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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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实务》1第7章企业所得税【内容提要】第1节企业所得税的三要素第2节纳税所得额的确定第3节税收优惠第4节应纳税额的计算第5节源泉扣缴及特别纳税调整第6节征收管理《纳税实务》2【教学目的】1、了解我国企业所得税制的演进历史2、掌握三要素,并能准确计算应纳税额3、熟悉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规定《纳税实务》3【教学重点与难点】1、企业所得税的三要素2、两类纳税人的界定及其纳税义务的规定3、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和应纳税额的计算《纳税实务》4第1节企业所得税的三要素一、企业所得税制的发展演进二、纳税人三、征税对象四、税率《纳税实务》5(一)概念——以企业的取得的所得额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核心:所得额是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确定的企业所得,是计算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所以也称为应纳税所得额。一、企业所得税基本原理(理解)《纳税实务》6(二)我国企业所得税(制)的演进1、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1949-1979年)以所有制为基础的企业所得税制,为计划经济服务2、改革开放至今(1979年以来至今)第一阶段:20世纪80年代初期:建立涉外企业所得税第二阶段:20世纪80年代中期:完善内资企业所得税第三阶段:20世纪90年代至2007年:实行内外有别第四阶段:2008年1月1日起:实行统一的所得税《纳税实务》7(三)企业所得税的特点1、纳税人划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2、征税对象为应纳税所得额3、征税以量能负担为原则4、实行按年计征,分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征收方法《纳税实务》8(一)基本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注意理解:1、境内的范围:大陆地区2、“企业”包括--所有的“法人组织”3、“企业”不包括--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二、纳税人(掌握)《纳税实务》9(二)两类企业的界定及其纳税义务(掌握)1、两个标准(1)登记注册地标准(2)实际管理机构地标准说明:符合其中之一即为居民企业,否则为非居民企业。关于“实际管理机构”——P105《纳税实务》102、居民企业及其纳税义务(掌握)(1)什么是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2)居民企业的纳税义务――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即无限的纳税义务,应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纳税实务》113、非居民企业及其纳税义务(掌握)(1)什么是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2)非居民企业的纳税义务――承担部分纳税义务,即有限的纳税义务,应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纳税实务》12【案例1-多选1】下列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组织中,不可能成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的有()。A、联营企业B、个人合伙企业C、个人独资企业D、股份制企业【答案】BC应用实例:《纳税实务》13【案例2-多选3】下列企业中,属于企业所得税法中居民纳税人的有()。A、依照中国法律成立的企业B、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其实际的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C、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D、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在中国境内设立营业代理人的企业【答案】AB《纳税实务》14【案例3-多选12】居民企业的判定标准有()。A、登记注册地标准B、所得来源地标准C、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D、经营行为实际发生地标准【答案】AC《纳税实务》15【案例4-单选】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企业是()。A、在外国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B、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C、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D、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答案】C《纳税实务》16【案例5-判断4】依照外国法律成立、其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外,且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答案】×《纳税实务》17(一)基本规定(掌握)――征税对象是指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1、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境内、境外所得(P106)三、征税对象(掌握)《纳税实务》182、非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P114(1)非居民企业境内设立机构场所:①境内、境外所得均要纳税的境内所得:是指直接来源于境内所设机构的所得;境外所得:是与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纳税实务》19②境内所得征税,境外所得不征税境外所得:是与境内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境外所得(2)非居民企业境内未设机构场所,仅就其来源于境内所得征税。《纳税实务》20(二)所得来源的确定(理解)1、销售货物所得--交易活动发生地2、提供劳务所得--劳务发生地3、转让财产所得(1)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2)动产--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3)权益性投资资产--按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纳税实务》214、股息、红利等--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5、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或者个人的住所地6、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纳税实务》22【案例6-单选】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中,应向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有()。A、将设备出租给中国境内的使用者取得的租金B、将境外房产转让给居民企业取得的收益C、从中国银行香港分行取得的储蓄存款利息D、从中国银行澳门分行取得的股息红【答案】A应用实例:《纳税实务》23【案例7-多选5】企业的下列各项所得中,按经营活动发生地确定所得来源地的有()A、销售货物所得B、提供劳务所得C、财产转让所得D、股息红利所得【答案】AB《纳税实务》24四、税率(掌握)见下表种类税率适应范围(一)基本税率25%适用于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三)低税率(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20%(实际征税时适用l0%税率)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三)两档优惠税率15%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0%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纳税实务》25【几点说明】1、低税率——(链接282第十条)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规定20%,实际减按10%征收。主要是非居民企业中的两种情况使用:(1)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2)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与其所设立的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的境内所得《纳税实务》262、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具体主要是六个条件(1)拥有核心知识产权(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3)研究开发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得低于规定比例(4)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不低于规定比例(5)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例不得低于规定比例(6)国家规定的其他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纳税实务》273、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见下表:另外:2010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前,应纳税所得额≤3万的企业减半再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税源优惠2012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应纳税所得额≤6万的企业减半再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税源优惠企业性质所属行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①工业企业国家非限制行业≤30万元≤100人≤3000万元②其他企业≤80人≤1000万元《纳税实务》28【案例8-单选7】国内某居民企业2008年4月1日从国外某企业租入价值400万元的通讯设备,合同约定使用期限一年,分两期于2008年10月1日和2009年4月1日分别支付使用费20万元。2008年国内公司应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A.2万元B.4万元C.6万元D.8万元【答案】A应用实例:《纳税实务》29【案例10-单选8】现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不考虑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税收优惠的情况下,适用15%税率的纳税人是()。A、小型微利企业B、综合利用资源的企业C、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D、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企业【答案】C《纳税实务》30【案例9-多选8】企业的下列所得中,适用2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的()A、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所取得的与机构有实际联系的境内所得B、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所取得的与机构有实际联系的境外所得C、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所取得的与境内机构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D、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所取得的来自中国境内的所得【答案】CD《纳税实务》31第2节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掌握)一、应纳税所得额的含义二、收入总额三、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四、扣除原则和范围五、不准扣除的项目六、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其他项目《纳税实务》32一、应纳税所得额的含义(一)应纳税所得额的含义(了解):应纳税所得额是税法规定的计算所得税的依据,以权责发生之为原则,按照税法规定,用公式: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纳税实务》33(二)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异同(掌握)1、相同点:计算的大体口径相同,都是收入减去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2、不同点(1)概念和依据的法规不同(2)作用不同3、联系:会计利润是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基础,会计利润按税法进行调整后的结果是应纳税所得额《纳税实务》34(三)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掌握)1、直接计算法:按照含义直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弥补亏损2、间接计算法:根据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联系间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额《纳税实务》35几点说明:(1)收入总额为税法规定的计税收入(2)各项扣除金额为按税法规定范围和限额标准计算的扣除金额(3)税收调整项目包括“调增”和“调减”两方面①会计处理和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予以调整。②企业按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的税收金额。(4)企业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收入及成本费用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所得。《纳税实务》36二、收入总额收入总额——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收入。包括:一般收入和特殊收入。(一)一般收入--九项(掌握)1、销售货物收入2、提供劳务收入3、转让财产收入4、股息、红利所得等权益性投资收入5、利息收入《纳税实务》376、租金收入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8、接受捐赠收入9、其他收入说明:“接受捐赠收入”:按实际收到日期确认收入实现(1)货币性资产:并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2)非货币性资产:按当时资产的入账价值确认捐赠收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包括:受赠资产价值和由捐赠企业代为支付的增值税,不包括:由受赠企业另外支付或应付的相关税费。提示:与增值税的处理相同《纳税实务》38【案例11】某企业2008年1月接受捐赠设备一台,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万元,增值税1.7万元,企业另支付安装调试费0.8万元,计算该项受赠资产应交企业所得税。【答案】以非货币资金形式取得的收入行为,应按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公允价值包括受赠资产价值和由捐赠企业代为支付的增值税,不包括受赠企业的其他支付或应付的相关税费,所以:应缴企业所得税=(10+1.7)×25%=2.93万元《纳税实务》39(二)特殊收入--(熟悉)1、分期收款:按合同规定时间和金额2、受托加工大型机械设备等,超过12个月:按年内工程进度3、产品分成方式:收入按公允价值;时间按分得日期4、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等用于捐赠、偿债、集资、广告、样品、福利或利润分配等: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提供劳务纳税《纳税实务》40(三)处置资产收入的确认--(了解)项目1、内部处置资产(不纳税)2、视同销售(计算纳税)处置资产(1)将资产用于生产、制造、加工另一产品(1)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2)改变自产形态、结构或性能(2)用于交际应酬(3)改变自产用途(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