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营业税、城建税实务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1第四章营业税实务一、营业税的概念二、营业税的税目、税率、计税依据1.交通运输业3%6.金融保险业5%2.建筑安装业3%7.服务业5%3.邮电通讯业3%8.转让无形资产5%4.文化体育业3%9.销售不动产5%5.娱乐业5%~20%三、营业额的其他规定四、营业税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划分五、税收优惠1.起征点(适用于个人)2.免税项目3.政府规定的减免项目六、纳税期限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2.纳税期限3.申报缴纳税款期限七、纳税地点八、营业税特点九、营业税与增值税的比较第五章城市维护建设税实务一、纳税义务人二、税率三、计税依据及应纳税额的计算四、纳税期限与纳税地点五、税收减免六、城建税的特点◆教育费附加2一、营业税的概念营业税是对单位和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按营业额或转让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二、营业税的税目、税率、计税依据1.交通运输业(税率3%)征收范围:包括陆运、水运、空运、管道运输、装卸搬运五大类。计税依据:实际取得的营业额。◆由几家单位共同提供一项运输服务的,各自按收取的营业额纳税。【例1】某市运输公司运送一批货物到外地某企业,收取全程运费20000元,货物运到某地后,改由某地的水运公司运输,向其支付运费5000元。某市运输公司应缴营业税额=(20000-5000)×3%=450(元)某地水运公司应缴营业税额=5000×3%=150(元)2.建筑安装业(税率3%)征收范围: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等。计税依据:工程承包额(指施工企业提供建筑劳务向项目建设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总承包人付给分包、转包人的工程款,由总承包人代扣代缴营业税。◆单位自建房屋使用不纳税;自建房屋对外销售,应按建筑业和销售不动产两个税目缴纳营业税。【例2-1】某建筑公司承包一段高速公路工程,总承包额8500万元,其中将立交桥工程分包给另一建筑公司,转承包额2500万元。建筑公司应缴营业税额=(8500-2500)×3%=180(万元)建筑公司应代扣代缴营业税额=2500×3%=75(万元)【例2-2】某施工单位自建楼房,建筑工程总成本2400万元。建成后2/3出售,取得收入4000万元;1/3自用。(当地建筑业成本利润率20%)(1)建筑房屋2/3销售,按建筑业和销售不动产两个税目纳税(两个税目税率不同、计税依据不同)。应缴营业税额=2400×2/3×(1+20%)÷(1—3%)×3%+4000×5%=259.38(万元)(2)建筑房屋1/3自用,建筑业和销售不动产两个税目都予免税。3.金融保险业(税率5%)征收范围:贷款、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其他金融业务(经纪、代理)、保险业务等的营业额。【例3-1】某银行某纳税期内吸收存款支付利息150万元,发放贷款收取利息280万元,因客户违约收取罚息1.2万元。应缴营业税额=(280+1.2)×5%=14.06(万元)3【例3-2】保险公司某月办理机动车保险业务取得保费收入85000元,按照分保协议又付给另一保险公司分保费28000元;为出口货物提供保险取得保费22000元,为家庭财产提供保险取得保费46000元。应缴营业税额=(85000+46000)×5%=6550(元)【例3-3】某保险公司某月发生以下业务:(1)以储金方式开展家庭财产保险业务,月初储金余额400万元,月末储金余额800万元,当年一年期存款利率为3.6%;(2)初保业务取得保费收入300万元,向境外再保险人办理分保支付给分保人保费50万元;(3)取得保险追偿款60万元;(4)当月无赔偿奖励支出1万元。应缴营业税额=【(400+800)÷2×3.6%/12+(300-50)】×5%=12.59(万元)应代扣代缴营业税额=50×5%=2.5(万元)4.邮电通信业(税率3%)计税依据:邮政、电信服务的营业额(包括提供各种服务和销售有关物品、经营相关业务的收入)注:非邮政电信业销售集邮商品、报刊、电信商品的,缴纳增值税。【例4】某邮电局某月邮汇业务收入5400元,电信业务收入140000元,报刊发行收入60000元。应缴营业税额=(5400+140000+60000)×3%=6162(元)5.文化体育业(税率3%)文化业经营的业务为文化活动,包括表演、播映、举办科技、文学艺术讲座、图书馆、游览场所等。体育业经营的业务为举办体育比赛、为体育比赛或体育活动提供场所等。计税依据:从事文化、体育业务实际取得的营业额。◆单位或个人演出由他人售票的,由售票方代扣代缴营业税。【例5】某歌星租用体育馆举办演唱会,体育馆代售票,票价总收入20万元;其中,体育馆收取租金50000元,支付演出经纪人佣金2万元,歌星实际收入13万元。体育馆应缴营业税额=50000×5%=2500(元)体育馆代扣代缴经纪人的营业税额=20000×5%=1000(元)体育馆代扣代缴歌星的营业税额=(200000-50000-20000)×3%=3900(元)6.娱乐业(税率5%~20%)(各省级政府可根据当地情况在税率幅度内决定适用税率,一般为20%)娱乐业经营为娱乐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如歌舞厅、网吧、台球厅等。计税依据:实际取得的营业额(包括向顾客提供饮食服务、销售小商品的收入等)。【例6】某歌舞厅某月门票收入12万元,台球、游戏机收入9万元,小卖部销售烟酒饮料收入7万元。应缴营业税额=(12+9+7)×20%=5.6(万元)7.服务业(税率5%)服务业从事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术等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如饮食业、旅游业、代理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等。4计税依据:实际取得的营业额。◆服务业兼有不同税目应税行为,应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或核算不清的,从高适用税率。◆服务业兼有增值税应税行为,能分别核算的,应分别计税。◆服务业的混合销售行为(如提供服务过程中销售商品),一并缴纳营业税。◆广告代理业的营业额为向委托方收取的价款减去支付给广告发布方价款后的余额。【例7】某大酒店是一个提供住宿、饮食、旅游、商品零售服务的企业。某月份收入情况为:客房收入570万元;饮食收入110万元;商品零售收入12.36万元(独立核算)。应缴营业税额=(570+110)×5%=34(万元)应缴增值税额=12.36÷(1+3%)×3%=0.36(万元)8.销售不动产(税率5%)销售不动产指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不动产所占用土地的使用权一并转让)。计税依据:收取的价款和价外费用。◆单位或个人将不动产无偿赠予他人视同销售,应缴税。◆单位和个人销售购置的不动产,以销售收入减去购置成本后的余额计税;销售抵债所得的不动产,以销售收入减去抵债后的余额计税。注:对个人捐赠不动产,《营业税条例》规定为视同销售,国务院规定为减免项目。【例8】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某月出售新建商品房取得收入9300万元,出租闲置商品房取得租金收入12万元,支付职员工资180万元。应缴营业税额=9300×5%+12×5%=465.6(万元)9.转让无形资产(税率5%)转让无形资产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计税依据:收取的价款和价外费用。◆个人转让无形资产,由受让人代扣代缴税款。◆境外单位、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机构的,由代理人或受让人代扣代缴税款。◆转让无形资产一般按全额计税,单独转让土地使用权按差额计税。【例9】某企业转让一项自创专利权,成本200万元,收取转让费500万元;转让一块抵债得来的土地使用权,抵债时作价400万元,以480万元转让。应缴营业税额=500×5%+(480-400)×5%=29(万元)三、营业额的其他规定1.纳税人营业额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按下列顺序核定其营业额:(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5(3)按公式核定计税价格:营业税组成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率)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例10】某大酒店营业额明显偏低,税务机关采用核定营业额的方法征税,某月营业成本10万元,同行业的成本利润率为25%。按公式核定营业额=(10+10×25%)÷(1-5%)=13.15(万元)应缴营业税额=13.15×5%=0.65(万元)2.纳税人的营业额纳税后发生退款的,应当退还已纳的税款或从以后应纳的营业税款中扣除。3.纳税人将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营业额;如果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论其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营业额中扣除。4.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价款,因受让方违约而收取赔偿金,也应并入营业额纳税。5.购置税控收款机,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款,抵免当期应纳的营业税额(若取得的是普通发票,抵免税额=价款÷(1+17%)×17%)。当期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在下期继续抵免。6.提供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可以扣除部分金额的,应提供相关的合法有效凭证。(1)支付给境内单位或个人的款项,该单位或个人是营业税或增值税纳税人的,以其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2)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政府性基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3)支付给境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若有疑义,可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4)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四、营业税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划分1.建筑业附设工厂(或车间),生产建筑用构件(或)材料,在建筑现场制造并用于所承建工程的缴纳营业税;若在车间制作完工后,再移送至本单位承建工程使用的,应缴纳增值税。2.邮电部门销售集邮商品、报刊、电信物品缴纳营业税;其他部门从事该类业务的销售额缴纳增值税。3.代购代销货物,应按货物转移缴纳增值税,按提供代购代销服务缴纳营业税。(1)代购方不垫付购货款、销货方发票开给委托方,代购方单独开具发票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的,应缴纳营业税;若代购方从销货方取得发票,再向委托方开具发票销售,则视同自购自销处理,收取的手续费应并入销售额缴纳增值税。(2)代销方以委托方名义从事货物销售,销售发票使用委托方名称,货物发生质量问题及法律责任,都由委托方负责,另外再开具发票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则手续费收入应缴纳营业税;若代销方以6自己的名称向购货方开具销售发票(表明销售),再向委托方取得销售货物发票(表明购进),则视同自购自销处理,所取得的价差和手续费收入一并缴纳增值税。4.商业企业从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数额无直接联系的部分费用(如进场费、节假日促销费等),不冲减进项税额,缴纳营业税。五、税收优惠1.起征点(只适用于个人,各省级政府可在规定的幅度内确定适用的起征点)(1)按期纳税的:月营业额1000~5000元;(2)按次纳税的:每次(日)营业额100元。2.免税项目(1)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2)残疾人员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3)医院、诊所、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4)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5)与农业相关的技术培训业务。(6)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减免税项目○保险公司开展的保期一年以上,到期返还本利的普通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健康保险;○科研单位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个人转让著作权;○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工会疗养院(所);○由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批准纳入预算管理或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社会团体按财政、民政部门规定标准收取的会费;○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独立核算的高校后勤经济实体;○个人向他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其他(略)。六、纳税期限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基本上同会计制度的规定)(1)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采用预收款方式的,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7(2)单位或个人新建建筑物销售,为收讫款项或取得索取款项凭据的当天;(3)将不动产或土地

1 / 9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