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劳动合同样例4篇用人单位甲方:职工乙方: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招用乙方为临时合同工,不在公司人事编制内。并根据国家劳动政策、法律和公司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一、本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月,其中试用期为个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即行终止。二、乙方的公众岗位为,主要任务是:三、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业务、技术、安全及劳动纪律等有关方面的教育,乙方必须经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四、乙方要努力学习、积极工作、提高技术,认真遵守甲方的劳动制度和劳动纪律,完成劳动任务。五、甲方要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的生产工作环境和安全条件。六、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后,甲方应按月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额,乙方工资待遇是:试用期间每月工资元,试用期满工资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每月元。七、子房在甲方工作期间,由甲方负责乙方的日常管理,乙方要自觉服从管理。八、乙方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浴衣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用工条件的。;2.在工作中玩忽职守、违章指挥或作业,造成较大安全、质量事故的;3.严重失职、渎职,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4.利用工作之便,营私舞弊、贪污受贿情节严重的;5.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的;6.其他严重违法、违纪的。九、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的;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4.乙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的;5.家庭发生重大变故,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十一、有关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变更,一招劳动法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办理。十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十三、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劳动争议,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都有权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诉。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劳动合同网友推荐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模板篇【第一篇】一、患病、工伤、非因工受伤的职工1.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别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患职业病或工伤的:(1)工伤认定为1-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保留劳动关系直至劳动者退休;(2)工伤认定为5-6级,大部分劳动能力丧失的,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才可以解除;(3)工伤认定为7-10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员工提出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患病或非因工受伤:(1)在法定医疗期内,单位不可解除劳动合同;(2)医疗期届满,按照规定不能胜任工作的才能解除;二、三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不得解雇。三、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离退休不足5年的职工不能解雇。退休年龄为: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特殊职业的可提前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四、其他不能解雇的情形1.员工服兵役期间;2.员工担任专职工会主席、副主席、委员。或兼职主席、副主席的;3.员工担任平等协商代表的。五、例外1.员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则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患病或非因工受伤职工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外安排的工作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40条)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模板篇【第二篇】用人单位名称(盖章):____经济类型:________________用人单位地址: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职工人数:____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人单位首席代表: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工首席代表: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用人单位与用人单位工会(未建立工会的,由本单位职工民主推荐,并经半数以上职工同意的职工协商代表)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第二条集体合同是双方促进用人单位发展和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对用人单位和全体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三条用人单位行政应与用人单位工会建立平等协商机制,形成定期举行协商会议制度,协商会议就签订、变更、续订集体合同,确定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标准进行平等协商。就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与协调。第四条用人单位与用人单位工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必须遵循相互尊重、平等协商、诚实守信、公平合作,兼顾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第五条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第二章劳动合同管理第六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前与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职工在劳动合同中有约定事项,双方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前进行充分协商。用人单位工会应帮助、指导职工与用人单位就约定事项进行协商,并有权监督劳动合同的履行情况。第七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第八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续订应当遵循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第九条用人单位对新录用的职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第三章劳动报酬第十条用人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工资分配方案须经职工代表审议通过,根据“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及用人单位的经济效益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的工资水平,并随着用人单位经济效益的增长,适时提高职工工资收入水平。第十一条用人单位于每月_日前以法定货币形式向职工支付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用人单位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职工提供一份其本人的工资清单。第十二条职工工资中除按国家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部分以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克扣和拖欠职工工资。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建立工资平等协商机制。用人单位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分配方式、工资水平、年度调资增幅及奖金、津贴等,由用人单位工会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工会代表职工在每年初,根据本地的生活物价指数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经济效益等状况,向用人单位提出增资要求,用人单位要予以明确答复。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对职工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本条款。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对计时制职工实行每日工作不得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不得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因生产需要不能实施以上标准工时制的岗位或工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并告知职工。第十六条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工种的职工,用人单位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或轮换休息的办法安排职工休息。第十七条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和用人单位工会协商后,可以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第十八条职工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假期。假期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没有约定的,按照用人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职工休假前本人上月正常工资为标准计发。第五章保险与福利第十九条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行劳动社会保险制度。用人单位工会协助用人单位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工作,职工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第二十条用人单位应创造条件,为职工提供集体福利,并建立相应的制度予以落实。用人单位的各项重大福利的设施、标准和实施办法,或由用人单位提出方案,或由用人单位工会提出要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实施。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应按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_%提取职工福利费用,由用人单位工会协助用人单位合理安排使用,用人单位工会应当协助用人单位搞好职工的各项基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福利等方面的工作。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应逐步改善并发展职工文化设施和交通、膳食等条件,提供其他与用人单位经济相适应的福利。第二十三条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医疗期制度。对职工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后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及各类补贴等,按国家现行规定标准执行。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度,按规定的比例提取安全环保费用,用于改善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工程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时,用人单位工会有权对此提出意见和进行监督。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对特殊作业岗位的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做到持证上岗。用人单位工会发现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职业危害和危及职工生命安全时,有权建议用人单位解决和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应根据季节变化,采取具体措施做好防暑降温、防寒保暖工作,按时发放防暑降温费。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用人单位工会应建议用人单位减少职工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予以考虑。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根据国家规定,对有毒有害作业岗位的保健津贴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按照不同的作业场所和作业岗位的保健津贴标准,每月按时发放。针对不同作业工种和作业环境发给不同期限及不同作业的防护用品。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每_年(季度)定期进行专项健康体检。对全体职工每_年组织全面的体检。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用人单位工会应支持用人单位对危及用人单位和职工安全的行为进行惩处。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政策。第三十二条用人单位禁止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国家禁忌从事的劳动。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单方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家、地方政府规定执行。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每年定期组织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进行健康检查。第八章职业技能培训第三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建立职工教育培训制度,每年根据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制定职工实施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负责对职工的岗位、岗前培训、继续教育及转岗教育和培训计划的实施。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以工资总额的________%提取职工教育和培训经费,专项用于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