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南都房产集团营销总部信函(催分期付款)咨询热线:Tel:0571-511687851118788986839Fax:0571-5211164ISO9002.YXZB.LC—018通知书尊敬的先生/女士:您好!由于您对我公司的信任与支持,促使您最终选择购买我公司开发的。在这里,我公司向您深表谢意。根据我们双方签订的《商品房购销合同书》中的付款约定:您应于年月日前向我公司支付第期房款,计人民币元。现已逾期天,您仍未能前来办理相应手续。据此,我司敬请您在年月日之前来办理付款手续,并支付逾期利息人民币元;违约金人民币元。如再有逾期,我司将按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作相应处理。特此通知!浙江南都房产集团有限公司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