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24.1通过福利手段减少名义工资的纳税筹划1.单位向个人支付的补贴款,免纳个人所得税的项目: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和津贴:政府特殊津贴、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和误餐补助;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其中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救济金是指国家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⑴根据国税发〔1998〕155号的规定,上述所称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⑵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①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3②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③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⑶关于应付福利费会计制度:支付的职工医疗卫生费用、职工困难补助和其他福利费以及应付的医务、福利人员工资等。《财政部关于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有关财务问题的通知》(财企[2003]61号)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应付福利费中列支,其他基本社会保险费作为劳动保险费列入成本(费用)。注册会计教材:职工福利费主要用于职工医药费(包括企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医护人员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工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的工资等。4税法:《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15条规定,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障性缴款应计入管理费用;同时,其第49条规定:纳税人为全体雇员按国家规定向税务机关、劳动保障部门或其指定机构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失业保险费,按经省级税务机关确认的标准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国家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可以扣除。链接资料\医疗保险的税前列支.doc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五十条规定:纳税人为其投资者或雇员个人向商业保险机构投保的人寿保险和财产保险,以及在基本保障以外为雇员投保的补充保险,不得扣除。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规定,①企业为全体雇员按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或标准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②企业为全体雇员按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或标准补缴的基本或补充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可在补缴当期直接扣除;金额较大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企业在不低于3年的期间内分期均匀扣除。链接资料\企业年金各省缴费税前扣除比例.doc另外,按照扣除办法的规定,计算工资薪金支出时包括的职工为:在本企业任职或与其有雇用关系的员工,具体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工、临时工,但不包括应从提取的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的医务室、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所以,企业职工食堂职工的工资支出作为后勤管理部门人员的工资,应列入管理费用,可以按规定在税前扣除。6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其中,退职费是指个人符合《国务院关于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的退职条件并按该办法规定的退职费标准所领取的退职费;不符合规定的退职费按工资薪金所得纳税。链接资料\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的纳税标准.doc企业和个人按照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规定的比例交付的部分计征个人所得税。链接资料\三险一金.doc企业按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办法发放的住房补贴、住房提租补贴和住房困难补助(对象为1998年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包括国有及国有控股单位及国有事业单位的职工,一般不适用于民营企业和外企,因其职工工资已是货币性工资;另外,这部分支出也不计入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7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个人因与用人单位因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破产企业职工取得的一次性安置收入;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个人取得的量化资产征税问题: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待个人将股份转让时,就其转让收入额,减除个人取得该股份时实际支付的费用支出和合理转让费用后的余额,按财产转让所得征税。储蓄机构内从事代扣代缴工作的办税人员取得的扣缴利息税手续费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各省规定的标准不同),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纳税。链接资料\通讯费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doc82.下列项目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位的实物奖励(如住房、汽车),应在取得实物奖励时,将实物的市场价格与现金工资薪金合并后,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国税发[1995]第115号就有些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为符合一定条件的雇员购买住房、汽车等个人消费品,所购房屋产权证和车辆发票均填写雇员姓名,并商定该雇员在企业工作达到一定年限或满足其他条件后,该住房、汽车的所有权完全归雇员个人所有。个人取得实物所得应在取得实物当月,按照有关凭证上注明的价格或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价格并入其工资薪金所得征税。考虑到个人取得的前述实物价值较高,且所有权是随工作年限逐步取得的,对于个人取得前述实物福利可按企业规定取得该财产所有权需达到的工作年限内(高于5年按5年计算)平均分月计入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9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补充养老保险金应全额计入领取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但对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暂免缴纳个人所得税。实行内部退养的个人在其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不属于离退休工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纳税。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除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10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重新就业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与其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同一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并依法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股权的劳动分红,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自2004年1月20日起,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其营销业绩突出的雇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的全额并入营销人员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企业和单位采取上述方式对营销业绩突出的非雇员实行奖励的,按劳务报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链接资料\天津个税.doc11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筹划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筹划方法:①支付薪金的单位为员工确定适当的而不是较高的名义工资,然后以各种补贴的方式保证员工的实际工资水平和生活水平,而且不直接将各种补贴款发放给纳税人,而是由企业支付、纳税人享受各种福利。同时,如果单位给职工的名义工资定的太高,企业汇算清缴所得税时还要就实发工资超过计税工资的部分做纳税调整,所以,降低名义工资还有利于减轻企业所得税。②个人的部分应税收入可转化为企业的费用,如将发放补贴、津贴的方式改为凭票报销的方式。123.降低名义工资保证员工消费水平的措施由单位为员工免费提供住房或以免收、部分收取租金的形式提供住房,而购建费用和差额租金由企业承担(例如,企业不把货币性住房补贴发给职工个人,而是由企业统一购买或者租赁住房让职工居住,住房补贴就不必缴纳个人所得税了);由单位提供交通服务;单位为员工提供免费的餐饮服务;单位为员工提供免费或低收费的医疗服务;为职工提供培训机会;为职工创造旅游机会,但营销人员不宜(职工的旅游支出可以计入差旅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实行股票期权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或者回购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收购的股票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的5%);为员工的子女教育提供奖学金和助学金等方面的保障;链接资料\新富避税.doc134.2工资收入不均衡的纳税筹划税法规定:为了照顾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因季节、产量等因素的影响,职工的工资薪金收入呈现较大幅度波动的实际情况,对这三个特定行业的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按月预交,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合计其全年的工薪所得,再按12个月平均并计算其实际应纳的税款。其他行业可借鉴该项政策的做法,根据职工以往年度的业绩,估算其年平均工资,确定每月支付标准,到年底再根据实际情况结算实际工资,可以使该纳税人节约一定的税款。144.3合理安排工资和年终奖的纳税筹划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法: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自2005年1月1日起按以下办法(国税发[2005]9号),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税款:⑴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15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⑵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上述第⑴条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6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税率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1不超过500元的502超过500元—2000元的部分10253超过2000元—5000元的部分151254超过5000元—20000元的部分203755超过20000元—40000元的部分2513756超过40000元—60000元的部分3033757超过60000元—80000元的部分3563758超过80000元—100000元的部分40103759超过100000以上的部分451537517案例:某职工月薪3000元,年终奖24000元。其平时应缴纳税款=[(3000-1600)×10%-25]×12=1380,年终奖应缴纳税款=24000×10%-25=2375,全年共计缴纳税款=1380+2375=3755;如果将年终奖金按月平均发放2000元,则其全年应缴纳税款=[(5000-1600)×15%-125]×12=4620,发放年终奖对这名职工纳税上是有利的,可以少缴税865元。如果某职工月薪为4000元,年终发奖金24000元,全年共计纳税2820+2375=5195元;如