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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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背景介绍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事业单位改革的主要内容事业单位现行工资制度的评价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事业单位是我国独特的社会组织形式,具有经济和社会的双重属性;事业单位是我国社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门类众多、分布较广,涉及国民经济20个行业;人员众多、专业人才密集,是我国各类人才的重要聚集地;公益类事业单位职工总数达到2700万人,占现有事业单位职工总数的90%。总体思路:脱钩、分类、放权、搞活事业单位改革包括以下5个方面的内容:分类改革财务管理制度改革人事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养老保险制度改革1993年工资制度的基本评价“三类管理、五种类型、两块构成、几套标准”正常增长机制存在的问题:-现行工资制度不适应事业单位改革的新形势;-收入分配政策亟待完善;-工资管理和调控机制不健全。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总体考虑关于难点问题原则和思路目的意义难点问题事业单位体制改革是事业单位工资分类管理的前提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是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的基础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改革是确保实现有效的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的关键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是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瓶颈”按照“长远目标与短期目标相结合”的原则;本着“同步考虑、分步实施、制度入轨、逐步到位”的思路。目的意义同步考虑,有利于事业单位职工的稳定,为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和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创造良好条件和宽松环境;制度入轨,有利于减少改革成本,实现“花钱买机制”;分步实施、逐步到位,有利于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与事业单位其它各项改革配套推进。同步考虑,有利于事业单位职工的稳定,为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和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创造良好条件和宽松环境;制度入轨,有利于减少改革成本,实现“花钱买机制”;分步实施、逐步到位,有利于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与事业单位其它各项改革配套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一、实施范围和对象二、改革的基本内容三、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岗位工资的实施薪级工资的实施四、工资分类管理的实施五、正常调整工资办法六、新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七、相关政策列入事业单位工改的实施范围(一)1.经县级及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机构编制部门确定属于国有事业单位性质、批准建立机构、核定编制、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的单位和经机构编制部门核定事业编制的学会、协会、基金会等,列入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范围。2.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原参照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企业,不列入这次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范围。摘录于闽政[2006]40号列入事业单位工改的实施范围(二)3.原执行机关工资制度的事业单位,在公务员法实施过程中,未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执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4.尚未完成由事业单位向企业转制的科研、勘察设计等单位,经批准后暂列入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范围,转制完成后,即改行企业工资制度,与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脱钩。摘录于闽人发[2006]181号列入事业单位工改的实施范围(三)5.由原机关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其所属的学校、医疗等单位,具有独立事业法人资格,经费由国家财政负担,现仍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经批准可暂列入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范围;今后若明确由企业负责管理并负担经费的,即改行企业工资制度,与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脱钩。(该条是对第2点的补充)列入事业单位工改的人员对象2006年7月1日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2006年6月30日以前已经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符合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认真执行干部退(离)休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组发〔1988〕9号)精神,经组织批准留任,2006年7月1日在职的人员。符合县及县以上党委、政府或组织人事部门规定,经批准办理停薪留职的事业单位人员,2006年6月30日其人事关系仍在原单位的,可参加工资套改,并在本人档案中相应记载档案工资。不参加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人员:正式调到机关或企业单位工作,但工资关系仍留在事业单位的人员;出国出境学习、探亲等逾期未归的人员;截止2006年6月30日,受开除留用察看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劳动教养期未满但保留公职的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缓刑期未满的人员;其他不列入改革范围的人员。改革的基本内容一是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二是实行新的工资分类管理办法三是完善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四是完善高层次人才和单位主要领导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五是健全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机制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实行“一岗一薪、岗变薪变”薪级工资实行“一级一薪、定期升级”绩效工资是事业单位收入分配中活的部分薪级工资的实施套改年限任职年限所聘岗位套改年限之不计在校的学习年限(一)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学专科院校学习期间通过考试直接进入大学本科院校学习的毕业生,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按国家规定的大学本科学制计算套改年限。在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学专科院校毕业后,通过“专升本”考试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按国家规定学制的在校学习时间累加计算套改年限。套改年限之不计在校的学习年限(二)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高等院校肄业生和结业生,不计算工龄的学习时间在计算套改年限时按国家规定学制内的实际在校学习时间计算。获得两个及以上相同层次学位(如硕士、博士)或取得两个及以上相同层次学历的毕业生,相同层次学位或学历不计算工龄在校学习时间在计算套改年限时不得重复计算。套改年限之(三)判缓、病假等人员的工龄已相应扣减的,其考核定为不称职或不定等的相应套改的年限不应再扣除。在工改时这类人员,只扣除一边,不能重复计算。从非机关事业单位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原单位出具其工作经历和缴纳养老保险年限证明的,在原单位工作年限可计算套改年限。如在原单位工作年限与缴纳养老保险年限不一致的,套改年限按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计算。对人事档案在人才中心管理的人员,也需用人单位出具相关证明。部分专技人员的任职年限计算1986年以前通过职称评定已获得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1986年至1990年5月29日前经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任职资格的;1990年5月30日至1993年3月11日的;1993年3月12日以后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部分技术工人的任职年限计算一经首次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取得《岗位证书》并即执行相应工资待遇的人员;1993年工改后转正定级并一直从事技术工岗位的人员由普通工岗位改为技术工岗位的;机关、事业之间调动的;其调动前后从事同一技术岗位等级的任职时间可以合并计算。1997年1月以后由执行企业工资制度单位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2003年1月以后,取得技师任职资格证书;2005年经复核认定的技师、高级技师;退伍义务兵和志愿兵;取得岗位证书但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或聘用为干部的人员。部分技术工人的任职年限计算二自1993年我省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经常化工作以来,符合政府人事部门有关文件规定,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工人,可按所聘专业技术职务套改。尚未按闽政办〔2002〕162号文开展人事制度改革的事业单位,其自行聘用在管理岗位上的工人,原是技术工人的,按技术工人的标准套改,其他按普通工人的标准套改。在闽政办〔2002〕162号文下发之前开展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试点单位,在试点工作期间聘用在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上的工人,由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认定套改问题。其他一些人员的任职年限计算之一选举到人大、政协担任不驻会领导的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按其工资关系所在单位聘任的岗位套改,如按其所在单位聘任岗位套改,增资额低于按人大、政协领导职务套改增资额的,由工资关系所在单位予以补齐;在人大、政协领导职务上退休或因年龄因素届满后不再连任的,补齐部分的工资待遇予以保留,退休时列入退休费计发基数。按有关规定评审并被批准确定为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的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按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套改,被批准高定后的聘任时间计算为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年限。经国家人事部批准执行专业技术一级岗位工资标准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为国家做出重大贡献的一流人才,任职年限从本人聘任最高专业技术职务的当年起计算。任职年限计算之二工作人员按现聘岗位套改的薪级工资,如低于按本人低一级岗位(如现聘岗位为副教授岗位,低一级岗位指讲师岗位;现聘岗位为六级职员岗位,低一级岗位指七级职员岗位)套改的薪级工资,可按低一级岗位进行套改,并将现聘岗位的任职年限与低一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例题之一张三,1988年大学毕业(学制4年)后参加工作,2003年评聘中级,问套改后薪级是多少?按所聘岗位为中级(专技十级),套改年限=19+4=23年、任职年限4年,套为20级;按低一级岗位为助理级(专技十二级)、套改年限23年、任职年限11年以上,套为21级;最后,应该套为21级。事业单位薪级工资的设计原则为——“升职不升级”按学历套改薪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正定级后取得国家承认的较高学历的,从取得新学历的下月起,薪级工资按新学历的转正定级工资标准执行,如此标准低于原工资的,可执行原工资标准。第二年正常增加薪级工资不受影响。例题之二张某,2002年大学毕业(学制4年)参加工作,2006年8月取得硕士学位的,套改后薪级是多少?06年套改时,薪级工资是技术十二级8薪级;06年8月取得硕士学位,按照硕士学位定级薪级是11薪级,这时可以从9月份起执行11薪级工资标准。例题之三李四,1962年高中毕业后参加工作,94年评聘副高至今,问套改后薪级是多少?按所聘岗位为副高(专技七级)、套改年限45年、任职年限13年,套为41级还是43级?应为41级。套改表为保底封顶,不要自作主张。“老人比中人合算、新人比老人合算。”例题之四工作人员按套改办法确定的薪级工资,低于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薪级工资的,执行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薪级工资标准。王五,2005年6月大学本科毕业,参加工作;2006年6月转正定级,任职年限1年,套改年限有5年;按表,套在十二级6级,但本科转正定级起点薪级是7级;应为7级。例题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套改时,从实际执行工资待遇的当年起计算。1993年工人,1999年聘干,科员的任职年限应当从1999年起算,93年工资制度是模拟过程,不是真实的。双肩挑人员薪级工资套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确需兼任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由批准的部门或单位明确其主要任职岗位,并按主要任职岗位套改工资。例,某单位领导,工作年限28年,1999年任命为正科级,2003年聘为高级工程师,2006年工改时经主管部门认定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套改。2007年7月任命为副处级领导职务,薪级工资怎么套改?经主管部门重新认定主要岗位是行政,2006年6月30日,按照正科级的任职年限8年,套改出薪级工资为26级,2007年7月任命为副处级,薪级已达到副处的起点薪级,薪级工资不变。工资分类管理的实施“三统一”:统一的工资制度、统一的工资政策、统一的工资标准。实际上是实行不同的绩效管理办法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应结合单位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核定。对公益目标任务完成好、考核优秀的事业单位,适当增加绩效工资总量;对公益目标任务完成不好、考核较差的事业单位,相应核减绩效工资总量。对知识技术密集、高层次人才集中的事业单位,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可给予适当倾斜。在职人员考上国家全日制研究生,毕业重新分配工作确定工资办法:重新分配的研究生,持报到证的,根据闽人发[2006]125号第一条中规定,工资待遇执行应届毕业生重新确定。岗位按所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薪级按相同学历转正定级工资执行。津补贴按照闽人薪[9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