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第一节报关税费概述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主体国家以及海关(国家是公共事务的执行者)负税主体纳税义务人(法人或自然人)税基货物和物品进出口货物部分进出口货物税率按税则征收17或13%国家规定性质流转税流转税/价外税流转税/价内税3船舶吨税征收起征日:船舶直接抵口之日征税对象(外国籍船舶)在我国港口行使的外国籍船舶外商租用(程租除外)的中国籍船舶中外合营海运企业自有或租用的中外籍船舶我国租用的外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征收方法90天期缴纳30天期缴纳性质使用税(用于航道设施的建设、维修)4一、关税关税是专以进出口的货物、进出境的物品为征税对象的一种国家税收,是由海关代表国家,按照国家制定的关税政策和公布实施的税法及进出口税则,对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向纳税义务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5关税的类型1.根据征收关税的目的不同,可以将关税分为两种:财政关税(RevenueTariff)保护关税(ProtectiveTariff)6(1)财政关税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为主要目的而征收的关税。①课税对象应是进口数量多,消费量大,税负力强的商品.②应该是非生活或非生产必需品.③税率不能订得过高,否则税负过重,消费者不能负担,进口必然减少,反而达不到增加财政收入的目的.财政关税:一般征收规则:7(2)保护关税以保护本国工农业生产或经济长期、稳定地发展而征收的关税。目前各国运用的关税基本上是保护关税保护关税82.按货物国别来源而区别对待的原则,可以分成:(1)最惠国关税(2)协定关税(3)特惠关税(4)普通关税93.按征收关税的标准,可以分成从价税、从量税、复合税和滑准税从价税从量税复合税滑准税完税价格X从价税率与从价税相同,但税率与价格反向变动从价税额+从量税额商品数量X单位应税额104.按征收对象分类的关税,可以分成正税和特别税。正税进口税出口税过境税反倾销税反补贴税特别税保障措施税报复性税11关税的计算1.进口关税的计算进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税率进口税款缴纳形式为人民币外币计价货物按海关签发税款缴纳证之日外汇买卖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完税价格和关税税额计算到分为止,分以下四舍五入一票货物的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免税。12以CIF价格为成交进口价格直接按公式计算出税款以FOB\CFR为成交进口价格,先要折算成CIF,再按公式计算出税款CIF价=CFR价(FOB价+运费)1-(1+保险加成率)X保险费率13例题某公司从日本进口设备一台,成交价格为FOB大阪10000美元,已知固定运费为200美元,保险费率为5%,投保加成率为10%求应征进口关税税款为多少?(假设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日外汇牌价为:USD100=CNY690-710,进口关税税率为10%)141.把FOB价转换成CIF价CIF价=(FOB价+运费)/(1-投保加成X保险费率)=(10000+200)/(1-110%X5%)=$10793.652.把CIF美元价按外汇中间牌价折算成人民币价,即为完税价格完税价格=CIF美元价X外汇中间价=$10793.65X(6.90+7.10)/2=¥75555.553.计算出进口关税额关税税额=完税价格X进口关税税率=75555.55X10%=¥7555.56参考答案15练习题某公司从美国进口硫酸镁5000吨,进口申报价格FOB旧金山为USD325000,运费每吨USD10,保险费率3‰,当时的外汇牌价为USD1=RMB6.8。经查,硫酸镁的进口关税率为7%。计算应纳进口关税额。162.出口关税的计算(1)出口货物应当以海关审定的货物售予境外的离岸价格,扣除出口关税后,作为完税价格。如果离岸价格不能确定,完税价格由海关估定。(2)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核定方法。FOB国内口岸完税价格=FOB离岸价格/(1+出口税率)CFR国外口岸CIF国外口岸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应以该项货物运离关境前的最后一个口岸的离岸价格为实际离岸价格。CFR-F(运费)CIF-F(运费)-I(保险费)17(3)出口关税税额的计算公式出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适用税率某公司出口某货物100件,每件重10公斤,成交价为CFR香港10000元人民币.运费每吨200元人民币,出口关税税率为10%,求海关应征出口税.1.离岸价格=10000-200*(100*10)/1000=98002.完税价格=9800/(1+10%)=89093.出口关税=8909*10%=890.9例题18练习题出口货物成交价格为FOB上海10000美元,另外从上海至出口目的国韩国的运费为总价500美元,从上海至韩国的保险费率为0.3%。假定其使用的基准汇率为1美元=6.8元人民币,出口关税税率为10%,计算出口关税。19二、进口环节税1.消费税(1)消费税的概念:消费税是对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收入或销售数量,采取定率或定额征收的办法,进行特殊调节的一个流转税种。20(2)消费税征收的对象①过度消费对人体健康和社会环境产生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②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等;③高能耗的高档消费品,如小轿车等;④不可再生和替代的资源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21(3)计算公式(复合计税法)消费税从价消费税从量消费税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从量消费税)/(1-消费税率)222.增值税(1)增值税的概念: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和应税劳务各个环节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计算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基本税率为17%,对一些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资实行13%的低税率。23(2)按照低税率13%征收增值税的货物①粮食和食用植物油;②自来水、暖气、冷水、热水、煤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③图书、报纸、杂志;⑤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④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24(3)计算公式=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税率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消费税税额增值税253.船舶吨税(1)船舶吨税的概念船舶吨税是对进出我国港口的国际航行船舶按其注册的净吨位征收的一种税,简称“吨税”、“灯塔税”。船舶吨税由海关负责征收。26(2)征收对象①在我国港口行驶的外国籍船舶;②外商租用的(程租船除外)的中国籍船舶;③中外合营海运企业自有或租用的中外国籍船舶;④我国租用的外国籍国际航行船舶。27(3)船舶吨税的计税依据与税率船舶吨税的计税依据:船舶注册的净吨位数船舶吨税实行分级分类定额税率。将船舶分为机动船和非机动船两类,每一类又按净吨位的差别,分级设定税率。28船舶种类净吨位一般吨税元/吨优惠吨税元/吨90天30天90天30天机动船轮船汽船拖船500吨及以下501-1500吨1501-3000吨3001-10000吨10001吨以上3.154.657.058.109.301.502.253.453.904.652.253.304.955.856.601.201.652.553.003.30非机动船30吨及以下31-150吨151吨以上1.501.652.100.600.901.051.051.351.500.450.600.90船舶吨位税税率表29(4)计算公式船舶吨税的征税期限分为3个月期缴纳与30天期缴纳两种,由纳税人根据情况自行选择一种。按3个月期缴纳的,按规定税率计征;凡选择按30天期缴纳的,按规定税率减半征收。应纳税额=应税船舶净吨位X船舶吨税税率(元/净吨)30四、滞纳金(1)征收对象应纳关税的单位或个人因在规定期限内未向海关缴纳税款而依法应缴纳的款项。(2)征收标准由海关按日征收0.05%的滞纳金。滞纳金起征额为50元,不足50元的免予征收。滞纳金金额=应纳税额×0.5‰×滞纳天数31第二节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一、海关审价的法律依据海关法关税条例部门规章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是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征收从价税时审查估定的应税价格,是凭以计征进出口货物关税及进口环节代征税税额的基础32有进出口企业A从国外购买的进口货物的某海轮于2009年10月8日(周二)向上海海关申报进境,但A企业于2009年10月31日(周四)才向海关申报进口该批货物。该货物的CIF上海价格为150,000美元。已知其适用的外汇汇率为1美元=8.27元人民币。计算应征收滞报金额。33二、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一)一般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进口货物成交价格法相同及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法倒扣价格法计算价格法合理方法341.进口货物成交价格法完税价格以成交价格(CIF)为基础审查确定实付应付给卖方的价款+调整因素35进口货物的下列费用应当计入完税价格(增加因素):(1)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2)与进口货物作为一体的容器费;(3)由买方负担的包装材料费用和包装劳务费用;(4)协助的价值(5)特许权使用费;(6)返回给卖方的转售收益。36进口时在货物的价款中列明的下列税收、费用,不计入该货物的完税价格(减少因素):(1)厂房、机械、设备等货物进口后进行建设、安装、装配、维修和技术服务的费用,保修费除外(2)进口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后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含码头装卸费)、保险费(3)进口关税、进口环节代征税及其他国内税(4)为在境内复制进口货物而支付的费用(5)境内外技术培训及境外考察费用注意利息费用不计入完税价格的4个条件37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对买方处置或者使用该货物不予限制,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施的限制、对货物转售地域的限制和对货物价格无实质性影响的限制除外;(2)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不应受到某些条件或因素的影响而导致该货物的价格无法确定;(3)卖方不得从买方直接或者间接获得因该货物进口后转售、处置或者使用而产生的任何收益;(4)买卖双方没有特殊关系,或者虽有特殊关系但未对成交价格产生影响。382.相同货物和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法以与被估货物同时或大约同时向我国境内销售的相同货物及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方法相同货物:允许表面微小差异,其他方面均相同类似货物:产地相同,特征/材料/功能相似,在商业中可以互换同时或大约同时:在海关接受申报之日的前后各45以内391、与被估货物同时或大约同时进口;2、与被估货物相同商业水平且进口数量基本一致,否则要对因此产生的价差进行调整;3、与被估货物由于运输距离和方式不同而产生的成本费用差异要作出调整4、应首先使用同一生产商的货物的成交价格,没有时才可使用同一生产国或地区的货物的成交价格进行估价。使用相同或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估价的原则:403.倒扣价格(DeductiveValue)根据与被估的进口货物前后各45天内进口的相同或类似货物在境内第一环节销售的价格为基础倒扣估定价格1、同类货物在境内第一环节销售时的佣金、利润及费用;2、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后的运、保费等相关费用;3、进口关税、进口环节税及相关国内税。4、加工增值额扣除项目41必须符合下列条件:(4)必须是向境内无特殊关系的买方转售。(5)合计的货物销售总量最大。(1)在被估货物进口时或大约同时销售。(2)以其进口时的相同状态在进口国内转售。(3)进口后在境内第环节销售的价格。42计算价格(ComputedValue)是海关对进口货物的生产成本为依据确定的价格。包括下列项目的费用:4.计算价格制造成本合理利润运费保险费其他费用完税价格435.合理方法我国海关《审价办法》第8条规定按照“合理的方法”估定的价格,是指在不违反《新估价法规》规定的原则下,灵活运用前述确定货物价格的方法,适当放宽条件,所确定的价格。禁止使用以下6种价格:1.境内生产的货物在境内的销售价格2.在两种价格种较高的价格3.依据货物在出口地市场的销售价格4.以计算价格法规定之外的价值或者费用计算的相同或者类似货物的价格5.依据出口到第三国或地区货物的销售价格6.依据最低限价或武断、虚构的价格44(二)特殊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1.加工贸易进口料件或制成品一般估计方法2.出口加工区内加工企业内销制成品估价
本文标题:9缴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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