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殇——兰州郊外的另类风景第三节扣除项目一、扣除项目原则二、准予扣除的基本项目三、准予扣除的具体项目四、不准予扣除项目五、弥补亏损第三节扣除项目一、扣除项目原则具体原则原则内涵1。权责发生制原则纳税人应在费用发生时而不是实际支付时确认扣除2。配比原则纳税人发生的费用应在费用应配比或应分配的当期申报扣除,不得提前或滞后申报扣除3。相关性原则纳税人可扣除的费用从性质上和根源上必须与取得的应税收入相关4。确定性原则纳税人可扣除的费用不论何时支付,其金额必须是确定的5。合理性原则纳税人可扣除费用所谓计算和分配方法应符合一般的经营常规和会计惯例表10二、准予扣除的基本项目项目类型项目内涵《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1。成本生产、经营成本:纳税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转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成本2。费用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生产、经营商品或提供劳务等所发生并准予扣除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3。税金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的各种税金(增值税为价外税不得扣除)4。损失纳税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已发生的经营亏损和投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注意的问题:(1)企业在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扣除项目,包括各类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等,不得转移以后年度补扣(2)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的,应依照税收规定予以调整,按税法规定允许扣除的金额,准予扣除表12三、准予扣除的具体项目(一)借款利息支出扣除标准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准予扣除的借款费用(1)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费用支出,按实际发生数扣除(2)生产、经营期间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费用支出,在不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内部分,准予扣除(3)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在注册资本50%以内、且未超过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4)纳税人对外投资而借入的资金发生的借款费用可以直接扣除,不需要资本化计入有关投资的成本(但可扣除的借款费用要符合上述税法规定的限额)(5)电信企业经批准发行企业债券所支付的利息(P240)表13借款利息支出(续)扣除标准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不准予扣除的借款费用(1)购置、建造和生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在有关资产购置期间的借款费用,应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不得扣除。但有关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借款费用,可以在发生当期扣除。(2)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纳税人为开发房地产而借入资金发生的借款费用,在房地产完工前发生的应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不作为期间费用扣除。(3)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的50%,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税前扣除表14[案例6-2]某企业4月1日向银行借款500万元用于建造厂房,借款期限为1年,当年向银行支付了3个季度的借款利息22.5万元,该厂房10月31日完工结算并投入使用。试分析该企业可扣除的财务费用金额。参考答案:竣工决算交付使用后的利息,可计入当期损益,进行扣除。固定资产建造尚未竣工决算投产前的利息,可以扣除;故税前不可扣除的财务费用=22.5÷9×2=5万元(二)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形式税前扣除办法计税工资、薪金制公式:扣除限额=员工人数×计税工资标准×12(月)说明:1。计税工资标准统一为:月扣除额为16002。实行年计税工资办法的企业,其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在计税工资标准以内的,可据实除;超过标准部分,不得税前扣除。效益工资、薪金制按核定的工资总额以内部分准予扣除事业单位按规定的工资标准扣除(即计税工资办法扣除)提成工资制据实扣除软件开发企业按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扣除,即据实扣除表15[案例]南昌飞翔公司2006年账面利润200万,职工20人,人均计税工资1600元/月,实际计提工资100万。计算该公司的该纳税年度企业所得税。参考答案(1)年可扣除工资限额=20X1600X12=384000元(2)实际列支工资100万,则多列支工资616000元,应作为调整增加的利润(3)应纳税所得额=(200+61.6)X25%=65.4万工资、薪金支出(续1)任职及雇佣员工的确定在本企业任职或与其有雇佣关系的员工,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工、临时工,但下列情况除外:(1)应从提取的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的医务室、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2)已领取养老保险金、失业救济金的离退休职工、下岗职工、待岗职工(3)已出售的住房或租金收入计入住房周转金的出租房的管理服务人员非工资、薪金支出实际计税工资办法的纳税人,应将计税工资与实际工资、薪金支出比较,调整超标准部分。下列支出不得作为工资、薪金支出:(1)雇员向纳税人投资而分配的股息性所得;(2)根据国家或省级政府的规定为雇员支付的社会保障性缴款;(3)从已提取职工福利基金中支付的各项福利支出(包括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探亲路费等);表16工资、薪金支出(续2)非工资薪金支出(续)(1)雇员向纳税人投资而分配的股息性所得;(2)根据国家或省级政府的规定为雇员支付的社会保障性缴款;(3)从已提取职工福利基金中支付的各项福利支出(包括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探亲路费等);(4)各项劳动保护支出;(5)雇员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6)雇员离退休、退职待遇的各项支出;(7)独生子女补贴;(8)纳税人负担的住房公积金;(9)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项目。表17(三)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新规定)税前扣除方法适用范围全额税前扣除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下列项目捐赠:(1)红十字事业(2)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3)农村义务教育(如: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4)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包括新建限额比例扣除限额比例为1.5%金融保险企业公益救济性捐赠限额比例为3%纳税人用于金融保险机构以外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年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限额比例为10%纳税人通过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或批准成立的非营利公益组织对指定的文化事业的捐赠捐赠渠道通过政府或非盈利社团直接捐赠的,不得扣除表18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续)计算步骤(1)公益救济性捐赠扣除限额=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第43行“纳税调整前所得”×3%或1.5%或10%(2)实际捐赠支出总额=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全部捐赠支出(3)捐赠支出纳税调整额=实际捐赠支出总额-实际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额纳税人只有一项公益救济性捐赠实际捐赠额小于捐赠扣除限额按实际捐赠额税前扣除,无纳税调整额实际捐赠额大于或等于捐赠扣除限额按捐赠限额税前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超过部分即为纳税调整额纳税人同时有几项公益救济性捐赠,或在税前允许全额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实际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额,为某项捐赠扣除限额与允许全额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额之和表19(四)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三项经费会计计提税法标准职工工会经费工资总额×2%(1)建立工会组织的纳税人,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按计税工资的2%税前扣除;(2)凡不能提供《专用收据》的,其提取的工会经费不得税前扣除—按会计计提的工会经费全部纳税调整。职工福利费工资总额×14%按计税工资的14%税前扣除—超标准部分纳税调整职工教育经费工资总额×1.5%(1)按计税工资的1.5%税前扣除——超标准部分纳税调整;(2)电信企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按计税工资总额的2.5%税前扣除表20(五)广告费、业务宣传费项目税前扣除办法适用范围广告费用2%限额扣除除列举的特殊行业8%限额扣除食品(包括保健品和饮料)、日化、家电、通信、软件开发、集成电路、房地产开发、体育文化和家具建材商场、服装等特殊行业的企业25%限额扣除制药行业(2005年1月1日起)全额扣除从事软件开发、集成电路制造及其他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互联网站,从事高新技术创业投资的风险投资企业,自登记成立之日起5个纳税年度的不得扣除粮食类白酒广告费表21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续表)项目税前扣除办法适用范围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5‰各类企业注:电信企业实际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按主营业务收入的8.5%在企业所得税前合并计算扣除项目计算公式广告费广告费税前扣除限额=当年销售(营业)收入×限额扣除率注: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业务宣传费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当年销售(营业)收入×5‰注:超过部分以后年度不能申报扣除表22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续)总机构集中支付广告费、宣传费(1)在集中支付的广告费扣除限额内据实扣除;(2)超过部分应在总机构当年计征所得税时进行纳税调整,并可按规定无限期向以后年度结转;(3)上述扣除标准只适用于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实行合并(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金融企业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自2003年1月1日起,金融企业在计算企业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时,准予将已冲减当年利息收入的部分还原,即以当年实际取得的利息收入作为计算上述三项费用税前扣除限额的基数。表23(六)业务招待费支出全年销售或营业收入净额扣除比例速算增加数1500万元以下(含1500万元)5‰0超过1500万元3‰3万元扣除公式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销售(营业)收入净额×所属当级扣除比例+当级速算增加数注:收入净额,为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扣除销售折扣、销售退货等各项支出后的收入额,包括基本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表24[案例]某制药厂2005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转让技术所有权收入200万元,广告费用支出900万元,业务宣传费支出40万元,问该企业在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时可以扣除的费用为多少?参考答案:(1)广告费税前扣除限额=当年销售(营业)收入×限额扣除率=(3000+200)×25%=800万则广告费用支出超标准100万,此100万元可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2)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当年销售(营业)收入×5‰=(3000+200)×5‰=16万则业务宣传费支出超标准24万,此24万在以后纳税年度不得申报扣除[案例]红高粱酒业有限公司主要生产粮食类白酒,2005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如下:(1)取得产品销售产品收入总额860万(已扣除给购货方的回扣20万)(2)应扣除产品销售成本440万(3)发生产品销售费用80万(其中白酒的广告费用10万),管理费120万,财务费用40万(其中含逾期归还银行贷款的罚息3万)(4)应缴纳的增值税30万,其他销售税费共计70万(5)营业外支出14万(其中含通过工程基金会向某小学捐款10万,缴纳税收滞纳金4万)(6)实发工资总额140万,乙按实发工资总额和规定的比例计提了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该企业年平均工人125人,计税扣除标准为800元/月,未取得工会专用收据计算该企业该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参考答案:(1)纳税调整前的所得额=(860+20)-440-80-120-40-70-14=116万(2)公益性捐赠限额=116X3%=3.48万,而实际捐赠10万,则捐赠的纳税调增额=10-3.48=6.52万(3)计税工资标准=125X0.08X12=120万,工资费用超标准20万,应予以调增(4)工会经费、福利费、教育经费超标准=140X(2%+14%+1.5%)-120X(14%+1.5%)=5.9万,应予以调增(5)纳税调整后的应税所得额=116+10+6.52+20+5.9+4=162.42(6)企业所得税=162.42X25%=40.605万(七)保险基金会统筹基金、财保和运保以及固定资产租赁费项目税务处理各类保险基金会统筹基金企业为全体雇员按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或标准交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可以在税前扣除企业为全体雇员按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或标准补缴的基本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