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解读从2007年8月1日起,海关执行新的《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这对进出境旅客意味着什么?带同样的行李出入境是不是要多交税了?一、行邮税调整的主要内容(一)增加税级。将原税率表的3个税级(10%、20%、50%)调整为4个税级(10%、20%、30%、50%)。(二)提高个别商品的税率。将“表、钟及其配件、附件”中的高档手表(完税价格在人民币10000元以上的手表)税率由20%调高到30%;化妆品税率由20%调高到50%;将“体育用品”中高尔夫球及球具的税率由10%调整到30%;将“厨卫用品”中微波炉、电磁炉、抽油烟机、家用洗碗机以及电热水器等的税率由10%调高到20%。二、税则归类的调整范围与《协调制度》相统一,采用结构性商品编码,采用税号为8位5级。具体位数及编码规则为:用前4位数码表示品目,品目前两位(即第一级)表示物品所在的大类,后两位(即第二级)表示物品所属小类及在该大类中的序次。第三级为税号的第5、6位,表示物品的细类,第四级为税号的第7位,表示物品的子类,第五级为税号的第8位,表示子类物品的规格。物品大类从“01”开始编号;所有物品类别中无单位和价格的,代表该物品类别的所在位编号全为“0”;所有物品类别中为“其他”的,代表该物品类别的所在位编号全为“9”。这不代表它在所属品目或子目中的实际序位,其间的空序号是为在保留原有编码的情况下,适应日后增添新商品等情况而预留的。(二)分类原则。以商品的自然属性(原料性商品)或所具有的原理、功能及用途(制成品)为设类原则。如04000000“纺织原材料及其制成品”(自然属性相同);10000000“医疗、保健及美容器材”(功能相似)。同类内按先动物产品后植物产品,再矿物产品,最后化学及相关产品的顺序排列。如01000000“食品、饮料”,先水产品、燕窝,再是参、其他。同类内依商品的加工程度,由低向高递增。如04000000“纺织原材料及其制成品”,先纺织原材料,后依次是布、衣着等。同类商品按具体列名、一般列名和未列名的顺序排列。如25030000“多功能健身器具”,先跑步机、健身车,后依次是综合训练器、其他。对同一商品来说,一般整机在前,专用零件或配件在后。如17000000“摄影(像)设备及其配件、附件”,先是单镜头反光型照相机机身,后依次是镜头、照相机、摄像机、配件、附件。物尽其类的原则。任何物品都尽可能归于相关物品类别,每个类别都设兜底条款。原《税则归类表》依税率划分为3个税号,将物品按照税率由低到高排列;新版《税则归类表》则根据商品特性分为27大类,按照HS的顺序以食—穿—行—戴—用的顺序排列。(二)归类原则。归类原则共4条,第1、2、4条与原《税则归类表》相同,第3条由“物品不能按照上述1、2条归入相应税号时,按第一税号归类”改为:“物品不能按照上述1、2条归入相应税号时,归入‘其他物品’类别中的‘其他’。”在原《完税价格表》物品类别划分的基础上,对物品类别进行增、删、分拆和合并。增加了部分商品,并具体列名。如18000000“影音家电及其附件、配件”中增列了录音笔、MP3播放机、MP4播放机等。取消了部分近年在行邮渠道少见的物品。如110打字机、106农作物种子等(依2002年版《税则归类表》编号)。对现场近年来常见的重点商品进行具体列名。如02000000“酒类”,具体列名“酿造酒”(包括啤酒、葡萄酒、黄酒、果酒、日本清酒、米酒、香槟酒等);再如01000000“食品、饮料”,具体列名“食品中的水产品”(包括鱼翅、干鲍鱼、鲜鲍鱼、瑶柱、海参、海马、花胶等)。重新给部分商品“定义”。如在新的《完税价格表》和《归类表》中,明确了化妆品所包括的物品范围,将原《归类表》中归于10%税率的、用于人体使用的清洁、护发类物品(如牙膏、肥皂、洗发液、洗手液、护发液等)归于50%税率的化妆品。重新确立归类依据,使之更通俗明了、方便记忆。如17030000照相机,直接划分为数码和其他,不再沿用原来用同轴取景和旁轴取景作为划分依据的做法;17040100数码摄像机也直接用像素作为归类依据。新版《税则归类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在编码、分类、列名上进行了首次全面接轨,充分运用和体现了《协调制度》作为商品分类权威目录的完整、系统、通用、准确的比较优势,结合了当前行邮渠道入境物品的新特点,对热门物品的类别划分严谨、细致,不在冷门物品的类别划分上耗费过多精力,从而更利于实际操作。三、行邮税改革的意义合理的关税设置有利于国家之间发挥比较优势,形成相互有利的国际分工。对我国国内能大量生产或者暂时不能大量生产但将来可能发展的产品,以及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正在扶持的幼稚产业产品征收较高的进口关税,可以削弱进口商品的竞争力,保护国内同类产品的生产和发展,从而调节生产领域的发展方向。此次行邮税调高的部分主要针对的是非生活必需品和奢侈品,以及烟草等国家管制并限制进口的物品。对这些物品的进口,制定更高的关税以达到限制这些商品入境的目的,并在一定程度起到调节国民收入再分配的目的。调低的部分,如移动电话、液晶显示器等,主要是我国在此类产品的生产上已处于比较优势地位,适度的放宽也是对国内相关产业的激励。另一个方面,这也是对我国入世相关承诺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