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纳税人俱乐部400-650-99362014企业税务稽查应对2纳税人俱乐部400-650-99363纳税人俱乐部400-650-9936目录一、2014年国家税务总局重点稽查的方向与政策趋势二、股权交易模块的稽查风险与应对三、非股权类资产交易模块重要涉税风险点四、发票模块的涉税风险点与稽查应对五、税务风险中相关法律之间的冲突与解决思路六、企业所得税主要问题与应对方案七、个人所得税重要涉税问题与判断八、流转税纳税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判断九、其他税种的涉税问题及涉税管理4纳税人俱乐部400-650-9936一、2014年国家税务总局重点稽查的方向与政策趋势2014年税收征管的重要政策及方法2014年国家税务总局可能重点稽查行业与企业类型近三年税务稽查中涉税风险的主要问题盘点2014年企业可能的主要涉税风险板块5纳税人俱乐部400-650-99362014年税收征管的重要政策及方法1、大力推进信息管税,建立风险管理平台,完善监控指标,健全风控机制,加快实行电子发票的步伐。2、切实加强大企业税收管理,推进专业化管理,实施分集团、分事项税收风险管理,引导大企业健全风险内控机制。3、进一步完善国际税收管理体系,抓紧落实实施《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涉及的国内法修改工作。4、加大反避税行业联查和跨区域联查力度,5、不断强化税务稽查,推进稽查现代化建设,加大稽查执法力度,依法查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并有序分批向社会曝光,继续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6纳税人俱乐部400-650-99362014年国家税务总局可能的重点稽查行业与企业类型1、房地产建筑业2、高收入者的个税3、药品、医药行业4、重点税源企业5、营大型改增企业6、金融、保险业7、重大重组、并购业务8、跨境关联交易9、发票违法犯罪活动10、关注社会热点事件7纳税人俱乐部400-650-9936一、收入核算流程类1.不及时结转确认收入,如提前或延后确认2.隐匿收入,如隐瞒边角废料、不开票收入3.关联方往来不按独立交易原则避税。如价格问题、境内外交易避税安排等4.财政性资金、政府补偿收入没有及时处理5.资产权属发生转移不按视同销售处理近三年税务稽查中涉税风险的主要问题盘点8纳税人俱乐部400-650-99366.股权投资收益未纳税7.不申报资产盘盈收入8.应付未付款未转营业外收入9.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冲减在建工程10.债务重组收入,接受捐赠计入资本公积11.金融商品买卖所得不申报12.企业注销不按规定计算清算所得13.代收费用、押金不及时结转收入14.坐支租金收入,以费用抵偿收入近三年税务稽查中涉税风险的主要问题盘点9纳税人俱乐部400-650-9936二、成本费用核算流程类15.票据合法性问题16.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17.费用列支非相关性。如股东个人、高管个人车辆燃油费、修理费报销等18.虚开发票,不真实、不合理费用。如虚开材料费、劳务费、办公用品和房屋租赁发票等。19.超标列支费用不符合税法规定。如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佣金手粗费、单位为个人缴纳商业保险费等。近三年税务稽查中涉税风险的主要问题盘点10纳税人俱乐部400-650-993620.财务利息费用,如列支其他单位或个人利息费用、票据和利率;汇兑损益未纳税等21.虚列未签订劳动合同临时工工资薪金22.食堂经费核算存在大量白条现象23.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列支范围不符合规定,如报销学位学历费用24.计提各项费用、损失不纳税调整近三年税务稽查中涉税风险的主要问题盘点11纳税人俱乐部400-650-993625.差旅费、会议费、办公用品发票代替业务招待费用票据,差旅费补贴超标等26.赞助、罚款、捐赠支出不按规定调整27.虚开劳务费发票和房屋租赁发票28.不征税收入相应费用成本税前扣除29.资产损失未按规定申报或申报资料不全30.税金计提未缴纳,滞纳金列入税金或费用31.企业替个人支付个人所得税,未按规定扣缴境外税收,列支境外非居民企业应负担的税费.近三年税务稽查中涉税风险的主要问题盘点12纳税人俱乐部400-650-9936三、资产核算流程类32.资产计税基础与会计账面价值不同。如,未按规定取得发票,资产按评估价值入账33.古玩、字画按固定资产核算。34.资产评估增值多计提折旧;缩短折旧年限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等。35.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6.股权转让直接扣除资产账面价值,或平价低价转让近三年税务稽查中涉税风险的主要问题盘点13纳税人俱乐部400-650-993637.固定资产列为低耗品38.混淆资本化费用化支出,如无形资产做费用处理、装修费用和大修理费用一次性摊销、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停止资本化39.随意调整成本计算方法和存货计价方法40.企业重组资产计税基础不按规定调整41.房地产企业通过关联方交易扩大开发成本42.资产盘亏直接冲抵资产盘盈近三年税务稽查中涉税风险的主要问题盘点14纳税人俱乐部400-650-9936四、税收减免及其他权益类43.不熟悉、错失本单位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44.没有按规定备案、审批。如投资收益、国债利息收入、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45.研发费用扩大加计项目46.减免税项目所得与应税所得未分开核算47.资本公积增加具体来源不清48.境外支付未按规定扣缴预提企业所得税近三年税务稽查中涉税风险的主要问题盘点15纳税人俱乐部400-650-99362014年企业可能的主要涉税风险板块政策面的风险企业税收政策法律知晓、熟悉问题证据面的风险涉税证明文件的准备和完善问题备案面的风险税收优惠和资产损失备案工作问题业务面的风险涉税业务的合同、文书补充核算面的风险企业收支方面财务归属问题数据面的风险帐证表的数据的逻辑关系是否对应关联面的风险关联企业间的定价、转移利润风险16纳税人俱乐部400-650-9936二、股权交易模块的稽查风险与应对股权转让的相关政策企业股权交易常见的涉税关键点及风险类型股权交易涉税事项管控的核心问题17纳税人俱乐部400-650-99361、企业股权交易相关政策——个人股权一、自然人转让股权的涉税政策(一)个人所得税政策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收回转让的股权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130号)的规定个人转让股权的所得税按以下两种情况处理:(1)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完毕、股权已作变更登记,且所得已经实现的,转让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转让行为结束后,当事人双方签订并执行解除原股权转让合同、退回股权的协议,是另一次股权转让行为,对前次转让行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款不予退回。(2)股权转让合同未履行完毕,因执行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解除股权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的裁决、停止执行原股权转让合同,并原价收回已转让股权的,由于其股权转让行为尚未完成、收入未完全实现,随着股权转让关系的解除,股权收益不复存在,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征管法的有关规定,以及从行政行为合理性原则出发,纳税人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8纳税人俱乐部400-650-99361、企业股权交易相关政策——个人股权2、个人转让股权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的有关规定,个人转让股权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合理费用,是指纳税人在转让财产过程中按有关规定所支付的费用,包括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资产评估费、中介服务费等。而有价证券的财产原值,是指买入时按照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19纳税人俱乐部400-650-99361、企业股权交易相关政策——个人股权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该通知作出如下规定:(1)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2)股权交易各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未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表格式样和联次由各省地税机关自行设计)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20纳税人俱乐部400-650-99361、企业股权交易相关政策——个人股权(3)个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发生股权变更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和税款入库手续。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获取个人股权转让信息,对股权转让涉税事项进行管理、评估和检查,并对其中涉及的税收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4)税务机关应加强对股权转让所得计税依据的评估和审核。对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申报的股权转让所得相关资料应认真审核,判断股权转让行为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是否符合合理性经济行为及实际情况。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如平价和低价转让等)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21纳税人俱乐部400-650-99361、企业股权交易相关政策——个人股权一、自然人转让股权的涉税政策——(二)营业税政策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的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转让此项股权不征收营业税。一、自然人转让股权的涉税政策——(三)印花税政策股权转让的印花税征税问题。目前股权转让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对转让行为应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3‰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二是不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发生的股权转让,对此转让应按国税发[1991]1号文件第十条规定执行,由立据双方依据协议价格(即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的税率计征印花税。22纳税人俱乐部400-650-9936(四)股权转让(不包括上市公司股份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第27号)股权转让(不包括上市公司股份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进行了明确:1、自然人转让所投资企业股权(份)(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取得所得,按照公平交易价格计算并确定计税依据。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采用本公告列举的方法核定。1、企业股权交易相关政策——个人股权23纳税人俱乐部400-650-99362、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判定方法(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正当理由的,可视为计税依据明显偏低:①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②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③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价格的;④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价格的;⑤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1、企业股权交易相关政策——个人股权24纳税人俱乐部400-650-9936(2)所谓的正当理由,是指以下情形:①所投资企业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亏损;②因国家政策调整的原因而低价转让股权;③将股权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④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合理情形。1、企业股权交易相关政策——个人股权25纳税人俱乐部400-650-99363、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可采取以下核定方法:(1)参照每股净资产或纳税人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对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房屋、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合计占资产总额比例达50%以上的企业,净资产额须经中介机构评估核实。(2)参照相同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