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营业税法本章主要内容一、营业税的概念二、税目与税率三、营业税的计算四、税收优惠五、纳税期限、地点六、营业税与增值税的比较一、营业税的概念营业税是对单位和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二、税目与税率(7个)1.建筑安装业(税率3%)按工程承包额或自建工程的组价计税。☞总承包人付给分包、转包人的工程款,由总承包人代扣代缴营业税。☞自建房屋对外销售,按建筑业和销售不动产两个税目缴纳营业税;☞自建房屋使用,上述两个营业税目都免。【例1】某建筑公司承包一段高速公路工程,预算造价8500万元,其中将立交桥工程分包给另一建筑公司,价款2500万元。计算:①应交营业税=(8500-2500)×3%=180(万元)②应代扣代缴营业税=2500×3%=75(万元)借:营业税金及附加180万应付账款—分包公司75万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180万——应代扣代缴营业税75万【例2】某施工单位自建楼房,建筑工程总成本2400万元。建成后2/3出售,取得收入2000万元,1/3自用。①建筑房屋销售,按建筑业和销售不动产两个税目缴纳营业税(税率不同、计税依据不同)。应交营业税=2400×2/3×(1+20%)÷(1-3%)×3%+2000×5%=159.38(万元)②自建自用房屋免缴营业税(两个税目都免)。2.金融保险业(税率5%)征收范围:贷款、金融商品买卖、保险、其他金融业务(经纪、代理)等。◆一般贷款业务按利息收入计税(包括加息、罚息)。◆外汇转贷业务以借贷利息之差计税(从境外借入后贷给境内单位、个人);◆企业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金融机构代扣代缴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金融商品买卖(外汇、证券、非货物期货等)按价差收入计税。◆其他金融业务按手续费收入计税。◆保险业务的营业额为初保人向投保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储金业务按纳税期(1个月)内的平均储存余额乘以1年期存款的月利率(年利率÷12)计算营业额。◆境外机构为境内货物提供保险应缴税;◆境内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保险免税。◆初保人向境外再保险人办理分保的,初保人以减去支付境外分保费后的余额计税,并代扣代缴境外再保险人的营业税。【例3】某银行在纳税期内吸收存款支付利息150万元,发放贷款收取利息280万元,因客户违约收取罚息1.2万元。计算:应交营业税=(280+1.2)×5%=14.06(万元)注:营业税是按营业收入全额计税,不扣减有关成本费用。银行向存款户支付的利息属经营成本,不能抵减营业收入。3.文化体育业(税率3%)按从事文化、体育业务实际取得的营业额计税。◆单位或个人演出由他人售票的,由售票方代扣代缴营业税。【例4】歌星举办演唱会,租用体育馆,租金50000元;体育馆代售票,票价总收入20万元;经纪人佣金20000元。计算:体育馆应交营业税=50000×5%=2500(元)代扣代缴歌星的营业税=(200000-50000-20000)×3%=3900(元)代扣代缴经纪人的营业税=20000×5%=1000(元)两个税目:服务业、文化业4.娱乐业税率:5%~20%计税依据:实际取得的营业额。◆娱乐业的商品销售额与提供应税服务的营业额一并征收营业税(该税率较高),而不是单独征收增值税。包括向顾客收取的餐饮费、住宿费、销售小商品收入等。【例5】某歌舞厅某月门票收入12万元,台球、游戏机收入9万元,小卖部销售烟酒饮料收入7万元,该地方税务局规定娱乐业的营业税率20%。计算:应交营业税=(12+9+7)×20%=5.6(万元)5.服务业(税率5%)征收范围: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等。◆服务业的混合销售收入,征收营业税;◆兼营增值税业务分别核算的分别计税;未分别核算的由税务机关分别核定营业额和货物销售额;◆兼营不同税目应税行为而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例6】某大酒店是一个提供住宿、饮食、旅游、商品零售服务的企业。某月份收入情况为:(1)客房收入570万元;(2)饮食收入110万元;(3)商品零售收入82万元(独立核算)。计算:①应交营业税=(570+110)×5%=34(万元)②应交增值税=82÷(1+3%)×3%=2.3883(万元)注:若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的同时发生了商品销售,一并缴纳营业税。6.销售不动产(税率5%)☞按收取的价款和价外费用计税(指新建不动产销售)☞单位和个人销售购置的不动产,以销售收入减去购置成本后的余额计税。☞单位无偿赠与他人不动产,视同销售纳税;个人无偿赠与他人不动产,免税。【例7】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某月出售商品房取得收入9300万元,出租闲置商品房取得租金收入12万元,支付职员工资180万元。计算:应交营业税=9300×5%+12×5%=465.6(万元)销售不动产税率服务业税率注:支付职员工资属经营成本,不抵减营业额。7.转让无形资产(税率5%)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和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转让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商誉已营改增)计税依据:收取的价款和价外费用。以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属于投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在投资后转让其股权的也不征收营业税。三、营业税额的计算应交营业税额=营业额×税率(一)营业税属于流转税,一般是按照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取得的营业收入全额计算营业税,不扣除有关成本、费用。【例8】某建筑公司某月发生以下业务:①承包了一项5600万元的工程,分包给其他建筑队1600万元;②出租水泥搅拌机,收入50万元。计算•应交营业税=(5600-1600)×3%+50×5%=122.5(万元)•应代扣代缴营业税=1600×3%=48(万元)(二)按营业收入差额计算营业税时,应将收到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允许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作为营业额。【例9】某旅游企业组团到境外旅游,共有游客80人,每人收费6000元,出境后交由境外的旅游企业接团,按每人2400元支付境外的旅游企业。计算:•应缴纳营业税=(80×6000-80×2400)×5%=14400(元)•应代扣代缴营业税=80×2400×5%=9600(元)(三)纳税人计税营业额明显偏低或视同应税行为而无营业额的,由税务机关核定营业额。顺序为:①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②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③按公式核定(组价)计税价格=营业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率注:成本利润率由各省级地方税务机关具体确定【例10】某大酒店营业额明显偏低,税务机关采用核定其营业额的方法征税,某月营业成本10万元,同行业的成本利润率为25%。计算:计税营业额=(10+10×25%)÷(1-5%)=13.15(万元)应交营业税=13.15×5%=0.65(万元)分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营业税=10+0.25+0.65=13.15(万元)【例11】某旅游公司在某月向游客收取旅游费20万元,其中代游客支付宾馆住宿费3万元,交通费2.5万元,游览场所门票1万元,途中餐费2.5万元。计算:应交营业税=(20-3-2.5-1-2.5)×5%=0.55(万元)注:几家单位共同提供服务,按各自的营业额纳税。四、营业税的税收优惠(一)起征点仅适用于经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个人。(1)按期纳税,月营业额20000元(2)按次纳税,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地方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二)免税项目(法定)(1)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2)残疾人员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3)医院、诊所、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4)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5)与农业相关的技术培训业务。(6)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其他经营项目应缴营业税)(三)其他规定的减免税项目(41项)(1)保险公司开展的1年期以上返还性(到期返还本利)人身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凡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审核并列入免税名单的免征,未列入免税名单的一律征收营业税。(2)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营业税。(3)凡经中央及省级财政部门批准纳入预算管理或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无论是行政单位收取的,还是由事业单位收取的,均不征收营业税。(4)社会团体按财政部门或民政部门规定标准收取的会费,不征收营业税。其属于非营利性的协会、学会、联合会、研究会、基金会、联谊会、促进会、商会等民间群众社会组织。(5)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6)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暂免征收营业税;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以3%的法定税率为基数减半征收营业税。(7)保险公司的摊回分保费用不征营业税。(8)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不征收营业税,对企业贷款或委托金融机构贷款的业务征收营业税。(9)金融机构之间的资金往来业务取得的利息收入暂不征收营业税。不包括相互之间提供的服务。(10)对金融机构的出纳长款收入,不征收营业税。(11)企业集团所属财务公司代理集团统借统贷业务,财务公司从贷款企业收取贷款利息不代收代缴营业税,财务公司将收取的利息转付企业集团(由企业集团统一归还金融机构),企业集团取得的利息不缴纳营业税。(12)对地方商业银行转贷(人民银行向地方商业银行提供贷款)用于清偿农村合作基金会债务的专项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13)对信达、长城、东方、和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接受相关国有银行的不良债权,免征销售不动产、利用不动产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等收入的营业税。(14)以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的担保、再担保机构,从事担保业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15)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部分资产、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的行为,其转让价格不仅仅由资产价值决定,与转让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行为完全不同,不征收营业税。(16)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管理人运用社保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等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17)保险公司取得的追偿款不征收营业税。追偿款,是指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并从被保险人处取得对保险标的价款进行追偿的权利而追回的价款。(18)对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19)住房专项维修基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物业管理单位代收代管的住房专项维修基金,不计征营业税。(20)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21)对QFII(合格的境外投资机构)委托境内公司在我国从事证券买卖业务取得的价差收入,免征营业税。(22)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垃圾处置劳务不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不征收营业税。(23)在京外国商会按财政部门或民政部门规定标准收取的会费,不征收营业税。会费以外各种名目的收入,属于营业税应税范围的,一律照章征收营业税。(24)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①离婚财产分割;②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③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赡养人;④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25)从事金融资产(股权或债权)处置业务不征收营业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征收营业税,(26)境内单位或个人在境外提供建筑业、文化体育业(播映除外)劳务,暂免征收营业税。(27)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只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无论支付征地补偿费的资金来源是否为政府财政资金,均不征收营业税。(28)单位或个人出租境外的不动产(境外的电路、海缆等),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29)21个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