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报人:xxx汇报时间:202X资助政策的意义&资助政策解读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宣传一资助政策的意义二资助政策解读目录CONTENTS资助政策的意义1、助力学生完成学业2、助力脱贫攻坚战01PART资助政策解读1、助力学生完成学业2、助力脱贫攻坚战02PART学生资助政策概况1、学前:学前幼儿免保教费2、义教:(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2)、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3、中职:(1)、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2)、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资助。(3)、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4)、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4、高中:(1)、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2)、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3)、库区移民子女和国贫县学生免学费。5、大学:(1)、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3)、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学前资助政策解读1.学前免保教费01一、学前幼儿免保教费政策解读资助标准和方式资助对象在公办和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城镇特困人员、孤儿、城镇低保家庭子女和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烈士子女。1、标准:每生每年1500元(公办园以实际收费标准免除,2014年、2015年退出户按差异化补助,标准每生每年750元)。2、方式:开学直接减免,对于新生还无法确认身份时,可以采取先收后退的方式。申请流程幼儿园审核上报教育部门审批学生申请义教资助政策解读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2、农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02(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解读资助标准资助对象1、寄宿制:在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我县享受边境县待遇,寄宿生全覆盖)2、非寄宿制:在公办和民办学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子女、农村特困救助供养等四类学生。1、寄宿制:小学生每生每年补助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补助1250元;2、非寄宿制: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625元。申请流程学校审核、公示学生申请发放资金(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策解读资助标准资助对象实施方式在我县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学生(不含县城学校,除新宁三小和特殊教育学校外)。小学、初中每生每天补助4元,每年按195天计,即小学、初中每生每年补助780元。补助经费专项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营养餐补助。县财政补助资金下拨到学校,学校为学生提供价值4月的“营养餐”,补助金不能直接发放给学生。中职资助政策解读1、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2、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资助3、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4、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03(一)、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政策解读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职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其中:一等为每生每年3000元,用于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孤儿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二等为每生每年1000元,用于资助涉农专业学生、集中连片地区农村学生和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学生。资助标准资助对象申请流程1.学生申请(新学年开学一个月内)有关部门将助学金直接发放到学生本人的学生资助卡2.学校审核、公示(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资助政策解读资助标准资助对象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免除学费(不含住宿费)1、市属中等职业学校2000元/生.年;2、县属中等职业学校1500元/生.年;3、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生3000元/生.年;4、自治区直属艺术类中等职业学校5000元/生.年;5、市、县直属艺术类中等职业学校3500元/生.年资助流程1.学生申请(新学年开学一个月内)3.直接减免2.学校审核、公示(三)、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政策解读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特别优秀的学生。每生每年一次性奖励6000元。资助标准资助对象申请流程学生申请学校审核,公示发放资金(四)、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政策解读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每生每年一次性奖励2000元。资助标准资助对象申请流程学校根据学申请提出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学校审核,公示发放资金高中资助政策解读1、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2、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3、库区移民子女和国贫县学生免学费。04(一)、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解读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1-3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等为每生每年3500元,用于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孤儿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二等为每生每年1000元,用于资助一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资助对象申请流程学生申请(9月30日前)学校审核,公示发放资金(二)、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政策解读全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读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非建档立卡的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孤儿。1、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农村学校每生学期900元;2014、2015年退出户每生每学期540元;2、自治区非示范性普通学期农村学校每生每学期700元;2014、2015年退出户每生每学期360元。资助标准资助对象申请流程学生申请(9月30日前)学校审核,公示学校免除相应学生的学杂费(三)、库区移民子女和国贫县学生免学费政策解读1.对就读公办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和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读公办普通高中的学生。2.对在市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库区移民子女和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读民办普通高中的学生,按照当地免除学费标准享受补助。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每生每学期590元,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每生每学期395元。资助标准资助对象申请流程学生申请(9月30日前)学校审核,公示学校免除相应学生的学费大学资助政策解读1、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3、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05(一)、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路费补助)政策解读资助标准资助对象通过参加普通高考、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方式进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当年度被认定的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孤儿、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学生、支出型困难低收入对象以及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录取院校的所在区域和距离远近,自治区对区内院校录取的贫困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500元,区外院校录取的贫困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1000元。(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解读资助标准资助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预科生、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原则上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普通预科生、本专科学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三)、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政策解读资助标准资助对象毕业当年自愿到我区同一基层单位就业且连续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高校毕业生。每个高校毕业生每学年获得补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本专科学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8000元(本专科)或12000元(研究生)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补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高于8000元(本专科)或12000元(研究生)的,按照每年8000元(本专科)或12000元(研究生)的金额实行补偿。汇报人:xxx汇报时间:202X资助政策的意义&资助政策解读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