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调研报告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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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调研报告2篇目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腐败现象得到进一步遏制。下面小编网友为您整理的关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调研报告2篇,希望能够帮助到您!关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调研报告1目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腐败现象得到进一步遏制。但是,不容忽视是在某些地方和部门,腐败问题仍呈易发多发态势,而且其隐蔽性更强、危害性更大,反腐倡廉建设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面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中央纪委提出要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主动把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扛在肩上。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有一支作风过硬、业务精湛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关键。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具体实践者和直接推动者,是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其作风好坏、素质高低、能力强弱,不仅决定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水平与质量,而且在树立良好的党风政风方面发挥着风向标作用。目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不可避免地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一些问题,工作中也有很多不尽人意之处,原因主要是以下四个方面:一、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现状1、干部队伍总体数量增加。近几年来,纪检监察干部在政治待遇、经济待遇上优于其他干部,特别是纪检监察体制实现“三转”以后,调整充实纪检监察干部,短时间内迅速壮大了队伍。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相应的培训、管理等配套措施跟不上,导致少数纪检监察干部进入角色慢,发挥作用不明显,个别干部甚至出现不胜任现象。2、高素质人才供不应求。长期以来,进入纪检监察机关没有具体的和刚性的“准入标准”,年龄偏大、学历偏低的现象较为普遍,经济类、法律类等专业知识的高素质人才更是严重匮乏,不得已只能降低“门槛”,从而影响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此外,少数干部因长期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而逐渐产生了“疲劳综合症”,激情减退,不思进取,有安于现状、凭经验办事的思想,面对腐败的新特点新问题新挑战,常常束手无策。3、干部结构不尽合理。学历结构方面,具体表现在初始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以上的干部非常少,大多数是在职后通过自考、函授、成人高考等渠道获得较高学历;专业知识结构方面,经济类、法律类、心理学类较少;年龄结构方面,老、中、青搭配不够合理,优秀年轻干部偏少,亟待进一步优化。4、管理体制不够合理。由于纪检监察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很难建立起合理交流的机制,相当一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在纪检监察岗位一干就是终身。纪检监察干部的薪酬机制、激励机制、保障机制仍待进一步完善。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管理存在的问题1、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取得了瞩目成绩,经济待遇和政治待遇也有所提高,但与一些强势的经济部门和行业单位相比,更多的人才还是愿意选择后者,造成纪检监察机关对优秀人才的吸收不够,热爱并安心从事纪检监察事业的社会氛围不够浓厚。2、由于人才匮乏,进入纪检监察机关的门槛过低。虽然对进入纪检监察机关的党员干部进行了严格考核,但其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性格表征、职业操守等因素与新形势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导致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能力有待提高。3、受传统影响,社会仍普遍认为纪检监察机关是得罪人的部门,特别是当前进入经济发展的新常态时期、各种社会矛盾日益突显,导致某些新进入纪检监察机关的党员干部工作不够大胆,有的甚至把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升迁的跳板。这些思想不利于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4、教育培训滞后。一方面,由于受经济紧张状况的影响,纪检监察干部接收高层次培训的机会较少,很难实现纪检监察干部的全员提能强质;另一方面,在观念上仍存在轻教育、重经验的现象,导致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滞后于当前经济社会形势发展的需要。三、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四点思考1、配强干部队伍。在人员配备上,要考虑干部的优化组合,注意老中青结合、男女合理搭配、各种气质互补,保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特别是要适当补充和吸收法律、经济、心理学等专业的高学历人才,提高这类人才在整个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的比重,进一步改善队伍知识结构。要严把进入关,在坚持注重质量的前提下,把那些热爱纪检监察事业的人充实到纪检监察机关。对那些党性特别强、能力特别突出、作风特别务实的干部,应适当放宽门槛限制,做到“不拘一格降人才”。2、优化用人环境。纪检监察干部是维护党的纪律的忠诚卫士,一言一行都关系到党的形象,直接牵涉到群众的利益。纪检监察干部是选人用人的实际监督者,他们本身的成长道路,也检验着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因此,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标准选拔纪检监察干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通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式,真正把素质好、作风正、能力强的优秀纪检监察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和重要岗位,为他们的成长与发展创造多岗位锻炼的机会。要在加强职业道德、敬业意识的教育和严明纪律、加强制度约束的基础上,经常性地开展评优选优活动,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荣誉感、归属感和使命感,形成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3、创新培训方式。建立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适应当前反腐倡廉形势任务的需要,是纪检监察领域的一项重要课题。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懂得党的理论、党纪政纪条规、国家的法律法规,还要学习经济、心理学知识和现代科技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成为纪检监察战线行家里手、骨干精英。首先,重视和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规定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达到的业务水平,统一制定培训方案,统一组织教育培训。每年要有计划选派纪检干部接收高层次的培训。其次,建立文章发表奖励制度,要求干部职工每年至少有1-2篇文章见报刊杂志,并对发表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的实行重奖。4、严格奖惩制度。心理学家马斯洛认为,每个人都有被社会或组织认可的需要。通过激励,可以充分调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他们潜在能力能够得到最大限度地发挥。要对纪检监察干部制定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拉开奖惩的幅度,真正使各类制度起到激励先进,鞭挞后进的效果。要防止和纠正有些制度在实施中形同虚设和不兑现问题,以免挫伤纪检监察干部的积极性。关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调研报告2按照文件要求,近期,我对县纪委、县监察委,各乡镇纪委及部门纪检组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为更好破解其履职困惑提出了建议思考,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履职过程中存在的困难(一)底气不足,不敢监督。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作为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一口锅”里吃饭,监督主体在人、财、物方面依附于监督客体,不敢大胆履行同级监督职责。少数领导干部在口头上接受监督,思想和行为上却规避监督,少数部门,班子成员与派驻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之间产生一种“防备”心理,工作联系少、思想交流少、生活交往少,形成一道无形的墙,制约了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二)能力不足,不会监督。一是配备力量不足。党把反腐败的重要性摆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但在我县基层纪检机构力量配备上明显不到位。在我县已设置的21个纪检组(纪委)中,都只有纪检组长一个“光杆司令”,未配备相关工作人员;21个乡镇纪委书记经过去年纪律体制改革已实现专职,但两名乡镇纪委委员均是兼职。基层纪检机构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单打独斗”,纪检监察工作缺编、缺位现象突出。二是业务能力不强。选配到基层纪检机构岗位工作的干部大多属半路“出家”,且缺乏相应的经济、财会、审计、法律等基本功,有的甚至“依葫芦画瓢”也画不好,不会办案等现象较普遍,一时难以适应执纪监督问责的基本需求。三是年龄断层现象突出。目前,我县部门纪检组长平均年龄x岁,最大x岁,50岁以上x人,40-50岁的x人,35岁以下仅x人,年龄明显偏大。(三)精力分散,不想监督。一是部分单位的“一把手”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习惯用过去的思维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支持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的态度不坚决。乡镇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业务,但在实际工作中,又会给基层纪检机构安排与纪检监察工作无关的事务,让纪检干部“配合”,甚至出现越殂代庖“配合变主抓”的现象,大量精力被占用,存在“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的现象。二是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存在松懈厌倦情绪。不能结合所在部门实际积极主动想办法,提对策,满足于上级纪委布置什么就做什么,不督促就不做。三是工作避重就轻。部分基层纪检干部把工作重点放在传达学习文件、制定完善制度和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上,有意无意地回避作风监督、案件查办、执纪问责等关键环节。派驻纪检组长普遍感觉要对“一把手”实施监督很棘手,是“端着别人的饭碗舀别人的饭”,对其他班子成员实施监督效果也不理想。二、对策建议(一)完善组织机构,配齐配强干部队伍。要配齐配强人员,在人员的配备上,要考虑干部的优化组合,坚持实行竞争上岗和定期轮岗制度,将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基层党委纪委机关挂职任职锻炼和从基层选调优秀干部到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相结合。建立公开透明的人事制度,坚持用民主推荐、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的方法选拔干部,严把纪检监察干部的入门关,着力引进熟悉会计电算化及法律知识的专业人才,进一步改善干部队伍知识结构。纪检监察干部努力做到专职专用,以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二)加强思想教育,提高纪检干部的政治素质和责任意识。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组织活动的检查监督者,必须在政治上站得稳,经得住各种考验。要通过主题教育活动,采用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座谈讨论与专题交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等方法,着重加强对纪检干部的职业道德、敬业意识的教育,引导他们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增强他们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克服畏难情绪,倡导爱岗奉献精神,规范其行为准则,促使纪检监察队伍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三)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工作,涉及到许多不曾接触的新知识,新领域,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不断提高业务能力。要定期举办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轮流进行培训,使每个在职干部每1-2年就有一次培训学习的机会,帮助他们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四)深化管理机制,加强对纪检干部的管理。一方面要实行定期考察制。把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提拔性考察与经常性考察、重点工作专项考察、重大活动跟踪考察结合起来,随时了解和掌握干部的表现;另一方面要实行实绩考核制。在建立和完善科学考核制的基础上,按照民主、客观、公正的原则,不断拓宽考核渠道,充实考核内容,量化考核标准,规范考核程序,全面掌握德、能、勤、绩、廉等情况,为正确选人用人提供可靠的依据。(五)健全奖惩机制,调动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和完善严格的奖惩机制,为纪检监察干部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努力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从而把纪检监察干部的注意力引导到靠素质竞争、凭能力进步上来。通过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他们潜在能力能够得到最大限度地发挥。(六)推进派驻纪检机构改革。一是理顺派驻管理体制。借助深化纪律体制改革契机,实现纪检组综合派驻,直接对县纪委负责,实现派驻工作“超脱”于驻在部门,使派驻机构从驻在部门各种复杂的“关系网”、“人情网”中解脱出来。二是加强派驻机构力量。完成改革后,每个派驻纪检组也仅3到4人,办案力量相对薄弱,应适当予以补充。同时要加大对派驻纪检干部的学习培训力度,分批分次组织轮训,全面提升其能力和素质,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三是明确职责,突出主业。细化派驻机构工作指引。针对当前关于派驻工作制度具体操作指引缺乏的问题,推行派驻纪检组长“专司主业”制度。一方面,明确要求派驻纪检组长要积极参加驻在部门有关会议和活动、了解重要工作,以便更具针对性地实施监督;另一方面,明令禁止派驻纪检组参与驻在部门具体业务、分管与纪检监察业务无关的其他工作,确保派驻纪检组更加专注执纪监督问责职能。基层纪检监察机构是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桥头堡”,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下,我们应积极稳妥推进基层纪检监察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