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绩效评价报告_项目绩效及评价结论(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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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项目绩效评价报告_项目绩效及评价结论(最新4篇)在当下社会,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不同的报告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那么我们该如何写较为完美的报告呢?下面是网友帮大家分享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_项目绩效及评价结论(最新4篇)”,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项目绩效评价报告项目绩效及评价结论【第一篇】1、单位机关经费运行偏紧。2、业务工作任务较重,工作经费开支较大,导致经费不足申请追加业务专项经费的情况。针对项目绩效自评存在的问题,我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分别从以下几个方面落实整改。(一)加强培训学习。20xx年,我局充分认识了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为加强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对财务人员和业务经办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我局在加强内部学习培训的同时,积极参加区财政局组织的绩效管理业务培训,不仅要求财务人员参加,同时组织业务股室一同参加,不断促进财务人员和业务人员提升绩效管理能力和水平。(二)完善绩效指标库。为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设置的科2/15学性和可操作性,我局在开展20xx年度绩效目标申报工作的同时,积极组织各资金使用股、室根据项目特点,认真梳理代表性强、可操作性强的绩效指标,更新完善我局绩效指标库,为以后年度绩效目标申报工作提供更好地参考。(三)加强绩效运行监控。我局在加强预算执行进度管理,督促资金使用股室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的同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启动了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及时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并针对监控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财政资金切实发挥效益。(四)加强结果应用。将20xx年度绩效自评结果作为编制部门20xx年度预算和调整政策的重要依据,同时加大各类资金统筹使用力度、保障重大项目、规范我局预算管理、提高依法理财水平、提高预算公开透明度等重点,为扎实做好20xx年部门预算工作奠定坚实基础。项目绩效评价报告项目绩效及评价结论【第二篇】(一)项目概况。1.财政改革业务经费,项目预算资金177万元,全年支出43.27万元,预算执行率24.45%。2.财政监督检查经费,项目预算资金41万元,全年支出0万元,预算执行率0%。3.财政委托业务经费,项目预算资金423万元,全年支出416.14万元,预算执行率98.38%。3/154.财政信息化维护经费,项目预算资金369万元,全年支出258.77万元,预算执行率70.13%。(二)项目绩效目标。1.财政改革业务经费项目年度总体目标:进一步理顺红河州财政标准体系,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工作,兜实兜牢“三保”底线,印发《红河州刚性支出项目及其标准》《红河州运转类项目及其标准》《20xx年财政工作手册》《红河州20xx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xx地方财政预算(草案)》。强化地方金融机构监管,继续落实《红河州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加大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力度,提升人民群众防范非法集资能力意识。保护和传承珠心算文化,培养和选拔珠心算选手,促进珠心算水平的提高。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州委组织部干部培训要求,举办一期财政干部培训班。2.财政监督检查经费项目年度总体目标:在20xx年监督检查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以下财政监督检查服务: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红河州财政局内部资金管理科内控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非税收入检查、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检查服务、财政部开展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施效果专项检查、环保资金检查等财政监督检查工作。3.财政委托业务经费项目年度总体目标:完成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项目投资评审委托业务、政府购买ppp咨询服务、预决算公开检查委托业务和20xx-20xx年小(二)型病险水库4/15除险验收项目工作,为了进一步深化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逐步扩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规模和范围及项目评审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完成财政一体化等系统维护、设备购置、电费支付等;3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5资产系统数据对接开发项目;6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政采云”电子卖场;7隐性债务监测平台新模块开发及服务项目;8红河州部门决算业务管理系统建设费、设备购置费、运维费。(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1.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及局办公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制定任务分解清单。2.制定《红河州财政局工作规则》(红财〔2023〕28号)、《红河州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财党组〔2023〕30号)等6项制度,以及内部监督、项目管理、债务管理等制度汇编,修订完善《红河州财政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机关行政经费审批手续和报销程序,加强了预算管理,规范了收支行为。建立健全合法、合规、完整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形成良好的内部控制机制。5/153.各项目管理科室根据职责分工、管理流程,按各项目的具体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实施范围、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工作要求、工作时间节点等,保证项目顺利实施。4.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红河州财政局完成相关工作。1.修订完善了《红河州财政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机关行政经费审批手续和报销程序,加强了预算管理,规范了收支行为。2.开展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绩效目标较大、预算执行率偏低的项目进行分析并说明原因,研究提出改进措施。3.根据预算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xx〕10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23〕9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对20xx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进行了优化,确保绩效目标设置更加科学、合理。4.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在第三方机构人员的指导下,由部门领导、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专家评估小组,形成评估成果。5.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工作,明确绩效运行监控的目标,把绩效管理的目标分解落实到绩效监控中,提高个体绩效水平来改进部门整体的绩效水平。6.在第三方机构指导下,结合部门实际情况,搭建起了本6/15行业、本领域的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指标体系。7.配合第三方机构开展20xx年项目支出绩效部门评价工作,对评价结果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进行整改,提高部门绩效水平。1.财政改革业务经费,共设22个绩效指标,完成13个,未完成或部分完成9个,预算执行率24.45%,自评得分61.4分,自评等级为“中”。2.财政监督检查经费,共设8个绩效指标,完成8个,预算执行率0.00%,自评得分90分,自评等级为“优”。3.财政委托业务经费,共设32个绩效指标,完成29个,未完成或部分完成3个,预算执行率98.38%,自评得分92.93分,自评等级为“优”。4.财政信息化维护经费,共设25个绩效指标,完成24个,未完成1个,预算执行率70.13%,自评得分95分,自评等级为“优”。红河州财政局制定了《红河州财政局工作规则》(红财〔2023〕28号)、《红河州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财党组〔2023〕30号)等6项制度,以及内部监督、项目管理、债务管理等制度汇编,印发《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红财办发〔20xx〕12号),对制度适时更新。建立健全合法、合规、完整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形成良好的内部控制机制。为项目的管理奠定了基础,保障项目正常开展。7/15(一)项目预算及自评工作不够精准,统筹协调不够,不能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难以确保项目实现预期目标,各项目科室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在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填报工作中,财政支出多个子项目合并为一个主项目时存在一定困难,并对后期的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增加了难度。(三)部分项目由于不可抗拒原因,未完全按年初计划开展,资金支出进度缓慢,影响了工作任务和绩效指标的完成,拉低了绩效评价得分。如:因受疫情客观因素的影响,取消了财政干部培训和珠算心算比赛,影响了工作任务和相应绩效指标的完成。(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预算管理,做好项目前期的调研决策工作。(二)进一步调整充实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明确分工,形成合力,压实责任,确保完成单位年度考评目标任务。(三)加大对绩效评价相关知识的培训力度,结合实际制定完善资金管理制度。“财政信息化维护经费”项目的“政府性债务系统建设咨询委托业务设备购置19.8万元”、“政府性债务系统建设咨询委托业务维护费40万元”经财政部门批准调整为“红河州债务系统驻场运维服务经费10.8万元”、“20xx年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资金使用合规性核查工作委托业务费49万元”,8/15同时更新了相应的绩效指标。项目绩效评价报告项目绩效及评价结论【第三篇】20xx年5月4日三届市委第108次常委会议提出市委党校“争创全省州市最好党校”的目标,要求20xx年年底前完成新校址改造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20xx年初完成招标并开工建设,20xx年7月1日前搬入新校址办学。市委党校搬迁建设工作正式启动。保山市委党校搬迁项目占地131.6亩(87668.1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5735.55平方米,其新建筑面积19352.05平方米,修缮改造面积26383.5平方米,项目建设主体为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校,实施主体为市永昌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24534.58万元。建设规模为能容纳1200人同时在校教学培训、500人同时在校食宿。20xx年12月28日项目正式开工建设。20xx年9月下旬,利用原有建筑物改造建设部分基本完工,具备办学基本条件,市委党校正式搬迁到新校址办学。同时继续推进迁建项目新建部分建设工作。实施保山市委党校整体异地搬迁建设项目,是市委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党校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项目建成后,将使保山市委党校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办学条件落后的状况得到彻底改变,一举成为全省基础设施一流州市党校。搬迁建设项目工程内容:搬迁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所包含内容,工程承包范围:新建工程(其中:新建1#学员公9/15寓3534.33㎡,新建2#学员公寓5923.19㎡,新建3#学员公寓5621.72㎡,新建拓展训练馆2490.27㎡,新建报告厅494.18㎡,新建厕所20.61㎡,新建公厕178.58㎡,新建公厕基础(后已拆除)176㎡,新建消防水泵房149.53㎡,新建配电室98.5㎡,新建休息室235.22㎡。)、弱电智能化工程及室外道路,修缮、拆除、装修、室外景观等。建设资金2.45亿元,20xx年支付5000万元。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xx〕95号)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分管领导召集相关业务科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市委党校财务科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各项目主管科室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围绕项目目标,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一)项目资金情况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预算安排资金50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5000万元。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10/15根据20xx年度预算安排,20xx年党校迁建项目建设资金项目经5000万元,全部用于支付搬迁建设工程款20xx年已执行完毕。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一是按项目方案、项目资金使用时间表完成了财政下达的项目预算;二是严格执行内控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确保项目预算资金按用途做到专款专用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