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年所得税纳税申报技巧、年底账务调整与优惠政策应用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2011年所得税纳税申报技巧、年底账务调整与优惠政策应用姓名:于芳芳慧达财税专用第一节会计信息与涉税信息中“形”似“神”不是的误区与风险一、什么是收入?收入的概念(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收入的概念(税法)税法第六条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1)销售货物收入;(2)提供劳务收入;(3)转让财产收入;(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5)利息收入;(6)租金收入;(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8)接受捐赠收入;(9)其他收入。二、什么是成本、费用、损失?会计规定: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等活动中发生的各种耗费。损失是指与非日常活动引起的资产耗费税法规定税法第8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成本是纳税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转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括技术转让)的成本。费用是指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可扣除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税金:即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关税、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费附加等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企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一般列入管理费用在税前列支,如果未列入管理费用也可在销售税金中列支。损失:即纳税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已发生的经营亏损和投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国税发【2008】40号:“整治不合法发票的买方市场,是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方面,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和其他凭证,包括虚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均不得用以税前扣除、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国税发【2008】80号:“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国税发【2008】88号:“加强发票核实工作,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据。”国税发【2009】114号:“未按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凭据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三、什么是资产?资产的概念(会计)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过去——付出代价现在——持有状态将来——预期收益资产的概念(税法)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历史成本,是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一)概念会计亏损=收入+利得-费用-损失0税法亏损: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四、什么是亏损?(二)弥补亏损的方式会计:在转账过程中自动实现弥补税法:用以后年度实现的利润弥补1.时间要求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问题:筹建期间发生亏损,如何弥补?2.范围要求(1)境内营业机构的亏损可以用境外营业机构的盈利弥补,但是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可以用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弥补。(2)对企业取得的免税收入、减计收入以及减征、免征所得额项目,不得弥补当期及以前年度应税项目亏损;当期形成亏损的减征、免征所得额项目,也不得用当期和以后纳税年度应税项目所得抵补。问题查增应纳税所得额能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第二节所得税申报表填报技巧及最新所得税政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79)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引子:企业所得税汇缴及纳税申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概述申报依据—法律法规、会计核算、税收政策申报要素—应纳税所得额、税款申报分类—方式:查帐征收、核定征收;类别: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法律责任—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附表一(收入)附表二(成本)附表三(纳税调整)附表四(弥补亏损)附表六(境外所得)主表与附表的表间关系主表附表五(税收优惠)附表七(公允价值变动)附表八(广告费)附表九(折旧摊销)附表十(准备金)附表十一(投资处置)申报表主表结构利润总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附列资料一、收入项目涉税分析与纳税申报(一)商品与劳务收入1“买赠”组合方式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如何让“赠送”不再承担不必要的税负。2.销售折扣存在的风险,销售退回存在的涉税利益。3.视同销售一定要进行纳税调整吗?不同税种视同销售的确认标准差别分析。4.如何区别预售方式销售与分期收款销售。签订合同前收取的“定金”是否属于收入?销售一般货物、提供一般劳务增值税: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营业税:过程中收款、合同约定收款日期、未约定未收款时完成劳务所得税: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在一个年度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完成确认收入。发货或劳务提供合同或协议定金劳务完成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是指纳税人应税行为发生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取的款项。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发货合同或协议定金销售特殊货物——大型机械、飞机、不动产等增值税: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营业税: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除此之外按合同约定或产权转移时。所得税: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发货合同或协议定金房地产企业营业税: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除此之外按合同约定或产权转移时。自建并出售:建筑业(成本组成营业额3%)和销售不动产(售价5%)2次征税所得税:国税发【2009】31号增值税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所得税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增值税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所得税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2010年第13号)(二)资产使用权收入1.租金收入的确认方式不同带来的涉税利益。存在免税期优惠条件的租金确认2.利息收入不征税收入孳生的利息是否交税?3.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三)股权投资收益1.股息红利收入的确认2.股票股利的确认税会差异股息红利收益企业权益性投资取得股息、红利等收入,应以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定收入的实现。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等,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例假设2009年10月甲公司购入乙公司股票1万股,初始成本是55000元,交易费3000元,年末乙公司股票的市价为64000元。会计处理?纳税调整方式?申报表填报?投资时: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55000投资收益3000贷其他货币资金58000年末: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9000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90004.股权转让收益的确认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5.股东获得的清算企业剩余资产的分配被清算企业的股东分得的剩余资产的金额,其中相当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按该股东所占股份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剩余资产减除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低于股东投资成本的部分,应确认为股东的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四)营业外收入1.债务重组收益2.固定资产盘盈3.接受捐赠收入4.长期股权投资时投资成本小于获得的股权份额(税法不确认)二、扣除项目涉税分析及纳税申报(一)人工费用的税前扣除1.工资薪金扣除时限要求和合理性问题《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职工薪酬的内容和范围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职工薪酬包括:(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2)职工福利费;(3)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4)住房公积金;(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6)非货币性福利;(7)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8)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在建工程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保险——工会经费——教育经费——福利费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保险——工会经费——教育经费——福利费贷:银行存款税法: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职工工资薪金,准予在税前扣除。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与其有雇用关系职工工资的员工的所有现金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问题探讨(1)上年的工资次年发放,如何确定其归属期间?(2)劳务外包支付的外包人员工资属于企业税前可以扣除的工资薪酬吗?(3)接受大学生实习支付的工资可以税前扣除吗?是否可以作为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基数?(国税发200742)(4)企业为个人购买的房子等资产属于工资薪酬吗?(5)股权激励中股份支付属于工资薪酬吗?(6)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年金是否属于工资薪酬?2.职工福利费的范围问题会计与税法存在的差异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问题:非货币性福利如何计算?3.职工教育经费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按照工资薪金总额的2.5%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根据财税[2008]1号规定,可以全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软件生产企业应准确划分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支出,对于不能准确划分的,以及准确划分后职工教育经费中扣除职工培训费用的余额,一律按照《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比例扣除。国税函[2009]202号问题探讨:(1)企业为职工支付的MBA学费是否属于职工教育经费?(2)购买的培训对媒体设备是否属于职工教育经费?(3)企业本期计提金额小于支付金额时是否可以纳税调减?(4)教育经费起初有余额时如何纳税调整?4.职工工会经费自2010年7月1日起,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二)期间费用1.业务

1 / 101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