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选举办法草案集合最新4篇【参考指引】此例优秀文档“党支部选举办法草案集合最新4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整理编辑,以供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党支部选举办法草案【第一篇】一、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中共XXX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一名,由支部全体会议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上一届支部委员会书记主持。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二、本次选举的选票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名单。在选举中支部委员得赞成票从多至少列前三位的且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人数的半数为当选。如遇特殊情况,无法确定谁当选时,则将得票相同的候选人再次组织党员进行选举,重新计票,得赞成票多者且超过实到会人数半数的当选。三、对选票上的支部委员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如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的小方格内画一个“○”;如不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的小方格内画一个“X”;如弃权,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可将另选人的姓名写在选票下排姓名空格内,并在其姓名上方标号格内画“○”号。一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选票无效作废。本次选举所收回的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投票有效;收回的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投票无效,需重新进行选举。四、选票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五、推选的监票人负责监督选举中的一切事宜,投票完毕,由监票人监督核计票数,并报告计票情况。选举结果由会议主持者宣布。中共XXX党支部委员会201X年X月X日党支部选举办法草案【第二篇】(一)换届选举按照《党章》的有关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总支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至三年。结合我部实际情况,我部各基层党组织的任期时间为:党委每届任期四年,总支、支部每届任期三年。基层党组织任届期满后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1、换届选举工作的准备1提高对换届选举工作的认识。换届选举是支部生活的一件大事。选举前,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党员学习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规定,提高党员对换届选举工作的认识,把换届选举作为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党性教育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增强组织观念,作好思想准备。2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换届选举是加强组织建设特别是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制度,党支部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并按照德才兼备和班子合力的原则,推荐好委员候选人。充分发扬民主,认真落实党员选举权、被选举权,确保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做好选举的组织工作。2、换届选举工作程序1召开支委会研究换届选举的有关事项,报上级党委批准,并领取《基层党组织候选人登记表》。2起草支委会工作报告。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本届支委会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对下届支委会的建议等。工作报告要在党员中充分征求意见。3酝酿候选人。支委会根据党章的规定,提出候选人的条件和下届支委会的组成名额,交党小组讨论,提出候选人。支委会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并填写《基层党组织候选人登记表》。党员人数少的党支部也可以不提候选人,在全体党员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召开党员大会,进行直接选举。4上级党组织审批。将候选人登记表、选举办法等报上级党委原则同意后,即可筹备正式选举。5制作选票,准备投票箱。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6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党员大会会场要悬挂中国共产党党旗,与会人员着装整齐。大会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支部由上届支部书记主持。其主要程序是:①清点到会人数。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和实际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选举有效。到会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符合规定人数后,即可进行选举。②通过选举办法。③推选(通过)监票人、计票人。监票人和计票人应从非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④宣布下届支部委员会名额和候选人名单。⑤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大会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⑥选举人填写选票,并按指定顺序投票。⑦监票人、计票人清点选票,确定选举是否有效。收回的选票少于或等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重新选举。⑧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每张选票所选人数少于或等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⑨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宣布当选人名单。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当选名额时,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在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中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可从落选的得票多的候选人中再重新进行差额投票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7召开新一届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并进行委员分工。党支部书记一般应通过选举,由本单位党员行政负责人担任。8将选举结果和支部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审批。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及时向全体党员公布。(二)建立党支部部门机关成立新的司局,如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建立党支部的工作程序是:1、向上级党委上报申请建立党支部的请示。请示的内容一般包括:建制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所建党支部的性质;党支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和委员设置方案等。2、上级党委批准建立党支部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与支部换届选举程序相同)。3、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对经机关党委同意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进行选举并对委员进行分工。4、向上级党委上报选举结果的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支部党员大会选举结果,党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以及党支部委员的分工情况。5、上级党委批复。(三)支部委员的增补支部书记、副书记和纪检委员在届期内出缺,可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补选,最后报上级党委审批。其他支部委员在届期内出缺,可直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补选,最后报上级党委备案。党支部选举办法草案【第三篇】一、两推一选1、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2、本次换届选举实行“两推一选”的办法。“两推一选”,即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党内选举。也就是首先由党员及群众推荐产生初步人选,然后通过组织考察,党委审定,确定正式候选人后,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最后由支委会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副书记。3、选举采取差额选举,差额占应选人数的20%,实行无记名投票的办法。正式到会的党员人数: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4、召开选举会议时,监票人、计票人和唱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荐产生。5、如到会党员因故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信任的人或大会工作人员代写,但未能出席选举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6、新一届支委会成员的赞成票应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的半数以上,对赞成票超过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按得票多少依次当选。如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可在落选的候选人中进行差额选举,以得票多者当选,也可经大会同意对不足名额不再选举,以后另行增补,已进行两次选举均未选出的,不再进行第三次选举。7、在新一届支委会第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副书记,并报镇党委审批。二、两推直选1、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2、本次换届选举实行“两推直选”的办法。“两推直选”,即由乡镇党委根据党员推荐、群众推荐结果,考察提出村党支部成员候选人名单,由村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3、选举采取差额选举,差额占应选人数的20%,实行无记名投票的办法。正式到会的党员人数: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4、召开选举会议时,监票人、计票人和唱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荐产生。5、如到会党员因故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信任的人或大会工作人员代写,但未能出席选举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6、一次投票选举根据计票结果,采取如下方法确定支部书记:若书记票过半数者只一人,此人当选为支部书记;书记票无过半数者,在书记票、副书记票、委员票累计票数过半数者中,以书记得票多者当选为书记;若书记票、副书记票、委员票累计票数过半数者中书记得票多人相等,以累计票最多者当选为书记;若三职累计票过半数者多人,且票数相等,应当对票数相等者进行再次投票,以得书记票最多者当选为书记。确定副书记也照此办法办理。但计算副书记票数时,应加其所得书记票数。计算委员票时,应加其书记、副书记所得票数。党支部委员如何选举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问答一、支部委员会委员应具备哪些条件?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二章第三条和第六章第三十四条规定,党员各级领导干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理论政策水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二)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建设,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开拓创新,做出实绩;(三)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讲实话,务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二、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支部换届选举的,一般有哪些程序?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支部换届选举时。一般有以下程序:(一)清点到会人数。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实际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均指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在确认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符合规定人数后,方可进行选举;(二)通过选举细则(或选举办法);(三)推选(通过)监票人、计票人;(四)宣布下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和候选人;(五)大会工作人员当场检查票箱,分发选票,并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六)选举人填写选票,按一定顺序投票;(七)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八)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九)宣布选举结果和当选人名单。三、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如何产生?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但是,有的党支部党员人数不足7人,这样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党支部书记(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主持工作。这些党支部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由党支部全体党员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召开全体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四、党的基层组织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如何提名?党的基层组织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提名,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一般程序是:由上届委员会提出拟担任下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名额和条件;组织所属党组织或党员酝酿推荐;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党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组织上进行考察了解;召开全体委员会议讨论确定候选人预备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审查;提交新选出的委员会全体会议酝酿,根据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五、在什么情况下选举人可以委托他人代写选票?在选举过程中,到会参加选举的党员因不识字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自己填写选票时,可以委托到会参加选举的其它党员代写选票。被委托人必须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填写选票。因故请假不能参加选举的党员,应视为缺席,不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六、党的支部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时,党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计入应到会人数之内?《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进行选举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