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企事业党委党员干部廉洁从业培训课程严守党纪国法坚持廉洁从业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增强XXX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挺高认识、转变作风、遵章守纪、廉洁从业,提高拒腐防变意识,结合公司实际,特举办本次交流活动。对我来说,也是一次自警自律的机会。在座的都是遵纪守法的好干部、反腐倡廉的排头兵,我今天只不过是借此平台与大家一起再学习,希望通过今天的学习活动,能够对大家有所收益。如有讲得部队的地方,请大家多多谅解!正确认识当前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腐败出现的原因和防范措施学习廉洁法律法规、防范廉洁风险增强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正确认识当前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第一部分正确认识当前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第一部分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始终保持高压态势01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中共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主导下,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以前所未有的忧患和紧迫感,掀起了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涉及层级最高、形势最复杂而成效也最显着的反腐败斗争。据本报初步统计,迄今有近160名党政军高官应声落马,薄熙来、周永康、令计划、徐才厚、郭伯雄、苏荣等“超级大老虎”被缚,不到四年查处省部级官员总数超过之前60余年的总和。此外,铁腕惩贪的同时,中央亦以雷厉风行的姿态革新吏治,痛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沉痾顽疾,并积极推进法治反腐、制度反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官场新生态正在逐渐形成。腐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要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全党必须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既要坚定果断刹风整纪,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又要树立长期作战思想,逐步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不断以反腐倡廉实际成效推进廉洁政治建设。——习近平在2012年12月政治局会议听取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汇报党中央对反腐提出的要求1、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2、有腐必反、有贪必肃3、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4、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里5、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6、工作作风上的问题绝对不是小事7、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8、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作风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纪委提出的要求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检查监督力度,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善始善终、善做善成,防止虎头蛇尾,让全党全体人民来监督,让人民群众不断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反腐败的发展趋势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从态度方面来看三个方面十八大以来,我国中央领导人密集发声反腐,态度坚决。从本质方面来看消极腐败现象同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是水火不容的。从国情方面来看当前我国处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样一个历史时期。正确认识当前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第一部分如何看待当前的反腐斗争新形势02如何看待当前的反腐斗争新形势习主席强调:“腐败是社会毒瘤,如果任凭腐败问题愈演愈烈,最终必然亡党亡国,全党必须警醒起来。”李克强强调:“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坚决查处腐败案件,对任何腐败分子都要依法严惩、决不姑息。”王岐山强调: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既要打“老虎”又要拍“苍蝇”。如何看待当前的反腐斗争新形势中央坚持反腐败、打击腐败的决心没有变;中央对腐败问题的零容忍的态度没有变;中央对腐败的高压态势没有变;反腐败斗争仍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结论一反腐败斗争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结论二腐败出现的原因和防范措施第二部分腐败出现的原因和防范措施第二部分反腐倡廉的含义与特点01反腐倡廉的含义与特点权利指特定主体将其意志强加于他物(即其他个体、群体、国家机构或社会),使之产生压力继而服从的能力。腐败所谓腐败原意是有机物的腐烂、变质。在社会生活领域中,腐败通常作为政治概念来使用。一般来说,凡是公共权力被滥用而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就是腐败。廉政指国家政务活动洁净,国家公职人员公务活动行为规范端正,不被污染的政治状况。廉政是反腐败的重要内容。腐败具备的三个条件主体必须是国家公职人员,或者是受委托行使公共权力的人;行使方式的特点是以公共权力谋取私利,就是说,动用了公共权力;以公共权力谋取私利,达到了严重程度,被移送司法机关,受到法律制裁,要判刑。反腐败的两个环节一是防范腐败二是揭露、追查和惩治腐败。反腐倡廉的含义与特点反腐倡廉的四个特点部分企业主要领导涉案,形成系统下腐败案件国企资本雄厚,还居行业垄断地位,掌握着稀缺市场资源,特别是企业的一把手权利集中,缺少监督制约,很容易产生腐败问题。违规决策,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损失问题突出对“三重一大”事项范围的,违反规定和管理程序,滥用职权、违规决策、甚至与外部人员私下交易出卖国家利益,造成国家资源严重流失,背后腐败问题极其严重。作案手法隐蔽,以貌似合法的形式掩盖违法行为有的企业领导在收购重组、招投标等生产经营活动当中,利用管理漏洞、监督不到位、法律法规不完善等,钻空子打擦边球,以奖励激励、为职工谋福利借口,牟取个人违法利益。利用职权,为新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有的企业领导利用职务的便利,为配偶、子女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条件,专门承接该企业相关的产业,还有高利润业务,私下进行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从中牟取非法利益。腐败出现的原因和防范措施第二部分国企腐败的原因分析和防范措施02国企腐败的原因分析和防范措施根本原因原因分析部分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不坚定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失衡导致国企高管权利集中重要因素监督体制失效是国企高管提供了腐败的空间国企腐败的原因分析和防范措施防范措施加强理想信念教育部分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不坚定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应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保障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依法履行职权,努力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协调运转又有效制衡的治理结构。完善国企监督体制机制加强内部监督和整合外部监督资源强化对国企监管。在内部监督方面,引入专业人才作为企业的监事,并让监事会不再受制于被监督者。外部监督方面,整合纪委、司法部门、人大、群众等外部监督资源。建立市场化的用人机制通过建立对其工作绩效的考核体制来选拔人才,在企业内形成一种干部“能上能下”的人才竞争机制。学习廉洁法律法规、防范廉洁风险第三部分学习廉洁法律法规、防范廉洁风险第三部分2009年以来中央出台系列廉政法规012009年以来中央出台系列廉政法规2009年以来,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廉洁自律方面的法规和规定:1.《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廉洁自律“七项要求”政纪处分规定》(监察部、人社部、国资委令第17号2009.1.23)2.《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办、国办2009.7.1)3.《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中共中央2009.7.2.)4.《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办、国办2009.7.17)5.《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法违纪行为纪处分暂行规定》(监察部人社部财政部审计署令第19号2010.1.5)6.《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共中央2010.1.18)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2010.6.25)2009年以来中央出台系列廉政法规8.《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中办、国办2010.5.26)9.《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人社部令第22号2010.7.8)10.《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国办2010.7.15)11.《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中办、国办2010.7.25)12.《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共中央国务院2010.12.16)13.《〈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中央纪委2011.5.10)14.《中央企业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实施办法》(国务院国资委党委2011.10.14)15.《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资委2012.2.13)2009年以来中央出台系列廉政法规16.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2012年12月)17.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2013年3月)18.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2013年9月)19.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2013年9月)20.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节选)(2013年10月)21.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2013年11月)22.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2013年12月)23.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2013年12月)24.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2014年1月)25.严禁干部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2014年1月)学习廉洁法律法规、防范廉洁风险第三部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解读02《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解读2009年7月12日,中办、国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以下称《若干规定》)。明确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廉洁从业行为规范,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侵害公共利益、职务消费和作风建设等五大方面,向领导人员明确提出了禁令。《若干规定》,是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全会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为严肃惩处相关违纪行为提供了依据,对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从业行为,深入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若干规定》共五章三十条。分为总则、廉洁从业行为规范、实施与监督、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附则等具体内容。立法目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解读规范国企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加强国企反腐倡廉建设维护国家和出资人利益促进国企科学发展若干规定立法依据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其他有关廉洁自律方面的要求和制度规定。国家法律:工司法、国资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本要求依法经营、开拓创新、廉洁从业、诚实守信切实维护国家、企业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实现国有企业又好又快发展适用范围适用于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领导班子成员。学习廉洁法律法规、防范廉洁风险第三部分《若干规定》解读——廉洁从业行为规范03《若干规定》解读——廉洁从业行为规范1五个“必须承担”必须承担对规范职务消费的责任必须承担对所在国有企业的责任必须承担对国家和出资人的责任必须承担对防止利益冲突的责任必须承担对加强作风建设的责任《若干规定》解读——廉洁从业行为规范对国家和出资人承担的责任(第四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切实维护国家和出资人利益。不得有滥用职权、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下列行为。本条从八个方面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可能滥用职权、损害国家利益和出资人利益的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第一项对违反决策原则和决策程序决定“三重一大”事项行为的禁止性规定什么是“三重一大”决策事项?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若干规定》解读——廉洁从业行为规范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企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举措,企业发展战略、破产、改制、兼并重组、资产调整、产权转让、对外投资、利益调配、机构调整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企业党的建设和安全稳定的重大决策,以及其他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企业直接管理的领导人员以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的职务调整事项。主要包括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和下属企业、单位领导班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