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总支工作制度(通用4篇)【学习指导】这篇学习资料“关于党总支工作制度(通用4篇)”由三一刀客漂亮的网友为您精心整理收集,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党总支工作制度【第一篇】支委会换届选举流程1、支委会全体会议商量的事宜:(1)是否按期进行换届选举;(2)确定召开党员大会的大体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3)下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及提名和选举产生办法;会后,支委会就上述三方面内容向集团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Xxx党支部关于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请示集团党委:我支部委员会是2016年X月X日选举产生的,到2019年12月X日任期届满。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经研究,拟于XX年XX月X旬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现将有关事项汇报如下:一、党员大会的主要议程1、听取和审查本届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2、选举下届支部委员会。二、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及候选人名额下届支部委员会拟由X人组成(其中书记X名,副书记X名),提名委员候选人X名。三、选举办法1、下届支部委员会委员,由支部党员大会直接采取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2、支部书记、副书记均实行等额选举,由下届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以上选举均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特此请示。当否,请示复。中共xxx支部委员会xx年x月x日2、集团党委同意后(收到批复后),即可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的筹备事项:(1)对党员进行召开党员大会的目的、意义和党的民主集中制、党员义务及权利的宣传教育工作;(2)组织酝酿、推荐下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3)起草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支部领导成员要对各项筹备工作实行分工负责)。3、向集团党委呈报关于下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候选人预备人选应在民主推荐和酝酿的基础上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确定,在这次会议上还可以审议通过委员会的工作报告。XX党支部关于下届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集团党委:根据集团党委XX年X月x日批复和有关规定,我们组织广大党员对下届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了推荐、酝酿。在此基础上,我们召开了党支部委员会议,集体讨论确定了下届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现将有关事宜请示如下:你委批准,下届支部委员会由X人组成,按照差额不低于20%的要求,我们提出XXX,XXX,XXX和XXX等X位同志为下届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差额X名,差额比例为X%),其中,XXX同志为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XXX同志为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特此请示。当否,请示复。中共XXX支部委员会X年X月X日4、集团党委对下届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批复同意后,委员会即可召开全体党员大会。会议内容:(1)介绍党员大会准备工作情况,确定党员大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2)对如何开好大会向党员提出要求;(3)确定召开大会的其他有关事项。5、召开党员大会。会议议程:(1)由主持人宣布党员大会开始;(2)奏国歌;(全体起立,面向党旗)(3)向上级委员会负责同志做工作报告;(4)向大会报告委员会换届选举筹备工作情况,包括:①宣读大会选举办法(草案);②宣布下届委员会名额,宣读下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③提出监票人建议名单,指定计票人员等;(委员候选人不得担任监计票人员)(5)分别讨论、酝酿并审议通过工作报告、选举办法、候选人名单和监票人名单;(党员人数较多的,可先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讨论,酝酿和审议,再由党员大会逐项表决通过)(6)监计票人员开始工作;(①清点到会人数,并向大会报告;②检查票箱;③分发选票;④党员填写选票;⑤党员依次投票;⑥开箱清点选票并向大会报告选票分发数和收回数;⑦监计票;⑧由监票人按得票多少为序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7)又主持人按姓氏笔画为序宣布委员当选人名单;(8)党员大会休会;(休会期间,召开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并进行其他委员会分工)(9)党员大会复会,宣布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和委员会分工情况;(10)新一届委员会代表讲话;(11)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12)宣布党员大会闭会;(13)奏《国际歌》(全体起立,面向党旗)6、委员会逐级向上级党组织报送关于召开党员大会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基本情况及选举结果的请示。关于xxx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果的请示集团党委:Xx支部于2019年x月x日召开了党员大会,应到会党员x名,实到会党员x名,其中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x名。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经选举,XXX同志得x票,XXX同志得X票……,根据得票情况,XXX,XXX,XXX,XXX等X位同志当选为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会员。同日,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应到会X人。采取无记名投票和等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经选举,XXX同志得X票,当选书记;XXX同志得X票当选为副书记。会上还对其他委员进行了协商分工,经协商,XXX委员担任组织委员,XXX委员担任宣传委员,XXX委员担任纪检委员。选举产生的委员名单请予以备案,选举产生的书记和副书记请予以批准。特次请示。当否,请示复。中共XXX支部委员会党总支工作制度【第二篇】第一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进一步规范党委的决策行为,实现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参照《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县委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制定本规则。第二条党委议事,务必严格遵守“群众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群众议事,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群众的意志,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群众议事和会议表决。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务必贴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议事和决策。第二章:议事范围第三条议事范围包括:(一)贯彻上级党委和政府的决议、决定以及重要工作部署,结合本乡镇的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意见。(二)本乡镇全局性、政策性的重要问题及全局工作的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以及落实的保证措施。(三)以党委名义向县委请示、报告和以党委名义制定下发的重要文件等。(四)本乡镇党的建设、精神礼貌建设和基层党组织的自身建设等工作。(五)管理权限范围内有关人员的录(聘)用、调动、推荐、任免、调整、奖惩、辞退等问题。(六)本乡镇党委成员的分工与调整等问题。(七)规模较大的投资、工程建设,金额较大资金的使用、物资(品)支配和资产处置等问题。(八)其他重要问题。第三章:程序与要求第四条党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特殊状况可随时召开。党委会议务必有半数以上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凡讨论干部人事等重大问题时,务必有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党委成员到会,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成员务必到会。第五条党委会议议事,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确定议题。议题应在相关党委成员之间进行会前协调,然后由书记与副书记进行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由书记确定。(二)准备材料。凡列入会议的议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可行性方案,准备好规范的会议材料。(三)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含议题及有关材料)一般应提前一至两个工作日书面送达与会人员。确定无法书面送达的,要有其它形式通知,并做好记录。(四)会议讨论。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先由分管领导汇报议题资料,然后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讨论时,党委成员都要发表意见,证明态度,列席人员也能够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不应首先证明自己的观点,须听取其他成员的意见后再集中多数人的正确意见。因故未到会成员应于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或其它形式由会议主持人在会上代为表达。(五)会议表决。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状况确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意见比较一致时,可进行表决;持赞成与反对意见(含未到会成员的书面意见)的人数接近时,或者对问题有较大分歧时,应暂缓表决。表决在充分酝酿、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资料,一般采取口头或举手方式进行。遇有特殊状况是否采取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应事先征求上级组织意见。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等事项,应逐个表决。(六)做出决策。领导班子决定问题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决策形式,即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党员成员的半数为透过。未到会成员的意见不能计入票数。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状况,来不及召开党委会议的,书记、副书记或成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委报告。(七)构成纪要。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决定重要事项应编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须记录每个议题的讨论、表决状况及最后决定,说明构成决定的依据和理由,明确落实决定的职责及实施监督的办法。(八)归档立卷。会议决策的有关材料要立卷归档,并按有关规定保存。归档材料包括通知、议题、议案、科学论证材料、会议原始记录、会议纪要等。第四章:议事规范第六条党委须根据本规则和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本部门、本系统的实际,经党委群众讨论,对党委议事范围及应由群众决定的所有重大问题作出明确界定。制定并填写《议事规范》,在本乡镇广泛征求意见,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后,在本乡镇公布施行。第五章:监督和处理第七条党委及其成员要认真执行本规则,执行本规则状况应受到监督和检查。(一)党委应将执行本规则状况列入民主生活会议题,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年终应在自查的基础上,向县委报告执行本规则的状况。(二)党委及其成员执行本规则状况,应在本乡镇定期通报,自觉理解党员、群众和舆论的监督。对违反本规则的行为,党委成员有权提出批评。凡对提出批评、反映问题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职责。第八条对违反本规则的行为,应予以纠正和处理。(一)不按规则进行群众议事和会议表决构成决策的,须立即纠正。(二)不按本规则进行群众议事和会议表决构成决策,又未自行纠正的,要责令其重新议事、决策,并对主要职责人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按有关规定,转请执纪执法部门处理。第六章:附则第九条乡镇直各部门、各村党组织议事可参照本规则执行。第十条本规则所涉及的资料,凡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一条乡镇直各部门、各村党组织应根据本规则及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十二条本规则系参照县委及县直单位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制订,由中共崇阳县委组织负责解释。第十三条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党总支工作制度【第三篇】***党总支民主议事决策制度一、党总支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党总支会议由书记召集主持,书记不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二、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凡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不研究讨论,不搞临时性动议。三、议事范围:(一)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保证上级党委、政府指示的贯彻落实。(二)对机关党的建设、中心工作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三)研究分析班子成员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和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四)需要会议决定的其它事宜。四、党总支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根据工作需要,党总支会议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党总支会议。五、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可以计入票数。会议决定每个事项,应逐项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六、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并将记录存档作为依据。经会议讨论通过的,以党总支名义上报或者下发的文件,由书记或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