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班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_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安全生产的保障(8篇)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下面是网友帮大家分享的“班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_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安全生产的保障(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班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安全生产的保障【第一篇】为了搞好本企业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和人民财产不受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有关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1、为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有效地防范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和人民财产不受损失,制定本规定。2、按照“狠抓基础、源头管理、确定职责、责任到人”的要求实行各级管理人员分别按所规定的职责,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范围,从而达到谁主管、谁负责的目的。3、本规定实用本公司各部门、科室、班组和职工。4、接受群众监督的管理体系,任何人都要维护安全生产,2/19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义务,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5、各部门、科室、班组负责人和职工是第一责任人,对各部门、科室、班组和职工安全生产全面负责。6、督促检查,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检查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有违反规定的,以及限期整改未落实的,将通报批评并责令立即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7、发生重、特大事故时,相关部门领导立即到现场组织抢救,了解事故的发生情况,查找事故原因,做到“四不放过”,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8、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宣传和教育工作。9、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对其部门安全生产情况要认真检查落实,发现隐患及时排除。10、有关部门负责人和责任人在接到隐患通知后,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确保事故隐患及时排除,并将整改结果上报。11、行政追究的种类。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3/194记大过5降级6撤职调离岗位7开除留用8除名9追究刑事责任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追究12、对不按有关文件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进行追究。13、对失职、渎职、玩忽职守、不履行职责的进行追究。14、本规定从20xx年x月x日起执行。15、各有关部门、班组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班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安全生产的保障【第二篇】第一条为增强xx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各股室和各施工、监理、房地产等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对建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各股室和各施工、监理、房地产等企业的监督检查。第三条对各施工、监理、房地产等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4/19的监督检查,每年集中进行1~2次层级监督检查。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层级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1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情况;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和制定各项措施的情况;3贯彻执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规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情况;4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情况;5监督参建各方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安全生产隐患的督促整改情况;6开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执法情况;7法律、法规规定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四条对各施工、监理、房地产等企业的层级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是:1听取生产经营企业的工作汇报;2询问有关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情况;3查阅有关规范性文件、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有关会议记录等文件资料;4抽查有关企业和施工现场,检查管理实效。第五条开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责任层级监督检查,应与安全生产检查、行政执法检查、事故调查和安全生产共保责任书考核结合进行,并对各施工、监理、房地产等企业履行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反馈监督检查意见。第六条各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列入建宁县建筑工程重点5/19监督检查地区:1辖区工程项目发生三级以上(含三级)重大安全事故,或者30日内连续发生3起四级重大安全事故的;2在国家、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层级监督检查或者安全生产检查中,辖区内两个(含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存在重大隐患或者存在同一工程项目被两次停工整改等突出问题的;3在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中被认定在专项整治、日常监管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第七条对列入重点监督检查的地区,应当书面形式通知生产经营企业约谈。重点地区监督检查期限为3个月,自建宁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下发重点地区监督检查的通知书之日起计算。第八条被列为重点监督检查的地区,生产经营企业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加强管理:1作出专题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汇报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的措施;2召开本企业专题安全生产工作会议;3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解决突出问题;4组织本企业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及相关管理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教育培训。第九条重点监督检查期满前,xx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组织6/19针对性的安全检查。班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安全生产的保障【第三篇】为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管理,根据市建设局文件《在我是实行建设工程安全报监,复工核准,达标验收和竣工备案制度》(南建安20xx33号)规定,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一、开工保监:开工前项目部应持《中标通知书》或《发承包审核通知书》向建管处申请办理安全监督登记手续。二、单位工程开工前和分项工程施工前的准备工作。1、在开工前,项目部应依照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gjg59-99)及自治区、市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规定,完成工地围墙、出入口大门及门卫、“五小设施”、宣传设施以及“六牌一图”、现场布置、施工场地平整和道路硬化、施工用电设施、消防器材的工作。2、分项工程施工前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安全员、施工员、作业班组长进行项目部和班组两级安全生产教育,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安全员、施工员对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三、安全及文明施工检查要求:1、由项目经理每周定期组织安全员、施工员、作业班组长进行全面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2、由项目部安全员负责每天进行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现场7/19观察和抽样检查。3、由项目部安全员、施工指导督促作业班组每天在施工过程中经常进行安全检查。4、项目部应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公司、项目管理的安全检查和监督。5、在政府主管部门、公司、项目部的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分析原因、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由项目经理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由项目安全员负责督促整改,整改完毕验收合格后才能继续施工。项目安全员负责做好整改记录和安全检查报告及安全评分表。凡是由上级下达的整改单,由项目安全员负责反馈整改报告和整改验收表。6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应及时发现存在或潜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施工的行为关及时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违规行为,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四、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竣工备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2天内,由项目部安全员负责向公司施工管理部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书,分段验收表,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评分表,安全技术资料,项目部有关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等竣工备案资料,由公司施工部负责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备案。五、安全及文明施工设施的验收1、安全及施工设施的验收由项目组织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机管员、作业班组长等人参加,有安全员负责做好验收记录。8/192、安全及文明施工设施验收内容:工地大门、“六牌一图”和宣传设施、“五小”设施、场地道路、消防设施、标牌、基坑支护、脚手架和安全网、“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模板拆装、起重及垂直运输设备、施工机具等。3、安全验收的规定:1、当安全及文明施工完成设置后,应当进行验收。2、按照政府主管部门、公司、项目管理部下达的整改或停工通知完成整改后,应进行验收。3、经项目部验收合格后,按程序逐级向项目管理部、公司、政府主管部门申报验收。4、安全验收报告与安全技术资料应同时申报送达。4、达标分段验收:分两个阶段进行,由项目部安全员负责申报。1、在建筑物主体施工进度至二层楼面(建筑物施工高度达2米)。2在主体结构封顶进入装修作业前。班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安全生产的保障【第四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化、制度化地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排除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纠正违章作业,监督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防止工伤9/19事故、防止职业病危害事故、防止设备事故,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项目安全检查。第二章:安全生产检查的组织与领导第三条项目安全检查每月至少开展1次,项目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专业性、季节性安全检查根据具体情景实施,也可将这三类安全检查结合起来进行。施工队伍安全巡检每月不得少于4次。第四条:安全检查的资料和方案由安全领导小组根据本项目情景确定。第五条:安全检查组应由项目负责人、安全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会及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成员必须职责心强、业务熟悉的人员担任。第六条:项目组织的安全检查,其检查结果应向项目安领导小组汇报并发文通报下属施工队,同时上报公司主管部门。项目组织的安全检查,应做好记录,同时上报公司安保科。第三章:安全生产检查的要求第七条:安全检查前要制定好安全检查表,按照表上资料逐条进行对照检查,防止走过场(临时突击检查除外)。附:检查表。第八条:安全检查组成员应密切配合、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使安全检查到达预期效果。第九条: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逐项登记,发现需10/19要整改的,发出整改通知书,能整改的应立即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应当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限期整改,并采取有效的临时保障措施。同时各施工队必须将整改情景向项目安保部作书面汇报。第十条:安全检查中如发现有严重危及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紧急情景时,应立即责令停工,并立即报告领导,及时研究,予以解决。第十一条:安全检查发现违章行为时,应按有规定当场予以处罚。第十二条:安全检查结束后,应督促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情景。对整改不力的单位要重点加强处罚,直到停工整顿。第十三条:各施工队要建立安全检查档案。第十四条: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研究总结,表彰先进,鞭策落后,并以此为据,安排下一步的安全生产工作。第十五条:受检单位应支持配合安全检查组的工作,如实汇报有关情景,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阻挠。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方案第十六条:安全生产检查资料:查各施工队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查安全意识是否增强、查制度是否建立、查管理是否到位、查隐患是否排除、查安全设施是否有效。第十七条:检查时间安排:项目于每月末对各施工队伍检查一次;各施工队伍于每月末自查一次。第十八条:检查人员组成:11/19项目: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分管安全副经理任副组长项目安保部、综合办公室、工程部、人力资源部、工会有关负责人组成。项目安保部为安全检查具体实施部门。各施工队伍:各施工队安全领导小组由各生产单位负责人为组长,生产副职为副组长,施工队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组成。班组及工区:由班组长、作业队长组织现场安全员进行检查。第十九条:检查的方式与方法:(一)检查方式项目的安全检查为日常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1、日常性检查:即经常性、普通性的检查,项目每周至少检查一次;搅拌站的安全检查每月至少1次;2、专业检查:针对各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特殊场所进行检查。3、季节性检查:根据不一样季节开展检查。4、节假日前后检查:针对节假日前后职工思想易分散而进行遵章守纪检查。5、不定期检查:机器设备、装置在不开工、停工、检修中以及竣工试运转时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