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少熬夜!用电安全制度【通用4篇】【导读指引】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用电安全制度【通用4篇】”文档资料,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此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吧!用电安全知识【第一篇】寝室内不得违规用电,严禁使用电炉子、电暖宝、电热杯、电褥子、热得快、电熨斗、电火锅、电饭煲等大功率违规电器。违者当即予以没收并上报学校严肃处理。使用电器手干燥,湿手摸电器,轻则电路跳闸,重则触电或者引起电火灾。插线板不要放到散热口旁,以防着火;不要放到被子上堵住散热口,不利于散热还可能烧坏电脑。切实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各种用电设备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闭或者拔掉电源,以防长时间通电造成的不可避免的灾难。发现问题速断电,如发现开关、电线、插座等用电设施损坏、老化情况,请及时报修或更换,减少损失并避免其他事故的发生。因电起火,火速拨打119报警电话。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用电。为维护国家财产和自己的人身安全,请及时反映和制止同宿舍同学的违章用电现象。用电安全知识【第二篇】人体触电后有头晕、脸色苍白、心悸、四肢无力,甚至昏倒等情况,此时小儿神志清楚、呼吸心跳均有规律,家长应让患儿平躺休息,并留心观察,如以上症状消失,就不需要做特殊处理。严重者昏迷、心跳加快、呼吸中枢麻痹以致呼吸停止,皮肤有烧伤或焦化、坏死等情况。如果接触数千伏以上的高压电或雷电就有可能致死,致死的原因是由于电流引起脑(延髓的呼吸中枢)的高度抑制、心肌的抑制、心室纤维性颤动。电压高、电流强、体表潮湿、电阻小,容易致死。体表燥、电阻大,或电流仅从一侧肢体或体表导入地可能引起烧伤而未必死亡。急救措施用不导电物体,如干燥的木棍、木棒等尽快使患儿脱离电源,急救者一定要注意救护的方式方法,防止自身触电。当患儿脱离电源后,根据患儿的症状,马上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急救。轻症:让患儿就地平躺,仔细检查身体,暂时不要让患儿起身走动,防止继发休克或心衰。重症:如呼吸停止、心跳存在,应将患儿就地放平,解松衣扣,做人工呼吸。也可以掐人中、十宣(即十个手指尖)、涌泉等穴。心搏停止,呼吸存在者,应立即做胸外心脏按压。参考资料,少熬夜!呼吸心跳均停止者,则应在人工呼吸的同时施行胸外心脏按压,施行人工呼吸及胸外心脏按压,以1∶5的比例进行,也就是人工呼吸做1次,心脏按压5次。抢救一定要坚持到底。在处理电击伤时,一定要注意观察是否有其他损伤。在急救的过程中,不宜移动患儿,如果确实需要移动,除了让患儿平躺在平板担架上以外,还应该继续抢救,中断时间不能超过30秒,直至到医院。爱心提示掌握家电知识,未断电前不要用湿手或湿布接触电器。教育儿童不要玩弄灯头、插销、电线或插座。家里的电热水器一定要有防漏电保护以免漏电伤人。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第三篇】1、严格遵守上级各项用火、用电安全操作规程及防火安全规定、制度。2、电气焊工、电工、防水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3、电气焊工须持有效证件到保卫部门登记备案认可。严禁非焊工从事电气焊操作。4、电气焊工进行明火作业时,按规定开具动火证,并指定专人看火,清理周围易燃物,封堵孔洞,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对于不能清理的易燃、可燃物品,要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5、电气焊等明火作业不准与喷漆、防水、木工装修作业点等同时间交叉作业,盛装过易燃、易爆液体、气体的容器和设备,在未清洗干净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6、防水施工作业前,须制定专项的防火方案、措施,并报公司消防保卫部门审批备案,方可施工。7、施工现场、生活区、料场等,不准使用电炉子、电热水器、电褥子等电热器具,特殊情况须经上级消防保卫部门审批后方可使用。8、生活区宿舍内的照明灯具,不得超过60瓦,严禁使用碘钨灯取暖、照明,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9、冬季使用炉火应由有关部门统一安装,经保卫等部门检查符合防火、防煤气中毒要求后,方可使用。炉火及烟筒周围不得挂烤衣物、鞋帽等易燃可燃物品,炉灰要待熄灭后倒在指定地点。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第四篇】(一)燃气、电气设备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由学校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二)电器设备应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三)防爆、防潮、防尘的部位安装电气设备应符合有关安全要求。参考资料,少熬夜!(四)每年应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必要时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电气消防安全检测。(五)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应采取下列防火措施:1、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b1级pvc管保护,导线不应裸露,并应留有1至2处检修孔;2、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a级材料制作。配电箱不应安装在b2级以下(含b2级)的装修材料上;3、开关、插座应安装在b1级以上的材料上;4、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a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2级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用a级材料隔热;5、不应用铜线、铝线代替保险丝。(六)学校应加强电气防火管理,采取下列措施:1、电气线路改造、增加用电负荷应办理审批手续,不得私拉乱接电气设备;2、未经允许,不得在教室、宿舍、图书馆、计算机房等场所使用电炉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高热灯具;3、非使用期间应关闭非必要的电器设备;4、停送电时,应在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七)学校应加强用火管理,采取下列措施:1、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因特殊需要必须动用明火时,需报消防安全管理人同意后动用;2、动用明火时,现场必须有专人负责,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确保消防安全。动用明火过程中,一旦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作业;3、动用电气焊作业时,应清除周围及焊渣滴落区的可燃物,并落实现场监护人和防范措施;4、固定用火场所(设施)应落实专人负责,动用明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发生火灾事故时,要及时处理、扑救并报警;5、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的仓库、实验室,严禁动用明火;6、教室、宿舍、图书馆等场所禁止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