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纳税人联盟广东省财税培训咨询服务中心盈道财税欢迎您为您的永续成功我们竭尽全力2最新增值税与所得税一致性与差异分析及税务策划陈建昌3序言★增值税转型改革,将对消除生产型增值税的重复征税因素,降低企业设备投资的税负,提高企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尤其对克服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负面影响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而就在增值税转型改革的前夕,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国税函[2008]875号文,又对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时间做出明确规定,解决了长期以来企业所得税与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确认时间是否存在差异的问题,但又因我国所得税制(直接税)与增值税制(间接税)的设计原则和依据不同,尤其是增值税的重大修定和改革后,故增值税与所得税二者之间也存在一定的差异,需要作第二次纳税调整,以免涉税稽查风险。★温馨提示——本课程将结合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的差异处理和分析,来讲解新增值税的变化和税务策划的技巧。4依法纳税新理念缴我该缴的——避我能避的——☆美国知名大法官汉德曾言:“法院一再声称,人们安排自己的活动以达到低税负的目的,是无可指责的。每个人都可以这么做,不管他是富翁,还是穷光蛋。”——正逐渐被中国政府和企业所接受。一、一个新理念与四个基本策划技术51、严堵采购“黑洞”,极力实施阳光操作,有效降低增值税负:实施阳光采购工程,杜绝采购“喑箱操作”,打击不正当的“回扣”行为,规范和整顿采购秩序,最大限度地增加增值税可抵扣税的额度。增值税专用发票6企业老板——您知道:“雪上加霜”的惨痛损失吗?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数量——1台———销售金额—3000元——————税额——17%(13%)————金额合计——————————★温馨提示——★风险提示—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输发票?收购专用发票?海关专用缴款书?——企业最高可减少42%个点的抵扣或扣除,相应的税务行政罚款——最高可达五倍以上,甚至可能有——涉税刑事的法律风险。老总:便宜。几个。点。啊!?7★操作要点——“阳光采购”技术1、凡一次性采购金额较大的原材料、辅助材料、配件和办公用品等,均应实行“阳光采购”,至少也应“货比三家”——专用发票!2、零星的采购计划可实行“定点采购”与“汇总开票”方法——专用发票!3、强化对公司所有的一线采购员的相关培训——素质与税法!4、强化公司财务部对采购部一线采购员的——绝对监督权!增值税专用发票82、利用“赊销”或灵活采购,以总体购销平衡避税:电冰箱电视机家电税负异常的背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纳税计算公式:销项税-进项税=应纳税额★其中的计算规律:当销项税进项税时为应纳税额当销项税进项税时,为留抵税额当销项税=进项税时,应纳税额=0避税?财税——[2005]165号“两不找”9★“平衡技术”缓税、避税工程演示——XX公司月度表“销项税”“进项税”变化规律——…………6月份增值税1000万啊?哦,别急——下半年正好有一批材料计划——可以提前103、利用兼营内部调价,合理降低增值税的税负:★温馨提示——利用兼营内部调价避税方法的前提是:同一客户,总价不变,兼营商品或应税劳务之间存在税负差异或征免差异,采取内部定价转移就可避税—税率高的,价格调低些;反之,则调高些。增值税法定税率:17%-—13%—0—3%简易征收率6%简易征收率4%营业税3-5%征税免税114、巧妙利用“折分原理”,策划机器设备合理避税:柴油机柴油机柴油机柴油机发电柴油机明细核算,分别开票,分别确认收入组合产品制还其“本来面貌”12二、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一致性与差异调整及策划案例分析1、权责发生制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差异★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新增值税细则第三十八条——条例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新增值税细则第十九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2)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3)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13★新营业税条例第十二条——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营业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新营业税细则第二十四条——条例第十二条所称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是指纳税人应税行为发生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取的款项。条例第十二条所称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两者差异——增值税排斥“谨慎性”原则14★策划案例1——企业风险销售延期纳税的策划★基本案情——2008年12月份,A企业向B企业销售一批商品,以托收承付结算方式进行结算,并开具了普通发票,但货款未收取。A企业在销售时已知B企业资金周转发生暂时困难,难以及时支付货款,但为了减少存货积压,同时也为了维持与B企业长期以来建立的商业关系,A企业将商品销售给了B企业。该批商品已经发出,并已向银行办妥托收手续,但直到2009年5月底之前,货款仍未到帐。A企业依据新准则“谨慎原则”和新会计制度的“权责发生制原则”,当时未申报纳税,意在延期而非隐瞒,但当地税务局检查发现时,却要坚持依法按故意偷税论处。15★企业风险销售延期纳税的——演变!苍天可鉴,良心可证——我们确实是在延期啊!哦,我们发现了,你就说“延期”,没有发现的呢?逃避纳税!50%-5倍罚款!!——★——逃避纳税!处50%-5倍的——罚款!16★★★温馨提示——17★策划案例2:增值税与营业税转换的“平衡点”设计★基本案情——关于企业的兼营和混和销售业务,一般主要涉及增值税和营业税。为减轻税负—在销售价格相同的情况下,其税负的高低主要取决于增值率的大小。当增值税税率为17%,营业税税率为5%时,其平衡点增值率的计算: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售额×增值率×17%营业税纳税人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5%=销售额×(1+17%)×5%当两者税负相等时,其增值率为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即:销售额×增值率×17%=销售额×(1+17%)×5%解得:增值率=(1+17%)×5%÷17%增值率=(1+17%)×5%÷17%=34.41%18关于企业兼营和混和销售业务增值税与营业税转换的“平衡点”设计增值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增值率低于34.41%时,营业税纳税人的税负重于增值税纳税人,适于选择——营业税纳税人当增值率高于34.41%时,增值税纳税人的税负高于营业税纳税人,适于选择1——税负相等时选择2——当然要考虑固定资产抵扣税问题!当增值率达到某一数值时,两种纳税人的税负相等这一数值称之为平衡点增值率34.41%192、托收承付结算和商品发出的一致性与差异的分析★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新增值税细则第三十八条——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温馨提示——比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增加了“发出货物”这个并列条件。20★案例1:无偿捐赠房产巧借投资避税策划★基本案情——A公司出于某些社会公益性的目的,决定将一处房产无偿捐赠给B公司。该房产账面原值为80万元,已提折旧30万元,公允价值为100万元。B公司股东均为自然人。★税负测算——A公司和B公司关于捐赠的税负:(1.A公司营业税为:100×5%=5万元,(2.A公司企业所得税为:[100-(80-30)-5]×25%=11.25万元,(3.B公司接受捐赠资产也应负担企业所得税为:100×25%=25万元。A公司和B公司合计纳税=41.25万元21★策划思路演示——投资入股后股权转让B公司甲股东60%乙股东40%股权100万①B折旧问题(受赠与受投资)?②税收问题?A公司100万22★法规依据1——财税[2002]191号)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法规依据2——★第五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发生应税行为:(1)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23★策划案例2:再生资源新政的分离式税务策划★法规依据1——总局公告2008年第1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废旧物资,不得开具印有“废旧物资”字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即废旧物资专用发票一律不得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法规依据2——财税[2008]157号的政策变化:一是取消原来对废旧物资回收企业销售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取消利废企业购入废旧物资时按销售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依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政策。二是对满足一定条件的废旧物资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按其销售再生资源实现的增值税的一定比例(2009年为70%,2010年为50%)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24★基本案情——某钢铁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加工钢材产品,其生产原料主要为废旧钢铁,而废旧钢铁的主要来源则是本地的个体收购,且都是小规模纳税人。自2009年1月1日起,再生资源新政策取消了利废企业购入废旧物资时按销售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依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规定,该企业增值税税负大幅上升。为有效降低税负,该企业试图从个体收购处取得3%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但如此努力的效果几乎为零。25★策划思路演示——钢铁生产公司(一般纳税人)废旧物资回收公司(独立法人)一般纳税人个体户个体户个体户个体户个体户如此策划会造成——废旧物资经营单位的名义税负很高?分立抵扣263、长短线应税产品(劳务)的一致性与差异分析★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企业所得税条例第二十三条——企业的下列生产经营业务可以分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二)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新增值税细则第三十八条——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27★温馨提示——长线产品(劳务)?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和飞机大型汽车建筑、安装28★温馨提示1——企业所得税与增值税差异短线产品(劳务)差异: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一致,即都强调以“商品发出”确认;长线产品(劳务)差异:企业所得税收入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增值税按收到预收款或按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新营业税细则第二十五条——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温馨提示2——营业税与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差异:除长线劳务外,主要强调以收到预收款为收入的确认。29★温馨提示3——关于对跨年度老合同实行营业税过渡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2号:经国务院批准,现对2008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之前签订的在上述日期前尚未执行完毕的劳务合同、销售不动产合同、转让无形资产合同(以下简称跨年度老合同)的有关营业税政策问题明确如下:跨年度老合同涉及的境内应税行为的确定和跨年度老合同涉及的建筑、旅游、外汇转贷及其他营业税应税行为营业额的确定,按照合同到期日和2009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孰先的原则,实行按照《中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