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税法》课程期末复习辅导材料(供参考)一、期末复习依据税法原理课程的期末复习依据文字教材《税法原理》第三版,张守文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教学大纲(省电大文法系编写)和考试大纲(省电大文法系编写)。其他一切辅助材料是用来帮助学习、理解、加深记忆的,不能作为复习依据。考试大纲每章节所列掌握和重点掌握的内容都在考试范围之内。二、期末复习方法:认真阅读文字教材,考试命题根据文字教材,考试内容不超过考试大纲所列内容。(一)抓住每一编的重点:第一编是税收和税法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一方面从学习税收存在的必要性入手,掌握税收的概念、特征、职能和原则;另方面从学习课素要素这一税法理论至为重要的问题,理解税法的基本原理——税法的概念、特征、地位、宗旨和原则以及效力,为进一步弄清征纳法律制度打下税法理论基础。第二编是税收征管法和税收具体法律制度,它包括征纳程序制度,(规定征税主体如何征税)、实体制度,(着重规定纳税主体如何纳税),和相关的责任制度(规定各类主体违反税法,如何承担法律责任)。第三编是争讼制度,主要是介绍解决各类争讼的渠道——税收复议制度和税收诉讼制度。为保障税法制度有效实施。总之,税收制度是整个税法制度的基础和主导,税收征纳制度是税法制度的核心和主体,这些制度共同构成了通常所说的税法制度,也构成了税法的体系。上述税法制度的有效实施离不开处理争端的制度——税收复议制度和税收诉讼的制度。(二)采用对比方法对税收各项具体法律制度进行比较从中发现它们之间共同点和不同点,从而加深理解,以便记忆。首先,按征税对象性质不同,分为商品税、所得税和财产税三大类进行比较。商品税、所得税、财产税法律制度的比较表1项目商品税法律制度所得税法律制度财产税法律制度1、概念商品税是以商品(包括劳务)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的总称。所得税是以所得为征税对象并由获取所得的主体缴纳的一类税总称。财产税是以财产为征税对象,并由对财产进行占有,使用或收益的主体缴纳的一类税。2、特征1、征税对象是商品。2、计税依据是商品的流转额。3、税负容易转嫁。4、征收具有累退效应。5、可能造成重复征税。1、征税对象是所得。2、计税依据是纯所得额。计税依据的确定较为复杂。3、所得税是直接税。4、比例税率与累进税率并用。5、在税收缴纳上实行总分结合。1、征税对象是财产。2、计税依据是占有用益的财产额。3、属于直接税,税负不易转嫁。4、是辅助性税种。3、类型(分类)或基本模式1、依据计税依据进行分类:以应税商品的流转总额或增值额为计税依据的商品税。2、依据课税环节进行分类:有单环节和多环节课征的商品税。3、依据课税地点进行分类:有国内和涉外商品税。1、分类所得税制。2、综合所得税制。3、分类综合所得税制。上述各自优缺点,以及首创或使用国家。1、一般财产税和特别财产税。2、静态财产税和动态财产税。3、有人按课税环节的不同,分为一般财产税,财产转让税、财产收益税。其次、商品税类中四种税种重点内容比较(表2及续)2第三,所得税类中四种税种重点内容比较(表3)第四,财产税类中各种税种比较(表4)第五,违反税款征收规定(表5)(三)以点带面,以面含点。点主要就是指概念或名词。尤其是必须重点掌握的概念或名词。概念就是浓缩的一个知识点,又是考核点。往外扩充就成为简答题或论述题的内容。如《增值税》最基本的情况包含在名词中。这里关键在于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围绕基本点稍作展开就是简答的内容。如增值税的特征、类型,再加上说明和评价就是论述题的内容。所以,万变不离其宗。就是要把概念或名词搞清楚。为此,大家在复习时,要善于发现每章节的大大小小的考核点。大的考核点可能是简答题或论述题。小的考核点可能是填空题或选择题以及名词解释题。三、期末复习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这里所说范围供参考)(一)税收基础知识。主要在第一章税收初阶。这章先介绍与税法密切相关的税收基础知识。学习税收基础知识,一般都从学习税收存在的必要性入手的。在此基础上再学习税收的概念、特征、职能和原则等。大家在全面学习这章基础上,重点掌握以下几个问题:1、税收存在的必要性。并与公共欲望的满足和公共物品的提供密切联系起来。2、税收的概念和特征,这些特征是税收区别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重要标志。综合反映了税收的本质特点。有助于更好地理解税收的概念。(包含性质、主体、目的、手段)3、课税的依据和职能,在现代市场经济国家,国家课税的依据主要是市场失灵的存在和对公共物品的需要。而课税的依据同税收的三大职能即分配收入、配置资源和保障稳定关系密切。由于税收存在着特有的职能。国家才需要征税,人民才需要纳税,国家课税才有依据。4、税收对经济的影响。税收对经济的影响是税收理论中的一个重要问题。由于税收会对生产、消费、分配和经济稳定等多方面产生影响,并且这些影响在实质上涉及经济、政治、社会等诸多领域,因此,国家应充分利用税收杠杆,发挥税收职能,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政策,有效地实施宏观调控。5、税收对象的分类。税收可分为商品税、所得税和财产税,这是税收的最重要、最基本的分类,因此征税对象是税制的核心要求,是区分不同税种的的主要标准,这样便于揭示和把握各种税的特征。同时也便于发挥各税种的不同作用,完善其征管方法。至于税收的结构,主要有单一税制和复合税制。6、税收的原则。要在税法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应于遵循。为此,它不仅是税收理论中的重要内容,而且对于税收和税法实践具有重要意义,它是影响税收政策的重要因素。当代税收的基本原则有税收公平原则和税收效率原则。7、税法的效力,主要是适用的范围,包括时间、空间和主体效力,税法的主体范围取决于一国的税收管辖权。(二)税法的基本理论,主要在第二——第八章。其中主要包括课税要素、税权分配、重复征税和税收逃避等方面的基本原理。这是学习具体的税法制度的重要基础。下面重点掌握几个问题。1、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特征以及宗旨、原则。这些都是税法总论的主要内容。由于税法总论对税法有指导意义。因此,在税法学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2、课税要素。在税法理论上,它们至为重要。这突出地表现为课税要素是判定相关主体的纳税义务是否成立,以及国家是否有权征收的标准。只有满足了税法上事先规定的课税要素,相关主体才能称为税法上的纳税人,才负有依法纳税的义务,国家才能依法对其征税。①课税要素的概念和价值以及分类。②课税要素与权利保护:无论是国家征税还是相关主体纳税,各类主体的权利保护都离不开法定课税要素的确定。③税收实体法的构成要素,(包括主体、征税客体。税目与计税依据、税率、税收特别措施)和税收程序法的构成要素。(包括时间地点)④税法主体和征税客体的界定:税法主体中纳税主体的概念的区分与分类;征税客体界定3为物,以及它与相关概念的区别。3、税权分配。如何有效、均衡地在国家以及其他各类主体之间分配税收利益,正是税法的重要任务。税权是整个税法研究的核心。深入学习它,将会进一步增进对税法的认识,同时,对整个经济法、公法,也颇有助益。①国际法上和国内法上的税权。国际法上的税权就是通常所称税收管辖权。税权是属于管辖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内法上的税权是从主体上界定广义的税权、要从客体上认识广义的税权以及通常理解的狭义税权来进行分析。②国家税收的分配模式。通常包括纵向分配——集权模式和分权模式。它主要涉及到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横向分配——独享模式和共享模式,在独享式下,往往更强调严格的税收法定原则,由立法机关独享税收立法权。在共享模式下,税收立法权可能会被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共享,甚至法院都可以分享广义上的税收立法权。我国的税权在纵向分配上属于集权模式,在横向分配上属于分享模式,在这两方面上都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通过加强税收法制建设逐步予以解决。③税收分配原则:税收分配必须有法可依、依法进行;同时,也必须考虑各级财政收入、经济调控的需要,以及社会政策的需要等。同时,在税收分配方面,还必须遵循效率原则一系列具体原则。④确定税权分配原则的经济理论基础,一是公共物品理论,二是财政联邦主义。⑤我国税收体制的基本内容。其一我国分税制的目的,改革原则,主要内容:(一是分税、分征、分管;二是实行规范化转移支付制度)其二分税制的含义及其核心内容。分税制就是按税种划分各级财政收入一种制度,其核心内容就是在各级机关之间分配财权。其三我国税收征管体制的核心内容。是在相关的国家机关之间进行税收征管权的分割与配置。其四税务机关征管职能的划分。主要是机构上改革及共负责行政和管理项目的划分。4、征纳义务:征纳双方明确和履行各自负有的税法义务,是其有效行使税收的基础。因此,征纳义务与有关税权的规定共生共存。①征纳义务的含义以及纳税义务的地位、性质、分类、成立、继承、消灭等基本问题。②征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其中,权利有:税款征收权、税务管理权、税务稽查权、获取信息权、强制执行权、违法处罚权;义务有:依法征税、提供服务、保守秘密、依法告知等义务。③纳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其中,权利有:限额纳税权、税负从轻权、诚实推定权、获取信息权、接受服务权、秘密信息权、赔偿救济权;义务有:依法纳税、接受管理、接受稽查、提供信息等义务。④征纳双方的法律责任。一是责任主体:征税主体、纳税主体、其他相关主体;二是违法行为:违反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行为。而纳税主体的违法行为也可分为违反税收管理制度和违反税款征收制度的行为;三是处罚形式,有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5、税法解释,它是税法理论和实践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是税法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①税法解释的含义和价值。(主要体现四个有助)②税法解释的方法:有法律学解释方法,其主要有文义、体系、历史、目的、合宪等解释方法;社会学解释方法。③税法罅漏的含义、认定和补充方法。④实质课税的适用。实质课税原则是税法适用的重要原则。也是补充税法罅漏的重要方法。实质课税原则主要用来所能解决的主要问题。6、重复征税。它是一个影响非常广泛的问题。在理论和实践层面,都非常具有现实意义。对于纳税人的权益保护更加重要。4①重复征收的多重含义、分类和解决重点。②税收管辖权的确立和冲突,要解决法律性的重复征税,就不仅要解决税收管辖权的确立问题,还要从实质上解决税收管辖权的冲突问题。③避免重复征税的国际协调。在国际层面解决税收管辖权冲突,以避免重复征税的重要举措是进行国际协调,这是在宏观的制度层面避免重复征税的主要方式。④避免重复征税的具体方法——扣除法、减免法、免税法和抵免法,这些方法主要用于避免对所得的重复征税,其中抵免法的主要内容有全额和限额抵免、税收饶让。7、税收逃避。税收逃避问题是关系到具体的税收征管,税法的实效,以及税法秩序的重要问题,在国内和国际两个层面都需要予以重视。它对于有效保护国家利益,全面实现税法的宗旨更加重要。①税收逃避的基本含义及其行为的分类。②与税收逃避及其具体分类相关的概念比较。其中主要是税收逃避与税收违法,逃避与偷税的比较。③税收逃避的主要方式。国际避税的主要方式:有主体转税方式、客体转移方式和避税地方式。④规划税收逃避的基本方式和具体措施。基本方式有两种,即单边规制和国际协调规制,其具体措施是对主体转移方式、对客体转移方式以及对避税制方式等规制措施。(三)征纳制度。它是整个税法制度的核心部分。税收的征纳制度主要包括税收征纳实体制度和税收征纳程序制度两个部分。各类主体无论是违反程序制度还是违返实体制度,都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这一征纳制度包括第9-14章。下面要重点掌握几个问题:1、税收管理制度。它与税收征收制度属于税收征纳程序制度。而税收管理制度是税收征收制度的基础,没有有效的税收管理制度,就不可能有效地进行税款的征收。①税收征管法的概念、适用范围及其主要内容(税务管理制度、税款征收制度和税务检查制度)②税务登记管理制度:《税收征管法》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必须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税务登记包括设立、变更和注销税务登记。③帐簿凭证管理制度。帐簿、凭证管理是直接影响到税收征纳的一种基础性管理。因而要求账簿、凭证所反映的会计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可靠。这种管理制度包括设置账簿的管理,账簿、凭证的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