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少熬夜!特种作业管理制度最新4篇【导读指引】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特种作业管理制度最新4篇”文档资料,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此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吧!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篇】1、目的为落实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作业,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厂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在我厂范围从事特种作业的外来人员。3、定义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前款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主要包括:(一)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三)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四)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五)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六)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七)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八)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九)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十)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十一)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十二)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参考资料,少熬夜!(十三)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它的作业。4、职权职责总务部安全课负责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核定,建立健全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汇总统计全厂特种作业人员(参考附表),并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车间、部门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汇总统计全厂特种作业人员(参考附表),各部门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本单位因生产实际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告安全课评定并同意,方可变动。总务部教育课及各部门教育课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的教育培训管理。特种作业人员使用部门必须从源头控制,在招聘入职时必须与人事总务部人事课配合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必要时安全卫生推进课进行协助。凡是特种作业的工作岗位,无特种作业资格证者不得招聘入职。5、管理内容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持有相关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方能上岗作业。章培训【第二篇】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业,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以免予相关专业的培训。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参加培训。第十条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以自主培训为主,也可以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进行培训。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进行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其他机构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保证安全技术培训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第十一条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机构(以下统称培训机构),应当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教学安排,并按照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和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参考资料,少熬夜!特种作业管理制度【第三篇】1、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2、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受聘于一个建筑施工企业或建筑机械租赁企业,持证上岗。3、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它相关单位应组织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继续教育等工作。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继续教育,每年不应少于24学时。4、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标准、操作规程作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劳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作业工具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岗前检查。5、施工现场必须按工程实际情况配备特种作业人员,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6、特种作业人员发现操作环境或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有权拒绝作业或停止作业,必要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并及时向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项目负责人报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四篇】第一章管理人员安全教育第一条油库的领导,应按照国家有关制度要求,参加政府和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第三条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应经过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或者参加由地市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岗位培训班。第四条其他管理负责人(包括各班组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油库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按管理权限分层次组织实施,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是:1、国家和公司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2、本部门、本岗位职业安全卫生职责;3、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等知识;4、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管理等。第二章生产岗位员工安全教育。第一条所有新员工(包括学徒工、外单位调入员工、合同工、代培人员和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技术岗位的季节性临时工等)上岗前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一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参考资料,少熬夜!1、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2、通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基本知识,包括一般机械、电气安全、消防和气体防护等常识;3、油库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性质、特点和特殊危险部位的介绍;4、公司和油库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五项纪律(劳动、操作、工艺、施工和工作纪律);5、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教训,事故预防的基本知识。二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1、本单位的生产概况,安全卫生状况;2、本单位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安全设施、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性能和使用方法,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等;4、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8学时,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1、岗位生产工艺流程、工作特点和安全注意事项;2、岗位职责范围,应知应会;3、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间衔接配合的安全注意事项;4、岗位事故预防措施,安全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作用和使用操作方法;第二条员工调动工作后应重新进行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单位内工作调动、转岗、下岗再就业、干部顶岗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应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第三条凡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要求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第四条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主管部门应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进行专门培训。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操作。第五条发生事故时,按《事故管理制度》的要求,对事故责任者和相关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吸取教训,落实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第三章日常安全教育第一条油库应开展以班组为单位的安全活动。安全活动应有针对性、科学性,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场。班组安全活动应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对活动形式、内容、要求,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有明确制度。单位领导和安全员应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签字,并写出评语;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第二条班组安全活动每周不应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油库安全活动每月一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安全活动参考资料,少熬夜!时间不应挪作它用。第三条班组安全活动是班组的一项重要工作,应认真组织,严格考勤制度,保证出勤率,不应无故缺席,有事须经油库领导批准。第四条公司领导每季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活动,油库领导及管理人员每月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活动。第五条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结合班组安全生产实际,制订班组安全活动计划,做到有计划、有安排。第六条班组安全活动内容:1、学习国家和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令和法规;2、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通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3、结合油库事故汇编和安全信息,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4、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5、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比武活动;6、开展查隐患、纠违章活动;7、开展安全技术座谈,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和录相;8、其他安全活动。第四章其他人员的安全教育第一条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按《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执行。第二条参观人员的安全教育,由接待部门负责,内容为油库的有关安全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第五章组织管理第一条直属企业的各级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各级安全、人事、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编制安全教育大纲、教材和班组安全学习材料。第二条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纳入本单位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应保证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第三条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并实行分级管理。第四条对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并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方面做出成绩的单位和员工,应予以表彰和奖励。第五条对未按本制度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单位进行处罚,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造成事故的,应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