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规章制度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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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少熬夜!项目管理规章制度精编5篇【导读指引】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项目管理规章制度精编5篇”文档资料,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此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吧!项目管理规章制度1第一条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全盟水利工程建设的待业管理,使全盟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保证水利工程建设的工期、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阿盟水利待业特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盟所有大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岁修工程)。第三条所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衽统一管理、分级管理和目标管理。实行盟水务局和旗水务(利)局以及建设项目法人分级、分层次管理体系。第四条全盟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要严格按照建设程序进行,实行全过程的管理、监督、服务。第五条所有水利工程建设必须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第二章管理体制及职责第六条阿盟水务局是阿拉善盟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盟水利工程实行宏观管理。水利工程管理科是盟水务局主管水利建设的综合管理部门,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方面,其主要管理职责是:1、贯彻执行上级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水利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2、对全盟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行业管理;3、组织协调全盟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4、积极推行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的改革;第七条各旗水务(利)局是本地区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上级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水利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2、对本地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全面进行行业管理;第八条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对建设项目的立项、筹资、建设全过程负总责。水利工程代表项目法人应承担项目法人的全部职责。项目法人或代表项目法人负责按项目的建设规模、投资总额、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实行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对国家或投资各方负总责。第三章建设程序第九条水利工程建设程序分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设计(包括招标设计),建设实施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等阶段。第十条建设前期工作主要是提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参考资料,少熬夜!报告和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第十一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已批准,项目投资来源基本落实后,可以进行主体工程施工设计(包括招标设计)和组织招标工作及现场施工准备。第十二条各旗负责招标的项目,在提出工程开工申请报告时,要一并提交决标和监理合同材料,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能正式开工。工程开工必须要具备下列条件:1、前期工程各阶段的文件按规定批准,施工设计满足施工需要;2、建设项目已列入国家年度计划,建设资金已落实;3、监理单位或监理人员已确立,并签定了合同书或委托书;4、工程招标已经决标,承包合同已签订,并得到主管部门同意。第十三条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批准的建设文件,充分发挥管理的主导作用协调好设计、监理、工程施工单位以及地方各方面的关系。建设单位要与设计、监理、工程施工单位签订严格的合同,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各方都要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履行职责。第十四条工程验收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水利部颁布的验收规程进行。1、工程阶段验收凡能独立发挥作用的单项工程均应进行阶段验收;2、工程竣工验收(1)工程基本竣工时,项目建设单位应按验收规程要求组织监理、设计、施工单位提交有关报告,并按规定将施工过程中的有关资料、文件、图纸造册归档。(2)在正式竣工验收之前,各诺应根据工程规模由旗水务(利)局或旗水务(利)局委托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初验。(3)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或监理人员要对工程质量提出评价意见。(4)根据初验情况和项目建设单位的申请验收报告,决定验收有关事宜,并上报主管部门。国家、自治区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由自治区政府会同水利厅等有关厅局主持验收。各旗地方水利建设项目,由各旗水务(利)局主持验收,其中20—25万元的重点项目,盟水务局等有关单位派员参加;50万元以上的重要项目,请水利厅等有关单位派员参加。第四章实行“三项制度”第十五条水利工程建设实行项目法人制。各旗新上项目在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应按照国家计委颁的《关于实行建议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确立项目法人,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须同时提交项目法人组建方案。1、列入国家自治区大中型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参考资料,少熬夜!法人组建工作由盟项目主管部门和投资各方负责组织建立。小型非重点项目由旗项目主管部门和投资各方负责组建或由项目主管部门和投资各方推荐委托项目法人。2、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可由项目法人直接负责,也可由项目法人组建和委托一个组织或代表法人具体负责。第十六条水利工程建设衽项目招投标制在阿盟区域内所有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岁修工程除外)的施工都必须实行招投标制:1、水利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工作应按照水利部(95)水建130号《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文件执行。2、施工招标应具备下列必要条件:(1)项目初步设计已经批准,项目建设已列入计划,投资基本落实;(2)项目建设单位已经组建或已经确立认可,并具备了应有的建设管理能力;(3)招标文件已经编制完成,施工招标申请书已经批准。(4)施工准备工作已满足主体工程开工的要求。3、盟旗局级水务(利)局均要成立“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办公室”,负责项目抬投标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中要有同级纪检委、审计、财政等部门人员参加。4、水利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按照下列分级管理的原则和管理范围划分如下:(1)国家、自治区和地方投资、合资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已组建了建设单位的项目,由建设单位具体负责招标工作。(2)国家、自治区和地方投资、合资兴建的`各类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在未组建独立的建设单位情况下,总投资超过50万元的项目,由盟水务局具体负责招标,由上一级主管部门派员监督,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各旗水务(利)局具体负责招标,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派员监督。第十七条实行建设监理制。1、盟水务局质量检查站主管全盟水利工程的建设监理工作。2、对于国家、自治区和地方投资、合资兴建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应由盟水务局采用招标的方式来确定。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理单位或监理工作人员,应由盟水务局直接委派。3、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必须要持证营业,监理工程师必须要持证上岗。第十八条施工单位要积极推行项目管理,施工队伍要按照项目管理的要求组织施工,要实行项目经理(队长)负责制;建立以经济效益为目标的项目独立核算管理体制,实行优化配置,动态管理、目标管理。项目经理(队长)是项目实施过程最高组织者和责任者,参考资料,少熬夜!必须要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第五章其它管理制度第十九条水利建设项目要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1、盟水务局工程质量检查站及各旗水务(利)局质量检查站是阿拉善盟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的佥机构。凡是在阿盟区域内兴建种类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各方(建设、监理、设计、施工)都必须尊重服从其监督。2、重点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查体系;中小型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也应至少委派两个以上工作认真负责,业务素质高的专职质检员进驻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3、施工单位在施工中要全面推选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施工质量做主体系,严格执行水利部施工质量管理规定和质量评定标准。4、发生施工质量事故,建设单位应必须用时地向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严禁隐瞒不报和善作处理的行为发生。第二十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终身法人负责制。第二十一条水利工程建设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项目建设单位要督促参加工程建设有关单位搞好安全生产,工程合同中都要有安全管理条款。第二十二条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的信息交流工作。项目管理部管理制度2第一章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手册》及《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确保质量体系在项目部持续有效的运行。增强项目人员质量意识,教育全体人员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和执行“管理施工首先管好质量,操作人员必须保证质量”的原则,为强化和规范项目部所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实现项目部的质量目标,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项目质量计划,建立和完善工程质量管理终身负责制,认真贯彻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全过程的质量监督控制,促进质量管理的程序化、标准化、科学化。第三条必须依据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规定及业主和监理的要求,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和施工工艺要求组织施工,并对其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根据设计和施工要求,不断改进施工工艺,确保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创优目标的实现。第二章第四条工程质量总方针:以人为本,健康安全,保护环境,持续发展,诚信守法,质量至上。第三章参考资料,少熬夜!工程质量总目标第五条项目质量目标:(一)保持GB/T19001—2000质量体系在本项目有效运行并持续改进;(二)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合格率100%,优良率95%;顾客满意度90%以上;(三)杜绝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四)按规定处置废弃物;(五)有毒、有害、污水排放符合地方标准;(六)节能降耗,减少资源浪费;(七)杜绝爆炸事故,严控伤亡事故发生;(八)创优质工程:争获省优、国优。第四章项目管理机构和项目管理体系第六条项目部成立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一)项目部成立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二)负责研究制定工程项目质量计划,完善各种质量控制规章制度,督促落实规章制度的执行。提供创优质工程的各种资源,定期召开质量管理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制定改进措施。(三)领导小组成员按各自岗位质量职责认真履行职责。(四)实行项目部、作业队两级内部保证及外部监理工程师督促检查相结合的体系。第五章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第七条质量岗位责任制:(一)、建立健全和落实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和终身负责制。项目部要建立层层负责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把本项目工程质量责任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岗位和员工,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二)项目经理是项目施工的领导者和直接组织者,对本项目工程质量负全面的领导责任。(三)总工程师受项目经理领导,对项目技术工作负责,对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四)项目部各部门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对工程质量负相应的法律技术责任。(五)项目部各级人员按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手册》所规定的各部门、人员职责,把质量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和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做到岗位职责明确,管理监督到位,规章制度落实,确保工程质量。第八条开工报告制在建设项目工程开工之前,应对各项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具备开工条件,才能开工。开工报告均由项目经理部工程处负参考资料,少熬夜!责管理,开工报告未经审批的工程不准开工。工程开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进行合同交底,项目领导组织各部门和有关施工管理人员认真熟悉合同条款,明确合同条款、合同工期、质量要求、工程量及其它特殊要求。(二)做好施工调查,组织有关人员根据设计文件和项目合同条款全面了解工程分布、地形地貌、地质构造、水文气象、当地建筑材料、交通、水源、电力、施工干扰,地亩拆迁,临时工程、当地劳动力及地方风俗习惯等情况,编制施工调查,为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提供依据。(三)认真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质量计划,由工程处和质检处负责编制,报公司审定批准后,下发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质量计划实行动态管理,施工过程中若涉及变更、进度超前和滞后,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质量计划要相应调整和修正。(四)设计图纸及文件经审核无误后方能使用。(五)开工复线“双检”无误,施工桩位标识正确。(六)材料、机具、设备、劳力、用地能满足开工要求。(七)工地布置、施工用电、用水、临时房屋、运输便道能满足开工需要。(八)施工现场安全、卫生、环保措施符合有关规程要求。第九条设计文件审核制设计文件收到后,项目部技术人员认真审查核对其所采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