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与分配管理财务部2015年9月份收益分配管理一、收益分配的基本原则企业的收益分配有广义的收益分配和狭义的收益分配两种。广义的收益分配是指对企业的收入和收益总额进行分配的过程;狭义的收益分配则是指对企业净收益的分配。作为一项重要的财务活动,企业的收益分配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依法分配原则;(着眼于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遵循国家的财经法规,按程序、按比例进行利润分配。(2)资本保全原则;企业的收益分配必须以资本保全为前提,以企业的资本金进行分配,属于一种清算行为,而不是收益的分配。(3)兼顾各方面利益原则;(着眼于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兼顾投资者、经营者、生产者(职工)利益保全投资者资本,保障劳动者权益,保证经营者积极性。(4)分配与积累并重原则;(着眼于处理企业长远利益和近期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积累与分配关系,累积优先,增强企业发展后劲。(5)投资与收益对等原则。(着眼于处理投资者利益关系)。根据投资主体的投资份额进行收益的分配。二、确定收益分配政策时应考虑的因素(一)法律因素为了保护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法律法规就公司的收益分配作出了规定,公司的收益分配政策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范的要求。相关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资本保全约束;要求公司股利的发放不能侵蚀资本,即当企业没有可供分配的利润时,不得派发股利。资本保全的目的,在于防止企业任意减少资本结构中的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以保护债权人利益。根据资本保全约束,企业派发的股利,只能来源于当期利润或留存收益;不能来源于资本公积和实收资本。(2)偿债能力约束;保证在现金股利分配后公司仍能保持较强的偿债能力。(3)资本积累约束;它要求企业在分配收益时,必须按一定的比例和基数提取各种公积金。另外,它要求在进行股利分配时,贯彻“无利不分”的原则。(4)超额累积利润约束。企业股东获得的收益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持有期间获得的股利,另一部分是将来卖出的时候卖出价和原来买入价的差额,叫资本利得。如果企业过度积累利润,虽然股东的股利收入减少了,但是,由于股价会上升,所以,股东可以获得资本利得。股利收入的所得税税率要高于获得资本利得收入的税率,因此,公司通过过度积累利润,虽然减少了股东的股利收入,但由于盈余的积累增加,提高了公司股价,从而使股东的资本利得可以增加。所以,过度积累利润,实质上是一种避税行为。因此,西方国家在法律上明确规定公司不得超额累计利润,当公司留存收益超过法律认可的水平将被加征额外的税款。但我国法律目前对此尚未做出规定。(二)股东因素(1)稳定的收入从稳定收入的角度考虑,靠股利维持生活的股东要求支付稳定的股利。(2)控制权从控制权的角度考虑,具有控制权的股东往往希望少分股利。原因在于,如果公司的股利支付率高,必然导致保留盈余减少,这又意味着将来发行新股的可能性加大,而发行新股会稀释公司的控制权。因此,具有控制权的股东往往主张限制股利的支付,而愿较多的保留盈余,以防控制权旁落他人(3)税赋一般,股利收入的税率要高于资本利得的税率,因此,很多股东出于税赋因素的考虑,偏好于低股利支付水平。(4)投资机会公司再投资报酬率低于股东个人投资报酬率,股东倾向于多发现金股利。(二)公司因素公司在确定收益分配政策时,出于长期发展和短期经营的考虑,需要考虑以下因素:(1)现金流量;企业在进行收益分配时,必须充分考虑企业的现金流量,而不仅仅是企业的净收益。(2)投资需求;投资机会多——低股利投资机会少——高股利(3)筹资能力;筹资能力强——高股利(4)资产的流动性;如果企业的资产有较强的流动性,现金来源较宽裕,则公司具有较强的股利支付能力。(5)盈利的稳定性;一般来讲,一个公司盈利越稳定,则其股利支付水平越高。(6)筹资成本;留存收益与发行新股或举债相比,具有成本低的优点。因此,很多企业在确定收益分配政策时,往往将企业的净利润作为首选的筹资渠道,特别是负债资金较多,资本结构欠佳的时期。(7)股利政策惯性;如果企业历年采取的股利政策具有一定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那么重大的股利政策调整有可能对企业的声誉、股票价格等产生影响。另外,靠股利来生活和消费的股东不愿意投资于股利波动频繁的股票。(8)其他因素。一般朝阳行业处于调整成长期,甚至能以数倍于经济发展速度的水平发展,因此就可能进行较高比例的股利支付;而夕阳产业则由于处于发展的衰退期,会随着经济的高增长而萎缩,就难以进行高比例的分红。(四)债务契约与通货膨胀(1)债务契约一般来说,股利支付水平越高,留存收益越少,公司破产风险就加大,就越有可能侵害到债权人的利益,因此,为了保证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债权人通常会在借款合同、债券契约,以及租赁合同中加入关于借款公司股利政策条款,以限制公司股利的发放。(2)通货膨胀在通货膨胀时期,企业一般采用偏紧的利润分配政策。原因在于,出现通货膨胀之后,货币购买力下降,固定资产重置资金会出现缺口,为了弥补缺口,企业往往少发放现金股利。三、收益分配的程序与方案(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利润分配程序利润分配是指企业对一定时期实现的净利润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在企业和投资者之间进行的分配。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公司当年实现的利润总额,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法交纳所得税,然后进行分配。利润分配程序: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提取法定公益金4.提取任意盈余公5.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利一般企业当年无利润时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在公司当年无利润但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后,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可按照不超过股票面值6%的比率用盈余公积向股东分配股利。不过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注意(二)股利分配方案的确定股利分配政策是指企业管理层对与股利有关的事项所采取的方针策略。股利分配方案的确定,主要是考虑确定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1.选择股利政策类型,确定是否发放股利2.确定股利支付水平3.确定股利支付形式4.确定股利发放日期1.选择股利政策类型,确定是否发放股利企业选择股利政策类型通常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企业所处的成长与发展阶段;2)企业支付能力的稳定情况;3)企业获利能力的稳定情况;4)目前的投资机会;5)投资者的态度;6)企业的信誉状况。2.确定股利支付水平股利支付水平通常用股利支付率来衡量。确定股利支付水平要权衡下列因素:1)企业所处的成长周期及投资机会2)企业的再筹资能力及筹资成本3)企业的控制权结构4)顾客效应5)股利信号传递功能6)贷款协议以及法律限制7)通货膨胀3.确定股利支付形式(1)现金股利形式(以现金支付的股利)第一,公司要有足够的未指明用途的留存收益;第二,公司要有足够的现金。(2)股票股利形式(增发股票支付股利)(3)财产股利(用非现金资产支付的股利,如实物股利、证券股利)(4)负债股利(以公司负债支付的股利,通常以公司的应付票据支付股利)4.确定股利支付日期董事会宣布发放股利的日期有权领取股利的股东资格登记截止的日期,也称除权日。股票权与股利分离的日期向股东发放股利的日期董事会宣布发放股利的日期假定某公司2015年3月4日发布公告:“本公司于2015年3月4日召开了201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的股利分配方案,决定每股分派现金股利0.8元,按2015年3月24日的股东名册上的股东支付本次股利将于2015年4月1日支付。股利宣告日:2015年3月4日;股权登记日:2015年3月24日;除息日:2015年3月25日;股利支付日:2015年4月1日。例例例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实现净利润1300万元,其中将390万元用于发放现金股利,过去五年间该公司的盈利基本上以10%的速度持续增长。2014年公司净利润1500万元,尚未分配。2014年公司拟投资一项目,该项目预计需要2000万元。已知公司2013年资本结构为:权益资本60%,债务资本40%。公司2013年、2014年流通在外的普通股均为500万股。分别计算以下各种股利政策应支付的现金股利额。例例例(1)若2014年的资本结构即是公司目标资本结构,采用剩余股利政策;2014年应支付的股利额=1500-2000×60%=300(万元)(2)股利按照公司盈利的长期增长率持续增长;2001年每股股利:)(78.05003902013元万股万元年每股股利则:2014年每股股利:0.78×(1+10%)=0.858(元)2002年应支付的股利额:0.858×500=429(万元)(3)保持2013年度的股利支付率;2013年的股利支付率:390÷1300=30%则:2014年应支付的股利额为:1500×30%=450(万元)(4)若公司确定的正常股利为每股0.5元,根据2013年盈利情况确定的额外股利为每股0.38元,采用低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2014年每股股利为:0.5+0.38=0.88(元)应支付的股利额为:500×0.88=440(万元)四、股票分割和股票回购(一)股票分割股票分割是指将面额较高的股票换成面额较低的股票的行为。股票分割时,发行在外的股数增加,每股面额降低,每股收益下降;但公司价值不变,股东权益总额、股东权益各项目金额及其相互间的比例也不会改变。股票分割的目的对公司而言:①通过增加股票股数降低每股市价,从而吸引更多的投资者。②分割往往是成长中公司行为,给人们一种公司正处于发展中的印象,这种有利信息会对公司有所帮助。股票分割的目的对股东而言:①股票分割后各股东持有的股数增加持股比例不变,持有股票的总价值不变。不过只要股票分割后每股现金股利下降幅度小于股票分割幅度,股东仍能获得现金股利。②股票分割向社会传播的有利信息,降低了的股价,可能导致购买该股票的人增加,反使其价格上升,进而增加股东财富。一般来讲,只有在公司股价暴涨且预期难以下降时,才采用股票分割的办法降低股价,而在公司股价上涨幅度不大时,往往通过发放股票股利将股价维持在理想的范围之内。【例】某上市公司在20×6年终,其资产负债表上的股东权益账户情况如下(单位:万元):普通股(面值10元,流通在外1000万股10000资本公积20000盈余公积4000未分配利润5000股东权益合计39000要求:(1)假设该公司宣布发放30%的股票股利,即现有股东每持有10股,即可获得赠送的3股普通股。发放股票股利后,股东权益有何变化?每股净资产是多少?(2)假设该公司按照1:5的比例进行股票分割。股票分割后,股东权益有何变化?每股的净资产是多少?解答:(1)发放股票股利后股东权益情况如下:普通股(面值10元,流通在外1300万股)13000资本公积20000盈余公积4000未分配利润2000股东权益合计39000每股的净资产为:39000÷(1000+300)=30(元/股)(2)股票分割后股东权益情况如下:普通股(面值2元,流通在外5000万股)10000资本公积20000盈余公积4000未分配利润5000股东权益合计39000每股的净资产为:39000÷(1000×5)=7.8(元/股)股票分割的作用:12)股票分割可以向投资者传递公司发展前景良好的信息,有助于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3)股票分割可以为公司发行新股做准备。在新股发行之前利用股票分割降低股票价格,可以促进新股的发行4)股票分割有助于公司并购政策的实施增加对被并购方的吸引力5)股票分割带来的股票流通性的提高和股东数量的增加,会在一定程度上加大对公司股票恶意收购的难度。(二)股票回购1.股票回购的含义及方式股票回购是股份公司出资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将其作为库藏股或进行注销的行为。我国2005年发布的《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票只能是为了减少注册资本而进行注销,不允许作为库藏股由公司持有。股票回购常被看作是对股东的一种特殊回报方式。股票回购的方式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