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餐厨废弃油买卖合同_餐厨废油回收【汇编10篇】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我给大家分享的“餐厨废弃油买卖合同_餐厨废油回收【汇编10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餐厨废弃油买卖合同餐厨废油回收【第一篇】甲方:餐饮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现住址:为保持甲方环境清洁卫生,避免厨房内的废弃垃圾(废弃油脂、泔水)对环境造成污染,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回收处理甲方餐厨垃圾,甲方要求如下:一、乙方负责将甲方每日产生的.餐厨垃圾及时进行回收加热处理后用于养殖或经提炼成生物用油。二、乙方不得将所回收的餐厨垃圾用于提炼加工“地沟油”,否则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特此协议甲方代表:乙方代表:2/20年月日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餐厨废弃油买卖合同餐厨废油回收【第二篇】物业公司固体及危险废弃物管理作业指导书为了防止本公司活动、服务中产生的固体及危险废弃物污染环境及危害人身健康安全,确保所有固体及危险废弃物得到最大限度的回收,特制定本管理程序。适用于本物业管理公司的各部门、管理处的活动、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及危险废弃物的管理。(无)各部门、管理处负责识别本部门各种过程和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及危险废弃物并编制清单,当有新的活动或外界环境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新清单。各部门对所有产生的固体及危险废弃物应按指定的地点进行分类存放和管理控制。管理处负责在各区域合理配置分类垃圾桶,并做好相关的标识及维护。管理处负责(若为外包服务则指导并监控供方)分类收集并处理所有的固体及危险废弃物暂存于公司指定的分类存放场所,依相关法规的要求选择有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清运和回收处理。固体及危险废弃物管理原则3/20根据《_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管理。所有固体及废弃物的管理必须遵照分类回收、集中保管、统一处理的原则进行。分类回收是指各部门按照固体及危险废弃物的类别,将各部门产生的固体及危险废弃物分类以后再回收,应在盛装固体及危险废弃物的容器或场所等外面标明固体及危险废弃物的类别、名称。集中保管是指公司各部门回收的固体及危险废弃物应集中存放在指定的场所。统一处理是指公司依相关的法规要求选择有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清运和回收处理。固体及危险废弃物的分类本公司活动、服务中产生的固体及危险废弃物主要分为四类,即为不可回收废弃物、可回收废弃物、大件废弃物、有毒有害废弃物。不可回收废弃物通常是指公司员工以及所管物业的业户日常生活、办公而产生的各种有机体,如腐烂垃圾、厨房垃圾、果壳、花草、衣服等。可回收废弃物是指公司员工以及所管物业的业户日常生活、办公而产生的可以换取一定经济利益的、经处理后可重复利用的废弃物,如纸张、金属容器、玻璃瓶、塑料、包装材料等。4/20大件废弃物是指公司及业户所淘汰的大件办公家具等。有毒有害废弃物是指公司员工以及所管物业的业户日常生活、办公而产生的对环境有害的废弃物,如废塑料、废橡胶、废干电池、废蓄电池、废日光灯管、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有机溶剂、废油漆、废乳胶漆、废防水涂料、废硒鼓、废墨盒等。固体及危险废弃物的回收处理管理处负责对各区域分类垃圾桶内的垃圾进行回收并分类暂存于公司指定的垃圾集中存放处。本公司所有固体及危险废弃物交由国家认可的、有资格的废物处理公司处理,管理处负责将本公司及本单位的环境等要求事项通知废物处理公司。对可回收废弃物进行集中回收,定期联络有关废弃物处理公司处理,以换取一定的经济收益。《_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供方控制管理作业指导书》《固体及危险废弃物清单》餐厨废弃油买卖合同餐厨废油回收【第三篇】订立合同双方:购货单位:__,以下简称*方;供货单位:__,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增强*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乙双方充分协商,特5/20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1)按国家标准执行;(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产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改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6/20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务,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乙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方另外收取。如果*方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方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1)乙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乙协议执行);7/20(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3)*方自提自运。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1)按国家定价执行;8/20(2)应由国家定价而尚无定价的产品,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3)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第七条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执行仲裁等等。)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9/201.*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2.如*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3.*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标志、牌号、批号、合格*或质量保*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果*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10/20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方应当偿付*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产品,*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7.乙方提前交货的,*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方协商,*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11/20视为同意发货。第十条*方的违约责任1.*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5-30%)的违约金。2.*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