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300字]湘行散记读书感想与心得最新5篇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那么我们该如何写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300字]湘行散记读书感想与心得最新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湘行散记读书感想与心得300字【第一篇】我们班最近掀起了一场“沈石溪风”胡人人都看过一本沈石溪动物小说,我也向同学借了一本《双面猎犬》,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洛嘎是一名拥有多国血统的优秀猎犬,是猎户寨村长阿蛮星的猎犬,因一次意外与母豺达维尔相处在同一座岛上,两只动物齐心协力把猴群赶出岛,然后达维尔又怀上了它们爱的结晶——白眉儿。但后来洛嘎狗心不死,又想去跟随主人,怀有身孕的达维尔一狠心,把没心没肺的洛嘎推下悬崖,后来达维尔因生下白眉儿儿不幸得上绝症,她又在临死前机智地为白眉儿清除了生存障碍。但狠心的豺王夏索尔因白眉儿是一个野种而处处排挤它,它遭人白眼,欺凌和屈辱,但在一次重大捕猎活动中,小小年纪的白眉儿竟使出了只有豺王才会做的空中噬咬,豺王夏索尔2/11怕这小小的白眉儿会抢它的“王位”,便使计把白眉儿赶出豺群。白眉儿又被酒鬼苦安子收养,但苦安子却叫白眉儿来偷鸡,它被人打,被人骂,经过种.种历难,白眉儿竟又成了阿蛮星的猎犬,又机智地抓住了真正的偷鸡贼,立了许多大功后,白眉儿成功地成为村子里的“狗王”……这本书让我陷入了沉思:白眉儿是有何等勇气让自己生存下去的呢?在豺群中,小小年纪的它就过长了有上顿没下顿的日子,别人有母豺照料呵护,它呢?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刚到猎户寨,主人就叫它偷鸡,村里人也不喜欢它,走到哪里都会有人打它,狗欺负它,人也欺负它。为了洗清自己的冤屈,白眉儿离家出走,吃了多少苦,我们又怎能清楚呢?书中这样一段话让我感触最深:“老天爷似乎故意与它为难,已一连下了五天的大雪,冷的能把石头冻裂。被雪淋湿冷得不行,白眉儿就靠剧烈运动热热身子;饿了,就吃点雪和老鼠;它不能贪睡,生怕再一次错失捉贼的良机。才短短五天,它就瘦了整整一圈,双眼熬得通红,身上的毛凌乱不堪。白眉儿只是想为人类除害,可人们只把它当做畏罪潜逃的偷鸡贼。”人么这样不信任它,它还要为人们这样做,它是个不会讲人话的动物,只能用实际行动来证明自己的清白,忍辱负重,可这些,我们能做到吗?而且在第二部《混血豺王》中,白眉儿竟成为一代豺王!再想想自己,如果自己是那条半狗半豺的白眉儿,会向它那样忍耐、努力,最后取得成功吗?我想不会,我不是因为一3/11点儿小困难而退缩,就是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儿而气上大半天,动物都能这样忍耐和奋斗,更何况我们这些人呢?奋斗是我们人类应有的美德,我们应向白眉儿学习,让自己的生命焕发光彩!这本书给我许多启示,当然,我还要把这本书的第二部《混血豺王》读完。精彩仍在继续,我的思考也在继续……湘行散记读书感想与心得300字【第二篇】本周,我再次读了余秋雨先生的《千年一叹》。这说是一本书,不如说是一本加了题目的日记。书中每天作者的所见所闻都让我了解着我生活之外的一些人与那些人每天发生的故事——一些在战争或是贫困地区人的故事。“埃及”,“希腊”,“印度”,“以色列”这些曾经意气风发的国家,现在也成了我们眼里的“小国家”,“混乱地区”,战争与被封锁的思想让它们与生存在那里的人活得艰难。远古时期人的智慧被现在生活在那里的人珍藏着。但是现在的后代们可能忘记了当年祖先们艰苦发明创造的过程,忘记了这些伟大的建筑不是一时建起的,而是一世。他们忘记了。这些代表着先人智慧的建筑与物品留了下来,可是那些带有远古气息的精神和信念却随着时间的长河,越漂越远。这些世界的文明去,这些先人智慧的结晶,就这样在现人一批批愚昧的坚持中渐渐失去了太多价值。4/11因为有了这些,人们就不再辛勤劳作;因为有了先天优势的地理位置,就不再准备着时刻防范外界入侵。别忘了,你们不进步,但社会还在进步,有了沙漠和海洋的保护又如何,越来越多的武器被研发出,人们再也不需要伤感的与家人别离,再看着他们倒在黄沙之中,一个指令,一座城池或许就从此消失,生活在那的人也就从此消失,连伤感的机会都没有,那些所谓的“智慧”在几分钟里也就化为乌有了。这千年发出的一叹啊,一定是处心积虑,日夜难眠得来的,这一叹,叹的失望,无奈。所谓千年一叹,也就是一叹千年……湘行散记读书感想与心得300字【第三篇】今年,莫言以一部魔幻现实主义题材的作品成为第一个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中国人。1982年,哥伦比亚人加西亚·马尔克斯也是以一部魔幻现实主义小说——《百年孤独》,成为南美获诺贝尔文学奖的第一也是人。看来,魔幻现实主义是非欧美人叩开这个古老而固执奖项的一块有效敲门砖。有书评说,《百年孤独》是一部魔幻现实主义小说的大成登峰之作,从未真正领略过这种手法有多精妙,就从这座山峰开始入门吧,给自己的魔幻现实概念以一个高起点。译本字如蚁大,厚如小砖,一气读完,畅意掩卷。感觉就象酒鬼豪饮完一瓮佳酿,用衣袖一抹口角,酣畅淋漓地曰:“好酒!”。很久没有一部小说能如此引我入胜了。5/11故事讲得曲折离奇,场面摆得浩荡庞杂,脉络骨感,内容丰满,手法多样,匠心独运。小说将不可思议的魔幻外衣披挂在赤_的现实tong体上,让你去欣赏、剖析洋洋社会大观,去领略深刻的人性、丰富的情感。书中人物众多,且名字雷同难记,开始读起来磕磕绊绊,需要不停地翻到前面核对人名。无奈边读边按情节、血缘列了张祖孙七代人物关系图谱,总算眉清目楚的读完这本小说。过程与当年读《红楼梦》有几分相似。其实不仅过程,细细对比起来,小说架构、内容、手法也与《红楼梦》有几分相仿:小说的情节都是将一个家族由盛而衰的命运,放在社会的大环境中铺陈展开,尽管人物都性格各异,命运迥然,但众多人物的生死悲喜却一例限于一种宿命,或是一卷羊皮卷,或是一册生死薄。二者还都采用了一种非现实的叙述手法,如果说《百》是魔幻现实主义,那《红》是不是能称为仙幻现实主义?撇开种种对比,就《百年孤独》的故事内容,据说作者是通过虚构出马孔多这个新兴城市作为背景,以布恩同迪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进而希望希望拉丁美洲的民众团结起来,走向文明、开放、繁荣。我未深入了解过拉美的历史、作者的生平,所以读不出背景下的意味,甚至觉得,这种解读,有可能是由于小说获奖,为了给其以积极正面的意义,某些读者或评论家为它臆撰的。一部名著,只有能给人以多角度的解读视野,多层次的丰6/11富内涵,才能称之为名著。所以,一个读者,也大可以自己相应层次的阅历、理解力去读一部作品,哪怕品出的是与主流理解大相径庭,甚至与作者本意相悖的滋味,那又何妨?必竟,你才是读者我眼中的《百年孤独》,难掩一种宿命轮回的孤独无望感。马尔克斯把孤独的诅咒封印进一卷羊皮卷,在“家族的第一人被困在树上,最后一个正被蚂蚁吃掉”的预言中,一座城市从无到有到繁荣到到自闭到化为齑粉,一个个生命从诞生到强大到要衰微到死亡。马孔多城市的繁荣,祖先何塞·阿尔卡迪奥·布恩迪亚非凡胆识和开放精神、妻子乌尔苏拉坚韧聪慧,后辈们零零总总的美丑善恶、蓬勃颓废,在最后那阵将房子连根拔起的莫名狂风中,都显得如此苍白空洞,只有孤独的狂笑在虚空中回荡。无可救赎的毁灭让人不由滋生出一种悲观无为主义。一个人,从脱离母体那刻起就烙上孤独的印记,无论生时如何寻找、攀附,如何富贵荣华、纸醉金迷、穷困潦倒,到死皆不免孑孓而去,营营苟苟碌碌地存活一世,所为何?一个朝代王国,从独立起帜,历经征伐杀戮,励精图治,无论繁荣昌盛,积贫积弱,太平盛世之后必然暗藏摧枯拉朽的历史循环。由贤明统治者庇护一个朝代得享永年只是一场奢望,权谋勾斗叱咤风云一时,所为何?一个星球,从独自悬浮于浩渺宇宙那天起,就开始为摆脱孤独,苦苦寻求另一个星球回应,无论生命是否光顾,寒暑是7/11否更迭,最终归宿也无非是无尽的黑洞,或复归尘土。执着闪烁,让光线走过漫漫光年,所为何?孤独就是一切人、事、物的灵魂,如影随形,无法摆脱。绵长的亲情、激越的爱恋,行空的创想,都是无谓的自我救赎,昙花一现后,孤独复孤独,百年又百年。那么,我们是否就此只能将孤独的牢底坐穿?拨开《百年孤独》看似颓废的气息,屏气凝神,我又嗅到一种另类的清新。书中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物,都烙着无法抹去的孤独印记,顶着雷同的名字,却活出一种种不同的轨迹,或奋发有为,或声色犬马,或沉寂归隐,或生命戛然,无论哪种演绎,都灿烂缤纷!回想起来,对书中形色人物人物死亡的归宿无需设想,对生命历程的关注,才是我读下这部30万字巨著的一大动力。结果并不重要,经历才最美妙。孤独是定论,寻找是求解。死亡是注定的结局,经历才显得那么重要。因为能够望见终点,才让我们人生的路走得淡定从容。无惧风雨,无畏艰险,经受历练,享受孤独,在孤独中沉静地观照自己,观照世界。马尔克斯自己曾说:“活着为了讲述生活,生活并非一个人的经历,而是他的记忆。”所以,他的小说应该是让我们在无奈的轮回中,更勇敢地生活,堆积厚重的记忆,以之与百年复百年的孤独相抗衡,孤独不灭,记忆永恒!有句歌词说:“狂欢是一群人的孤单,孤单是一群人的狂欢”。想必作者就是在独自的狂欢中,为我们缔造了一座丰饶8/11的城市,一群丰满的人物,一场丰盛的文学盛宴。他穷尽了世界,又自我穷尽。感谢孤独,百年不够!湘行散记读书感想与心得300字【第四篇】暑假,是一段充实自己的很好时光。借此机会,我细细品味了一下余秋雨先生所写的《千年一叹》。它是以游记的形式,向我们介绍了希腊、埃及、以色列、巴勒斯坦、伊拉克,印度等国灿烂的古文明,我紧跟随余秋雨的步伐也开启了我的文明之旅,令我了解到了人类对文明兴衰的影响。这是一本日记,记录了余秋雨在千年之交随香港凤凰卫视“千禧之旅”车队从希腊出发一直回到中国路途十分艰险,困难重重,愿意不怕危险为了探索文明,只依靠吉普车在各种险境中去探险,这是需要多大的勇气和探险精神。恐惧被震惊所掩盖,被疑问所代替,去苦思避免古代文明崩塌代价的答案。希腊、埃及、以色列、巴勒斯坦、伊拉克等国,众所周知,这些都是拥有上千年文化的文明古国,可是这些国家的文明却已陨落。要么就是战争,人类为了占领另一个国家,达成自己的欲望而摧毁了另一个国家的文明。要么就是为了科技的进步,而牺牲了古文明遗迹的代价。种.种可能牺牲的都是优秀的人类文明,而可笑的是罪魁祸首就是我们人类自己。印度,是我在书中令我印象最深/。自古以来中国就与印度有着密不可分的奇妙关系,中国至今延续下来的佛教,也是9/11从印度传过来的,可想而知,印度在当时是多么的有威望的一个文明古国。可是自笈多王朝印度教掘起以来,佛教也相对的没落了。余秋雨也探访了当年佛祖得道的菩提树,虽然已不是当年的那一棵了,但后人一直持续在原地播下那棵菩提树后代的种,这依然可以证明,佛教曾有的影响力,佛的精神依然留在每个佛教信徒的心中。印度人一直相信恒河是他们的母亲河,望死后可以回到神的怀抱,可是印度是个人口爆炸的国家,每天有数以百计的尸体被投入恒河中,印度人生活起居都用恒河水:包括洗澡、饮水和排泄,还有死人的尸体。可想而知,恒河水有多么脏!也从这里我们看到了信仰所引起的病态,而这种病态已扩大到了整个国家,深深扎进了印度人的心中。这是一种多么可悲,可怜可拍的景况啊?文明已经衰落,历史也开始褪色。这本书很好地诠释了文明以及人类,批判了人慢慢毁灭自己同胞所创造的文明,以及过度信奉宗教的后果。湘行散记读书感想与心得300字【第五篇】《福尔摩斯探案集》讲述了一位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的经历,故事资料充满悬念,结构跌宕起伏,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惊心动魄,使人爱不释手。还体现了一句意味深长的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其而不舍的精神。”福尔摩斯这个人脑子有点怪,研究学问的劲头十足。他又10/11是一个一流的药剂师。他研究的学问既杂乱又古怪,头脑里装了不少稀奇古怪的的知识。当我刚翻开目录时,每的题目都让我毛骨悚然,比如说:血字研究、带斑点的带子、水力工程师断指案,听起来让我不禁打了几个哆嗦。但福尔摩斯经过不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