例11-1】减少增值税计税依据的筹划某时装经销公司以几项世界名牌服装的零售为主,商品销售的平均利润为30%。他们准备在2006年春节期间开展一次促销活动,以扩大该企业在当地的影响。经测算如果将商品打八折让利销售。现以10000元销售额为一个单元做基数,提出了以下三个操作方案。其一,让利(折扣)20%销售,即企业将10000元的货物以8000元的价格销售。其二,赠送20%的购物券,即企业在销售10000元货物的同时,另外再赠送2000元的购物券,持券人仍可以凭购物券购买商品。其三,返还20%的现金,即企业销售10000元货物的同时,向购货人赠送2000元现金。这三种方案是目前企业通常采用的促销方法,那么从税收的角度讲,哪一种方法对企业更有利呢?为了分析简便,在这里仅分析增值税的情况,选出最优方案(如果综合考虑所有涉税税种,所选方案未必是最优方案)。16方案一,让利20%销售商品因为让利销售是在销售环节将销售利润让渡给消费者,让利20%销售就是将计划作价10000元的商品作价为8000元(购进成本为含税价7000元)销售出去。假设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企业的应纳增值税的情况是:应纳增值税额为:8000÷(1+17%)×17%-7000÷(1+17%)×17%=145.30(元)17方案二,赠送价值20%的购物券也就是说,消费者凡购买价值10000元的商品,企业就赠送2000元的商品。该业务比较复杂,需将其每个环节作具体的分解,计算缴税的情况如下:应纳增值税:公司销售10000元商品时,应纳增值税为10000÷(1+17%)×17%-7000÷(1+17%)×17%=435.90(元)赠送2000元的商品,按照现行税法规定,应作视同销售处理,应纳增值税为:2000÷(1+17%)×17%—2000×(1-30%)÷(1+17%)×17%=87.18(元)合计应纳增值税为:435.90+87.18=523.08(元)18方案三,返还20%的现金属于还本销售方式,返还的20%的现金不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应纳增值税为:10000÷(1+17%)×17%-7000÷(1+17%)×17%=435.90(元)由于采用了不同的促销方法,按照税法就形成了不同的扣除税项。很显然,方案一的扣除项数额最大,应纳税额必然最少,是三种方案中的最优方案。19二、降低适用税率所谓降低适用税率是指在存在不同税率的情况下,通过各种筹划方法,适用相对较低的税率,从而减少应纳税额的方法。20【案例11-2】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档次降低的筹划刘某为某县国有企业的负责人,月工资收入4000元(包括各类津贴和月奖金),年终企业发给其年终奖金2000元,同时县政府因其企业经营得好,又发给其3000元奖励金。此处可以三个月时间做一下比较。21若刘某在12月份一次性领取5000元奖金,那么刘某12月、1月、2月应纳个人所得税分别为(当地准予扣除费用标准为1600元/月):12月份应纳所得税为(4000+5000-1600)×20%-375=1105(元);1月份应纳所得税为(4000-1600)×15%-125=235(元);2月份应纳所得税为同上235元。这样,刘三个月共缴纳个人所得税1575元。22如果刘某在12月份和1月份分两次领取政府奖3000元,在1月份和2月份分两次领取本单位奖金2000元,那么应纳个人所得税为:12月份应纳所得税为(4000+1500-1600)×15%-125=460(元);1月份应纳所得税为(4000+1500+1000-1600)×15%-125=610(元);2月份应纳所得税为(4000+1000-1600)×15%-125=385(元)。三个月共纳税款1455元,这样,通过筹划后共少缴个人所得税税款120元。该例通过将收入均衡摊入各月的做法使适用税率档次降低,从而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23三、增加抵扣税额在税率和计税依据既定的情况下,增加抵扣税额就意味着纳税人实际缴纳税款的减少,增加抵扣税额也是节税的最基本方法。增加抵扣税额采用的方法主要包括:税额扣除、退税额、免税额、减税额等。24四、推迟税款缴纳推迟税款缴纳只是一种相对节税的方法,归根结底,并不能达到减轻纳税人税负的目的。但是,可以对纳税人某一时期的税收负担起到“缓冲”和“减压”的作用。25第二节税务管理税务管理就是国家的财政、税务、海关等职能部门,为了实现税收分配的目标,依据税收分配活动的特点与规律,对税收分配活动的全过程进行决策、计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的一种管理活动。26税收管理几要素1.主体:代表国家执行税收分配活动的税务机关(国家税务总局下属的税务系统)。2.客体:国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活动的全过程。3.依据:税收分配活动的客观规律和国家颁布的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4.目的:保证国家税收分配的职能得以实现。27一、税务登记管理税务登记又称纳税登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设立、变更、歇业以及生产、经营活动情况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也是纳税人已经纳入税务机关监督管理的一项证明。28一、税务登记管理开业税务登记变更、注销税务登记29二、账簿、凭证管理账簿,是由具有一定格式而又联结在一起的若干帐页所组成,用来纪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是编制报表的依据,也是保存会计数据资料的重要工具。凭证,一般是指会计凭证。它是纪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并据以登记账簿的书面证明。30二、账簿、凭证管理发票是单位或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取得的用以记载经济业务活动并具有税源监控功能的收付款(商事)凭证。发票主要分为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31二、账簿、凭证管理账簿管理发票管理32三、纳税申报纳税申报是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后,依照税法规定,就有关纳税事项向税务机关提交书面报告的制度。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一项法定手续。税务机关办理税款征收业务的法定规程。33三、纳税申报办理纳税申报的对象依法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扣缴义务人)34三、纳税申报纳税申报的形式直接申报邮寄申报数据电文35第三节税款征收税款征收是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将纳税义务人依法应缴纳的工商各税组织征收入库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36第三节税款征收税款征收方式查账征收查定征收查验征收定期定额征收委托代征税款邮寄纳税其他方式37税收保全措施与强制执行措施案例:迅捷打字社主要经营打字复印业务,通过举报税务机关了解到迅捷打字社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为此,主管税务机关责令迅捷打字社在10日内缴纳税款。第二天,该纳税人不但不缴纳税款,还将账户上的存款转走。税务机关责令其在3日内提供纳税担保,过了3天迅捷打字社仍未提供,鉴于这种情况,经批准,主管税务机关扣押了迅捷打字社的一台打印机,开了收条并立即以600元价格(按二手打印机市场最低价为1500元)私下卖给局内某税务干部,然后抵缴其应纳的600元税款。迅捷打字社提出税务行政复议申请,认为税务局扣押、变卖打印机的行为影响了正常业务,造成了很大损失,要求税务局给予赔偿,同时要求赔偿低价变卖打印机的差价。38简要评析:其一,税务机关扣押财产的行为是正确的,但接着直接变卖财产抵缴税款是超前的行为,是错误的,因为还未到“限期期满”;其二,扣押未开具正式收据;其三,税务机关将扣押财产低价处理给内部人员,也是一种违法行为。因此,纳税人提出的两项赔偿要求应予支持。39案例某个体户自2002年起在B县某服装市场经营服装,2005年4月该市场拆迁。该个体户自2005年5月1日起搬至自己家中继续从事经营。同年7月10日,该县国税局在税务登记验证工作中发现其未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并少缴税款6000元。国税局发出限期改正通知书及限期纳税通知书,限其于7月25日前到国税局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缴纳税款6000元及相应的滞纳金500元。该个体户到期未申请办理变更手续,也未缴纳税款及滞纳金。7月31日,经县国税局局长批准,该局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冻结其相当于应纳税及滞纳金的存款,并对该个体户处以3200元的罚款。B县国税局对个体户处以3200元罚款是否有法律依据?是否应该冻结其银行存款?40案例分析1.对个体户处3200元罚款有法律依据。《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纳税,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2.国税局执行中适用法律错误。根据规定,对该个体户的违法行为,应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而不是税收保全措施,所以应通知银行扣缴税款和滞纳金。41提示:税收保全与强制执行措施涉及的相关法律规定非常多,也容易引起和激化征纳矛盾,因此,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履行相应的手续。其中,在被执行人不到场的情况下,必须制作《现场笔录》(这是行政诉讼的特有证据),由见证人和税务执行人员签字。42第四节税务检查与违章处理税务检查是各级税务机关依照国家税收法律及其他经济法规的有关规定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进行审查、监督的经济管理活动。43第四节税务检查与违章处理税务检查权利和义务查账权场地检查权责成提供资料权询问权查证权查询存款账户权44第四节税务检查与违章处理税务检查形式税务机关专业检查纳税人自查互查45第四节税务检查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