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纪检工作的建议集聚【汇集8篇】【学习指导】这篇学习资料“对纪检工作的建议集聚【汇集8篇】”由三一刀客漂亮的网友为您精心整理收集,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对纪检工作的建议【第一篇】人民法院的纪检监察工作是党和国家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法院纪检监察工作责任更为重大,是确保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保证。。因为法律作为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是社会和谐与秩序的重要规则,法官是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守护者,但由于主观和客观上的原因,法官可能被金钱腐蚀,被权力拉拢,从而使法律扭曲,正义失色。纪检监察就是惩治司法腐败,树立司法权威的最后利剑,拉邪念于迷途。因此,在推进人民法院反腐败工作和党的作风建设过程中,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有着特殊的重要作用。坚持和完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制度,是促进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开展和司法公正的重要保证。当前,加强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司法为民,树立司法权威,维护司法公正,是纪检监察工作重中之重。基层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只有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才能更好地为审判工作服务,促进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新的发展。一、法院纪检工作的重要性及重要意义《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明确规定法院监察部门是人民法院行使监察职能,管理监察工作的专门机构,应当实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严格执行纪律与维护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合法权益相结合,监督检查与完善制度、改进工作相结合。从性质上确立了纪检监察部门在法院各部门中的作用地位有着其他部门所不可替代的特殊性。1、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工作是促进司法公正高效的需要,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肩负着保护人民、打击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等多项职能任务,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人民法院和法官时常处于各种利益、关系的;风暴眼上;,要维护好人民法院良好形象,使人民法院严格依法行使审判权和执行权,离开了纪检监察部门,审判权和执行权将失去有效监督,违纪违法事件得不到查处,从而滋长一些法官铤而走险,亵渎司法权威,损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2、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工作是加强队伍建设的需要。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障。抓教育和抓制度,始终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坚持不懈地抓好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和警示教育,引导干警常怀律已之心,常思贪欲之祸,做到警钟长呜,防微杜渐,帮助干警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从思想上筑牢防止权力滥用和拒腐防变的铜墙铁壁,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3、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工作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需要。在新形势下,人民法院的反腐倡廉建设面临诸多考验,任务非常紧迫。法院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大胆开展工作。同时,纪检监察部门要在纪委和本院党组领导下,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两个办法;,认真开展督促检查,做到审判权、执行权行使到哪里,纪律监督到哪里,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二、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问题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不断完善,社会矛盾也相继突现,各种新类型案件不断发生,基层法院的法官工作任务日趋繁重,案多人少的矛盾十分突出,法官所承受的工作压力也越来越大,由于受各种思潮的影响冲击,队伍建设中暴露出的问题也较多,个别法官经不住诱惑,置党纪国法不顾,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直至刑事追究。同时,基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当前,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的组织形式方面单一,缺乏多样性,相互交流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少,未能真正解决干警思想方面存在的问题。照搬、类推上级活动方案多,结合自身实际少,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部分干警对党风廉政教育不够重视,偏重于审判业务,从而放纵了自己的言行,导致一些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二是基层法院纪检干部个人素质上的欠缺。。纪检监察干部认识不高,表现为;三怕;:一怕得罪领导,二怕得罪同事,三怕得罪前程。主要是由于缺乏较高的理论水平和全局意识,没有认识到纪检监察工作对党和国家的重要作用,没有认识到做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对保证司法的公正、高效、廉洁和文明的深远历史意义。被监督对像的认识不高。对纪检监察工作不配合,不少党员干部认为,干好业务工作已经很不容易了,这是在束缚手脚,是刁难。甚至有抵触情绪,我行我素,或明里不说,暗中抵触。没有认识到纪检监察是促进工作进步,是使革命事业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的重要保证。业务上素质不高。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因为纪检监察工作岗位的流动性强,缺乏系统的专业知识培训,甚至被人认为这是一个不需要业务知识,谁都可以干的岗位。事实上要干好这一项工作,不光需要具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有自身的业务知识要求,还需要全面掌握法律和司法程序等许多相关的业务知识作支撑。在法院内部监督方面,部分干警对纪检监察工作认识不清,歪曲了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存有偏见。认为纪检监察工作抓得越紧,查得越多,就会误解越深,政绩越小,不良影响越大,会增加办案人员的思想负担,影响办案人员的积极性。三是监察制度上的不健全。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工作既是我党和国家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又有其特殊性。随着审判方式改革的深化,过去行政化审判管理模式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由对审判工作的管理及控制向对法官管理和控制转变,纪检监察工作的作用显得越来越重要。纪检监察室的工作人员一般是是本部门的非业务人员担任,如果不熟悉法院业务,很难对司法工作进行正确有效地监督。如刑事法官滥用从轻减轻情节,自首、立功、未成年人、核减犯罪起点数量、量刑畸重畸轻、赃款赃物随意处理等等,这些如果没有一定的业务知识,很难判定是否司法人员滥用权力。司法在前,监察在后的传统做法,让纪检监察难以到位。如对司法人员超标的查封、扣押,没有法律依据裁定中止、终结案件,民事法官随意变更诉讼请求刑事附带民事以协议方式对刑罚的处理等等,如果不能同步监督,根本无法发现。而依靠上级法院裁判,这些过程违纪在卷宗里往往发现不了。在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方面存在有人员素质不高,力量薄弱,从而在工作中不敢大胆监督,存有顾虑,怕影响单位声誉和评比,与同事同在一单位工作,查处问题后,处罚同志,殃及领导,倒不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内部消化。四是工作方式有待改进。工作欠全面,缺乏力度。没有考虑到法院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在法院形象、窗口服务、廉风廉政抓得多,在审判程序上的问题纠查得少;在审判质量、评判裁判结果上抓得多,围绕法官的监督少;在审判人员是监察得多,财务、后勤人员监察得少。为顾及单位形象、个人情面,问题发现得多,查处得少,甚至对查处的问题避重就轻。处理方式简单。一部分纪检监察干部不注意工作方法,认为自己的工作就是;管人整人;,对出问题的干部职工,不是严肃批评、耐心教育,而是粗暴行事,没有真诚地帮助他们认清问题症结、自觉整改,常常使对方口服心不服,影响工作效果。主动监督少,被动监督多。很多问题都是通过群众反映和举报来发现,没有主动去查找问题。三、关于加强基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的对策及建议基层法院的纪检监察工作要紧紧围绕;批评教育、监督执纪、问责惩处、保护;的职能,根据上级法院提出的工作思路和目标,拓展新思路,研究新对策,创新纪检监察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为审判工作服务。1、强化廉政教育,增强针对性。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加强教育是十分重要环节。只有加强政治纪律教育和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法官职业道德教育、;五个严禁;为重点的审判纪律教育和党风廉政条规教育,才能提高干警的政治觉悟、纪律观念和拒腐防变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侵蚀。一是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包括学习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重要思想、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学习掌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关注时事政治和形势发展,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和领导讲话等内容,打牢廉洁司法的思想政治基础。二是学习法律知识和党纪条规。包括《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保障条例》、《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三是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在人民法院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的实施办法》、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手册、了解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法院内部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干警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违纪案件的查处规定、关于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意见、纪检监察办案工作保密制度、纪检监察回避制度、诫勉谈话制度等。三是学习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能力。向有经验的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他们的反腐倡廉经验,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法院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抓好干警理想信念和勤政爱民教育,促使干警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激发干警的工作积极性。拓展教育方法,丰富教育载体,变简单灌输式教育为多渠道灵活教育方式,运用先进典型进行示范教育,剖析违法违纪案例、权衡利害得失进行警示教育等,使廉政教育在潜移默化中入脑、入心,全力构建不愿为、不能为、不敢为和不必为的预防违纪违法体系,有效地遏制司法腐败。2、切实强化监督,增强时效性。基层法院纪检监察部门面对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新挑战、新要求,更新思想观念,发挥身在一线的优势,贴近工作实际抓苗头,抓源头、抓重点、抓要害,对干警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一是对干警在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情况的监督,促使干警严格遵守,正确履行职责,发现违规及时指出并予以纠正。二是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重点对有影响有反映的一些诉讼、执行案件的个案监督。同时还应加强对一些重点人员和一些热点岗位的监督。把干警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纳入监督范围,加强与家庭、社会的联系,畅通信息渠道,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多渠道的监督网络。三是通过明察暗访、走访当事人、问卷调查、旁听庭审和随案执行等工作,了解干警在工作中是否有违纪违法行为,并适时通报,发现苗头及时纠正。通过加强监督,使干警能够注意自己的行为,规范其举止,有利于公正司法和提高办案效率。3、正确履行执纪问责,增强威慑力。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注意讲究策略,把握好工作的;度;。必要的惩处会带来惩处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适时加大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对于树立纪检监察部门的威信和弘扬正气、打击歪风邪气,更好地发挥监督、教育、保护职能具有重要意义。在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惩处的方式方法和观念也要不断改进和更新,惩处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对待轻微违纪行为,诚恳的批评,善意的帮助,比惩处的效果会更好。在查办具体案件时,在对干警的处理上要注意掌握政策、把握分寸、区别对待、宽严相济,坚持处理极少数,团结教育大多数的方针,体现教育从严,处理从宽的原则。根据惩处对象的不同,立足全局,讲究策略,注意工作方法和技巧,采取因人而异对症下药的方法,做好思想转化工作,使其提高认识,消除对立情绪,正确对待处分。对属违法违纪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移交有关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虽没有违法违纪行为,违反审判工作纪律而造成不良影响的,有关法院规章制度追究纪律责任,充分体现纪检监察工作严肃威慑的一面。4、加强日常性监督、大力推进廉政监察员制度。近年来,利用审判权执行权违纪违法的案件在全部违纪违法案件中始终占较大比例。少数法官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搞权钱、权色交易。有的法院个别审判庭、执行庭;全军覆没;,个别法院被查处几十人。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法院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健全,对审判权、执行权监督不力,对审判、执行工作人员纪律作风情况的日常监督存在薄弱环节。针对这种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在人民法院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的实施办法(试行)》,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