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方案【汇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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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方案【汇编4篇】【前言导读】由网友为您整理收编的“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方案【汇编4篇】”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方案【第一篇】为推动我校干部队伍建设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我校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按照《成都市郫都区教育局下属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一、学校行政人员情况:按照我校目前干部职数,学校校长1人(兼党支部副书记),副校长2人(其中1人兼党支部书记),中层干部4名。按上级文件精神及我校实际情况,尚需增加4名及以上中层干部职数。就干部储备情况,现有中层后备干部4名。一、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二、选拔任用条件:中层干部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5年以上(含5年)教龄,教育教学质量在学校名列前茅,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表彰的优秀青年教师。初任中层干部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办公室、政教处行政干部须由中共正式党员担任。中层干部必须是在编在岗教师,原则上从中层后备干部和有在上级部门挂职锻炼经历的人员中产生,特殊情况须提请区教育局党委会研究决定。三、我校此次拟任中层干部职数:中层干部4名。政教处主任1名,政教处副主任1名,教科室主任1名,教务副主任1名。四、选拔任用程序(一)动议1、由学校党组织根据我校工作需要和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提出启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2、学校党组织主持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组织我校党政干部学习《成都市郫都区教育局下属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对我校中层干部队伍进行综合研判,就选拔任用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进行酝酿,形成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报局党委审批同意后执行。学校填写《动议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把关意见表》。(二)民主推荐待区教育局党委审批同意我校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后,开始开展民主推荐工作。民主推荐按下列程序进行:1、组建考察组。成立我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考察组,考察组成员由刘渝、文子树和冉彬3人组成。2、个别谈话推荐。考察组与教职工代表逐一谈话,听取教职工代表推荐候选人的意见。我校现有在编在职职工88人,服务者5人,志愿者3人,临聘15人,与教职工谈话人数不少于50人。3、确定会议推荐人选。根据谈话情况,召开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确定会议推荐人选。4、会议推荐。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参会人员不得少于50人),公布推荐职位,提出有关要求,组织填写民主推荐表。(三)考察1、确定考察对象。民主推荐(会议推荐)得票超过1/2者,确定为考察对象。2、实施考察工作。考察中层干部拟任人选,应当保证充足的考察时间,应按下列程序进行:(1)民主测评。主要包括对考察对象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总体评价。民主测评可以结合会议推荐同时进行。(2)谈话考察。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认真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情况,注重考察师德表现和工作实绩。谈话人数不得少于会议推荐人数的50人。(3)形成考察材料。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形成书面考察材料。(4)征求党风廉政意见。考察组应就考察对象的党风廉政情况、信访情况,征求区教育局纪委的意见。对考察对象的有关问题或反映,要及时核查清楚,坚决杜绝“带病”提拔。(四)讨论决定我校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听取考察情况汇报,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五)任职备案1、任前公示。讨论决定拟任人选后,按规定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五个工作日,从发布公示的当日起计算。对公示期内干部群众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应调查核实清楚并提出处理意见。2、办理批复、备案手续。公示期满后,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在5个工作日内,将选拔任用相关资料报局党委,由局党委进行批复、备案。3、任职谈话。对决定任用的中层干部,学校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同本人谈话,对其廉政及业务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五、严明工作纪律(一)严禁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学校干部;(二)严禁在干部考察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三)严禁在干部档案上弄虚作假;(四)严禁在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跑风漏气;(五)严禁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六)其他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违纪行为。凡有违反以上工作纪律要求的,将根据教育局相关纪律规定,对违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方案【第二篇】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充分调动中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根据《XX市教育局直属中学中层领导干部竞聘上岗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学校中层干部实行竞聘上岗,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人才观,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真正把工作能力强、有实干精神、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干部岗位上来,激发学校干部队伍活力,构建高素质干部队伍,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促进我校教育实现健康和谐快速发展。二、基本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注重实绩、择优聘用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竞聘采取民主推荐和面试考察相结合、个人意愿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三、竞聘岗位设置情况(一)要求参加竞聘的岗位范围:根据《通知》规定,本次参加竞聘的岗位范围为:副校长(科级)、工会主席(科级)、教务主任(副科级)、德育主任(副科级)、团委书记(副科级)。其中XX年7月1日之后任职的学校中层领导干部,因三年聘期未到,可不参与本次竞聘。无职级和学校内设岗位的竞聘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二)学校符合竞聘条件的岗位:1、安全副校长1人(正科级)2、教学副校长1人(正科级);3、德育副校长1人(正科级);4、工会主席1人(正科级);5、德育处主任1人(副科级);6、教务处主任1人(副科级);7、团委书记1人(副科级)四、报名范围及条件(一)报名范围学校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教职工。(二)条件1.敬业守法,政治坚定,甘于奉献,群众公认度高。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决策、协调能力;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3.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4.首次竞聘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年龄一般应当在40岁以下;首次竞聘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年龄应当在45岁以下。特别优秀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适当放宽。5.竞聘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副科级职务两年以上;竞聘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教师四年以上。6.竞聘正科级领导职务需具有中教一级以上任职资格,竞聘教学副校长需具有中教高级任职资格,竞聘德育副校长和德育主任必须是党员。7.近三年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五、竞聘程序1、制定竞聘方案,并报请市教育局审批;2、教育局审批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公布竞聘方案;3、确定候选人(1)教职工自愿报名、也可以由组织推荐或群众推荐;(2)学校审核候选人资格,将符合条件的竞聘候选人上报市教育局审核;(3)市教育局对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资质审核,确定参加竞聘的候选人。4、组织竞聘被确定为各岗位的竞聘候选人,撰写竞聘报告,提出个人对该岗位工作的认识和竞聘岗位的工作设想等,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进行竞聘述职。5、民主测评对竞聘候选人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信任度测评达到70%以上者,可以作为岗位候选人上报市教育局;在民主测评中,学校校长和书记的测评票各占测评结果总数的10%。6、组织考察由市教育局人事科成立考察组对候选人进行考察,书面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综合分析考察情况,择优提出拟任人选的初步方案。7、市教育局党组讨论决定,确定岗位人选。8、任前公示。9、任命及任职对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由市教育局及学校办理任命及任职手续。若报名候选人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之比低于2:1,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可以取消该岗位的竞聘,改为组织选拔的方式进行选拔聘用,组织选拔的程序为:1、民主推荐组织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推荐率达到60%以上的,直接确定为考察对象,不再进行民主测评;推荐率达到50%以上但不足60%的,须再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信任度达到70%以上的,可以确定为考察对象;推荐率不足50%,但相对较高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进行二次推荐,若没有超过60%的,终止考察工作。2.组织考察由市教育局人事科成立考察组对候选人进行考察,书面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综合分析考察情况,择优提出拟任人选的初步方案。3.市教育局党组讨论决定。4.任前公示。5.办理任职手续。六、竞聘其他事项1、为加强学校党政工作的协调,完善学校党总支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由党总支书记兼任副校长,校长兼任党总支副书记,学校1名副校长或工会主席兼任党总支副书记。2、无职级和学校自设岗位的竞聘工作同时进行,并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信任度达到70%以上者,由学校党总支会议研究决定任职,并将岗位人选花名册报市教育局人事科备案。七、公开竞聘工作时间安排1、制定竞聘实施方案XX年3月10日,召开学校党总支委员会,审议学校中层领导竞聘工作实施方案,并报请市教育局批复;2、竞聘方案公布及宣传动员XX年5月7日,下发实施方案,在教职工中进行宣传动员;3、个人报名及群众推荐XX年5月8日至11日,符合条件愿意参加竞聘的教职工以书面形式报名,将拟竞聘岗位报告交人事办公室;4、资质审核XX年5月12日,由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自愿报名及推荐人员进行资质审核;5、初步候选人名单上报XX年5月13日,校长、书记共同向市教育局上报候选人名单;6、市教育局对上报候选人进行资质审核;7、组织竞聘及信任度测评XX年5月18日至24日,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组织全体教职工对候选人进行信任度测评。8、市教育局考察、公示、批复市教育局对上报人选按程序进行考察、公示、批复。9、学校聘任由学校按程序履行对上述人员的聘任手续。八、组织领导为确保竞聘上岗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成立学校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组长:梅XX成员:曹XX九、特别说明报名时间截止到XX年5月11日(周一)下午19:00之前。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方案【第三篇】为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造就一支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开拓进取、奋发向上的高素质的中层干部队伍,适应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对教育的新要求,根据市教育局党委直属学校中层干部选拔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基本原则(一)党管干部的原则;(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三)德才兼备,德育为先的原则;(四)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二、资格条件(一)基本条件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2、具有坚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勤奋敬业,务实肯干,乐于奉献;高效务实,为人师表。3、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教育观念和改革创新精神。4、具备与职位相适应的工作能力、组织能力、政策水平和业务知识,能独立开展本部门的工作。(二)选拔条件1、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2、在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的在职在岗正式教师或行政人员。3、近2年来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等次。4、参选的中层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三、方法和步骤(一)成立机构学校成立竞争上岗领导小组。组长:党委书记副组长:校长成员:三位副校长和工会主席。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主任:党办主任。(二)宣传发动6月26日学校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向全体教职员工公布选拔职位、任职条件以及聘任上岗的程序、办法,引导干部群众端正思想认识,正确对待竞争上岗工作。(三)公开报名6月27日---6月28日为公开报名时间。一般由符合选拔上岗条件的个人报名,也可以采取组织推荐的办法进行,选拔人员必须履行自愿报名手续。报名地点:本校办公室。(四)资格审查依据选拔上岗的条件,6月29日由学校选拔领导组办公室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取得选拔资格。(五)考评的项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