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留学中介标准合同_留学中介合同【汇编5篇】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我给大家分享的“留学中介标准合同_留学中介合同【汇编5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留学中介标准合同留学中介合同【第一篇】经双方协商,委托人可在以下范围内选择服务项目,委托受托人提供自费留学中介服务:□向委托人提供中国国家留学政策咨询、留学前往国家的教育概况、留学政策、院校、院系、专业及收费等信息,并为委托人确定留学方案提供相应的咨询及建议;□向委托人介绍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及入学申请程序,指导委托人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并提供申请文书的准备、修改等服务;□指导或代理委托人向确定的留学院校提出留学申请并提交、补充相关资料;□根据委托人的委托,代为与申请留学院校联系、协调,代为办理入学、签证申请等手续;□为委托人提供申请留学院校组织的面试指导以及申请2/20国家使(领)馆面签指导;除委托人选择的以上服务项目之外,双方还确定了以下的其他服务项目:。留学中介标准合同留学中介合同【第二篇】合同编号:委托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邮政编码:受托人(华人留学咨询服务站):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邮政编码: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xxx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项目及费用第一条委托人申请赴,(国家及院校外文名称,本合同以英文填写为依据)留学,就读专业,留学类别属(学历或非学历教育)。3/20第二条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留学前往国家的咨询、代办入学申请手续等中介服务。第三条委托人向受托人缴付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元或美金(usd),其中包括、等费用。支付方式为币种二、受托人义务第四条提供信息1.受托人承诺向委托人提供的出国留学信息、宣传介绍材料、广告等,内容真实。2.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前往国家的教育制度、留学政策、留学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性质、办学资质、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基本情况。3.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留学层次(属于就读所在国的高中、预科、专科、学士学位、硕士学位等)及就读专业的详细情况。4.受托人应当告知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缴纳费用的办法。第五条申请入学1.受托人协助和指导委托人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2.受托人代为委托人办理入学申请手续。3.受托人指导委托人办理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有关费用的手续。4.受托人对委托人委托的留学申请,应当在年月前取得委4/20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未经受托人与委托人协商情况下,校方签发的录取通知书与委托人申请的学校、院系及专业等不一致),受托人应当在年月前,向委托人退回服务费元。(大写)币种5.受托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办理入学申请的进展、结果。第六条办理签证1.受托人指导委托人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委托人办理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2.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移民局要求准备的全部申请签证材料后,应当带领或指导委托人前往移民局递交签证申请材料。如该移民局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送签时间有特别要求的,应按其要求办理;需要进行面试的,受托人可协助安排预约时间等。第七条其他1.如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申请入学、签证服务等,其收取的费用应在本合同第三条服务费中标明。2.受托人收取委托人的服务费,应当为委托人开具有效合同。3.受托人收取的服务费以外的其它费用,有必要时应和委托人再另外立其他合同。4.如受托人代委托人缴纳学校报名费、学杂费等费用,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提供收费方的合法证明文件(如学校发票)。5/205.受托人对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委托人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三、委托人义务第八条委托人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第九条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陈述的内容应合法、真实、有效(如果因为提供虚假文件,而引起的法律后果自负)。第十条委托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按受托人要求,把入学申请所需全部材料交给受托人。第十一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前往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变化,委托人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第十二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委托人前往国家驻华使(领)馆或移民局要求委托人进行面试,委托人应按要求参加面试。四、违约责任第十三条受托人和委托人应履行合同中全部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十四条受托人违反合同条款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应向委托人退还服务费元(大写),币种。第十五条受托人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为委托人申请到留6/20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受托人,受托人应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委托人要求继续履行,受托人应负责在年月前为委托人申请到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第十六条委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有权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全部服务费。第十七条由于委托人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有权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全部服务费。第十八条委托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以下办法处理:1.委托人已向受托人提供入学申请材料,受托人尚未向外方送交该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留服务费元(币种)受托人已向外方送交了委托人入学申请材料,委托人尚未得到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留服务费元(币种)3.委托人获得入学录取通知书后,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有权不退还全部全部服务费。五、不可抗力条款第十九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7/20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瘟疫、战争、骚乱等。第二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立即通知对方,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事件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及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并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提供证明。第二十一条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尽力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应对由此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六、合同的补充、变更、修改第二十二条如委托人未委托受托人进行签证服务,本合同第六条对当事人双方无效。第二十三条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应采用书面补充合同形式。补充合同在双方签署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七、生效及终止条款第二十四条本合同由委托人、受托人、受托人法定代表人签署,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与受托人各执一份。第二十六条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后,合同终止。8/20委托人(签字):受托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受托人(签字):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地点:签字留学中介标准合同留学中介合同【第三篇】委托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email:___________委托人代理人(或监护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email:___________受托人:___________中国______香港)留学生教育服务中______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xxx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一、服务项目及费用9/20第一条委托人申请赴(国家)留学;留学层级属(初中/高中/本科/研究生/预科)。第二条委托人的服务费分两次支付给受托人,分别为一次服务费和二次服务费。本协议签订时,委托人需向受托人支付一次服务费。受托人在收到一次服务费、申请院校所需资料后,为委托人办理学校申请手续。受托人获得所申请的院校录取通知书时,委托人需向受托人支付二次服务费。受托人收到该款项及签证所需资料后,为委托人办理签证申请手续。委托人申请院校的数量及相应的服务费分别如下:___________(勾出并填写大小写金额)□a类:___________受托人为委托人申请一所院校。服务费共计_______元人民币。一次服务费_______元人民币;二次服务费_______元人民币。□b类:___________受托人为委托人申请两所院校。服务费共计_______元人民币。一次服务费_______元人民币;二次服务费_______元人民币。□c类:___________受托人为委托人申请三所院校。服务费共计_______元人民币。一次服务费_______元人民币;二次服务费_______元人民币。第三条其他费用(以下费用委托人可以自行交纳,也可以委托受托人转交):___________a.校方要求交纳的相关费用(院校申请费、留位保证金、学费、医疗保险费、住宿费、监护人费、接机费等):___________10/20由委托人按申请院校的要求交纳;b.使(领)馆签证费:___________由委托人按递交签证时前往国使(领)馆具体要求交纳;c.体检费:___________由委托人按前往国使(领)馆指定医院的要求交纳。d.委托人如委托受托人代办公证,公证费由委托人按公证处的要求交纳;e.以及交纳以上费用可能发生的银行手续费。f.委托人如果委托受托人申请多于3所院校的录取通知书,每增加一所,委托人需另外支付受托人中介服务费,此费用无论学校录取与否,都不退还。具体参见《补充协议》。二、受托人义务第四条提供信息1.受托人为委托人提供自费留学咨询服务,介绍拟留学国家教育制度和申请院校的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基本情况。2.结合委托人条件帮助委托人选择前往国的学校和课程。委托人选择的拟留学国家的院校名称如下:___________学校1.专业:___________学校2.专业:___________学校3.专业:___________委托人获得其中任一所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即视为申请成功。若委托人需要延期录取通知书,双方协商一致后,受托人11/20可为委托人按照拟留学国家院校及使馆规定办理延期手续,受托人不另收服务费。第五条申请入学1.受托人帮助和指导委托人填写各类申请表格;协助和指导委托人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2.受托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办理入学申请的进展、结果。第六条办理签证1.受托人指导委托人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委托人办理签证有关手续。2.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要求准备的全部申请签证材料后,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材料。如该使(领)馆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送签时间有特别要求的,应按其要求办理;需要进行面试的,受托人可协助安排预约时间等。3.若委托人签证申请被拒签,委托人需要再次办理签证有关手续,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受托人可协助委托人再次申请赴拟留学国家留学签证的有关手续,受托人不另收服务费。第七条其他1.受托人代表委托人与其所申请的学校及拟留学国家使(领)馆或移民局联系所有相关事务,拟留学国家使(领)馆或移12/20民局指定需与委托人本人联系的情况除外;2.若委托人需要受托人为委托人安排住宿,接机等服务,受托人可为委托人联系。3.如委托人为18岁以下学生,应委托人及其代理人要求,双方协商一致后,委托人为受托人代为联系在拟留学国家的监护人服务;4.受托人对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