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中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十条【4篇】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中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十条【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中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十条【第一篇】1、中学生应以《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来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2、服从生活老师的管理,否则将按校纪校规处理,与老师谈话必须文明礼貌语言,不得大声与老师顶撞。3、严格遵守休息制度,按时起床、出操、用餐、就寝,若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回宿舍,必须有班主任或科任老师签名准假条,回宿舍时不能大呼小叫,更不得尖声怪叫。4、午休和晚上熄灯后必须上床休息,并保持室内安静,不讲话、不串寝,不吃零食、方便面不准带回寝室。5、贵重物品及手机、mp3、mp4一律不准带到寝室。6、搞好个人卫生,勤洗头、洗澡,衣服和鞋袜要常换洗,衣着保持整洁,按规定着装校服,整理好自己的内务,东西摆放有序,做到整齐一致。7、爱护公工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2/128、宿舍每天由室长安排,全体同学轮流值日负责打扫卫生,清理垃圾,整理宿舍。9、爱护宿舍公共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10、不得私拉乱接电线或自带电器,严禁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入宿舍。11、进了寝室一律不准关门,以便教师巡视。中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十条【第二篇】1、为维护学校的治安秩序,保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学生宿舍必须以校为单位组织好学生安全值班、负责管理好各系各门栋的宿舍安全。学生宿舍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水器等电热器具;严禁私接电线、改装电路、安装插座;禁止在蚊帐内点蜡烛。为维护学校的治安秩序,保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2、学生宿舍必须以校为单位组织好学生安全值班、负责管理好各系各门栋的宿舍安全。3、学生宿舍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水器等电热器具;严禁私接电线、改装电路、安装插座;禁止在蚊帐内点蜡烛或点灯;禁止在宿舍内生火做饭;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危险物品进入学生宿舍。4、凡本校人员出入学生宿舍一律凭校徽、有效证件出入,非本校人员必须验证登记,经同意后方可入内,不得在楼内留宿,有特殊情况确需留宿的,须经所在院系和保卫处同意后方3/12可留宿。5、宿舍按时开关大门,宿舍关门后因特殊情况要进出的,应向门卫出示证件或证明,经门卫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进出。6、学生各种情况离校期间,其宿舍由各院系安排学生看守;学生不得擅自跨院系、跨宿舍居住;任何人不准侵占和借居毕业生离校后闲置宿舍,各院系在管理上应相互配合。7、不准在宿舍墙上张贴各类海报、广告、启事和其它未经学校允许的张贴物;学生不得在宿舍区内搞任何经商活动;门卫应禁止小商贩进入宿舍区。8、学生应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现金及时存入银行并设置密码;房内无人时必须关窗锁门;携带贵重物品出门自觉接受门卫的检查和登记。9、提高警惕,严防各类案件发生,发现案情或险情,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现象,要及时报告并主动配合,提供线索,见义勇为,消除隐患。10、门卫应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完成本职工作。值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11、本规定由校保卫处负责解释和执行。12、本规定公布之日起生效。中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十条【第三篇】一、学生按学校指定的房间入宿,不得擅自调换房间。二、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和熄灯。4/12三、宿舍里学校配有固定的设施,不得将学校其它地方的物品拿到宿舍使用。四、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宿舍卫生”标准,做到“整齐清洁、团结友爱、爱护公物、确保安全”。五、学生在宿舍内做到:1、禁止午休和晚上熄灯后大声喧哗、嬉闹。2、禁止往窗外、门外泼水、抛杂物。3、禁止往便池、水槽倒剩饭、剩菜等杂物。4、不随地吐痰。5、禁止私自拆、改供电线路及供电设备。6、禁止使用功率较大的电热设备。7、不在宿舍内打球、踢球等。8、不在宿舍墙壁上乱涂、乱画、乱贴、乱钉、乱挂。9、不在宿舍焚烧物品。10、未经学校同意,不得私自在宿舍内留宿他人和在校外过夜。六、宿舍内住宿学生每天轮流值日,积极清扫卫生。七、节约水电,随手关灯、关闭水龙头,禁止从暖气内采水。八、室内无人时要关好门窗,以防被盗。九、凡上述违规者,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损坏公物要赔偿和罚款。5/12中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十条【第四篇】学生宿舍作为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与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其安全稳定是学生实现全面发展的基础。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本着“以育人为根本、以管理为手段、以服务为宗旨”的工作理念,旨在为学生的成长与成才营造良好的氛围与和谐的环境。为了发挥学生宿舍的育人功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规定。1.学生宿舍由学校统一管理安排,学生必须按指定的宿舍入住。学生如需调换宿舍,须在规定时间内,经学院审核、由学院统一至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办理手续后方可调换。各类申请表格请至xxx下载。2.学生临时借用宿舍钥匙必须凭本人有效证件到值班室办理借用手续,丢失钥匙要及时上报宿舍管理中心,并凭本人有效证件交款后补配。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换门锁的,须报宿舍管理中心批准、备案。费用学生自理。3.学生住宿费标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收取,住宿费每新学年初缴纳一次。因退学、转学、休学等学籍变动而退宿时,住宿不满一学期的`,按一学期收取住宿费,超过一学期不满一学年的,按一学年收取住宿费。4.安装空调的寝室,住宿学生应按照《空调租赁协议》相关内容执行。1.学生宿舍的晚间熄灯时间:周日-周四:23:006/12考试期间:24:00周五、周六、节假日:通宵供电装有空调的学生寝室,应按照熄灯时间自觉熄灯。2.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按时起床,晚间熄灯之前必须回到宿舍。熄灯后,应保持安静,以免影响其他同学的休息,不得无理要求延迟熄灯时间;在熄灯同时,由宿舍值班员关闭宿舍楼大门。3.学生熄灯后归来的,应向宿舍值班员出示本人有效证件,说明原因并按规定登记。对于无特殊原因而经常熄灯后归来的学生,宿舍值班员有责任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及时向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及相关学院反映情况。学生入住前,统一签订《住宿协议书》与《学生宿舍安全承诺书》,明确权利义务,承担安全责任,认真履行诺言。1.宿舍楼内严禁带入和使用违章电器。主要包括①电热类电器如电热棒、电热毯、电热壶、电热杯、电炉、取暖器等;②高功率电器如电吹风、电水壶、电夹板、卷发棒等;③烹煮类电器如电饭煲、电热锅、电磁炉等。2.严禁损坏学生宿舍公共财物、公共设施,严禁挪用、损坏消防器材和设施。3.严禁使用明火如焚烧、蜡烛、酒精炉等,严禁拉闸,严禁私自改动电表,严禁私拉电线、插座,严禁在床上使用交流电电器,严禁使用超长接线板与充电应急灯等。4.严禁使用劣质接线板、充电器、插座等存在安全隐患7/12的“三无”产品。5.严禁出租床位、留宿非本寝室成员住宿。6.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有毒有染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物品进入学生宿舍。7.严禁吸烟、酗酒、赌博、搓麻将、打架斗殴等违纪行为。8.严禁宿舍内停放自行车,楼内禁止饲养宠物。9.严禁宿舍内放置管制刀具。10.严禁高空抛物。11.提高安全意识,发现漏电和电器故障及时报修,做到人离灯灭、人走机停、人离寝室切断电源。12.严格执行值班室会客制度。正常履行公务人员须佩带有效证件出入宿舍,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宿舍。1.学生应妥善使用和爱护宿舍内水电设施、门窗玻璃、家具、灯具、电话设施等公物。2.提倡节约用水用电,离开宿舍时,关闭水电。3.自觉保持宿舍环境的清洁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在宿舍内做到垃圾袋装化,垃圾袋带出宿舍楼并扔到指定垃圾箱内。宿舍内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泼水,不将饭菜倒在水槽里,不向窗外乱扔杂物,不在墙面乱涂、乱画、乱张贴。4.学生应维护宿舍内的生活秩序,不在宿舍楼内打球、踢球、溜冰等。8/125.学生应积极参加宿舍楼内的“文明修身”和“民主管理”活动。6.提倡健康文明生活。学生在宿舍内不得有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参与非法的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宗教等活动;不得从事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7.行为举止要文明礼貌,学校老师、检修或卫生检查人员来到宿舍时,要主动开门,礼貌回答有关问题。同学之间要互帮互助,相互关心,形成团结友爱的良好氛围。8.未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任何学生、单位及团体不得在宿舍内从事经营性活动及收费性服务活动。1.本、专科学生每人每月免费使用5度电(按月结算),超额部分由该宿舍住宿学生自行支付。学生可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至购电站购电,电费价格采用上海市居民用电价格。2.每学期开学初,各寝室可根据住宿人数至购电站一次性免费领取6个月的用电额度。3.电表有购电提醒功能,当电表剩余电量低于20度时,电表会自动断电一次作为提醒。此时,学生可凭有效证件到购电站购电,以恢复供电。1.毕业生按照学校规定的日期离校,离校时凭离校手续单办理退宿手续,并交还钥匙等有关物品。2.毕业生因特殊原因需延长住宿的,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核后,到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相关手9/12续,统一安排入住。3.毕业生在办理离校退宿过程中,须接受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对宿舍内的家具、门窗玻璃、门锁、灯具、水电、电话等设施设备的验收,如有丢失、损坏的,按照《住宿协议书》相关条款执行,照价赔偿。4.提倡文明离校,毕业生在离开宿舍时,应保持宿舍内的干净整洁。5.因退学、转学、休学等原因退宿时,凭学校学籍管理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到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6.学生办理走读需退宿的,应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校外住宿登记表与校外住宿承诺书,经家长签字、学院审核后,到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办理走读手续。1.学生宿舍开展“三级建家”评比活动,每学年评选出“合格之家”、“优秀之家”与“模范之家”。2.每学年初进行“三级建家”的申报工作,并对申报的寝室进行检查评审,第一学期末进行初评,第二学期末进行总评。3.凡被评上的寝室将在网上进行公示,该寝室内学生在综合素质测评时给予加分。4.校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各类奖学金获得者所在寝室必须为“合格之家”。5.学生党员、市级各类评优所在寝室必须为“优秀之家”。10/126.每学年卫生成绩平均16分以上的寝室可参加“合格之家”的申报评选,17分以上的寝室可参加“优秀之家”的申报评选,19分以上的寝室可参加“模范之家”的申报评选。7.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派专人检查寝室内务,对寝室每周的卫生平均成绩建立数据库管理,并在宿舍楼内公布。8.寝室卫生检查中,每学年中有两次评分不及格的寝室,发黄牌警告,通报学院。第三次评分不及格的寝室,其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中寝室卫生项目为零分。9.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派专人定期抽查申报三级建家寝室情况,并汇总反馈相应学院,学期末与学年末在网上进行公示。10.凡本年度被评为“优秀之家”、“模范之家”的寝室,均可获得年度“文明寝室”的称号。1.学生在宿舍楼内的违章处理实行扣分制度,处理种类包括书面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取消住宿资格、校级行政处分等。每位住宿学生每年起始总分为10分,凡违反以下规定的,按相应分值扣除,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行政处分。2.内务卫生成绩低于13分、在公共部位堆放垃圾或其他不文明行为的,扣除1分/次。3.在宿舍内出租床位、私自调换宿舍、留宿非本寝室人员,从事邪教、封建迷信等非法活动,其他破坏或阻碍学校或宿管中心正常工作的,扣除2分/次。4.在宿舍内酗酒、赌博、斗殴,破坏公物、高空抛物的,11/12扣除3分/次。5.凡学生在宿舍楼内带入和使用违章电器的,一经查实予以没收,扣除5分/次。6.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窃电、私自改动电表、私拉电线插座的,扣除5分/次。7.因学生自身原因造成宿舍楼发生火灾、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扣除10分/次。8.其他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1—5分扣分处理。9.凡认识态度恶劣的,视情节轻重给予1—3分追加扣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