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第十二章 印花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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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StampTax上海财经大学2008年度CPA考前辅导《税法》王瑶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2本章为非重点章,在历年考试中,一般情况下考题量不大。从近五年的试题看,题型基本是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只在2001年考题的综合题中有考点,2005年单独出计算题。该章所占分值一般为3~5分左右,题量2~3题。本章的难点是税额计算中的具体问题,其中对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一定要掌握好。印花税的计算,一般以客观题的形式命题。但对该章也可以出计算题,甚至可能与其他税种结合出综合题。2001年、2005年本章计算题单独命题;2002年度与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综合命题出综合题。此类综合题难度很大。历年题型与题量上海财经大学2008年度CPA考前辅导《税法》王瑶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3本章近六年题型、题量分布题型2002年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单选题1题1分1题1分1题1分——1题1分1题1分多选题2题2分——1题1分1题1分——1题1分判断题1题1分1题1分1题1分——1题1分2题2分计算题————————1题1分综合命题——综合题1题1分综合命题————1题1分单独命题1题1分综合命题——合计5题5分2题2分3题3分2题5分4题4分4题4分上海财经大学2008年度CPA考前辅导《税法》王瑶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4本章重点与难点本章重点:1、纳税人2、税目、税率3、应纳税额的计算4、税收优惠政策5、违章处理的规定本章教材内容变化本章内容2008年度主要修订如下:将股权转移书据的税率修改为3‰;上海财经大学2008年度CPA考前辅导《税法》王瑶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5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使用、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是一种具有行为税性质的凭证税,因其采取在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完税而得名。印花税历史比较悠久,最早始于1624年的荷兰,后为许多国家广泛采用。1950年1月,政务院发布《全国税政实施要则》,规定印花税为全国统一开征的14个税种之一。1958年简化税制时,将印花税并入工商统一税,不再单独征收。1988年8月6日国务院公布了《印花税暂行条例》,于同年10月1日起恢复征收印花税。印花税的特点:覆盖面广;税率低、税负轻;纳税人自行完税。上海财经大学2008年度CPA考前辅导《税法》王瑶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6考核要求:熟悉上海财经大学2008年度CPA考前辅导《税法》王瑶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7在中国境内书立、使用、领受印花税法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上述“凭证”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凭证。此类凭证无论是在中国境内还是在中国境外书立,均应依照税法规定贴花。上述“单位和个人”是指国内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以及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等单位和个人。上海财经大学2008年度CPA考前辅导《税法》王瑶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8根据书立、使用、领受应税凭证的不同,印花税纳税人具体包括:1、立合同人,即是指合同的当事人。所称当事人,是指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保人、证人、鉴定人。各类合同的纳税人是立合同人。当事人的代理人有代理纳税的义务,其与纳税人负有同等的税收法律义务与责任。上述“合同”,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合同法规订立的合同。其征税范围包括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等。“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上海财经大学2008年度CPA考前辅导《税法》王瑶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92、立账簿人,即设立并使用营业账簿的单位和个人。营业账簿的纳税人是立账簿人。3、立据人。产权转移书据的纳税人是立据人。如果立据人未贴或者少贴印花,书据的持有人应负责补贴印花。所立书据以合同方式签订的,应由持有书据的各方分别按全额贴花。4、领受人,即领取或接受并持有该项凭证的单位和个人。权利、许可证照的纳税人是领受人。5、使用人,在国外书立、领受,但在国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其纳税人是使用人。6、各类电子应税凭证的签订人。即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的当事人(2007年新增内容)。上海财经大学2008年度CPA考前辅导《税法》王瑶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10【案例12-1】上海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在香港的展销会上签订了一份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口货物的购销合同,合同所载金额折合人民币为3000万元。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不仅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的应税凭证,而且还包括在境外书立、领受,但在中国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该购销合同应纳的印花税额为:应纳税额=3000×0.3‰=0.9(万元)上海财经大学2008年度CPA考前辅导《税法》王瑶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11注意:印花税纳税人的规定比较特殊。一般情况下,对某项应税交易行为征税时,都只是以销售方作为纳税人的,对购买方一般是不征税的。但对签订合同、书据的行为征收印花税时,其纳税人是签订合同、书据的双方或各方。注意:对同一应税凭证,凡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共同书立的,其当事人各方均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应税凭证各自全额印花。上海财经大学2008年度CPA考前辅导《税法》王瑶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12考核要求:熟悉上海财经大学2008年度CPA考前辅导《税法》王瑶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13现行印花税设置了13个税目,适用税率有两种形式,即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一)比例税率在印花税的13个税目中,各类合同以及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适用比例税率。印花税的比例税率分为4个档次,分别是0.05‰、0.3‰、0.5‰、1‰:1、适用0.05‰税率的为“借款合同”;2、适用0.3‰税率的为“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上海财经大学2008年度CPA考前辅导《税法》王瑶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143、适用0.5‰税率的是“加工承揽合同”、“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税目中记载资金的账簿;4、适用1‰税率的为“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股权转让书据”(自2001年11月16日起,由4‰改为按2‰征收;自2005年1月24日起降至1‰,包括A股和B股;自2007年5月30日起上调至3‰;自2008年4月23日起下调至1‰)。(二)定额税率在印花税的13个税目中,“权利、许可证照”和“营业账簿”税目中的其他账簿,适用定额税率,均为按件贴花,税额为每件5元。15应税凭证类别税目税率形式纳税人一、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1、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0.3‰订合同人2、加工承揽合同按加工或承揽收入0.5‰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按收取费用0.5‰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额0.3‰5、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1‰6、货物运输合同按收取的运输费用0.5‰7、仓储保管合同按仓储收取的保管费用1‰8、借款合同(包括融资租赁合同)按借款金额0.05‰9、财产保险合同按收取的保险费收入1‰10、技术合同按所载金额0.3‰16应税凭证类别税目税率形式纳税人二、书据11、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0.5‰立据人三、账簿12、营业账簿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0.5‰;其他账簿按件贴花5元/件立账簿人四、证照13、权利、许可证照按件贴花5元/件领受人注意:2008年教材修改的内容:参见教材P242上海财经大学2008年度CPA考前辅导《税法》王瑶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17【2007年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征收印花税的有()。A.商品房销售合同B.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C.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D.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答案:ABD解析:选项C是技术合同的范围。上海财经大学2008年度CPA考前辅导《税法》王瑶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18【2000年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印花税的项目有()。A.产品加工合同B.法律咨询合同C.技术开发合同D.出版印刷合同答案:ACD【1999年判断题】印花税的税率有两种形式,即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加工承揽合同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0.5‰;营业账簿适用定额税率,税额为每件5元。答案:×解析:营业账簿适用两种形式税率:其中记载资金的营业账簿,适用0.5‰的比例税率;其他营业账簿,适用每册5元的定额税率。上海财经大学2008年度CPA考前辅导《税法》王瑶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19【2003年判断题】印花税实行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税率。现行适用的比例税率,最高的是最低的40倍。答案:√注释:原税率最高2‰,最低0.05‰,相差40倍。现行税率已经修改,若按照2008年的新教材来看,此题答案应为错误。【2006年判断题】印花税税目中,适用万分之三税率的有三个,分别是购销合同、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和技术合同。答案:×解析: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适用万分之五税率,适用万分之三税率的是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上海财经大学2008年度CPA考前辅导《税法》王瑶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20考核要求:掌握上海财经大学2008年度CPA考前辅导《税法》王瑶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21一、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现行印花税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税率形式,相应地,其计税依据也有以下两类:第一类,以应税凭证所记载的计税金额为计税依据一般适用于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以及记载资金的账簿。具体规定如下:(一)购销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记载的购销金额。上海财经大学2008年度CPA考前辅导《税法》王瑶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22(二)加工承揽合同的计税依据是加工或承揽收入的金额。具体规定如下:1、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若合同中未分别记载,则应就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上海财经大学2008年度CPA考前辅导《税法》王瑶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23【案例12-2】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定做A产品的合同,双方约定,所需原材料由受托方按市场价格提供。合同中分别记载甲公司提供的原材料价款150万元和收取的加工费20万元。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印花。则该定做合同甲公司应纳的印花税额为:应纳税额=1500000×0.3‰+200000×0.5‰=550(元)假设上述定做合同中甲公司提供的原材料价款150万元和收取的加工费20万元未分别记载,则应就全部金额170万元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这种情况下该合同甲公司应纳印花税额即为:应纳税额=(1500000+200000)×0.5‰=850(元)上海财经大学2008年度CPA考前辅导《税法》王瑶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242、对于由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或原料,受托方只提供辅助材料的加工合同,无论加工费和辅助材料金额是否分别记载,均以辅助材料与加工费的合计数,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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